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9日人民日报 第15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纵横

  编者按
  风雨兼程,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整整走过了10年。
  这是一种抗击邪恶的无畏精神,这是一种捍卫生活的顽强意志,这更是一曲曲振奋人心、催人泪下的悲壮之歌。见义勇为,这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高尚精神,正在成为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的壮举。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见义勇为工作,1991年即提出把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举措,全国县级以上要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明确要求要“大力褒奖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1993年6月29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成立。10年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秉承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宗旨,通过大力表彰、奖励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做出重大贡献的见义勇为人员,宣传英雄事迹,帮助英雄及其家属、子女解决实际困难,使见义勇为正在成为我们全民的一种共识和行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贡献。本版期望通过今天组织的这组文章,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回顾与展望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会长 王芳
  1993年6月29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正式成立。本会秉承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的宗旨,大力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宣传英雄事迹,帮助英雄及其家属、子女解决实际困难。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出了努力。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见义勇为工作。早在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措施,明确提出在县级以上要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人民群众中的见义勇为先进人物。200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大力褒奖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
  在党中央有关精神的指导下,中央及国家有关部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极大支持。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出席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罗干同志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生活、工作及法律保障问题专门作出批示。2001年至今,中宣部、中央精神文明办和财政部在财力上给予了很大支持。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团中央等有关部委的领导还分别担任或兼任本会领导及理事,亲自研究过问基金会的具体工作,自觉做见义勇为的“义务宣传员”。中央领导及相关机关、部委的重视和支持,保证和推进了本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给予见义勇为事业极大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收到的捐款、捐物中大部分来自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他们中既有社会名流,也有普通百姓;既有老人,也有儿童。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的捐款达数百万元,有的捐出几角几分的零用钱,尽己所能奉献爱心。我们经历了许多感人的场面:公安部离休老干部、89岁高龄的老局长刘慧溪和山西太原的古稀老人殷义祺,连续多年为见义勇为英烈子女捐款;山东的打工人员刘兆强从自己微薄的收入中多次捐款数千元,为见义勇为英雄及其家庭、子女献爱心;许多文艺界的知名人士多次为见义勇为英雄义演,不计报酬;许多知名画家亲力亲为,为基金会捐字、捐画,自觉担负起传承、培育和发展民族精神的责任。
  见义勇为事业崇高而艰巨,我们要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推进见义勇为法制化建设,依法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是当务之急。见义勇为行为不同于一般的好人好事,见义勇为人员面临的往往是生与死的考验,付出的是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他们的伤残、牺牲不可避免地给自身和家庭造成沉重的生活压力。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制定和颁布全国性见义勇为法律已迫在眉睫。我们将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争取尽快出台全国见义勇为法规。
  要继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学习见义勇为英雄的良好氛围。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突出展示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舍生取义的英勇行为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关心爱护、支持和帮助,揭露和鞭挞冷漠、旁观、麻木不仁的个别现象,在全社会树立起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风尚。
  还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提高奖励抚恤标准,为见义勇为英雄解决实际困难。要不断扩大表彰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抚恤标准,注重集中表彰与日常抚恤慰问相结合。有重点地补助和慰问见义勇为困难家庭,有计划地帮助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完成学业,解决英雄后顾之忧。要集中发掘和树立一批各方面都过硬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让他们像雷锋一样家喻户晓,成为人们学习敬仰的楷模。
  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有的放矢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开展调研工作,掌握英雄生活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调研,进一步研究探讨见义勇为的理论问题,走出一条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科学道路;同时,还要在调研中挖掘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共同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见义勇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见义勇为是一项光荣而高尚的事业,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和敬业、拼搏的奉献精神,见义勇为基金会又是一个特殊的社团组织,需要工作人员一身多职,一专多能,全面发展。因此,我们要注重不断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努力培养和锻造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见义勇为工作队伍。
  回顾10年,我们走过的每一步,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渗透着党和政府的关怀与重视,凝聚着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奉献。今后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尽职尽责
陈冀平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民族精神,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长河中。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见义勇为英雄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坚决斗争,他们流血、受伤,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公而忘私、舍己救人的英勇行为,写下了一曲曲时代的颂歌。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生动体现,也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见义勇为工作。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发动群众参与维护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措施,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200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又明确要求,“大力褒奖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弘扬社会正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中央综治办加强了对见义勇为工作的支持与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法综治部门也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到职责任务中去,有20个省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设在了综治部门,相当一部分综治部门领导干部兼管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组织协调、宣传表彰工作,推动了见义勇为工作的开展。
  作为各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的领头羊,10年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不断开拓进取,在见义勇为宣传表彰、奖励抚恤和基金募集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基金会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10年历练,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有了一个很好的基础。站在新的起点上,肩上的担子更重。党中央、国务院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给我们巨大的动力和鞭策。各级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十分关心见义勇为工作,经常对本地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设置、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这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提高全民族正义与道德素养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是对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鞭策与信任。
  我们高兴地看到,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坚定了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起到了重要作用。
  见义勇为事业是一项大有可为的公益事业,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事业。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一定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大见义勇为工作力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奋斗。
继续为社会作贡献
辽宁省鞍山市图书馆馆长 白雪洁
  经历了九死一生,9年前的事情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1994年4月12日下午5时,我正快步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到十几米宽的马路对面传来孩子的呼救声:“妈妈,快来呀,救救我!”我立刻顺着喊声跑过来,只见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正杀气腾腾地用菜刀砍向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我几步冲过去,用身体挡在孩子面前,用尽全力向正在行凶的歹徒厉声喝道:“住手!”然后拉起孩子就跑。歹徒从旁边抄小路赶到了我们前面,扑上来挥刀就砍,我护住孩子,伸手去挡砍来的菜刀。锋利的菜刀飞快地劈下来,把我的整只右手砍飞了。“快跑!往楼洞里跑!”我拼命把孩子推了
  出去,孩子踉踉跄跄地跑走了。丧心病狂的歹徒迁怒于我:“让你多管闲事,今天一定要砍死你!”一刀、两刀……在漫长的10多分钟里,我被砍了20多刀。在这生死攸关的时刻,两位民警闻讯赶来,擒获了凶手。过路的交警和司机将我和被害儿童送到了医院。
  经过长达21小时的手术,医生们把我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遗憾的是,我从此永远地失去了右手,左手前三指离断再植、右膝盖骨裂断、双脚跟腱离断再植,康复后被鉴定为“终生二级护理伤残”,至今伤口的疼痛还时时发作。
  从出事到现在,一直有人问我:“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付出这么多,你后悔吗?”“当时不这么做她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我爱人的回答,也是我的回答。一个人在短暂的人生中能够为社会作些贡献是崇高的、快乐的。
  伤愈后,组织安排我担任鞍山市图书馆副馆长、馆长。7年来,我参加了北大信息管理专业的面授学习,并获得了学士学位;带领数十名馆员从零起步,克服重重困难,主持完成了鞍山市图书馆的一系列系统化、网络化工程,使鞍山图书馆进入了省内的先进行列。几年来,我主持的项目有三项获市级奖,其中一项获2001年省厅级二等科研成果奖。
  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曾授予我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全国保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辽宁省巾帼标兵等光荣称号,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时任全国妇联主席的陈慕华为我题词:见义勇为,当代女杰;我还先后光荣地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代表。
  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党和政府却给了我极高的荣誉和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一切的一切,给了我最大的物质支持和精神安慰,我将继续用自己的劳动和创造,为社会作出有益的贡献。
身正则无畏 无畏则有勇
中铁十五局第五工程公司安全监察长 赵怀志
  1998年4月30日下午,我从河南洛阳乘坐一辆依维柯长途客车回郑州家中度假。晚上7时40分左右,当汽车行至荥阳境内时,车内三名持刀歹徒突然跳了出来,一个胁迫住驾驶员,一个抓住一名6岁小女孩作为人质,另一个对乘客进行抢劫。看到这种情况,我义愤填膺,挺身而出,孤身一人赤手空拳与三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由于寡不敌众,身负重伤,昏倒在血泊中,歹徒则趁乱逃脱。20时10分,荥阳市120急救中心接到救助电话后,火速赶到现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抢救,头上、身上7处伤口缝合了60多针,终于把我从死神手里夺了回来。
  我见义勇为受伤住院的消息传出后,党和政府、上级机关要求医院对我进行全力救助。市里、省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各级领导多次专程到医院慰问,社会各界人士自发探望、捐款的络绎不绝。几年来,我先后被局党委、洛阳市、河南省授予多种荣誉称号。1998年12月25日,我光荣入选“首届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并先后两次在人民大会堂受到江泽民、胡锦涛、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这么多的荣誉,对我来说既是一种幸福和慰藉,也是一种压力和责任。作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共产党员,我只是为社会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党和人民给予我的却太多太多。但是我想,这绝不仅仅是党和人民对我个人的褒奖,更是对见义勇为精神的肯定和褒扬。身正则无畏,无畏则有勇。只有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舍己为人、互爱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使更多的人祛除冷漠与怯懦,树立起崇尚正气、鞭挞邪恶的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群防群治,同心协力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才能让所有犯罪分子犹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社会风气也才能得到真正好转。
数字解读
  7次: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10年来,基金会先后与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等联合召开了7次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
  29个: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带动下,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见义勇为组织。
  24个和50个: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余个地、市相继颁布了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2081名:10年间,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共表彰奖励了2081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00余万:10年间,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发放各类奖励抚恤金2000余万元。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大事记
1993.6—2003.6
  ●1993年6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
  ●1993年8月,首次参与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颁发奖金。同时,与中宣部、公安部等单位联合举办“正义之歌”大型文艺晚会,中央电视台向全国现场直播。
  ●1995年3月,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书画界朋友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作品展”。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老红军孙毅将军等为展览剪彩。
  ●1996年8月,与《人民日报》联合召开“见义勇为与时代精神”理论研讨座谈会。王芳会长、人民日报总编辑范敬宜参加座谈会。
  ●1997年5月,在海南省召开“全国见义勇为立法研讨会”。
  ●1997年9月至1998年8月,邀请有关部门人士成立“见义勇为立法起草小组”,草拟出《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报国务院法制局申请立项。
  ●1998年6月,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综艺大观——见义勇为主题晚会》。
  ●1998年12月,与中宣部、公安部及全国17家新闻单位联合开展“首届全国见义勇为十大英雄”的评选活动。罗干同志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十大英雄。
  ●2000年12月,在福建召开募捐活动现场会。向全国推广福建动员100余家新闻单位、号召公民每人每年为见义勇为捐10元钱的经验。
  ●2001年7月,与《辽宁青年》杂志社联合启动“为见义勇为英烈家庭献爱心”行动,为来自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位见义勇为英烈家庭颁发“献爱心”捐款6万余元。
  ●2002年4月,在南京市召开表彰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周光裕大会,陈冀平、罗锋及江苏省委、省政府负责人参加大会。
  ●2002年8月,与《辽宁青年》杂志社联合组织“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夏令营”活动。来自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名英烈子女参加了活动,颁发“献爱心”捐款3万元。
  ●2002年8月30日,与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正气歌——全国见义勇为大型文艺晚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以及中央10余个部委的负责同志专程到南京观看晚会。
  ●2003年3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众画堂百名书画家献爱心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作品仪式”。全国著名书画家现场作画,捐赠作品100余幅。
  ●自2000年起,开始实施“扶困助学”工程。为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庭发放困难补助金,资助见义勇为英烈子女入学。
(附图片)
  1、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时,任建新(左一)及陈丕显(左二)、王芳(左三)等领导接见基金会理事。
  2、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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