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6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青海:政府为富民强省提供立法支持
 今年已制定颁布五部行政规章
  本报西宁8月25日电 记者毛磊报道:青海省政府最近一年来努力探索在新的形势下,政府立法工作如何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精神,体现党的经济政策,如何更好地调整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从制度上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青海省政府已先后制定颁布了《青海省行政机关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青海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5部行政规章;省政府法制办在2002年曾起草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医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了《青海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3部行政规章;省政府在过去一年还对以往颁布的57部行政规章予以确认保留,对3部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同时宣布废止了13部政府规章。
  青海省副省长蒋洁敏介绍说,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关键是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青海省政府法制办今年对立法项目申报、审查、论证制度进行了改革,改变了历年立法项目申报主体主要是省政府有关部门,一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的立法项目因无人申报而进不了计划的弊端。在编制2004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前广泛征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立法建议,着眼于现实生活中亟待规范的领域,对关系青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全局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要抓紧制定。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政府立法如何与时俱进
荣处仁
  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政府立法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一样,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上都要与时俱进。
  要正确认识法的稳定性和变动性这一对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法的稳定性是法的内在特性之一,只有保持法的稳定性,才能保持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保持法的稳定性,需要人们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加深对客观世界规律和立法内在规律的认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但是,法的稳定性不是绝对的,法是上层建筑,法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实践在发展,条件在变化,立法者自身的认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就必然带来法的变化,对时过境迁、不合时宜的法规和规章应及时、适时地予以修改或废止。
  正是这样,青海省政府为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一年来对过去的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一批法规、规章。
  政府法制部门把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既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也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需要。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群众申诉来信,将不再有去无回、石沉大海;
●内容、格式统一的“诉讼指南”,随时供群众取用;
让“打官司”更方便——
最高人民法院将推出司法为民系列新举措
本报记者 吴兢
  8月24日,北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浓墨重彩地推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思想:司法为民。并宣布:立足司法为民,人民法院将陆续推出多项新举措,方便群众诉讼,保障群众更好地实现诉权。
  信访申诉:有信必建档,有信必回复
  在这些便民举措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即将出台的《人民法院规范和完善申诉来访制度的若干规定》。肖扬说:“通过这个规定的实施,我们下大决心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申诉环节变成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
  申诉来信有去无回、石沉大海,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在人民法院,目前已经先期实施了“申诉来信建档登记制度”,做到“有信必建档,有信必回复”。无论是群众来信、来电还是来访,各级人民法院都必须由专门部门统一录入电脑,建档登记。
  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还将实行四项新举措:1.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访。2.来信来访予以摘报。要关注申诉来访中的焦点、热点,并对其中的重要情况进行摘报,及时向有关部门予以反映;3.加强申诉来访场所的硬件建设,改善申诉接访条件,将申诉来访场所建成一个条件良好的法制活动场所;4.按照有诉必理的原则,依法及时审查申诉和再审请求,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诉讼指南:教老百姓如何打官司
  为方便群众诉讼,已有不少基层法院先后推出了自己的“诉讼指南”,但全国性的“诉讼指南”则要从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发布的《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指南》开始。这种内容统一、格式统一的“诉讼指南”,将会用权威的口径、简单易懂的说法和清楚明了的程序,让老百姓对繁杂的诉讼程序不再发憷。
  据负责该诉讼指南起草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透露:“‘诉讼指南’主要有以下内容: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什么诉讼权利和义务;如何申请法院立案;如何委托代理诉讼;如何申请回避;如何举证和质证;如何上诉、申诉;如何申请执行等等。‘诉讼指南’将会充足地摆放在法院的立案大厅中,随时供群众取用。”
  一句话,就是教老百姓如何打官司。既教会群众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又告诉他们要如何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既减少老百姓的诉累,又提高了诉讼效率。
  风险提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打官司,有赢有输。对现有的种种诉讼风险,许多当事人缺乏警觉。
  最常见的,是执行中的诉讼风险。一些民事当事人即使交了诉讼费用,打赢了官司,但由于在民事交易中本已存在的风险,比如,有的被执行人早已破产,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的被执行人已逃匿……这导致执行不能,使得当事人赢了官司赔了钱。
  还有的诉讼当事人,则吃了“有理”的亏。一些当事人自恃有理,有的有理不举证、有理不到庭;有的有理却迟迟不告,以致超过了诉讼时效……种种行为,使得有理也赢不了。
  肖扬说:“各级法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发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尽快建立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诉讼提示书》所提示的常见诉讼风险,大致有十类: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丧失诉讼时效的风险;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举证不能的风险;举证超过时限的风险;举证不合规格的风险;超过诉讼期间的风险;申请执行的风险;拒不执行的风险和不遵守诉讼秩序的风险。
  在人民法院将陆续推出的系列便民新举措中,还有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公民持身份证可以旁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群众诉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提高诉讼调解结案率;通过人民法庭巡回流动办案等方式审理涉及消费者、旅游者权益纠纷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结案;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执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制度等等。相信这些便民新举措,将会大大减轻群众的诉累。(附图片)
  日前,郑州中级法院进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民三庭干警仅用五天时间就完成了对五百多个案卷的自查。刘红建 胡振琪摄影报道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带好队 收好税
 图们国税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本报讯 今年以来,吉林省图们市国家税务局不断改进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受到民族地区社会各界赞誉。
  按照征管改革的要求,图们市国税局整合办税服务大厅的功能,全面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全能“一窗式”管理,把办税服务大厅的金税工程“发票认证”窗口、“报税管理”窗口与“申报征收”窗口进行合并,并优化征管流程,使每个窗口都能办理认证、报税、审核、征收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开具等涉税事宜。只要纳税人任选一个窗口,所有涉税业务马上受理,全能“一窗式”管理,提高了办税效率,保证了正常的纳税申报。这些工作的开展,也进一步增强了国税工作的透明度。
  据统计,今年1—7月,清理欠税1535万元,加收滞纳金45万元,罚款3万元,已完成两税收入3165万元。(王秀梅 尹台贤)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抗非典新书
  本报讯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在抗击非典战场上鲜红的党旗高高飘扬》一书日前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集中介绍了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党委等十二个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邓练贤等四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钟南山等四十六名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优秀共产党员的生动事迹。(祖雯)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国首家公益律师事务所成立
  本报北京八月二十五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今天,中国第一家公益律师事务所北京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作为我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及完善律师制度改革试点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它集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于一身、公益法律援助与律师法律服务于一体,将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要求,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高水准、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有一定研究意义的公益性质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满城“三争”带来新气象
  本报讯 河北省满城县委在全县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开展了以“争创好班子、争做好班长、争当好助手”为主要内容的“三争”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为使“三争”活动扎实有效,县委提出了明确的争创标准和要求。县级领导分包部门和乡镇,具体督导,结合工作实际比学赶帮。
  (刘广郁 赵涛)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某军代处针对难点抓教育
  本报讯 北京铁路局军代处针对特点抓教育,针对难点抓学习,为基层量体裁衣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并派常委分别到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监督。通过采取问答、请专家授课、写出小心得、小体会等多种形式,官兵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深悟透上有了很大进步。(张艳)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开创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从最初设在全国妇联办公厅,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经费专拨、干部配齐、职责明确、机制健全,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优势越来越多,工作越来越好,办公室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正是创新创造的过程、与时俱进的产物。
  国务院妇儿工委历届主要领导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敢于创新创造,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彭珮云同志担任二届委员会主任期间,主持筹备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省部级高层领导同志参加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持筹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贫困地区实施两个纲要工作会议;将妇女发展纲要与儿童发展纲要同步实施;将委员会的名称规范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吴仪副总理担任三届委员会主任期间,亲自协调、督办、力主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创造了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动纲要重点、难点指标实现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妇儿工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坚持把“两纲”确定的妇女儿童发展的具体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中同步实施。
  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两个纲要,既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宣传动员、协调推动全社会的力量,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因此我们从大宣传的理念出发,采取借助媒体、召开会议、开展活动等办法,构建多层面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地进行宣传。一是面向党政领导进行宣传,提高决策层的重视程度;二是面向妇女儿童进行宣传,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三是面向妇女儿童工作者进行宣传,提高做好工作的能力;四是面向社会进行宣传,提高公民的社会性别和儿童权利意识;五是面向国际社会进行宣传,提高国际地位,扩大国际影响。去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宣传纲要的力度,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评论员文章、刊发领导同志文章,在学习时报头版刊发领导访谈文章;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英文中国妇女杂志分别开设了“两纲之窗”专栏;与中国妇女报、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集团联合,分别开展了妇女纲要和儿童纲要知识竞赛活动;加强了中国儿童信息中心和国务院妇儿工委两个网站建设;改进“两纲通讯”,扩大宣传效果。今年3月,我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两纲”宣传培训工作会议。
  我们的指导思想是:要把“两纲”培训纳入国家有关工作的总体部署中。一是要想方设法把“两纲”培训纳入文化建设,尤其是基层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建设文明进步的社会性别文化。二是要想方设法把“两纲”培训纳入国家教育的总体规划中,让文明进步的社会性别意识教育进教材、进课堂、入童心。三是要想方设法把“两纲”培训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让文明进步的社会性别意识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入人心。四是要想方设法把“两纲”培训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教材中,让文明进步的社会性别意识教育进党校、进学院、上议程。总之,“两纲”培训工作要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努力;培训对象要向社会各阶层延伸;培训内容要向针对性、适用性深化;培训方式要向科学化、现代化、国际化看齐;培训资源要向整合内部、借助外部、内外联手、形成合力方面运作;培训效果要向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奋斗。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牌子不小,天地很大;任务不少,责任很大;头绪不少,方面很多。要用有限的力量完成无限的工作,必须科学定位、挖掘资源、发挥潜能、有效运作,也就是说要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办公室的难处是人员有限、力量不足;办公室的优势则是牌子大、联系广,可借用力量比较多。因此我们注意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由自己干转向推动别人干、联合别人干,借用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一是与成员单位、政府部门合作。去年,我们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具体分解到委员会的29个成员单位和14个相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与国家统计局合作,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级“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召开了监测统计工作会议;编制了监测系统培训教材;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与卫生部、财政部合作,成功实施了“降消”项目。与商务部合作,完成了有关国际会议的筹备工作。与团中央少工委合作,开展了儿童纲要知识竞赛活动。与有关工委合作,开展了保护儿童智力发育、消除碘缺乏危害健康教育活动。
  二是与省(区、市)妇儿工委合作。今年我们与江苏、辽宁、内蒙古、石家庄等合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
  三是与全国妇联各部门、各单位合作。全国妇联既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又是办公室的所在地。搞好与妇联各部门、各单位的合作,既是办公室的工作任务,也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客观需要。
  四是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合作。与联合国儿基会计划处、家庭保护与社区处、卫生处合作,先后实施了“两纲”计划与监测、信息中心、流动儿童权利保护、母亲安全等项目,引入资金数额成倍增长。与联合国计划开发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等合作,开展了预防艾滋病宣传材料中的性别意识研讨,实施了“湄公河次区域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项目。
  为了争取政策、争取立法,从源头上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问题,今年办公室围绕党和政府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围绕妇女儿童发展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围绕实施纲要的难点问题,确定了有关妇女就业、妇女卫生保健、妇女权益保障机制、预防青少年犯罪、儿童意外伤害、流动人口权益保护等方面的10个调研题目,调动成员单位和省(区、市)妇儿工委的力量,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调查研究工作。
  办公室坚持对委员会负责,为成员单位服务,为各级妇儿工委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注意将服务从承办具体事务,扩展为重点放在帮助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上,尤其是努力为办公室专职干部学习、提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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