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吴仪与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座谈时强调
  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新华社厦门9月9日电(记者张毅、杨廷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9月8日在福建厦门主持召开了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她强调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知识产权,努力营造一个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的70多家会员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强生、柯达、联合利华等16家知名品牌企业的代表在发言中高度评价中国政府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作出的努力,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吴仪对外商投资企业代表给予的肯定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她说,近年来,中国政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大力改善外商投资的软环境。
  吴仪指出,目前,中国的一些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备,仍然存在着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不够,地方保护主义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对此,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在华投资企业的正当权益作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给予极大的关注。
  高法、高检、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的负责人也出席了座谈会。
  9月9日上午,吴仪为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举办的“加勒比日”剪彩,并在“加勒比地区投资研讨会”上致辞。她说,中国和加勒比地区8国同属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加强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中国政府愿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加勒比地区各国构筑致力于共同发展的全面合作关系。这次会议将积极促进中国和加勒比8国经贸关系的发展,希望更多的中国企业家了解加勒比8国的投资环境,到那里进行经贸考察和投资。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宣布
从12方面规范执行工作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为了规范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今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上宣布,将从12个方面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
  这12个方面包括:1.建立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向当事人提示逾期申请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减少群众不必要的损失;2.建立执行指导制度,及时告知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实施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指导;3.建立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制度,对于每一宗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建立方便的查询制度,以便于当事人查询和法院的管理;4.改革和规范执行收费制度,形成既符合执行工作自身特点,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执行收费制度;5.建立和规范以审限为重点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6.建立和规范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7.规范执行权运行机制,建立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新型分权运行机制;8.建立和规范财产的申报、审计等调查制度,确保能够迅速、及时地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9.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的方法和程序,确保执行标的物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避免执行机构和当事人之间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和分歧;10.要规范评估、拍卖、变卖制度,确保执行标的物能以价值最大化的方式迅速变现,公平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利益,减少和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11.规范执行救济制度,为执行当事人和案外人提供充分的救济权利和途径等;12.规范执行信访、申诉和立案制度,确保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要建立来信来访摘报制度,关注并及时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的焦点、热点问题。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全国开始集中打击盗版软件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袁晞报道:国家版权局向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昨天开始,在9月至10月期间开展集中打击盗版软件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行动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作、销售盗版软件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非法传播软件行为,严厉整治非法进行软件预装的硬件生产、销售和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的企业,深入查堵盗版软件的流通渠道;同时要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连续和追踪报道,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版权执法的威慑,有效遏制软件侵权盗版猖獗的势头,规范软件制作、销售、预装市场秩序,形成一个良好的软件版权保护社会环境。
  各地版权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各类软件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切实加强对软件市场的管理和检查,要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非法销售盗版软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各类软件销售市场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各地版权部门要全面清理整顿硬件制造、销售和系统集成服务市场,严肃查处未经授权擅自预装软件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各类进行软件预装的硬件生产、销售和提供系统集成服务企业也是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
  国家版权局昨天在北京主办专题座谈会,讨论打击软件盗版,促进产业发展的问题。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把认证认可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原国锋
  问:《认证认可条例》已正式颁布,为什么要制定这一条例?
  答: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着力解决目前我国在认证认可领域存在的政出多门、监督不力、有效性不足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使认证认可工作和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为了有效地在认证认可领域推行依法行政、加强对认证市场监管力度,增强政府的服务意识,必须要有法律的保障,进而提高政府对认证认可工作管理的水平,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还有,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使认证认可工作进一步适应国际通行规则,建立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统一的管理制度,需要制定这样一部法规,以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的实力。
  问:《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了哪些管理制度?
  答:主要确立了这样几项管理制度: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2001年,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在此前提下,实行有关方面共同推动认证认可发展的工作机制。因此,这一条例规定了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国家实行统一的认可制度。统一的认可制度,包括国家只建立一套认可体系,建立统一的认可机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从事认可活动的认可机构,认可机构独立开展认可活动,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
  对认证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凡设立认证机构,都应当经过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认证活动。
  对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能力认定制度。为解决这方面的多重评价体系问题,条例明确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
  实行自愿性认证和一定范围内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这就是目前正在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3C认证制度)。
  问:《认证认可条例》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作出了哪些行为规范?
  答:根据我国认证认可发展的现状,为了保证认证认可活动的客观公正和真实有效,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的行为作出了规范:认证机构不得以委托人未参加认证咨询或者认证培训等为理由,拒绝提供本认证机构业务范围内的认证服务,也不得向委托人提出与认证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认可机构受理认可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提出与认可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认证认可机构应当保证其所从事活动的独立性;认证认可机构应当保证认证认可行为的完整性;认证认可机构所从事的活动应当公开透明;认证认可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认可结论实施跟踪调查和跟踪监督等。
  问: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体现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认证机构,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经过认证的、统一的产品目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从事列入目录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经专家评审并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发现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问:针对目前认证认可市场出现的一些混乱情况,《认证认可条例》在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对认证认可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方面有哪些特点?
  答:条例遵循政府监督与认证机构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在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进行监管方面明确制度:报告制度,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机构应当定期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其业务活动情况。询问制度,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的需要,就有关事项询问认可机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给予告诫。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认证认可违法行为,都有权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事项,要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问:整顿和规范认证认可市场,是当前认证认可工作的重点,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条例如何规定?
  答:条例共有78条,法律责任一章有18条,针对具体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撤销资格等。条例规定了罚款最高限为50万元。特别是条例第六十二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也作出了追究相关责任的规定。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表《2003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
  2002年:中国成为外资首选目的地
  本报厦门9月9日电 记者余继军、龚雯报道:受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委托,商务部投资事务促进局、国际经济合作杂志社与南开大学泰达学院和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昨天在厦门举行了《2003年世界投资报告》发布会。《2003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2002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连续第二年减少,比上一年减少了1/5,降至6510亿美元,是1998年以来的最低点。
  报告认为,导致2002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世界大部分地区经济增长放慢,以及对复苏前景的悲观预期。不同国家和地区所受到的影响是不同的。受影响最大的是一些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所有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流量都在下降。但中国不在此列,它创纪录的530亿美元流入流量成为2002年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接受国——一个发展中国家首次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首选目的地。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
 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限制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曲哲涵报道: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出通知,从2003年10月1日起,将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在加强管理、控制风险、保证服务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或者设立营销服务部的方式在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这项改革措施,将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的繁荣,进一步加快保险业发展。
  中国保监会通知规定,此次进一步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委托注册地以外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分支机构变更经营区域范围,应凭总公司的授权书到当地保监办变更许可证经营区域范围;在2004年12月11日前,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只限于世贸组织协议规定的开放城市。
  通知强调,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的,应成立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的专门部门或岗位,建立和健全相关管理和内控制度,切实加强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督促其合法开展业务,保证业务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我国消防产业形成规模
 已能生产二十一个大类三百多个品种
  本报北京9月9日讯 记者费伟伟报道:灭火器、灭火剂、防火门、消防泵……这些社会公共安全用品,如今已发展成为一个新兴产业。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消防产业30强论坛会上了解到,30家国内最强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占90%,其中有11家达亿元以上,比上一届参加论坛的30强增长10%以上;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达20家,比上届劲升75%。
  据介绍,消防产业是改革开放后由计划分配转向市场并快速发展起来的。从20多年前的100多家企业发展到目前的3000多家,特别是一批军工、机械、航空、化工方面的国家骨干企业的加入,提升了管理水平和产品档次。目前,我国已能生产21个大类300多个品种3000多种规格的产品。如灭火器产品年产量约为800万具,30%出口;火灾报警探测器国内产品销量达180万只,市场占有率已达60%,比前几年有了很大提高。
  消防产业30强论坛是2001年建立的,旨在通过这种形式培养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对消防产业发展具较强带动作用的科技先导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并推动“强强联合”。本届论坛为第二届。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临沂供电公司连续安全生产五千天
  本报济南9月9日电 记者宋光茂报道:地处沂蒙山区的山东临沂供电公司传来喜讯,截至8日零时,该公司实现连续安全生产5000天,继续保持全国同等规模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最高纪录。
  临沂供电公司拥有500千伏、220千伏为主网架的大容量、高参数区域性电网,电网主变容量达到419万多千伏安。公司上下强化“零事故”的安全理念,安全管理实现了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单纯抓事故、抓处罚,到后来的抓超前、抓预防,再到“可控、在控”的根本性转变,电网安全运行,并保持着年均15%以上电量递增率。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图文广角

  一举一动见公德
希望类似现象少些,少些,再少些
  1、抢占座位 车厢岂有自留地
  2、腿脚高跷 坐的不管站的苦
  3、百米冲刺 你抢我夺辱斯文
  上海地铁站内张贴的“提倡文明乘车”漫画。(南山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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