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4日人民日报 第16版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一位代表的苦恼
  涂学东 许小明
  一条重要的路段,多年失修,百姓多次向代表反映,后经代表的努力,被列为人代会一号议案。可是一年多过去了,该路段拆得七零八落,但它的建设问题仍未能列入规划,每当选民问起,代表无言以对,羞愧难当。日前,市人大代表、武汉化工学院教授张开芬总结了自己6年代表中的六大苦恼,通过电子邮件寄给武汉市人大常委会。
  苦恼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多次,得不到解决,心里有压力,万分苦恼。
  苦恼二:有些问题反映上去后,不知道究竟是哪个部门负责,像踢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令人头疼。对于代表的意见建议,一些行政部门的答复搞一些花架子,看起来洋洋几页纸,其实只是在敷衍代表,没有一条具体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你要给他写个“基本满意”他还不高兴,有时候使人哭笑不得。
  苦恼三:代表个人持证调查难度大,代表集体活动的机会又少,代表在闭会期间像无根的浮萍,选民的一些意见、信息收集不集中、不及时,当代表的心里着急。
  苦恼四:社会上一些人以为人大代表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少数人无理取闹的事也要你反映,死缠硬磨,他认为人大代表应该代表他的利益,有时真叫人无奈。
  苦恼五:代表在我国是兼职的,它只有奉献而没有索取。所以,一些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要靠大量业余时间甚至要自己花钱来做社会工作。当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发生冲突的时候,当经济困难又需要钱做工作的时候,也是代表最苦恼的时候。
  苦恼六:少数代表人到会,思想不到会,把开会当作跟领导联络感情、办私事的好机会,有时候你也不得不敷衍。有些会上的“假话、空话、大话”成堆,包括一些述职会上的好大喜功,报喜不报忧,你却不得不坐在那里听,这些都是难受的时候。
  当过5年区代表,现为武汉市人大代表的张开芬十分热爱代表工作,6年来先后提出20余条议案、意见、建议,其中有一半以上被采纳并办理。张代表说,当代表也有很多快乐的时候,特别是当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政府重视,并很快付诸实施的时候。她介绍说,总的来看,这些年来代表的履职环境逐年改善,对代表工作一届比一届重视,但问题依然不少。之所以把这些苦恼写出来,就是希望各级领导更加关注代表工作,相关部门更加重视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因为人民群众对代表的要求越来越高,代表所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而代表个人的力度毕竟是有限的。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有感而发

  关注代表的苦恼
  石国胜
  六年代表,六大苦恼。张开芬代表的倾诉,实际上道出了许多人大代表的心声,很有针对性和普遍性。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提高,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社会环境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这种履职环境的改善,与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以及人大代表履职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甚至直接影响了代表的履职行为,张代表的苦恼就是例证。
  代表苦恼怎么办?关键在于完善我们的代表工作制度,并继续大力宣传人大代表大会制度。其中重要一条,就是要改变“代表代表,会后就了”的现状和人代会闭会后代表工作的无序状态,采取多种形式搞活闭会期间代表工作。
  此外,在加强与代表沟通和联系,建立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方面,也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下功夫、想办法。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出现人大代表有热情,有能力,却得不到有效的发挥,难有用武之地的情况了。
  当然,从另一个侧面来讲,代表吐诉履职的苦恼,也是代表履行职务的意识和热情高涨的表现,这是一个好现象。
  张代表的苦恼不算是太大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的各级人大常委会不加以重视,不想办法去解决,那么,小事就会变成大事,最终影响广大人大代表的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热情。
  代表苦恼怎么办?重视它,然后解决它!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这些“村官”缘何落马?
  王洪松
  自1997年以来,某基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等“村官”职务犯罪案件47件47人。在对这些案件的分析中,笔者发现,一些“村官”落马均与其不择手段敛财有关。
  招待费里“抠”
  翻开一些村的账目,招待费单据可谓是五花八门,但是用正式发票的单据却很少,大多数是用学生写字本或烟盒自制的“土发票”,上面有支部书记的私印或签字。一些村干部利用这种不规范的“土发票”乱中获利。某村支部书记王某,在不到两年时间里,自制“土发票”112张后报销,虚报金额达8.8万余元。
  返还款中“分”
  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多数由农村基层组织协助完成,特别是在收取农业政策税、农林特产税等工作完成后,乡镇党委、政府总要拿出一部分作为“奖励”返还给村组织。但是,一些村干部却将这些本应属于集体财产的返还款视为自己的,一个人拿不了就集体私分。某村10个“两委成员”在5年的时间里,就私分各种返还款达12万元,这种私分不是均分,而是按照职务高低进行,其中该村支部书记就分到3万元。
  集资款中“提”
  尽管广大农村实行了费改税,但是在一些地方,集资摊派依旧大行其道。一些村集体也趁火打劫,私自加码,不但变相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成了某些村干部敛财的手段。某村是一个人口仅有900人的小村,共有村干部5人,1998年至2002年,在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的4次集资过程中,该村擅自增加集资款项,金额高达7万余元,5名村干部将其中的4万元“提”到了自己的腰包里。
  保险费里“藏”
  为了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出台政策,实行村干部养老金保险制度,并规定集体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但是有的村干部连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也不愿意拿,擅自用公款支付。某村用公款为10名村干部缴纳了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达2万余元。
  工程款里“捞”
  这种现象,在城乡结合部或城区的农村尤为突出。一些村街为了发展公益事业,势必要兴建诸如养老院、学校、厂房等工程。一些村干部借机敛财,大肆受贿。贾某所在的村是镇政府驻地,自1995年以来,他利用该村建设厂房等项目,收受贿赂价值达6万余元。
  “黑地”里“淘”
  由于村务长期不公开,一些村民并不知道村集体耕地的具体数量。一些村干部浑水摸鱼,私自耕种“黑地”。某村集体共有耕地1800余亩,而该村6名村干部却私自截留耕地70余亩,耕种长达12年之久,收益达80余万元。直到检察机关查处之后,村民们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们平时不做生意买卖,怎么‘富’得这么快呢?原来如此!”
  土地批租中“寻”
  有些村个体私营企业比较发达,经营者迫切需要土地来膨胀生产销售规模。但这对某些村干部来说,却是一次难得的“商机”。某村是一个远年闻名的“五金加工业专业村”,该村原支部书记钱某在土地批租过程中,受贿3万余元。
  变卖财产中“削”
  为增加集体收入,基层村组织经常要变卖一些集体财产,但是在交易中,一些村干部为了自己能够多捞一点,利用隐瞒部分收入或少记账的方式侵吞公款。如某村支部书记王某在采伐树木时,少计收入3万元后自肥腰包。
  可见,某些“村官”为了敛财,可谓用心良苦,费尽心机。但是,人们不难看出,上述拙劣的敛财手段之所以屡屡得逞,与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得不彻底有很大的关系,如此看来,农村基层组织更需要“阳光作业”。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假种坑农谁来管?
  江西省弋阳县许多农民今年3月份在县水稻原种场门市部以每公斤6元的价格,购买了水稻种子923品种,现在到了收获的季节,但稻田里的禾苗却不长谷子。他们两次到种子销售门市部询问,对方回答是由于高温造成的。当时他们购买种子时,923品种没有说明书,销售人员也没有告知注意事项。
  上图:村民黄长生拿着禾苗欲哭无泪。左图:现在稻田成了养牛场。
  艾世民摄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漫画讽“贪”
  肖乾旭绘
  盖章?盖房?
  古有礼尚往来,今有权钱交易。在这一来一回的“盖”中,私人利益得到满足,而真正受害的却是我们的国家和老百姓。有人说: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于是他们为了让掌权人更好地“发挥作用”,不惜投下重金购置房屋、汽车等表示“孝敬”,而掌权者也就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力,跟他们打了一个完美的配合。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
  点评:涂晓
  怪人?怪己?
  瞧这贪官,居然还振振有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他压根就不受贿的话,谁会硬着头皮去讨没趣呢?自我管理,守法守则是当官的本分,把本分抛到一边任由自己放纵,犯了错还怪群众不管着自己!他们平日里欺负群众,胡作非为,一旦有群众举报,他们就稍加收敛作作样子,等风头一过便变本加厉地以更隐蔽的方式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责任就在他们自己!
  点评:梁芸
  徐永田绘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建议设立“人民警察节”
  张道广
  近3年来,人民警察因公伤亡数千名,可以说“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几乎每个民警的背后都有一段可歌可泣、动人心魄的故事,我们为拥有这样一支为国为民不怕牺牲的队伍而骄傲,为他们敢于同犯罪分子英勇搏斗英雄模范层出不穷而引以自豪。可这组数字又是令人伤心的,因为每一次数字的增长,都意味着一个原本鲜活的生命的消逝或受到伤害,意味着我们这支来自人民,由人民供养的子弟兵队伍又一次遭受损失,更意味着又给一个或若干个家庭带来了抚不平的伤痛。
  现在世界上一些国家都有警察节。全国不少行业都已确立了自己的节日和旗帜(如记者节、护士节、教师节、建军节、儿童节)等,作为公安机关虽然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机关,而且是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力量。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国家公务员。为激励民警士气,增强民警责任感、使命感,体现从优待警的精神,建议通过立法形式设立“人民警察节”。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宁乡:开展“人大代表宁乡行”
  本报讯 9月15日至16日,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近100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宁乡行”视察活动。活动中,代表们视察了宁乡县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工程,听取了宁乡县的有关情况汇报,同时就宁乡县的发展现状、发展方向,以及发展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等深入走访和调研,对宁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近100条意见、建议。(杨仲元)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要求代表提“合理化建议”合法吗
  吴云效 单燕群
  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地方政府及其承办部门常用“欢迎人大代表提合理化建议”这样的语句,来表示其尊重代表民主权利,认真接受代表及人民群众监督的诚意。这种提法,乍一听,似乎是人大代表的建议得到了政府及其承办部门的重视,可细品味,令人不敢苟同,其疑问有三:
  一是限制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人大代表提出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代表建议没有特定范围的限制,可以是政治、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等重大问题,也可以是修路架桥等具体事项,只要不是纯属私人方面的问题并要求有关方面予以照顾解决都可以提。要求代表提“合理化”建议,必然限制甚至侵犯人大代表的建议权。
  二是挫伤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积极性。应该说,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来自于人民,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愿望,对国家机关的工作具有监督和参谋作用。要求代表提“合理化建议”,却有意无意地给代表套上了“非合理化”的“紧箍咒”,可能造成代表不能畅所欲言,很难保证代表建议真正反映民意、民愿,代表建议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这就不可避免地伤害了人大代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积极性。
  三是给办理工作不到位提供了借口。部分承办部门说什么有的建议维护的只是本选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缺乏大局观念;甚至说代表所提建议脱离实际等等,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合理”为由,答复代表不够耐心细致,甚至口气生硬,难以让代表满意。无庸讳言,代表尤其是基层的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或多或少地考虑了所在选区或选举单位的意志、要求和利益,使所提建议带有一定的地方性和局部性。而综合这一件件带有地方和局部色彩的建议所反映的生动的、鲜活的内容,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中找出带有热点和难点苗头的、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东西,却正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该做的工作。有的部门说某些代表提出的建议不符合有关政策,即便如此,向代表解释清楚,说明缘由,通过代表再向群众作宣传,让代表和群众掌握政策,有何不可?更何况现有的个别政策滞后于新形势发展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受当前条件制约,一时不能解决的“脱离实际”的问题,或许是政府及其部门应引起注意,该列于下步工作计划的问题。
  因此,笔者认为,要求代表提“合理化建议”是不合理的:轻则画蛇添足、弄巧成拙;重则违背法律、有碍代表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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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在湖南省衡南县人大常委会建议和倡导下,该县开展了县直机关单位对口资助孤儿上学活动。图为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康凤(左一)、副主任刘菊英(右三)日前将资助款和学习用品送到泉湖乡一名孤儿手中。  李光伟 张永进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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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抚顺 建立意见建议“直通快车”
  本报讯 为了切实解决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与各级领导见面慢的问题,辽宁省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从今年8月起建立了代表反映“直通快车”,使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能在第一时间同市里主要领导见面。
  反映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直通快车”,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承办,实行信息采集、编发、呈送一条龙作业,一般情况下,当天就可以同市里的主要领导见面,特殊情况下,两个小时内就可送到市里主要领导手中。“直通快车”开启的当天,市人大代表反映的“违法占路修车”等意见,半天内就送到市领导手中。  (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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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宝鸡 13件代表建议退回重办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会,对今年办理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13件代表建议退回市政府,责成有关承办部门重新办理。
  督办会还听取市政府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对存在建议办理结果答复未按规定公文复函、代表姓名和称谓以及人大届次写错、答复内容过于简单、几个部门答复内容不一致以及代表不满意等问题的13件代表建议退回市政府,由其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答复代表,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  (裴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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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清苑 任命干部监督出新招
  本报讯 河北省清苑县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在任命干部监督工作上推出新举措:一是重视任前考法。坚持对拟任命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如果宪法、组织法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相关知识不过关,就不能提请常委会任命,进一步强化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二是完善任命程序。实行被任命人员在常委会议上面向国徽宣誓制度,并且将此作为今后干部任命的规定程序。三是强化任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对任命干部实行述职评议,在本届内做到对所有被任命干部至少评议一次。  (苏新江)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宁津 人大加强与代表联系
  本报讯 山东省宁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总结半年多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再次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推向深入。日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分别联系代表,了解到当前全县人民群众对发展经济要求最迫切,对经济环境最关注。于是,他们加大了对“一府两院”执法和司法的监督力度,组织代表视察经济环境和经济工作6次,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3次,纠正各种不合理收费14项,促进解决久拖案件8件,特别是通过召集“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在互通情况的基础上,“一府两院”互相配合通过联合办公,解决了全县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大问题3件。  (郭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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