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4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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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购买公债迅速超额
东北人民发挥高度爱国热忱
【新华社沈阳三日电】东北一九五○年度第一期生产建设折实公债自三月一日发行以来的一个月中,由于各界人民高度发挥爱国热忱踊跃购买,认购和缴款都已迅速超过发行总额,发行工作现已基本结束。根据初步统计(热河省数字未计在内),各界认购总数为二千零七十九万八百八十一分,超过发行总额一千七百万分的百分之二二点三;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缴款总数已达一千七百七十四万五千三百九十三分,超过发行总额百分之四点三八强,完成认购总数的百分之八五点三五强。现东北各地公债推销工作已基本完成,尾欠数目正加紧缴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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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宋副主席昨抵京
张澜林伯渠等赴站欢迎
【新华社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宋庆龄副主席于今日上午七时半由沪抵京。前往车站欢迎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澜,秘书长林伯渠,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郭沫若、黄炎培及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邓颖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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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灾区视察组抵合肥
防疫总队抵徐州转皖北
【新华社合肥三日电】中央救灾委员会平原、皖北灾区视察组已于上月三十一日抵达皖北首府合肥。视察组于四月一日听取了皖北生产救灾委员会主任黄岩及各专区关于皖北生产救灾工作报告。该视察组拟在合肥稍作逗留,继续了解各方面情况后,即至各重灾区视察。
【新华社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中央防疫总队第二、三大队防疫工作人员一百六十一人,上月三十一日自京出发赴苏北和皖北等灾区工作,已于一日到达徐州。第二大队人员决定留徐州一星期,协助徐州市卫生局进行防疫工作;第三大队则于二日乘车赴皖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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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设立统一搬运公司
废除封建把持制度
保护搬运工人生活扫除货物流通障碍
政务院关于设立搬运公司
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之建议的决定
【新华社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接受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之建议的决定(一九五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务院第二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全文如下:
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向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经本院审查后,认为各地搬运事业中存在的包工头、把头、脚行头等把持码头、勒索商旅、并对工人实行残酷剥削的情形,实为各地城市中最显著的封建残余制度,应当采取适当办法予以废除,以保护搬运工人生活,扫除货物流通的障碍,并便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事业。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关于本问题的建议是正当的、合理的,所拟暂行处理办法,亦是切实可行的。因此特决定如下:
(一)接受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的建议,并批准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即予公布施行。
(二)要扫除搬运事业中封建恶霸势力,必须依靠搬运工人的觉悟和组织。因此各地人民政府在进行此项工作时,应首先帮助搬运工人组织起来,建立并巩固搬运工会的组织,以便依靠搬运工会的支持与拥护建立统一的搬运公司。
(三)各有关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委派得力干部担任搬运公司经理和副经理,并指派公安机关代表,贸易机关代表及搬运工会选出之代表若干人,组成搬运公司管理委员会,以经理为主席,搬运工会的代表一人为副主席。
(四)各有关城市的人民政府接到本决定后,应即召集有关机关团体讨论执行本决定的办法,采取稳步进行,并报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批准执行,华北五省二市应报请本院批准执行。各地执行情形,应随时报告本院。
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
关于设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向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
【新华社三日讯】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搬运公司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向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一九五○年二月六日中国搬运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一九五○年三月九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二十四次常务委员会批准),全文如下:
中国各地的码头起卸搬运事业,历来为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等封建势力所统治把持。这些封建头子霸占码头,子孙世袭,造成城市中封建割据状况,对搬运工人实行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奴役,将搬运工人劳动收入的大部分(有的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占为己有,并经常强迫工人作无报酬的义务劳役,有的甚至家设法堂,私刑拷打工人,甚至强奸工人妻女,逼死人命。对于客商货物,则强行搬运,任意敲诈勒索,为所欲为,巧立名目,勒收费用,竟至十四、五种之多,因而形成运价极不合理的现象。如汉口客商货物,由船舱卸入仓库,到客商的店铺,几等于上海运至汉口的运费。这班封建头子,为了争夺码头地盘,不仅结合帮口,造成自己的恶霸势力,常常挑唆工人互相殴斗,发生人命惨剧,而且贿赂官府,勾结特务匪徒,庇护自己的罪恶行为。到了国民党统治时代,更变本加厉,各城市中大脚行头子一跃而为国民党的党国要人、国大代表,更是公然作恶,毫无忌惮。这种封建势力的存在,不仅严重的影响到物资交流和工商业的发展,不仅使工人的生活陷入痛苦的深渊,而且妨碍城市治安与民主政治的设施。因此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代表大会,一致决议,请求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法令,由各地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搬运公司,废除各城市搬运事业中的封建把持制度,以保护搬运工人的生活,扫除货物畅通的障碍,并便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事业。为此代表大会特拟定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草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审核颁布施行。
政务院第廿五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
【新华社三日讯】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政务院第二十五次政务会议通过)全文如下:
第一条 废除搬运事业中的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等的封建把持制度。由各地人民政府设立搬运公司,统一承揽搬运当地公私营企业、机关、团体、部队的货物。
第二条 搬运公司由政府委派之管理负责人员及搬运工会之代表,组成搬运公司管理委员会,以政府委派之公司经理为主席,实行公司管理民主化。公司经理应定期向搬运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代表大会报告公司经费之收支及业务概况。
第三条 废除搬运事业中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等的高价勒索、强行搬运等不合理现象。由搬运公司规定适当的统一的运价,与各公私营企业等订立搬运货物的合同,并得根据需要,在市内适当地区设立办事处,承揽临时的货物及客商行李等搬运工作。
第四条 废除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等对搬运工人的残酷剥削、义务劳役等的封建压榨。由搬运公司在搬运工人所得的搬运费中提取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统一的手续费,作为缴纳国家税收,修建码头,开展公司业务及举办有关搬运工人福利的各种事业的经费。
第五条 搬运公司应按月将所提手续费的总数百分之三十至五十,拨交搬运工会,作为办理搬运工人的劳动保险、福利设施、文化教育等事业之用。
第六条 各地搬运公司,得设立其他业务部门,积极谋取在搬运工作以外,承包各种工作,如开垦、修路、烧窑及水利工程等,借以扩大搬运工人的工作范围,增加搬运工人的劳动收入,并帮助多余的搬运工人逐渐转业。
第七条 废除搬运事业中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等的霸占码头地区实行行帮垄断的封建割据制度。由各城市搬运公司协同搬运工会统一全市搬运工人的编队,统一调配劳动力。
第八条 搬运工人须有一年以上(从登记之日起向前推算)作搬运工作之工龄,并向当地之搬运工会登记,经搬运工会审查合格编队后,始有参加搬运公司工作之权。
第九条 各地搬运工会,将原有之搬运工人登记完毕须报告中国搬运工会全国委员会备案。各地搬运公司需要增加经常搬运工人时,须向搬运工会全国委员会雇请。各地搬运公司雇请临时工人,不得超过当地经常工人总数百分之十。临时工作,过三百个劳动日以后,应作为经常工人待遇。中国搬运工会全国委员会,得视各地搬运事业之需要及搬运工人之多寡,进行全国范围的搬运工人的调剂。
第十条 搬运工会应教育搬运工人树立新的劳动态度,遵守劳动公约,爱护货物,轻拿轻放,遵守时间,搬运迅速,听从调配,团结互助,不得有偷盗、欺骗、勒索、敲诈、贪污、斗殴等情事,并服从交通规章,听从交通警察指挥。如有以上情事发生,除因触犯法纪应由政府主管机关依法办理外,搬运公司得视其情节轻重给以处分,以至开除其工作。
第十一条 各公私营企业及机关(包括监狱犯人在内)、军队、团体,自有搬运工具及搬运人力者,只许自运自货,不得承揽搬运他人货物,争夺搬运工人工作。各公私营企业部门需要添雇新的搬运工人时,须经当地搬运工会之介绍。搬运工会会员有受雇之优先权。
第十二条 各地之私人搬运公司,有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力者,得继续从事运输业务,但须与当地人民政府设立之搬运公司协商,规定统一运价或划分业务范围。
第十三条 各地不论公私营企业、机关、团体委托搬运公司搬运货物时,均须按照当地搬运公司规定之搬运价目支付工力费。
第十四条 由外地搬运货物进入城市,该城市搬运工人不得阻挡或争夺搬运。外地进城之搬运工人除回脚外,非经当地搬运公司之许可,不得在该城市内包揽搬运货物。
第十五条 在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中作恶过多,为大多数工人所痛恨的犯罪分子,经受害人告发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惩办之,罪大恶极者,得没收其财产,作为举办搬运工人福利事业之经费。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后公布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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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匈牙利解放五周年纪念
毛主席周部长致电祝贺
毛主席电贺法共全国代表大会
【新华社三日讯】四月四日为匈牙利解放五周年纪念日。毛泽东主席与周恩来部长于四月一日分别致电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国会主席团斯查卡西兹主席及外交部卡莱部长,表示祝贺。电文如下:
(一)毛主席致斯查卡西兹主席电斯查卡西兹主席阁下: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及中国人民,当此匈牙利解放五周年之际,谨向阁下致祝贺之忱,并祝匈牙利人民幸福和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
一九五○年四月一日于北京
(二)周部长致卡莱部长电
卡莱部长阁下:欣逢匈牙利解放五周年之际,谨向贵国政府及人民致热烈的祝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周恩来
一九五○年四月一日于北京
【新华社三日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于三月三十一日致电祝贺法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电文如下:
法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转
法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我们热烈祝贺法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功,并祝法国共产党在领导法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中日益强大。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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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检讨宜洛煤矿事件
决定切实加强工矿安全设备
对人民生命财产严肃负责
无保安制度劳动纪律是发生此次事件原因
【新华社汉口三日电】中南军政委员会于上月二十九日举行第五次行政例会,出席所属各委、部、署、局、行长二十八人。会议由邓子恢副主席主持,主要内容为对河南省宜洛煤矿瓦斯爆炸事件进行了严格检讨,并通过五项处理办法。
会议首由中南区重工业部朱毅部长报告了宜洛煤矿发生巨大瓦斯爆炸事件的原因、经过和善后工作情形。该事件发生于二月二十七日,被炸面积达一○、六○○平方公尺,占井下全部面积约三分之一以上,爆炸区内巷道塌陷约三分之一,死亡工友据已查知者有一百四十六人。造成工人生命及国家财产的严重损失。据初步调查和分析,此次肇事系由于历来该矿沼气较大,且用土法开采,无通风设备,井口少,风流极弱,又有漏风现象,虽经工友数次提及,但未引起该矿行政领导人员和主管工程人员注意和抓紧修整,致热度增高,沼气聚集。加之该矿无下井检查制,很多人在井下吸烟。三月七日由井下运出之四具尸体中,身上均装有红头火柴及纸烟。此次事件之发生可能系吸烟划火引起。该矿巷道工程又极不牢固,由爆炸震动,引起棚架多处塌陷,故增大死伤。
上述情况的产生,系由于该矿无保安规则,无劳动纪律,工作制度及检查制度极不健全,职工间互不团结,存在着严重的无政府无纪律现象所致。具体原因及详细情况,现尚在继续检查中。此一事件的发生,引起中央人民政府、中南军政委员会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极大重视,已立即拨款并派员前往调查,并处理善后救济事宜。中南区总工会筹委会与中南军政委员会重工业部,均派人携款前往慰问死难工人家属。经紧急抢救后,重伤工友二十七人中,已有二十四人脱离危险期。现该矿工人正在行政机构与工会领导下,化悲痛为力量,迅速掩埋尸体,进行抢修,以期早日恢复生产。朱部长在检讨中说:该矿早经中央决定由中南军政委员会重工业部接管,但该部却迟迟未予接受;在暂由河南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期间,又未加强对该省工矿的领导。因此,此一事件之发生,该部须负主要责任,请求中南军政委员会予以处分。
接着,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一清、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钱瑛亦均进行了检讨。李副主任检讨了该委员会没有完全贯彻中央各次会议的精神,对公营企业进行系统改革,致使宜洛煤矿等仍存在着相当严重的不合理现象,造成此一后果,自请处分。钱副主任说:该事件发生后,中央监察委员会已派人前往调查,而中南区监察委员会却未加以重视,应进行深刻检讨。
邓副主席最后发言,沉痛地指出:此次宜洛煤矿爆炸,死伤工友一百多人,这是严重的惨案。邓副主席着重说: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向草菅人命,对劳动人民的死伤更是漠不关心。但人民政府应该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首先对人民生命负责,特别对劳动人民的生命负责。我们应当坚决反对对劳动人民生命开玩笑的态度。因此,邓副主席提议:(一)首先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对处理宜洛死伤工友所支付的埋葬、治伤、抚恤、垫发工资救济家属等费用,由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予以报销。(二)切实检查宜洛煤矿的安全设备,在未有安全保证以前,不急于开工。(三)立即通令全中南各地工矿,并由重工业部派员前往调查,依照中央屡次指示,切实检查安全设备,务求保证工友安全。不合安全标准者,立即改装,甚至停止开工,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四)责成各省、县政府与军事机关,对当地厂矿受土匪特务威胁者,立即派武装保护,并加紧肃清土匪特务,以保工矿安全。(五)对宜洛事件责任的追究,除宜洛厂矿负责人及河南工商厅已决定处分外,建议中央人民政府给河南省府及中南重工业部以应有处分。中南军政委员会对此事事前检查不严,事后重视不够,亦应严格地进行自我检讨。会议一致通过上述提议,最后与会全体人员起立为该矿死难工友静默三分钟,以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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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苏民航协定公报
苏京各报均予刊载
【新华社三日讯】塔斯社莫斯科二日电:所有报纸都刊登了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关于创办苏中民用航空股份公司协定的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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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新疆西安旅大等地人民
热烈拥护中苏合办公司
认为苏联的帮助将加速我国工业化
【新华社兰州一日电】因公来到兰州的新疆各地驻军首长,获悉中苏签订创办石油及有色金属两个股份公司的协定后,兴奋异常。他们一致表示:这两个公司的创立,对目前积极从事生产建设的驻新疆的人民解放军和全新疆人民将是极大的鼓舞。伟大苏联友邦与我国的经济合作,将更加速我国工业的发展。驻伊犁的某军副军长马尔果夫(前民族军将领,塔塔尔民族)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要翻译人员拿着报纸详细地给他讲解公报的全文。他认为创办两个中苏股份公司的协定的签订,对于开采丰富的新疆资源、发展新疆的重工业和运输事业,都有着很大的帮助。他说,新疆地区辽阔,过去因为缺乏汽油,各地间交通十分困难;今后我们就会逐渐地改善这种情况了。他对两公司负责人员三年一调换的规定也极表满意。他说,这才是平等互惠的具体表现。新疆军区某某等兵团的后勤部长何家驹、崔景模等都翻出新疆矿产分布地图来研究。他们除感谢苏联诚心诚意帮助我国建设外,对建设未来新中国的工业化充满着无限的信心。
【新华社西安一日电】西安市各界人士热烈拥护中苏合办新疆两个股份公司的协定。中苏友好协会西安分会理事长马明芳发表谈话称:这个协定,标志着中苏两国的友好合作和两国人民紧密团结更进一步的具体化。创办这两个公司——直接关系到中国工业的建设与国民经济的繁荣。创设冶金工业和采油工业可以给新中国的工业建设解决了原料和燃料的问题,特别是将为农业的西北逐步走向工业建设的前途开拓一条坦平的道路。这是西北建设事业中重大的事件。这一事实,再次说明苏联对中国的友好帮助,在本质上是不同于过去帝国主义压榨和垄断的任何侵略条约的。只有苏联才是中国人民唯一最忠实可靠的朋友。
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长王达成说:石油和有色金属的开采,不仅对西北工业建设的开展有很大作用;而且在我们国防工业建设上亦有重大意义。苏联伟大的友谊增强了我们建设的信心,我们要努力做好一切工作。
民盟西北总支部负责人谈称:这个具有重大经济建设和历史意义的协定,对今后中苏两国的经济合作将起极大作用,大西北的建设将从此打下基础。我们完全拥护这一基于中苏两国人民广大利益需要的协定。
中华全国第一次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西北区分会副主任侯宗濂称:这两个公司的创办,给了我们西北科学工作者学习苏联科学与生产建设的机会,我们应当努力学习技术,以回答友邦苏联对我们的援助。
西北总工会筹委会负责人认为:创办这两个公司,将使西北工人更增多接受苏联朋友进步技术的机会,以便更好地建设大西北。我们工会工作者将广泛向工人群众宣传,并代表西北工人热诚拥护这一正确的协定。
青年团西北工作委员会书记罗毅号召西北青年必须提高认识,学习建设的知识。这两个公司的开办,鼓舞了我们青年建设大西北的信心和力量。西北民主妇联筹委会负责人也代表全西北妇女表示将在积极工作中为实现此一协定而努力。
西北大学教授岳劼恒发表谈话称:毛主席曾经说过:“在帝国主义存在的时代,任何国家的真正的人民革命,如果没有国际革命力量在各种不同方式上的援助,要取得自己的胜利是不可能的。胜利了,要巩固,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国与国际友邦在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下合作建设工业,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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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苏间开办航邮
【新华社三日讯】我国和苏联间的邮件运输,将进入一个新阶段。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为便利中苏两国人民通信和增加邮运速率起见,已与新近成立的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洽妥,利用该公司经营的中苏民用直达航空线,带运邮件。同时我中央邮电部已经电请苏联邮电部转知所属有关邮局,将我国经由中苏民用航线运往苏联的邮件,利用苏联国内航线转运。目前中苏航邮暂以信函为限。我国境内寄往苏联的航信资费,除普通国际邮费外,每十公分暂加收航空资费一万二千七百元,合共一万五千八百元。中苏航空包裹业务不久亦将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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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协定精神平等互利表示苏联真诚友谊
【新华社大连一日电】中苏两国创办两联合股份公司消息传来,旅大人民纷纷表示热烈拥护,认为这是加速中国工业化的有利条件。中苏友好协会旅大分会副会长玉群说:“这个协定将使中国走向工业化的道路又缩短了一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旅大区委副书记丁哲民、民主妇联主席吴亚南一致认为:这两个公司的创办,将有力地促使我国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如同苏联的帮助使旅大的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一样。旅大行署工业厅副厅长李沭英说:“通过这两个公司,必将为中国培养出更多的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干部。”中长大连铁路局副局长张心亭指出:这两个中苏合办的股份公司,是完全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是苏联对我国真正友谊的援助。旅大工业劳动英雄袁明朝说:“苏联以社会主义的先进经验帮助我们开采地下的富源,对于我国工业建设将有很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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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苏合股创办公司有助我国经济建设
首都人民咸表拥护
【本报讯】北京市各界热烈拥护中苏两国签订联合创办两个股份公司和民用航空公司的协定。一致认为这是苏联对中国走向工业化的巨大帮助。北京市总工会萧明发表书面谈话称:当我们看到中苏签订协定,合办公司开采新疆石油及有色金属的消息后,我们全北京市的工人都表示热烈的拥护。我们认为这是中苏兄弟友谊更进一步的具体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这一协定对于今后中国经济建设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在苏联的协助下,使我国的石油和有色金属得以开采,使我国能以早日走上工业化的道路,从而建成新民主的中国,并有力地战胜帝国主义的威胁。开采石油和有色金属需要高度的技术指导和机器设备,而且要经过一长期的艰巨的勘测过程,这是很需要苏联朋友大力帮助的。这一协定正是苏联协助人民民主国家经济的具体实施。
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张奚若说:关于中苏两国最近在莫斯科签订的创办中苏石油股份公司、中苏有色金属公司,中苏民用航空公司的协定,进一步地证明了中苏两国友好互助的积极精神。新中国是亟需要开发地下富源,和发展航空事业。在这两个协定里面,苏联愿以先进工业国家的经验和技术帮助我们建设,这是使我们非常兴奋的事情。尤其是这两个协定在具体办法方面,都是采取完全平等的原则,更足以表现友邦合作互助的精神。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所说的“彼此给与一切可能的经济援助,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合作”一句话并不是具文,这两个协定就是这种必要的经济的合作的开始。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有了这样一个友邦积极的帮助,我们的目标是可以提前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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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国留港民航机七架被毁
周总理兼外长发表声明
香港政府无理阻难我民航飞机起飞回国,应对此次事件负完全直接责任。
【新华社三日讯】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今日就我国民航飞机在港被炸毁事发表声明称:我国民航飞机七架,在由英警负责警卫的香港政府军事禁区内被炸毁事件,香港政府应负完全直接责任。自今年一月十三日我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指令中国航空公司总经理刘敬宜、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陈卓林赴港接收两航资产以来,香港政府一方面阻难我国民航飞机起飞回国;另一方面又不真正负责保护这批停在香港军事禁区内的我国民航飞机,因而使这次匪徒的破坏得以进行。因此香港政府应对此次我国所受损失担负完全直接责任,并应立即将中国航空公司和中央航空公司所有在港的资产,完全交由我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委托的人员处理。在两航公司飞机及其一切资产尚在香港期间,香港政府仍应对之负保护的全责。
【新华社三日讯】因香港政府阻难至今未能起飞回国的我国民航飞机,于二日上午五时五十分至八时十五分间,被匪徒用计时炸弹炸毁了七架。出事地点在英警负责警卫并不准我两航员工纠察队接近的香港启德机场零七号跑道北香港政府军事禁区内。被炸毁的七架飞机是我国民航局所辖中国航空公司的:C——46式116号,120号,122号,136号及C——47式119号,111号,127号。按中国航空公司总经理刘敬宜,中央航空公司总经理陈卓林,于一月十三日即奉我中央人民政府民航局令前往香港接收两航所有资产,但由于香港政府的阻难,迄今未能使两航飞机起飞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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