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1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广角

  谁有权决定我的姓名
  ——关于公民改名权的思考
  本报记者 吴兢
  近年来,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公民申请改名的越来越多,因被户口登记机关——公安机关拒绝而将之告上法庭的也越来越多。
  我们的姓名,真的可以随意更改吗?
  拒绝改名落 户政部门频频被告
  因欲改名为“奥古辜耶”遭到警方拒绝,2002年11月11日,北京石景山金顶街二中的退休教师王老先生将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告上法院,成为北京首起居民为姓名权状告警方的行政诉讼案。50多岁的王先生为了改名字,已足足等了10多年。这起姓名权行政诉讼案,最终以撤诉了结,原因是八角派出所已为王老先生变更了姓名登记。
  ……
  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权利意识也随之觉醒。对自己改名权的要求,正是其中之一。有人改名是因为同名人实在太多,比如在南京,光“张军”一名便有400余人之多;有人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名;还有人因为笔名早已代替了真名而想改名……
  现实生活中,想改名的人不少,但真正改成的却不多。因为他们的改名申请,往往被作为户口登记机关的公安部门“不予批准”。一些人私下里托关系走后门,使自己的改名申请得到批准;另一些人则像上面的老人一样,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依法维权。
  立法滞后 改名权利难以实现
  公安机关因拒绝改名申请而频频被告,正是立法滞后和公民权利意识觉醒严重碰撞的结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立新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安机关拒绝为申请人变更姓名的做法,在目前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
  对改名申请,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究竟如何把握批准的尺度?
  记者打电话到派出所咨询,户籍民警说:“需要正当理由。”记者追问什么是“正当理由”,电话那头的答复含含糊糊:“先写个申请,由上级单位批准才行。”记者向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要求采访,均遭到婉拒。
  记者了解到,依据我国于1958年公布实施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变更姓名时,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何种情况下允许变更姓名,何种情况下不允许,至今仍没有统一的明确的规定。这使得公安机关无论同意还是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都无章可循,较为随意。这种执法状况,阻碍了公民改名权的实现。
  呼唤立法 权利均衡需要深思
  要解决公民行使改名权时遇到的这些问题,当务之急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改名需要“正当理由”吗?需要什么样的“正当理由”?改名有次数限制吗?改名有年龄限制吗?等等。通过立法规范,既要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改名权,又要减少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人说,姓名权是法定权利。18岁是成年标志,所以至少应当允许18岁以上的成年人有给自己改一次名的权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袁曙宏不赞成这种说法:“人的姓名与人的经济、社会、政治等活动密切相关,对改名权应当有所限制,否则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混乱。比如,随意换名会给逃债者提供便利,还有社会治安管理问题。如果随便改名,也容易让逃犯钻空子。如果仅凭喜好、兴趣便随意改名,将给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
  袁教授认为,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得太过简单,给了公安机关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当前需要对此条例抓紧修改,明确改名所需的条件。至于具体的标准,则需要立法机关深入调研认真考虑。比如,可考虑分不同的年龄段给予不同的改名条件。16岁申领身份证,16岁之前的改名条件可宽松一些;18岁成人后,可以给一段改名期,比如可截至22岁。因为22岁是大学毕业年龄,这段改名期可以让年轻人充分考虑父母取的名字是否适合自己。22岁以后,改名的条件应十分严格,以法律明确列举可以改名的为限。因为人进入社会后经济活动增多,改名会给社会也给个人带来许多的问题。至于22岁这个“坎”是否合适,立法者应进行充分调研再做决定。有了法律明确规定后,对符合条件应该改的,公安机关不得阻拦;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应该改。(附图片)
  新华社记者 黄革摄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改名之后……
  关玺华
  近年来,不少人想改变一下自己的名字。有人到起名公司算卦,起名公司的人算定他命里缺火,他的名字就得有火字边;算定他命里缺水,他的名字就得有三点水。其实,这些算卦起名、易经起名等等,并没有什么科学根据。
  随便改名字不但不会给自己带来好运,有时候反而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名字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名字是有法律效益的个人称谓,如果名字变更了,相应的法律效益也会变更。比如一个人签订了一份经济合同,署名是谁,履行合同的人就是谁,合同受益者就是谁。如果签订合同的人改了名字,并且这个新名字得到了官方的认可,那么用原来的名字签订的合同履行起来就会遇到很多麻烦。
  现实生活中,改名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变动:名字改了,户口簿得改,身份证得改,住房证得改,护照得改,存折得改,驾驶证得改,有汽车的车辆保险的受益人得改,医疗保险得改,养老保险得改,人寿保险得改……如果您不改,那就麻烦大了。假如您的住房证上的名字和您的名字不一致,那房子还是您的吗?保险的受益人和您不是一个人,将来不出麻烦吗?您存在银行的钱是用以前的名字存的,您改了名字,换了身份证,万一您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用与存款人名字不符的身份证去取,能取出来吗?这都是麻烦事。您要是想把上面说的各种证件上的名字都改了,得花多大的精力?
  改名之后,还需要做好方方面面的善后事。个中得失,请欲改名者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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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改革行政审批 实行“罚缴分离”
  青岛市反腐败抓源头
  本报讯 记者宋学春报道:山东省青岛市不断加大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力度,8月初在去年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52.16%的基础上,又对全市64个单位的846项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取消、调整423项,精简幅度为50%。
  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是今年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以后,青岛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所有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将保留的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进行逐项监督检查。针对长期以来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多,各部门独立审批,审批效率低和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目前改为依托电子政务网络,由过去“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有效地促进了政府工作提速。
  青岛市49个主管部门143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88项收费,目前已经全部实行“票款分离”制度。收费、罚没收入全部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罚缴分离”管理体制。全市90个执收执罚部门,罚没收入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市级153个一级预算单位、540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编制了部门预算,较好地推行了综合预算,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上级各种财政补贴全部纳入各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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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解决矛盾问题 密切干群关系
  辉县市推行“干群联席会”
  本报讯 河南省辉县市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月末乡村干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乡村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机制,经常性地听取群众意见的机制,经常性的为群众办实事的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从2001年5月开始,每月26日晚,全市533个村召开由包村乡领导、包村乡干部、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和经济能人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谋划村里的经济发展、村务管理、生产生活大计,民主决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联席会”制度的实行,收到了良好效果。近两年来,全市参加“联席会”的党员、干部、群众已超过60余万人次,共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2.6万余条,落实2.4万余条。
  “联席会”上,干部与群众面对面地沟通,消除了误解,缓解了矛盾,在干群之间架起了相互理解、沟通的桥梁。针对“联席会”上群众提出的问题,各乡村积极开展“进农家田,解农家难,办农家事”活动,他们修桥、修路,为群众接电接水,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靳群安 马增富 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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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8月19日,陕西省汉中市退休职工金毓良(右一)带着自己家人给汉台区东大街办事处副书记李新(前左一)送上锦旗和鲜花。8月18日早晨,金毓良晨练时,因一时昏厥栽进湖水中,正在附近的李新迅速跳入湖水中,将老人抢救上岸。 新华社记者 陶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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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均瑶基金设立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胡果报道: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均瑶基金今起设立。这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以来设立的第一个专项基金,也是目前获得的最大一笔社会捐款。基金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均瑶集团独家捐款设立,分5年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西部计划183个“均瑶基金资助县”项目办做好志愿者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均瑶奖”,每年对圆满完成西部服务任务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进行表彰和鼓励。
  据悉,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之中,6000名大学生志愿者及其服务岗位已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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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十六届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揭晓
  本报讯 第十六届(2002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评奖工作经过初评、复评和定评,已于近日顺利结束。中央和地方311家新闻单位推荐的1152篇(部)作品参加了评选,共评出各类获奖作品290篇(部),其中一等奖34篇(部),二等奖79篇(部),三等奖170篇(部),优秀封面设计奖5个,优秀设计编排奖2个。(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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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妇基会等推出电视剧《撑起生命的蓝天》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以中国首届“十大杰出母亲”沈利萍和其子王嘉鹏的真实故事改编的电视连续剧《撑起生命的蓝天》,由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宁夏电影制片厂历时近一年时间联合拍摄完成,近日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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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通辽铁路分局整治“十大陋习”
  本报讯 通辽铁路分局于7月初下发了具有“强刺激”、“硬约束”、“重激励”三大特点的《机关文明卫生管理考核办法》,他们择出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踩踏攀折花草树木、便后冲刷不净等“十大陋习”。凡是发生“十大陋习”之一者,处罚责任人200元,同时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并通报批评。
  (徐平 苗凤英)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沈阳军区某部分赴驻地支农
  本报讯 农忙时节,沈阳军区某部官兵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派出了近300名官兵分赴驻地乡村,帮助在外务工、缺乏劳动力的家庭搞好农忙时期的抢种抢收工作,受到了驻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杨晓波 郑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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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武警南充某部运用学术成果提升战斗力
  本报讯 近年来,武警南充某部针对训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展开学术研究,在接近实战的环境中摸索各种条件下的训练方法,解决了“战场心理、人员集结”等多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较大提高了部队战斗力,不久前在该部队组织的半年考核中,13个受考连队各科目均取得了良好以上成绩。
  (袁华 屈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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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安全畅通系心间
  ——记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支队高速路队
  王素琪 郑燃
  当你驾车驰骋在京津塘高速路上,进入北京市区接近三环的时候,就会看到路边一座四层白楼。楼体的独特设计,整洁的院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是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支队高速路队。67位交通干警在这里工作和生活,他们工作热情,恪尽职守,确保着京津塘、京沈两条高速路的安全与畅通。
  2003年6月3日,朝阳交通支队高速路队收到一封表扬信。信中说:“前日晚9时,我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至京津塘高速进京17公里处,右后轮突然爆胎,被迫停在紧急停车带。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巡逻民警陶庆林及时赶到,上前问明情况,马上采取防护措施,在车后150米处摆放反光锥桶,同时不辞劳苦地帮我换备胎、搬轮胎、顶千斤,弄得满手污垢和油渍。看着他疲惫的身影,我对警察的偏见烟消云散,人民保护神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
  像这样的表扬信,朝阳交通支队高速路队两年多来收到了200余封。高速路队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与他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是分不开的。
  针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只是单纯地以执法者的姿态面对群众这一情况,高速路队党支部要求民警在工作中突出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民警对违章司机进行说服教育的多了,耍态度的少了;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多了,强行管理的少了。
  高速路队党支部把纪律作风建设当作日常队伍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他们积极组织民警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在学习“五条禁令”过程中,用正反两方面事例,举一反三,结合民警违法违纪的案例,在民警中深入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讨论活动。他们利用召开支委会、队务会、全体会等方式,提高民警八小时以内教育管理效果,探索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途径。
  这个队根据民警居住地的位置,分片逐一定期家访,努力做好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工作。在家访过程中,党支部根据民警的不同工作表现,进行有针对性的家访。同时,结合队伍实际,向民警家属发放协助抓好队伍管理工作的建议书,建立单位—家属双向联系卡,每季度召开家属座谈会。实行“家访谈心制”,使支部与民警联系沟通有了一条纽带,增进了单位、家属、民警三者之间的感情,为警民共建工作打下了基础。民警家属黄凤英说:“领导来家里谈心交流,体现了组织对民警和家属的关心,也使我们对交通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我将更加支持民警的工作,当好‘贤内助’、‘严内助’。”
  高速路队除了确保道路的有序、安全、畅通等日常工作以外,在十六大、“两会”期间还肩负着外围查控和交通保卫的特殊任务,尤其是在抗击非典斗争中,67名干警充分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受累的精神,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战胜非典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高速路队管辖范围内事故发生率大幅度下降。他们被群众誉为首都东南大门的守护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高速路队党支部带领着67名干警,勤勤恳恳、开拓进取,树立首都交警的形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两高”:今起适用七项新罪名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为统一认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从明日起适用七项新罪名。
  这七项新罪名分别是:走私废物罪(取消原有的“走私固体废物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取消原有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原有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是于去年12月28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并于同日正式施行。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北京:检察机关推出69项新举措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徐运平报道:北京市检察机关今天正式推出69项检察工作维权新举措,以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69项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特点的维权措施责任明确,规定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便于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涵盖了控告申诉、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和起诉,以及反贪、预防等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涉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应享有的5个主要方面的合法权益:对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辩护人诉讼权益的保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申诉人、刑事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辽宁:公安推出38条便民措施
  本报讯 记者张贺报道:从今年9月1日起,在辽宁省内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该城市落户;沈阳、大连、鞍山三个城市的居民可以和抚顺、本溪、丹东的市民一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这是辽宁省公安厅日前宣布推出的38条便民措施中的两项。这38条措施涉及治安、交通、出入境、消防管理等4个方面,它们的实施将给辽宁人民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辽宁省公安厅称,这次推出的38条便民措施是对不久前公安部发布的《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延伸、补充和细化,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其中治安管理方面11条,最引人瞩目的是户籍制度的松动;交通管理方面9条,简化了驾驶员和车辆的年审手续;出入境管理方面11条,除扩大市民按需办理护照的城市范围之外,还特别针对在辽宁投资、工作的外籍人员制定了便利措施;消防管理方面7条,最重要的是实行消防监督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和缩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
  这38条措施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辽宁全省实施。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时政纵横

  山东:暂停增加事业单位编制
  本报讯 记者何勇报道:近日,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均暂停审批增加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的编制,并要求严格实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度立项制度。
  今后山东各级各部门设立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调整结构布局等事项,须由举办主体提出立项报告,于每年第四季度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立项。凡撤销事业单位机构或核减事业编制的事项,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办理。如确需对编制进行调整,一律按照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多减少增的原则,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调剂解决,确保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量不增加。对于违反规定,把机构编制与核拨经费、审批项目、“评比”、“达标”相联系,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要严肃查处;对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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