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10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信箱

  避免发生火车伤人事件
天津铁路局公安处提出几点常识
据一、二月份统计,仅在天津路局管界内,铁路上发生死伤人命的事件,就有四十一起之多。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大部是因为旅客和行人缺乏一般的火车行车常识。现在我们把容易发生危险的几种情形提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撞轧伤亡:撞轧伤亡事故的发生,有的是在横过铁道时不加注意,与火车抢道,甚至有赶大车的在与火车抢道时,急于横过铁道乃使牛马蹄子踏进铁轨与护轮轨间,拔不出来。有的是因为在铁道中心或沿铁路行走,尤其在冬季戴着有帽耳的皮帽子,不留心而被从后面开来的火车轧死。还有的是在桥上行走时,以为火车距离还远,不考虑火车行走的速度,常走到桥中央,火车就来了而被撞轧。最近,曾发生过几次军人和老乡在道心以手式或呼喊使火车停驶的事。他们不知道司机在看到他们时就是下非闸也得前冲数十米,才能停住,同时下非闸时,车内旅客便要震伤。这一种无事取闹或想中途上车的行为,不但有碍行车安全,同时更影响火车的按时运转。
(二)跳车伤亡:跳车伤亡一般是因为旅客急于出站争先下车,故未等火车停住即行跳下。但火车在行动时带有极大前冲力和风力,旅客跳下车而未站稳时,就很可能为风卷入轮下。有的是因为无票乘车的,想在站外下车,故在车未到站前即行跳车。再有是因为在车上睡着了,坐过了站才醒来,便冒险跳下。这是最危险、最应注意的。
(三)坠车伤亡:旅客有坐或站在脚登板车门处,或在车门处小便,当火车行到义道或弯道时,极容易被甩下车去。尤其是在夜间行车时,坐在车门口或脚登板睡觉更危险。还有的是旅客在车门处站着,帽子被风刮掉,急抓时空闪下去。因此,旅客如因车上人多,就不愿意进到车内,则后来的便只能站在外面。这样,他不但妨碍车上秩序,而且也没照顾到别人的安全,是很不对的。
(四)抓车伤亡:抓车伤亡多是因为旅客不愿提前上车,当火车开动时才急忙跑来,这是极容易被转入轮下的。尤其是长途的旅客,每到站时就想下车看看,但是小站的站点非常短,如果走得太远了,必要追赶抓车,一不小心便造成灾祸。
天津铁路局公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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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唐山专署接受批评 烧锅案件合理解决编辑同志:
三月二十六日,人民园地刊载一九八师政治部史平同志为其家烧锅被没收所提之问题,其中情形大致不差。人民园地编者指出我们“工作太拖沓效率低”,我们很同意。我们在工作上,确是有这些缺点,今后一定努力克服改正。现把这问题答复如下:
一九四七年六月间,本区实行土地改革,永顺和烧锅被胡家坨镇及附近五个村子的农民没收了。农民本打算继续开烧,但恰好一九四八年一月政府就颁令酒归政府专烧,当时的乐亭县刘县长说服群众,把烧锅交给原冀东十三分区财经办事处专烧科经营。是年十二月,奉令又移交唐山酒业公司(该公司归省直接领导)。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间乐亭县根据该号经理魏欣然(即史平的家长)的请求,把这一问题提到专署,因为解决此项问题不是单纯的恢复工商业的问题,专署独自解决不了,所以把这问题呈报省府,并提出我们应予发还的意见,但省府批示认为情况及原因不了解,不能处理,并指示专署再调查。事实上已如上述永顺和烧锅是归酒业公司了,专署只能把这问题介绍到唐山酒业公司,并提出按照保护工商业政策应当予以发还;另一方面,建议将不用的工具发还,现在尚在使用的予以适当处理。该公司曾因此派姚科长到专署来谈,据称接收的家具清册已找不到,曾记得已发给过一批物资(业主并未提到此事),所说甚为笼统。当时我们即表示,希望赶快把情况弄清楚,了结此事,但此后该公司也就没再答复,我们也没有追究。至于该文反映政治部给专署三封公函其家中给专署来信均未答复一节,事实上专署均未收到,此点应予声明。
我们检讨未及时处理之原因:一、对这一问题抓的不紧;二、认为烧酒家具在公营企业中不经上级批准我们无权发还。
现在我们已一面通知酒业公司实行发还,一面通知其本主领取。
唐山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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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抓紧季节 赶快植树
清明到了。清明前后正是植树的好时节,在今年春天要大量植树,每人应争取栽活一、二棵易活的树(如杨柳树等)。
过去有些人说栽树论命啦,水命能栽活,其他命都不行,这是迷信话。
杨柳树一般说来比较容易栽活的。栽杨柳树时,要作到“深栽实捣”,就是说窟要挖到一尺半深上下,在填窟时再出力捣实,否则太阳一晒和风一吹,就会干死了。
(王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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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房租简复编者同志:
我有两个问题,请答复:
(一)每间房普通应交多少房租方为合理?房客无故或托故不交房租可以吗?
(二)房客与房主如因房租而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王智慧答王智慧:
一、根据北京市军管会关于本市房屋问题布告,房客应依约缴租,房租多少由主客双方自由议定。
二、主客间如有房租纠纷,可向当地区公所请求调解。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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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猪鬃如何征税?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猪鬃商人,前天到房山县张坊镇买货,那边猪鬃要上货物税百分之十,但听说北京只上百分之五或免征税。请答复下列问题:
(一)房山与北京所收的猪鬃税为何不统一?
(二)税务总局是否有统一的货物税章程出售?
翟相如翟相如君:
所询问题已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答复如下:
(一)新货物税条例规定,猪鬃税率统一为百分之十。房山县与北京市均按此执行。你所说的北京市按百分之五征收,恐系指猪毛的税率。
因猪鬃零星征税,诸多不便,为简便商民手续起见,政府已决定猪鬃为统销货物,在整理好后一次征收。
(二)各项税收条例,本局正在印制单行本准备委托新华书店代售。一俟印就,当即登报通知。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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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复简

  复简吴立志同志:
你的问题,已由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教务处答复如下:
一、第一二期招生时考取革大而未曾入校学习者,第三期招生时,如不合招生新条件,不能再入革大学习;如合于招生条件,也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入学。
二、关于分配工作办法,请看革大招生简章第十条第二款。
三、革大的入学手续及日期,以后在人民日报公布(或在发榜的同时公布)。
编者迷人君:
你的问题已由北京人民政府商业局解答如下:
摊商现已停止登记,可觅妥有门市铺址,填具商业登记声请书,径赴商业局申请照像馆营业登记。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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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人民戏剧》创刊号
中华全国戏剧工作者协会出版之《人民戏剧》月刊,由该协会主席田汉主编。创刊号是《戏曲改革专号》,内容有田汉的《怎样做戏改工作》,杨绍萱的《中国戏曲发展史略与旧剧革命的方向》,马彦祥的《希望新音乐工作者共同改革旧剧》,焦菊隐的《戏曲界组织起来》,欧阳予倩的《旧戏改造的几小点》,光未然的《大力组织剧本创作》,洪深的《一个人在一个坑里》,黄芝冈的《谈花旦与丑的改造》,马少波的《关于戏曲导演》等论文,并有张庚凤子等十余人的笔谈《今后戏剧运动的希望》,及天津、石家庄等地重要通讯多篇。该刊由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现在已经运到北京,各书店均有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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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青年服务部举办市民篮球赛
青年服务部为了更广泛地普及国民体育运动,团结各界青年,决定在本月内举办市民篮球比赛,凡市辖区内之商店、手工业行业、失学失业者、成人夜校都可组队参加。自八日起开始报名。报名地点在东长安街青年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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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防止疏忽改进工作
新中国供销社接受里华批评编辑同志:
本社正当总结一九五○年第一季度工作时,看到四月六日人民园地所载关于本社货价应分别清楚的意见,这是对于我们今后业务钻研很好的指南,也表现了里华同志对我们业务开展的热忱与关心。我们对于里华同志所提的意见,致以诚恳的谢意。
本社误将每副一千八百元的小美术跳棋售为每副七千二百元的大美术跳棋价,这是工作上的疏忽和责任心不够所致。我们已进行严格的检讨,明确规定今后必须分别物品名称、规格、质量,与正确的了解和掌握行情;并责成每个工作同志提高自觉,防止事情的再次发生,改进我们的工作。
新中国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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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欢迎准时出报!
读者张荫苓给本报来信编辑同志:
三月三十一日,我为了查询迟送报纸的事情,曾写给人民园地一信,四月三日,人民日报马同志来我处,已将详细经过问明。过去送报时间确是不正常,起初我以为是出版时间不固定的原故,后来看见马路旁报牌上的贴报时间有时比我收到报纸的时间还早,于是我就想问问送报的同志,但是老是见不到他(他把报纸送到门口由门缝投进来马上就走了)。三月三十一日,到午后两点半我还没有收到报纸,我着急了,就给你们去了一封信,问问送报时间太晚究竟延误在何处。第二天一早,我又在门口贴了一张纸条,请送报同志稍等一会,当面问他三十一日的报为什么没有送来。他说,这是他疏忽了,并立刻把欠报补交给我。我当时也对他提了意见,请他在可能范围中早些送报。他也答应了,并且从四月一日到今天四天中,送报时间的确早多了,最晚也没有迟至九点半。马同志来时,把送报延误的原因讲给我好些,我才明白了。马同志说,从四月份起出版时间正常,送报时间一定也要正常了。如果这样,实在是读者所衷心欢迎的。今天,我又接到你们的来信,特为询问此事;我对你们这样认真的为读者服务的精神,很是敬佩。
此致敬礼!
读者 张荫苓
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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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人民园地

  荒山变成了松山
——记唐山专区造林英雄袁世珍的模范事迹
在河北省遵化县八区君子口村东、西、南三面怀抱着的过去的荒山坡上,茂密的长着八万多棵四五尺或一丈二尺高的苍松和翠柏。这就是三月十三日出席唐山专区劳模座谈会的造林英雄袁世珍苦心地经过了十七年的努力,领导着该村群众栽植起来的。
袁世珍,今年五十岁了,是一个性格坚毅的优秀共产党员。从小生长在一个五十多口人的中农家庭里,只念过三冬四书。他为要解决全庄烧柴的困难,很早便起了养树造林的念头。
他跟家里商量栽松树,都遭到了父亲和哥哥们的反对,嫌耽误干庄稼活;跟庄里人动员也都说:“千年松万年柏,轻易借不上光,倒不如把地收拾好,多打粮食比啥都强。”虽然屡次碰钉子,但袁世珍并没有灰心。当年秋天,他趁早晚歇工的时候,采了二斤多松子。次年春天和父亲几次要求,才答应他在东河沿地上种了十畦,一九三七年清明节时,树苗已经长大起来,就动员了四个弟弟和两个侄儿,在五天里栽上了四千六百棵。树渐渐长大了,他就把砍下来的枝条,一捆一捆的垛在河边坝沿上,使庄里人看见都很羡慕和称赞,他便乘机逢人就说:“松柏树三、五年就长起来,看我坝沿上垛的松梢,不是比到山上搂草强的多吗?”用事实启发和教育了全庄的人们,开始认识了栽树的好处。
一九四四年,在党的培养下,他当了村支部书记,工作就更积极了。为了响应政府植树造林的号召,就积极要求区里用石灰把山圈上,批准给该村栽树,打破了人们认为荒山没主怕栽了白搭的顾虑,并召开了支部会议,在党内进行动员和布置栽树,研究了采取用十二斤松荛顶一个岗工的办法,发动了十八个人,到远处去采了松子十四斤;一九四五年春天,领导群众在庄南的公地上种了六十畦,一九四七年冬,又采取由村里用半斤米买一斤松子的办法,发动了群众去采松子除领导全村群众种了四十畦松子外,并带动了家家户户也纷纷到远处去采松子,养起了六十畦树苗。到一九四八年春天,树苗已长到三年头上,可以栽了,他就按人分片,发动群众谁栽是谁的,几天里就栽了四万棵,四九年春天又领导群众栽了两万多棵。使全村家家户户都栽了树,环村三面的荒山已变成了碧绿的松山了。
十几年里,自己并精心培植了苹果、梨、核桃等果树四百多棵,并热心的动员和帮助别人栽植,全村的四十九户人家,现在已有二十一户栽植了各种果树达两千多棵,年年卖出很多水果,给全庄人民增加了生活来源。四八年仅袁世珍自己就靠卖水果赚了十五石苞米。因此影响了附近村庄也纷纷到该村去买树苗,去年南距该村五里的莫台寺村群众,就用一石多苞米,买去了三千多棵松柏和果树苗栽上了,今年三月初,植树的时期刚到,邻县丰润七区西马庄的王文亮,离几十里路的途程,还到袁世珍家,用五斗苞米,买去了六百一十棵松树苗。
在这次专区劳模座谈会上,袁世珍得到了专署的表扬,赠给了奖旗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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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府秘一字第一二四三号
(市长聂荣臻副市长张友渔吴晗)
兹制定:“北京市硝磺厂商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火药厂商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花炮业火柴业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之。
一九五○年四月一日
市 长 聂荣臻
副市长 张友渔
吴晗
北京市硝磺厂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凡在本市区域内以经营制售硝石硫磺之厂商除法令别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由公安局管理之。
第二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之硝磺厂商(包括专营或兼营)应于本办法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公安局领取表册办理登记,经审查合格发给特种营业许可执照,并向本市工业局登记后方得继续营业,如已领过工业局所发营业证,并经公安局依照本办法审查合格者,无须重换营业证,各厂商应向市公安局填具文件如左:(1)填报登记表(包括厂商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资本营业项目等);(2)造具经理股东职工名册;(3)厂址及四邻平面图;(4)填具保证书。
第三条 本办法公布后,呈请硝磺开业者,应觅具妥实铺保两家分别呈报市工业、公安两局,如工业局审核认为可准开设时,即转函公安局勘查其厂址及消防设备,经查妥善如准开业即填发特种营业许可执照,由该厂商持赴工业局办理登记请领营业证。
硝磺厂商应向公安局呈报左列事项:(1)厂商名称开设地址电话号码;(2)经理股东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经历现住址电话号码;(3)营业项目资本金额;(4)作业方法机器名称数目;(5)职工人数(包括现有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经历及开业后预计人数);(6)厂址及四邻平面图(房屋使用分配及现有消防设备)。
第四条 硝磺厂商应遵守左列规定:(1)应设备救火器具;(2)原料室、工作室、成品室应分别隔离并有必要的耐火构造;(3)应有其他营业上工作上必要的防火设备;(4)原料室、工作室、成品室内严禁吸烟及随意弄火,其因工作上需要生火时应严密注意;(5)不得随地推集废料及易燃物品。
第五条 本市区域内之私营工商业如有需要购运硝磺者,除门头沟、石景山、长辛店、丰台等地区(以下简称门、石、长、丰)另有规定外,须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申请书保证书准购证运输证格式另定)
第六条 本市门、石、长、丰地区各私营工商业如向各该地区硝磺厂商购买硝磺时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报由各该管公安分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向其他地区购买硝磺时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并持有该管公安分局证明函件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
第七条 硝磺厂商对购买硝磺人须先验收公安局或各该管公安分局所发准购证后方得售出。
第八条 本市区除特定区域外之硝磺厂商如购运输出硝磺时,应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或运输证后方得购运或输出。
本市门、石、长、丰地区硝磺厂商如购运输出硫磺时,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持有该管公安分局证明函件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或运输证后方得购运或输出。
第九条 硝磺厂商应将硝磺存购产销数量按旬详实填列旬报连同准购证或运输证送交公安局或该管分局查核(旬报表式另定)。
第十条 硝磺厂商如增加营业项目应报经公安局批准后方准制售。
第十一条 外省市县硝磺厂商向本市区域内或门、石、长、丰地区运销硝磺时,应至本市公安局或门、石、长、丰地区公安分局登记后发给登记证,销售时应取得购买厂商之收据销售终了,将登记证及购买厂商收据一并缴还本市公安局或门、石、长、丰地区公安分局注销。
第十二条 外省市县私营工商业向本市订购硝磺时,应持各该管县级以上机关证明文件(须盖有正式印信及负责首长印章)送由本市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
第十三条 本市或外省市县各公营企业及军政机关向本市订购硝磺时,应持各该机关证明文件(须盖有正式印信及负责首长印章)送由本市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
第十四条 外省市县私营工商业或公营企业军政机关向本市订购硝磺其不克亲至本市而委托本市硝磺厂商代办者,除按本办法第十二、十三两条办理外,迨硝磺运到后应于运输证上加盖各该工商企业机关之戳记,私营者并应请当地公安机关在运输证上盖戳证明该项硝磺确实运到无误后,将运输证缴还本市公安局注销。
第十五条 各公私营工商企业及军政机关硝磺厂商等,于购运硝磺经过本市城门岗卡时,应提验运输证,并由各该岗卡于运输证上加盖戳记注明日期物品名称数量。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各条规定时,除私自购售之硝磺得予没收外,并依其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北京市火药厂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凡在本市区域内以制售火药为营业者,除法令别有规定外,依本办法由公安局管理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火药种类,包括:“黑色火药”“甘油炸药”“黄色炸药”“安全火药”及其他炸药,“雷管”“引线”等类而言。
第三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制售第二条所列各种药品之厂商应于本办法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公安局领取表册办理登记经审查合格发给特种营业许可执照并向市工业局登记后方得继续营业如已领过工业局所发营业证并经公安局依照本办法审查合格者无须重换营业证各厂商应向公安局填具文件如左:(1)填报登记表(包括厂商名称地址资本营业种类营业状况等)。(2)造具经理股东职工清册(3)厂址及四邻平面图(4)填具保证书
第四条 本办法公布后呈请火药开业者应觅具妥实铺保两家分别呈报本市工业公安两局如工业局酌量需要认为可准开设时即转函公安局勘查其厂址及消防设备经查妥善如准开业即发给特种营业许可执照并由该厂商持赴工业局办理登记清领营业证。
火药厂商应向公安局呈报事项如左:(1)厂商名称开设地址电话号码(2)经理股东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经历现住址电话号码(3)营业项目资本金额(4)作业方法机器名称数目(5)职工人数(包括现有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经历及开业后预计人数)(6)厂址及四邻平面图(房屋使用分配及现有消防设备)。
第五条 火药厂商应遵守左列规定(1)应设备救火器具(2)原料室工作室成品室应分别隔离并有耐火之构造(3)应有其他防火的必要设备(4)原料室工作室成品室内严禁吸烟及随意弄火其因工作上需要生火时应严加注意(5)不得随意堆放废料及易燃物品
第六条 本市区域内之私营工商业如有需要购运火药者除门头沟石景山长辛店丰台等地区(以下简称门、石、长、丰)另有规定外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申请书保证书准购证运输证格式另定)
第七条 本市门、石、长、丰地区各私营工商业向各该地区火药厂商购买火药时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报由各该管公安分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向其他地区火药厂商购买火药时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并由各该管公安分局领取证明函件一并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
第八条 火药厂商对购买火药人应先验收公安局或各该管公安分局所发准购证后方得出售
第九条 本市除门、石、长、丰等地外之火药厂商购运或输出火药原料及成品时须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报由公安局发准购证或运输证后方得运进输出
门、石、长、丰地区火药厂商购运或输出火药原料及成品时应填具申请书连同保证书并由各该管公安分局领取证明函件一并报由公安局核发准购证或运输证后方得运进或输出
第十条 火药厂商应将火药原料及成品存购产销详实数量填造旬报连同准购证运输证送交公安局或各该管公安分局查核(旬报表式另定)
第十一条 火药厂商如增加营业项目时应经呈请公安局批准方得制售
第十二条 外省市县火药厂商向本市区或门、石、长、丰地区运销各种火药引线时须持有该管县级以上机关证明文件(须盖有正式印信及负责首长印章)至本市公安局或门、石、长、丰地区公安分局登记后发给登记证销售时须取得购买人之收据销售终了应将登记证及购买人收据一并缴还本市公安局或门、石、长、丰地区公安分局注销
第十三条 外省市县各私营工商业向本市火药厂商订购火药时须持有该地县级以上机关之证明文件(须盖有正式印信及负责首长名章)送由本市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
第十四条 本市及外省市县各公营企业军政机关向本市火药厂商订购火药时须持各该机关证明文件(须盖有正式印信及负责首长名章)送由本市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后方得购运
第十五条 外省市县私营工商业或公营企业军政机关向本市火药厂商订购火药其不克亲至本市而委托本市火药厂商或其他机关商号代办者除应具备第十三十四条所规定之证明文件报经公安局核发准购证及运输证外迨火药运到时应于运输证上加盖各该公营企业军政机关之戳记私营者并应请当地公安分局加盖印章证明该项火药确实运到无误后将运输证缴还本市公安局注销
第十六条 各军政机关公私营工商企业及火药厂商于购运火药经过本市各城门岗卡时均应提验运输证并由各该岗卡加盖戳记注明日期药品名称数量
第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各条之规定者除私自购售之火药没收外并依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北京市花炮业火柴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凡在本市区域内以制造花炮或火柴为营业者除法令别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由公安局管理之
第二条 凡在本市区域内开设花炮作营业者应取具妥实铺保两家分别呈报本市商业、公安两局如经商业局审核认为可予照准时即转函公安局勘查其厂址及消防设备经查属妥善如准予开业即由公安局核发特种营业许可执照并由该营业人持赴商业局办理登记购领营业证
第三条 凡开设花炮作火柴厂营业者应向市公安局呈报左列事项(一)厂号名称开设地址电话号码(二)经理股东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经历现住址电话号码(三)营业项目资本金额(四)职工人数(包括现有职工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文化程度经历及开业后预计人数)(五)作业方法机器名称数目(六)厂址及四邻平面图(包括厂房使分配及现有消防设备)
第四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开业之花炮作火柴厂应于本办法公布日起一个月内向市公安局填具表册办理登记经审查合格发给特种营业许可执照如系花炮业应持赴商业局如系火柴厂应持赴工业局办理登记后方得继续营业(在办理登记过程中暂准照常营业如已领过工业局或商业局所发营业证并经公安局依照本办法审查合格者无须重领营业证)
第五条 花炮作火柴厂应遵守左列规定(1)设置救火器具(如灭火机管枪消火弹砂土等)(2)工作室原料室成品室应分别隔离并有耐火之构造(3)其他必要的防火设备(4)工作室原料室成品室等处所严禁吸烟及随意弄火如因工作需要生火时应严加注意(5)工作时除必要器材外不准随意堆放或携带刻料或易燃物品
第六条 花炮作火柴厂未经呈请批准不得私自制售各种矿用火药药捻及其他爆炸物品
第七条 花炮作火柴厂购运磺?等化学原料时应经申请市公安局发给准购及运输证后始得购运(申请书保证书准购证运输证格式另定)
第八条 花炮作火柴厂应将原料存消及成品产售数量,填具月报送交市公安局备查(月报表格式另定)
第九条 公安局发给特种营业许可执照及登记表册时得酌收工本费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各条之规定者依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适当处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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