1980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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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是怎样取得胜利的?
郑学凤 黄少群
关于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战争,过去的党史(包括展览),因种种原因宣传得很不够,几乎成为党史上的一个空白。事实上,第四次反“围剿”取得很大的战果,我军首创大兵团伏击战法,连续歼敌三个师,缴枪万余枝。蒋介石在此役中比前三次失败得更惨。毛泽东同志后来称赞这次战役是一次“大胜仗”。1936年在延安他还对埃德加·斯诺说过,南京蒋介石对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围剿”,“也许是败得最惨的一次‘围剿’”。(《西行漫记》第155页)蒋介石在四次“围剿”结束后,在给他的“中路总指挥”陈诚的“手谕”中也不得不承认:“此次挫失,凄惨异常,实有生以来唯一之隐疼。”
国民党蒋介石在一连三次进攻中央苏区失败后,并不甘心。从1932年6月起,蒋介石又调动兵力对苏区实行第四次反革命军事“围剿”。这次反革命“围剿”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进攻鄂豫皖和洪湖根据地。由于张国焘推行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结果,致使鄂豫皖苏区反“围剿”战争遭到失败,10月退向川陕地区;洪湖地区红军也因受到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干扰而退至川黔边境。1933年1月,蒋介石得以集中五十万大军向中央苏区进攻,开始了此次反革命“围剿”的第二阶段。中央苏区面临着严重的危险和困难。
这时,毛泽东同志已被王明路线排挤离开了红军。但由于周恩来、朱德等同志坚持了正确的作战原则,用不长的时间,在苏区军民齐心努力下,终于使这次战役取得了胜利。
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反“围剿”所以能够取得伟大的胜利,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条原因。
第一,应该肯定,这次胜利是在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军事思想的影响和指导下取得的。
1931年1月四中全会王明路线统治党中央后,即对毛泽东进行排挤和打击,把“左”倾路线推进中央苏区。中央多次批评苏区中央局没有执行中央的进攻路线。在三次反“围剿”结束后、四次反“围剿”开始前夕,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又发了一份很长的指示电,污蔑毛泽东三次反“围剿”中所采取的战略是“纯粹防御路线”,是“游击主义”,并认为第四次反“围剿”决不要“重复去年的消极态度”,认为这是“极大的危险”。
1932年8月召开的苏区中央局会议(即“宁都会议”)上,遵照中央长电指示精神开展了所谓“反倾向斗争”,对毛泽东进行排斥打击,并不顾周恩来的坚持,最后以所谓“批准毛同志暂时请病假”为由,而在实际上撤销了毛泽东红军总政委的职务。会议并完全根据中央精神,进而强调提出要“在今年采取积极向外发展民族革命战争,夺取中心城市”,“争取和完成江西及邻近省区革命首先胜利”的方针。于是,第三次“左”倾路线领导者就在中央苏区全面推行了他们的政治和军事路线。
对于当时的中央全面否定毛泽东战略思想的作法,周恩来一开始就表示了不同意见。周恩来随军在前方,没有参加“宁都会议”,当“留在后方中央局同志”“提出由恩来同志负战争指导总责,泽东同志回后方负中央政府工作责任”的意见时,周恩来坚决不同意,而“坚持要毛同志在前方助理或由毛同志负主持战争责任”,他自己“亦在前方负监督行动总方针责任”。10月制定《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战役计划》,仍签上“红军总政委毛泽东”,周恩来本人以“代总政委”名义副署。在毛泽东被排斥出红军的领导岗位,去瑞金之东华山养病的情况下,周恩来不惜冒“左”倾路线者之大不韪,在“绝对秘密”的“战役计划”封面上,公然写上“如有便请送毛主席一阅”的批示。他和朱德等同志制定的战役计划,仍然按照毛泽东提出的内线作战的原则,采取声东击西,疲惫敌人,择其弱点,各个击破,集中红军主力,求得在运动中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击破敌之主力一路的方针,终于夺取了这次反“围剿”战争的伟大胜利。
第二,第四次反“围剿”胜利的取得,是周恩来、朱德等同志坚决抵制“左”倾军事路线,坚持正确的作战原则的结果。
临时中央负责人博古等同志,1933年初从上海迁入中央苏区。博古不但是临时中央负责人,也是苏区中央局的领导者。他们从“夺取中心城市”以“实现一省数省首先胜利”的“左”倾观点出发,屡电前方,指令要攻占敌人有重兵把守且有坚固工事的南丰和南城。
攻取南丰和南城,1932年红一方面军北上作战方案原有此议,但后来敌情变化,我们的战略亦必须改变。而中央和中央局不顾前线指挥员多次提出的战略计划,“累电”红军去“攻破城防”,“猛攻南丰,虽大损失,亦所不惜”。
对这种脱离实际的武断命令,周恩来、朱德等同志一致进行了坚决抵制。1月30日,周恩来代表前线负责同志发电中央局,批驳了他们的错误意见,提出“中央累电我们攻破城防,与我两电所陈战略实有出入。”并分析了攻城有五不利,并鲜明地表示:“我不主张立即过河攻城”,而应“求得运动战解决敌人”,“我总觉消灭敌人尤其主力,是取得坚城的先决条件。敌人被消灭,城虽坚,亦无从围我,我可大踏步地直入坚城之背后,否则徒损兵力,攻坚不下正中敌人目前要求”。周恩来在电报中最后还向中央局公开申明:要求
“中央局诸同志同意此意见否,望于明日简电复,过期因时机不容再缓,我当负责决定。同时仍请中央给以原则指示”。
2月7日凌晨一时半,周恩来又发了《对中央局命令攻南丰部署的几点意见》的致中央局电,再次强调红军战略应是“调动敌人,于山地运动战中解决”,在运动中消灭增援敌人。并一再说明:中央局先攻南城的指示,“在目前敌情与地形上是不可能的事,请中央注意”。
2月1日我军进围南丰,并没有按照中央局命令“猛攻”南丰,而是按照周恩来、朱德的部署,实际上是一种“佯攻”,即其目的不在于打下南丰,而在于调动敌人提前分兵增援南丰,“以乱其计划”,并便于我在运动战中消灭敌军。所以当得到敌之第一纵队果来增援南丰的情报,于是我军“毅然采取了退却步骤,终于转到敌之右翼,集中东韶地区,开始了宜黄南部的大胜仗”。(《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15页)东陂、黄陂两战役均是采用山地伏击战而取得胜利的。
第四次反“围剿”胜利的实践,完全证明了周恩来、朱德等提出的战略原则是正确的,体现了无产阶级军事家周恩来、朱德卓越的军事才能。
第三,地方武装、游击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作战和支援,对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在各级地方政权的领导下,苏区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刚开辟的新苏区)都站在我们这一方面,不但以人力、物力大力支援红军作战,而且很好地帮助红军封锁消息,保守秘密,监视坏人。作战过程中,以数万红军在边区大规模的行动,敌人始终不知我主力所在地,使我军能够做到出敌不意袭击敌人,正如朱德同志所总结的:“开一大部队袭击之战例”。这与苏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帮助,也是分不开的。 (摘自《党史研究》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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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书评

一本探索我国国民经济调整、改革的新书
——薛暮桥同志新论文集《当前我国经济若干问题》评介
孙连成
薛暮桥同志新的论文集——《当前我国经济若干问题》(下称《问题》)一书,最近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薛暮桥同志继去年完成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重要著作之后,又进一步深入实际,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的成果。本书对我国国民经济调整、改革等重要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它是一本有参考价值的好书。
《问题》一书指出,目前首先要把国民经济调整好,体制改革要稳步进行。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基本建设战线仍然过长;一些品种、规格、质量不合需要的长线产品仍然在盲目生产,库存积压过多;一些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创外汇多的短线产品仍然不能从投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方面得到优先保证,国民经济长期严重比例失调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扭过来,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当前仍然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整,调整和改革要结合,改革应当有利于调整,在调整中改革体制。调整是要自觉地调整比例关系,使农轻重和工农业各部门能够比较协调地向前发展,使积累和消费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我们不可能设想,在国民经济结构很不合理的基础上会使整个国民经济获得协调发展,会使人民生活水平获得应有的提高。调整还是经济改革的前提条件。在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体制改革是难以顺利进行的。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如果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燃料、动力、原材料供应短缺很大,企业有了自主权,生产也难以正常进行。同时,国家对企业的考核制度、物质利益原则、奖惩制度、经济立法等,都难以实现和执行。当然,要搞好调整,也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改革。为着调整和整顿,有些方面必须加强集中管理,使我们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不可能放手进行,目前我们体制改革的步子只能走小一点,稳一点,先试点,取得经验然后推广。但是,能够改的还是要改,尤其是那些对调整和整顿有好处的改革。在国民经济调整工作完成前,改革应当同调整配合起来进行。
《问题》一书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将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国家首先取得胜利,他们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是全社会占有,没有商品交换,没有货币。但是后来的发展,社会主义并不是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胜利,而是在中等程度的资本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很不发达的国家先后取得胜利。由于生产力水平落后,不但存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还存在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和少数其它所有制。在公有制占绝对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必然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价值规律必然起调节作用,国民经济必须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不发展商品经济,不利用市场的作用,就不能发展社会化大生产,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整个社会生产、流通和分配,以及人民生活,不能没有计划管理。但这种计划管理,又不能离开市场调节来实现。一方面要计划管理,一方面要通过市场调节,两者的关系怎样处理?作者指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既不宜片面强调计划调节,也不宜过分强调市场调节,致使国家计划失去必要的控制作用。”“所谓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并不是这些产品计划调节,另一些产品市场调节,而是许多产品都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计划调节。”国家应该控制什么呢?“一是建设规模,二是人民生活提高的幅度,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要统筹安排。”根据30年的经验,按我国目前的生产水平,积累率在25%左右或稍多一点,可以高速度发展;超过30%,就要比例失调;达到40%,就要倒退。粉碎“四人帮”后,本来应该休养生息,调整比例关系,可是1978年又来一个“跃进”,积累率达36.5%,比例失调完全暴露出来。这次调整比较快。调整方针是提高人民生活和压缩基本建设。这种压缩积累、提高消费的调整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国家20年来在人民生活方面的欠账是要还的,还账时候当然要增加消费,减少积累。要有几年消费增长速度超过积累才能还账。”“今后几年国民收入增长主要用于改善人民生活,包括多建住宅,经济建设规模不能再扩大。”只要搞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安排好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安排好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工农业内部的比例关系等,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物资供应平衡、外汇收支平衡,其它工作放手让大家自己去办,出不了大乱子。
《问题》一书还指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制要按照商品经济原则进行改革,从分配和流通两方面进行。过去一年的体制改革试点,大体是从两方面进行的,一是从分配方面,兼顾中央、地方、企业和个人的物质利益,以调动各方面发展生产、增加盈利的积极性;二是从流通方面,在统购包销、计划分配上打开一个缺口,逐步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改变生产和需要相互脱节的情况。这两方面都已开始收到相当的效果,今后要沿着这个路子继续进行。
扩大企业自主权,就是要承认企业的相对独立性,这是我们整个经济改革的基础。要在全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试点工作。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还要酝酿和逐步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象计划、物资、劳动、物价、银行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不仅仅是企业利润分成问题,主要是扩大职工管理企业的权力。这个改革是根本性的。所有企业都要实行民主管理,发挥工人的主人翁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
为了把经济搞活,还要进一步改革流通制度。改革流通制度,办法是增加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使产需双方有可能直接见面。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要有一点竞争,非此不能打破国营工业、国营商业的官僚主义作风。为此,要恢复货栈、代理商行、交易所等多种商业形式,恢复银行原有的各种业务活动,便于资金周转。第二,建立经济中心,发展跨省公司。这些经济中心是随着经济发展需要逐步形成的,它是符合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的。在这些大的经济中心之下还有许多比较小的经济中心。各经济中心根据地区特点,也可以成为某几种大宗产品的集散地。这些自然形成的经济中心同行政区划不一样,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各地区可以建立生产上的联合。工业先进地区可以到其它地区、其它省市,利用外地外省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进行人力、技术、设备、冶金等投资,建立联合公司,这对工业先进地区和落后地区都有利。过去通过财政拨款支援落后地区,不能解决技术问题,所以跨地区联营效果可能更好。
建立经济中心和发展跨省公司,从长远来看是缩小地区差别的必由之路。这种经济形式是打破条条分割和块块封锁,从行政管理变为经济管理的有效办法。
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同时,要改革行政体制,精简行政管理机构,改变以党代政等不合理现象。党着重抓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政府多为发展经济服务(如市政建设、生活福利、文化教育等等),不要越俎代庖。
总之,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政企分开,权力下放,扩大企业自主权;在这样的基础上,把分散的企业,一个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体,加上行业组织,加上经济中心,加上主管经济部门的统筹协调、监督、服务,使我们经济结构充满活力,这就是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脉胳和轮廓。当然,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问题》一书对我国当前经济中的劳动工资、劳动就业、价值规律和价格政策、工商关系、社队企业等重要问题的一些探讨和论述,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当然,《问题》一书缺点也是有的,正如作者自己在《前言》中指出的,“重复地方仍然不少”,“而且重复部分的提法不尽相同”。这一方面反映作者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说明,作者有些论述还不是很完善的,还是可以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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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史札记

清初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呐喊
张晋藩
17世纪后半期是中国社会大动荡的时代。明末清初的政治风云,使全国各个阶级、阶层都受到了空前的震动,各种思潮蔚然兴起,其中对封建专制主义的猛烈抨击,尤为前所未有。清初进步思想家从“社稷沦亡”和切身的坎坷遭遇中,比较深刻地认识到封建专制主义的弊害,迭施挞伐,而以黄宗羲、唐甄最为激烈。
1663年,浙东学派的奠基人黄宗羲(公元1610—1695年)怀着士大夫阶级的“亡国”深恨,写了一部以批判封建专制主义为特色的政治专著——《明夷待访录》。在这部书中,他突破了纲常名教观念的束缚,剔除了君权神授的神秘色彩,用“利”、“害”观点,论证了君权的起源和实质。他指出: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敲剥天下之骨髓”,供一己之淫乐,致使天下人的“私”与“利”完全被君主个人的“大私”“大利”所淹没,因此,在天下人的心目中君主是“独夫”。他借赞美“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古代尧舜之世,尖锐抨击“以君为主,天下为客”的今世,反对把国家视为君主世代相承的私产,公开宣称“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引文均见《明夷待访录》《原君》)在君主的淫威笼罩一切的专制时代,这个结论确如骇电惊雷,猛烈震动着黯然窒息的思想界。
黄宗羲还针对“君为臣纲”的封建教条,阐述了君臣“名异而实同”,是平等的“师友”关系。臣的职分“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他嘲笑鼓吹“臣为君而设”、“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理学家,是见识狭小的“规规小儒”,蔑视他们尊为最高道德标准的忠君思想,说:“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凡是不以“万民之忧乐”为意的君主,其兴亡不过是一姓之兴亡而已,臣下无需“从君而亡”,或“杀身以事君”。这种非君重民的观念,是对传统的封建纲常的否定。
黄宗羲还主张学校应成为具有“公其是非”的职能的清议机关,太学祭酒(即大学校长)应拥有“其重与宰相”等的职权,可以面对天子直陈“政有缺失”,使君主“不敢自以为是非而公其是非于学校”。显而易见,黄宗羲理想中的学校已经超出了固有的性质而类似于近代的代议机关。学校议政是黄宗羲政治思想中最激进的内容,它反映了封建士大夫渴望参加政权的心理,同时又是对至高无上君权的冒渎。
与此同时,黄宗羲提出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所谓“天下之法”是指三代以上之法,这个法“未尝为一己而立也”,(《明夷待访录》《原法》)因此“法愈疏而乱愈不作”。而所谓“一家之法”是皇帝出于一姓“利欲之私”炮制出来的,“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因此,“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不仅如此,他还反对为专制君主辩护的“有治人无治法”的观点,阐明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思想的合理性,认为不打破封建的一家之法,虽“有能治之人”也无法施展其才智,虽有促进社会发展的措施也难以取得功效。相反,法如果是良法,即使不得其人也不至于“深刻罗网,反害天下”。黄宗羲的法治思想,是针对明末皇帝专横恣肆、宦官擅权、法纪荡然的积弊而发的,他企图以法来限制皇帝的特权,在一定程度上包含有近代君主立宪的因素,同时也表达了工商市民要求法律上平等权利的呼声。
继黄宗羲之后,唐甄(公元1630—1704年)把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潮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唐甄对君权发起猛烈的攻击。他指出,“天子虽尊,亦人也”,“天子之尊,非天帝大神也,皆人也。”这是对专制皇帝无上权威的公开贬亵,也是向着自西汉董仲舒倡“天人感应”说以来,君权神化的观念的勇敢挑战,在当时具有无可置疑的思想解放意义。不仅如此,唐甄还进一步论证了把皇帝神化所造成的实际政治危害。他说:“人君之尊,如在天上,与帝(指天帝、上帝)同体”,不仅与万民隔绝,而且使“公卿大臣罕得进见”,势必“瞽于官,聋于民”,而移大权于“权臣嬖侍”,发展下去就会是非颠倒,海内怨叛,“而国亡矣”。(引文均见《潜书》)
唐甄透过清算历史上君主的罪恶,把抨击的焦点逐渐移向封建专制制度。他指出“一代之中,十数世有二三贤君,……其余非暴即闇,非闇即辟,非辟即懦。……懦君蓄乱,辟君生乱,闇君召乱,暴君激乱,君罔救矣,其如斯民何哉”。为什么暴、闇、辟、懦祸乱天下之人,却可以君临万民之上?为什么十数世只有二、三贤君却依然世代相承?对此唐甄引而不发,没有明白地作出回答,或者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是根本制度问题,但是他意在言外的论断是发人深思的。
唐甄认为,现实社会中贵贱智愚并非一成不变的。他说,“皂人可以为圣人,丐人可以为圣人,蛮人可以为圣人”。在封建时代,等级划分是阶级划分的表现形式,法律以严刑禁止等级界限的僭越,宋明理学家甚至把封建纲常渲染为“天理”,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唐甄抒发的尊卑智愚可以转化,人人皆可为尧舜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尊卑之防,否定了天命论,鼓舞了下层群众为争取平等权利而进行的斗争。与此相联系的唐甄的法律思想也包含有“刑先于贵,法自贵始”的内容。他说:“是故善为政者,刑先于贵,后于贱;重于贵,轻于贱;密于贵,疏于贱;决于贵,假于贱;则刑约而能威”。他强调国家应有常刑以限制君权的行使,说“国有常刑,……有司议之,人主不敢私”。但是,封建专制制度下“法自君出”的悠久历史,使他深感“君惟不道,虽有大贤良法,亦以成乱”。因而,不得不慨然兴叹“治乱非他人所能为也,君也”。(引文均见《潜书》)
总括以上,清初以黄宗羲、唐甄为主要代表的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思潮,以磅礴的气势,猛烈冲刷着传统的纲常观念。它的形成,除与前述特定的历史条件密切相关以外,明朝嘉靖、万历以来,长江流域一带资本主义萌芽的兴起,也有着一定的影响。清初思想家所以能够透过封建正统思想的重重障碍,萌发出某些民主主义思想的幼芽,是和这个经济条件分不开的。此外,古代唯物主义的传统,特别是自然科学的进步,也有助于清初思想家剔除自己宇宙观和历史观中的神秘色彩,摆脱理学和宗教迷信的束缚,开始用求实的态度来观察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
但是,黄宗羲和唐甄虽然健笔纵横,激烈地攻击专制君主,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揭开了中国思想史上辉煌瑰丽的一页,却都找不到真正能代替封建专制制度的方案,这个任务不是带有某些市民意识的封建士大夫所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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