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6日人民日报 第16版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特别报道

“代表热线”热宁乡
郑燃
  事情尽管过去几个月了,湖南省宁乡县人大代表刘喜军提起此事时,仍然会高兴地说:“‘代表热线’办事就是实在!通过它,我们提出的许多问题都解决了,代表和群众都非常满意!”
  今年3月,刘喜军向宁乡县人大常委会“代表热线”反映:他所在的枫木桥乡有四个村自去年5月份以来,村支委根据供电所安排做好了农网改造的准备工作,该由农户负担的入户费也已于去年年底交清,但到现在仍未进行农网改造。老百姓盼望早日整改,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了他的反映,人大常委会立即与供电所和电业局联系,很快就有人来落实这个问题,并把问题迅速圆满解决了!
  宁乡县有400多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除一年一次的代表大会之外,他们很难集中在一起出谋划策。不少代表住在偏远的地区,亲自来反映问题也很不方便。如何更好地为人大代表服务?针对这个问题,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开通“代表热线”,专门受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来电,集中代表们的智慧和力量,为全县的发展和稳定出谋划策、献计出力。
  “代表热线”2月10日正式开通,受理事项的范围是:为全县经济建设献计献策,表达人民群众的呼声,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腐败现象和坑民行为,反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并建立代表热线电话登记本,对代表热线电话所反映的问题详细如实地记录,由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分类,分发有关工委督促办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相关部门单位对反映的问题在一个月内作出专门的文字或电话答复,对所反映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问题必须及时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
  “代表热线”开通以后,电话铃一直响个不停,人大代表们纷纷向专线电话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致电“代表热线”的,既有来自省城的市人大代表,也有来自农村基层的代表。如市人大代表罗绍亮请“代表热线”代理联系提供县内有一定竞争实力的工业企业名单,以便随时推介招商引资,并反映愿给宁乡所有唇腭裂患者提供医疗救助;老粮仓镇插花村夏建明代表反映“洛湛铁路配套工程未落实”的问题等等。宁乡县领导对“代表热线”的工作高度重视,开通不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兴民在接到枫木桥乡代表反映的“洞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影响该乡三条道路通行,可能会激发集体上访矛盾”的问题后,当即与有关部门领导联系,深入现场研究措施,督促落实,使该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代表热线”呈现了“代表踊跃、领导重视、效果明显”的特点,做到了有部署、有安排、有督促。代表热线电话登记本一天天厚了,工作中的问题一个个解决了。“有话就对‘代表热线’说”,已经成了宁乡县人大代表们的口头禅。
  宁乡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说,“代表热线”开通以后,我们的工作更忙了,因为我们既要向各部门转达代表们的意见,还要督促相关部门解决;代表们也变忙了,因为感受到“代表热线”办事迅速、效果明显之后,有更多的群众去向代表们反映问题。可是大家都忙得高兴。人大常委会成了代表们的“娘家”,反映问题快捷方便,解决问题也实实在在。这对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来自人民群众,与群众的接触时间多,听到的呼声多。“代表热线”的开通使人民代表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收集民声的渠道拓宽了,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更密切了。多听听老百姓的心里话,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多运用老百姓的好主意,为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出力,成为了“代表热线”的工作目标。
  宁乡县一位县级代表说:“通过‘代表热线’反映问题,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是人大代表充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形式。热线开通后,有更多的人向我反映问题,我也很乐意为他们传达心声。这是件大好事,既为政府,也为人民。”
  “代表热线”开通半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缺憾:根据当地的经济实力,一些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在短时间内不能圆满解决,只能暂时搁置;个别代表站在个人立场、反映代表个人的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宣传力度欠缺,有些代表还没有充分利用这条热线。
  瑕不掩瑜,“代表热线”的开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借着这个契机,宁乡县将在集中民智民力、加快建设步伐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好。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有感而发

为代表履职创造便利
中玉
  人代会闭会期间,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一直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改变“代表代表,会后就了”现象的一个主渠道。
  很多时候,我们的代表有热情、有能力、有时间来履行代表职责,但是,却缺乏一个与地方人大常委会沟通和联系甚至是求助的渠道,因而对自身的履职行为造成了相当的不便。
  从这个意义上说,宁乡县人大常委会推行的“代表热线”提供了这样一种沟通渠道。人大代表,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由于自身条件和所处环境的限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也会发现或接触到群众反映的这样或者那样的情况。但是,由于本身能力的局限性,单靠自己的力量,要解决这些问题,恐怕都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便和困难。如果这个时候,人大常委会能够提供及时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也许对问题的解决会有相当的促进。
  对于人大常委会来说,为代表提供一定的履行职责便利并不难,也是分内的义务,但是,对于代表来说,这些便利就直接决定了他们履职的成效。因此,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都应该把为代表提供履职便利、为代表服务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并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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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民主评说

为何少见代表批评
许长荣
  代表法第十八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各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就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报告、国家大政方针、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问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了表述方便,有关部门习惯把三者简称为“建议”),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畅通民主渠道,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代表大会对“一府两院”监督的补充,既是对有关方面工作的督促,也是一种支持。
  但是,据笔者多年观察,发现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中,属“建议”、“意见”的多,属“批评”的非常少。一位已从事10多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省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有同样的看法。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五次会议,据统计,代表共提出2247件“建议”,其中真正称得上代表“批评”的只有一件。而恰恰正是这件代表的“批评”由于得到了十分有效的办理,几位提“批评”的代表至今还称道不已。
  为何人代会上很少见到代表的批评呢?大概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有顾虑。担心提批评意见得罪人,影响关系;二是不了解法律规定。由于习惯上将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简称为代表“建议”,一些代表不熟悉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在会议上行使代表权利时,对有关方面工作的缺点错误本该直接批评指出的,也往往以“正面建议”的形式出现;三是支持代表大胆开展批评的氛围不够。有的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发生过代表带有批评意见的审议发言受到不应有责难的现象,影响了代表行使批评权利的积极性。
  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中的缺点错误进行批评,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应有之义。相对于代表的建议、意见,批评有直言不讳,针对性强,影响震动力大等特点,如果能够正确运用,在解决问题方面往往可以起到建议、意见难以起到的作用。为了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人大代表应当消除顾虑,依法拿起批评的武器,勇于并善于批评指出各方面工作的缺点错误,帮助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则要增强公仆意识,正确对待并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也要积极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批评权。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吹牛”晋升
  一般人都知道,要晋升,应该靠自己的工作业绩和施政成效,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可是,有极少数官员,升官的唯一途径就是一个字——“吹”。别小看了这“吹”字,“学问”可不小,亏损可以吹成赢利,歉收可以吹成丰收,祸事可以吹成喜事,贫穷可以吹成富裕……可是,他们忽视的是,百姓心中有杆秤,你有没有做出成绩,有没有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百姓都了然于胸。光靠吹,往往会吹得越高,摔得越惨!
绘画:徐永田 点评:石国胜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举报”下岗
  谁胆敢举报我,我就让谁下岗!图中的这个官员的口气可不小!在现实社会中,依然客观存在极少数这样的领导干部。他们在自身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的同时,还对下属和群众时刻提防,只要敢举报其恶行,就疯狂地进行打击报复。许多群众因此而受到威胁和迫害。然而,邪不压正,恶难欺天,这种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也就是垂死挣扎而已,终究要被推上正义审判台。因此,要告诫这样的领导干部,若要人不告,除非己莫为!
绘画:徐永田 点评:石国胜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的原则
李益前
  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决定问题原则。人大监督司法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使司法职权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这类监督的主体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靠其拥有特定的职权来加以实现。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这类监督的权力和手段。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对各种议案的表决及通过,由法律规定。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会议上依法通过决议,形成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意志。
  依法监督原则。这一原则是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强调:一要根据宪法、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作出具体规定;根据宪法、法律的较具体规定,作出更具体规定。宪法、法律的具体化,必须与宪法、法律的相应规定一致。二要在监督司法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的监督要依法进行,这就是说,既要按法律规定对应予监督的事项必须进行到位的监督,又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办事;被监督者要接受监督者依法进行的监督。
  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而不得行使司法权原则。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即在办案中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公、检、法、司法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司法的监督职能,主要是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的这类监督机制,以实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司法机关各司其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国家长治久安。应该指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定程序责成司法机关启动内部监督程序,不宜看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司法权。否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的监督权就落空了。
  着重于立法解释的宏观调控式监督原则。在对司法实施监督中常常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对事实的认定,二是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对法律理解和适用,涉及到立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也要援引或参照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或规章,对这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加强监督,在相应的立法中,有待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式监督,在这里不能仅限于立法解释的监督。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看,在法律和国家政策框架内,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作出规定,以指导司法工作。这可能涉及到办理具体案件,也可能涉及到司法机关队伍的建设、配备。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一般地说,这是司法机关的职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疑义,可以委托有关司法机关去查清。然而,这并不排除人大及其常委会调查案件事实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多见。如要调查案件事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
  (作者系全国人大内司委司法室副主任)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代表上书人大 村民有了电话
傅晓峰 钞有生
  “李老板,你好!我们村装电话了。……今年的柑桔长势不错,早熟柑桔9月中旬就可上市啦!……行!我给你留着……”这是湖北省南漳县百福村支部书记杨兴培坐在家中拿起电话与生意伙伴谈生意的情景。该村的“通讯难”在县人大的协调督办下,终于得到解决。
  百福村地处该县巡检镇,与宜昌市远安县的南襄村接壤,全村辖3个组,382户1383人,耕地面积1505亩,是襄樊市的优质粮食和柑桔主产区。多年来,该村与外界联系的主要途径就是邻县南襄村的程控电话,“通讯难”制约着该村的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村民们越来越觉得不通电话很是不方便,多次向镇里反映,但因为投资太大且与电信部门关系不好协调,一直得不到解决。
  该村的镇人大代表余怀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将建设“电话村”的迫切愿望写了一份建议,得到了村“两委”干部的支持和拥护,村民们也在建议书上签上了名字。余怀将这份联名的建议“上书”到南漳县人大常委会。
  时隔不久,此事就有了回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全明亲自批示,委托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严高喜和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刘敬,协调有关单位配合电信局,一定要将百福村建成“电话村”。
  严高喜、刘敬两位副主任带领电信局等部门深入到百福村现场办公,研究制定“电话村”建设方案。工程建设资金在他们的协调下也达成一致意见:村里自筹5万元,县里扶持5万元,其余投资由电信局筹集,总投资35万元。工程建设期间,他们还多次协调督办,保证了工程进度和配套资金按时到位,终于使一条装机容量400门的程控电话专线架进了村,首批一次性装机128部,让百福村人民期盼多年的电话通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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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主任对话选民 畅谈民主选举
李裕华 洪榕略
  6月13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陈福来在家中接待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洪永世是来此了解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
  30岁的陈福来刚刚被村民推荐为村民小组代表,参加村级换届选举。与前进村相邻的4个自然村也刚刚完成了村民代表的推荐选举工作。陈福来将和其他48名村民代表一起参加6月23日领导班子的选举,代表全村2400多名选民选出他们心中的村官。
  “你是多少户选出来的?”“一共有16户选我做村民小组代表。”
  “大家为何要推荐你?”“我做事公道,经常出面调解村民纠纷,也为村里经济发展做了一些事。”
  “你打算怎样当好村民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代表村民选好‘当家人’。”
  洪永世满意地点点头,他又向同是村民代表的一名村干部了解村委会领导班子选举候选人情况,听说该村村委会领导班子候选人文化素质都比较高,洪永世说,检验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是否成功,一条重要标准是看村民最终能否选出一个高素质的领导班子。
  洪永世话锋一转,严肃地问陈福来:“有没有候选人向你‘拉票’,如果有人向你贿选怎么办?”
  “没有人向我‘拉票’,我也不会被别人收买!因为这是违法行为,我要对得起16户村民对我的信任。”
  “对,村民信任你,你应该感到光荣,但更应该把这种信任看作是一种责任,村民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政治职责。你代表的不仅仅是你个人的意愿,而是16户村民的民意。”
  走出陈福来的家,洪永世高兴地说,村民代表的民主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应该相信村民代表一定能选出一个好的村级领导班子,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壮大集体经济。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要求大家根据人大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做好今后的人大工作。图为向机关人员发放《纲要》读本。
  管夏至 杨永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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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旬阳办理代表建议重落实
  本报讯 陕西省旬阳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办理代表建议重落实,求实效,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交办工作机制,变随意性办理为规范性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首先由主任会议研究讨论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并以办公室公函交给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县人民政府重新修定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对代表建议办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二是采取听、察、看、会、访多种督查方式相结合,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变文件答复为走访代表征求意见。三是建立反馈工作机制,变关门办理为开门办理。代表建议办结答复时,由具体办理人员、股室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三审签后答复代表。四是建立回访工作机制,变答复型办理为落实型办理。代表建议办结答复代表后,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组织检查组对确定的重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变文件承诺为实事落实。(余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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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铜山建立代表约见法院院长制度
  本报讯 为加强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促进公正司法,江苏省铜山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人大代表约见法院院长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可以就法院的案件审理、队伍建设、干警素质、司法改革等工作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直接或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约见法院院长。法院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具体负责约见事宜,一般情况下要在代表提出约见要求后7日内确定约见时间、地点并通知代表本人。院长应认真接待代表约见,并将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提交院务会研究解决,在一个月内将处理情况告知代表本人,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于代表反映的正在处理而没有办结的案件,法院可以安排代表旁听庭审或听证会。每年年底,县法院要将全年的代表约见及处理情况向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报告。
  (王业玉 苏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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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扫描

临澧造就学习型人大代表
  本报讯 日前,湖南省临澧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要求,组织全县人大代表以及居住在该县的市人大代表共200多人,统一集中进行了学习,并聘请原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学剑,原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习中以及临澧县党校老师为代表们授课。同时,还聘请了省人大代表陈建教专门为代表介绍当代表的经验和体会。为了使学习经常化、系统化,临澧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为全体代表建立了代表学习档案,要求代表们以这次统一集中学习为契机,坚持长期性的自学,力争人人都成为学习型的人大代表。(黄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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