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5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周永康要求全国公安干警
 转变观念 规范行为 坚持从严治警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进步要求,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从严治警,实现执法为民,成为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同志的强烈共识。
  公安部党委近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同志近日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畅谈学习体会,剖析当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以及产生的根源,反思一些不适应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认识和作法,并就与时俱进推进公安事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强调,要在全国公安机关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部公安工作,切实提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严重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的政策和指标,坚决停止滥用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强制措施,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及时推出一批爱民、便民、利民措施,促进公安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正与正义,努力开拓公安工作新局面。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
 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通知》指出,当前,全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正在兴起。各级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认识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大意义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通知》指出,要紧密联系实际,在解决政法队伍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当前要深入开展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重点解决执法不公和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为此,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深化教育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一遍。重点加强宗旨教育、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好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活动,要切实加强“两个务必”的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业务培训,使政法干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二是深化执法检查。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认真查找执法不公和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首先,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各级政法部门要适时组织专门力量,对本系统执法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容易发生执法不公问题的工作环节。对少数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查处。三是深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进出口”管理,严把政法队伍“入口”,确保进人的质量。下大力气疏通“出口”,坚决把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清理出政法队伍。四是深化制度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法认真推行政法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交流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力度。五是深化责任监督。严密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把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的责任切实落到执法人员的身上。加强外部监督机制。
  《通知》强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关键是要加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政法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自觉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在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模范作用。要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分析研究政法队伍中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要高度重视解决政法经费困难问题,保障政法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经费,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各级政法领导机关要努力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对政法部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大力表彰,弘扬正气,以在全社会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要深入研究和认真解决本地区政法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解决重点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注意引导广大干警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自觉梳理问题,提高认识,在思想上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促进公正执法,热情服务。


第4版(要闻)
专栏:

  7月14日,西藏山南地区贡嘎县农民在“望果节”里参加赛马。随着收获季节的来临,藏民们开始欢度庆丰收的传统节日“望果节”。
新华社记者 觉果摄


第4版(要闻)
专栏:

《十六大党章电视教材》发行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由中组部组织局精心制作,融思想性、知识性和可视性于一体的《十六大党章电视教材》近日出版发行。
  这一教材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翔实的资料、生动的事例和灵活的形式,对十六大党章进行了系统讲解。中组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将《十六大党章电视教材》尽快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播放收看工作。


第4版(要闻)
专栏:

曾培炎会见德国银行家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徐兴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14日在中南海会见了德意志银行集团投资银行全球首席执行官麦克·科尔一行。


第4版(要闻)
专栏:

唐家璇与塞黑黑山共和国总理会谈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国务委员唐家璇14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与塞尔维亚和黑山的黑山共和国总理久卡诺维奇举行会谈。


第4版(要闻)
专栏:

西哈努克国王离京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柬埔寨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王和诺罗敦·莫尼列·西哈努克王后结束了在北京的体检和休养,于14日上午乘专机回国。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治一治不良短信
胡线勤
  前不久,几十位诗人在北京市朝阳文化广场举行撰写文明短信大赛仪式,呼吁人们摒弃不良、虚假信息。此举受到不少群众支持和响应。
  手机短信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进入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拇指按动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传递文字、图片、声音等各类信息,打破了地域、时间和电脑终端设备的限制,实现了用户与信息的同步,其传播效率和便利性具有传统媒体不能比拟的优势。据统计,部分手机用户的短信服务费用已超过了语音服务费用,短信的快速发展已成为移动通信近几年来的业务增长点,被人们称之为“拇指经济”。
  然而,手机短信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突出的是短信中夹杂着不少不良信息,成为一种新的信息污染。不良短信形形色色,大致有四种表现形式:一是色情笑话,二是“性”事广告,三是名人“性”闻,四是淫秽图片。
  黄短信的泛滥,严重污染了短信环境,败坏了社会风尚,对广大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坏影响。据某校统计,两成以上初中生,四成以上高中生发送、接收过手机短信,其中三成以上属于“黄段子”。不少学生收到这些信息后,还转发给同学取乐,有些人甚至把相互转发“黄段子”当作时尚。青少年正在成长发育期,黄色不良信息的熏染,势必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这种状况令人担忧。
  目前,黄短信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打击利用手机短信犯罪方面只限于短信行骗行为。但这并不意味遏制黄短信、促进短信市场健康发展就束手无策。如同没有找到防治非典特效药之前,非典照样要防治一样,我们不能坐视黄短信的蔓延。
  整治黄短信需要公民的自律。黄信息之所以能够蔓延,是因为它有一些追求低级趣味的受众。只有从我做起,洁身自好,不制造、不传播不良信息,才能有效地掐断其生存蔓延的链条。同时,对那些热衷于传播“荤段子”的人,要敢于批评,促其改正。
  整治黄短信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电信、网络公司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相互协作,共同监督。要加大技术投入,对短信充分过滤,对涉及色情挑逗、人身攻击等内容的短信,立即删除,情节恶劣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手机用户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大胆监督制黄、贩黄者,层层监管,处处设防,让黄短信无处藏身。
  据悉,国家信息产业部拟定的有关手机短信规范化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对发布、传播黄短信、虚假短信造成的社会危害,发布人和网络公司等应承担的责任都作了详细规定。这对于手机短信市场兴利除弊,早日扫清“黄毒”,还人们一个规范洁净的信息通道,具有重要意义。
  整治黄短信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只要大家重视这个问题,多管齐下,共同努力,相信传播不良短信的现象就会有所收敛,并最终得到有效治理。


第4版(要闻)
专栏:

邪教的罪恶
——浙江苍南特大系列投毒杀人案纪实
新华社记者 张奇志 张和平
  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连续发生罕见的投毒杀人案,导致17人死亡:16名拾荒乞讨人员均猝死街头;1名佛教信徒因抢救无效,于7月9日死于医院。
  经过公安机关日夜侦查,犯罪嫌疑人陈福兆于7月1日落网。令世人震惊的是,这起系列命案的制造者陈福兆是一名“法轮功”痴迷者,指引他一而再、再而三投毒杀人的是“李洪志‘师父’点化”他的所谓“反修”:通过“杀生”来“提高自己的功力,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
  “法轮功”歪理邪说对人类犯下的又一滔天大罪
  6月26日是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惊恐不安的一天。这一天的12时40分、12时48分、13时08分、13时13分、13时35分、16时11分、16时35分,苍南县龙港镇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不断接到群众紧急报案:建新路等一些地段先后有7名拾荒乞讨人员突然倒地,全身剧烈抽搐,嘴里吐着白沫,有的还大量吐血。公安部门火速出警处置。7人立即被送到附近医院,但均不治而亡。经鉴定,7人都是“毒鼠强”中毒死亡。
  这是一起罕见的特大系列投毒杀人案。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三级公安机关迅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并将此前一个月间9名拾荒乞讨人员同样因“毒鼠强”中毒死亡的事件与“6·26”案件串并侦查。警方连夜抽调500名公安民警、1300多名村居干部,对龙港全镇20多万名常住和暂住人口开展地毯式大排查。
  在众多可疑线索中,一个年轻人的诡谲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流动小摊贩专某向警方举报:6月20日中午12时左右,一名女拾荒乞讨人员将一瓶饮料喝下后,倒在百有东街与百有五街交叉路口的垃圾箱旁,口吐白沫,全身抽搐。同时,举报人还看见边上有一个30岁左右、骑着一辆轻型摩托车的男青年。龙港第二高级中学一名教师举报:“6月26日下午1时30分左右,我看见有一位年轻人坐在一辆轻型摩托车上,右手拿着一瓶饮料,给站在他旁边的一个乞丐。这个男青年身高1.75米左右,大约30岁,身穿白衣服,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太阳帽,长形脸,身材比较瘦,初见面给人感觉这人气质不错,像是受过较高文化教育的。”
  经过三天三夜的排查,各条线索集聚到原苍南县芦浦卫生院皮肤科医生陈福兆身上。警方立即对陈福兆进行传唤。陈福兆与专案组人员一接触,就交代了其全部犯罪事实。
  在审讯中,陈福兆十分详细地描述了其以拾荒乞讨人员为主要目标的投毒杀人过程:5月25日,毒杀一人;6月5日,毒杀3人;6月20日,毒杀2人;6月24日,毒杀3人;6月26日,毒杀7人;6月27日,由于街上所有拾荒乞讨人员均于6月26日晚被政府紧急集中保护,他转而到龙港镇内的龙华寺庙内投毒,致死1人。
  7月2日,警方带陈福兆到龙港镇的大街小巷一一指认了其购买用于作案饮料、“毒鼠强”以及调配剧毒饮料和抛弃有关物品的具体地点。经陈福兆指认,专案组在龙港镇外滩草丛中提取了陈福兆使用后抛弃的6只写有“神奇鼠药”字样的“毒鼠强”包装物和27只曾存放“毒鼠强”的玻璃瓶。
  挂着“龙港镇供销社动植物医院东—植物诊所”招牌,非法经营各类农药和“毒鼠强”的店主肖玉光,在12个不同人的照片中,一眼就认出了陈福兆。肖玉光说:“一般人买一包两包,像他一次买几十包上百包的没有过。”据肖玉光交代,陈福兆于5月、6月间共4次向其购买170小包(瓶)“毒鼠强”、11瓶甲胺磷农药。“毒鼠强”每包约1.25克。受过专业医学教育的陈福兆完全知道,15毫克“毒鼠强”就可以毒死一个成年人。
  在调查中,一个更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陈福兆是个顽固的“法轮功”分子;投毒杀人是李洪志“点化”的结果。这不仅是一起杀人的刑事案件,更是“法轮功”邪教对人类犯下的又一起滔天大罪。
  从“真、善、忍”到“不真、不善、不忍”
  7月9日下午,记者在温州市公安局看守所采访了陈福兆。从1996年起开始练习“法轮功”的陈福兆向记者陈述了其投毒杀人动机和具体实施过程。
  记者问:“你为什么要投毒杀人?”
  陈福兆回答:“我以前都是‘正修’‘法轮功’的,即按照‘师父’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讲的‘真、善、忍’来修炼。但像我这样‘正修’到了一定的境界,碰到的‘关’比较大,冲不过去。今年2
  月17日早上,我在芦浦卫生院上班,我在念经,突然感到‘师父’
  李洪志点化我,要我进行‘反修’,就是要‘不真(假)、不善(恶)、不忍’,做尽坏事。”
  陈福兆还进一步解释说:“我感悟到,这个坏,不是常人的坏,这是我们修炼的方式,很伟大,很神圣。要‘反修’,就是要杀生,要骂人、打架、放火,这些都是好的,不是一般的好,是超常的好,是伟大的修炼者的行为。”
  记者问:“你是怎么进行‘反修’的?”
  陈福兆答:“反修”必须杀生,我是从杀蚊子、苍蝇开始,进而杀狗,再杀人。
  陈福兆详述了他“杀生”的经过:“先是杀了一只黑狗,将它沉在江里后,就发现自己的功力一下子提高了很多。接着用老鼠药毒死了我岳母家的一只白狗,发现自己层次又上了一层。这时我又想,有没有比杀狗更好的?我就想到杀人,通过灭人来提高自己的功力,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而超脱自己。”
  记者问:你为什么要选择乞丐为“杀生”对象?
  陈福兆说:“因为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一般人是不会吃别人递给他的饮料的,所以选择了乞丐。”就这样,容易得手的拾荒乞讨人员等就成了陈福兆“杀生”的对象。
  在警方审讯中,陈福兆供述了其第一次投毒杀人的经过:“5月中下旬的一天,我上午9点多钟从家里出来,骑轻型摩托车到龙港龙洲路的一家农药店(经辨认系龙洲路385号东—植物诊所)买了五六包老鼠药,然后骑车到龙港第三菜市场旁的蛋糕店(经辨认系龙翔路1356号蛋糕店)里买了一瓶饮料,再骑车到龙港下埠公园,在公园内一亭子里将五六包老鼠药全部倒进饮料瓶内摇匀,准备妥当后,我于当日中午11点多钟,骑车到了龙港镇宫后路与镇前路的路口,看见一名70岁左右的老乞丐沿着宫后路由南往北走过来,当时,我想到他是和自己外公一样的老人,但我一狠心,这个思想就打消了。‘师父’讲的,修炼是最大的事情,一切都为它开绿灯,自己做的是对的。就把那瓶掺有老鼠药的饮料放在路口中东南角房前(经辨认系宫后路140号前)的台阶上,那名乞丐过来后,四处看了看,然后拿起饮料放入随身的袋内,我当时心里踏实了很多,很舒服,觉得层次一下子提高了,我认为是‘师父’李洪志点化我。后来那乞丐顺着镇前路往西走。我当时还在心里默念:‘师父’保佑我,让他把饮料喝了。因为我目的是想让他死,来提高自己的功力。”
  对其6月26日一天毒杀7人的疯狂行为,陈福兆向警方交代:“我修功时,李洪志‘师父’几乎每天都这样告诉我要‘杀生’,要我按他的意思去做”,“(每次投毒时)药一次比一次多,一定要达到杀死的目的,而且时间一次比一次紧,(杀的人)越多越好,这对提高层次是很明显的。”
  据苍南县公安局介绍,警方在排查过程中还发现,陈福兆曾于6月11日向上学途中的4名小学生发送瓶装的甲胺磷农药,并称这是“口服液”。7月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四年级学生陈某和一年级学生吴某。8岁的吴某说:“我打开后,闻到太臭,就扔掉了。”11岁的陈某回答:“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敢喝,就放到书包里,回家交给了妈妈。”其母说:“我闻到这东西很臭,便给了我种菜的伯伯,他说这是甲胺磷。”
  记者据此问陈福兆:你为什么要把农药递给小学生?
  陈福兆回答:“就是为了‘杀生’,上层次,不管是谁,见了谁就给谁。”
  “6·26”案件案发后,当地政府紧急行动,当晚将龙港全镇多名拾荒乞讨人员全部予以紧急集中保护。6月27日上午,陈福兆在街上转了一圈后没有找到拾荒乞讨人员,就转而到城区内的龙华寺庙一楼厨房内,在一个开水瓶中投毒,结果导致一名女信徒喝开水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寺庙内有上百名善男信女在念经,幸亏警方处置迅速,将所有开水瓶取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问:“你为何把老鼠药放到寺院的开水瓶里给香客喝?”
  陈福兆答:“目的也是和让学生吃甲胺磷一样。”
  记者问:“你打算杀死多少人?”
  陈福兆答:“我杀生的范围很广,乞丐、小学生、香客,无论谁都可以。总之,没有底。而且,越多越好,越快越好。”
  记者问:“那么,总有个数量吧?”
  陈福兆答:“数量就是全人类。”
  记者问:“那你准备花多少时间做完这件事?”
  陈福兆答:“一年之内。”
  记者听罢,不禁毛骨悚然。
  采访过程中,陈福兆还当众背了一段《转法轮》中的内容,并演示了“法轮功”练功动作。
  “法轮功”把他变成了杀人魔鬼
  记者在苍南县采访了陈福兆的家人、同学、朋友,他们不约而同地说:是“法轮功”邪教控制了陈福兆的全部思想,使这个本来性格开朗、有着美好前途的医生沦落成杀人狂魔!
  陈福兆曾经有一个生活安定、幸福的家庭。在陈福兆两个姐姐眼里,这个唯一的弟弟曾是他们的骄傲。1994年,陈福兆从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毕业。可是,1996年底,陈福兆在温州第三人民医院进修时,在一地摊上买来李洪志撰写的《转法轮》一书,逐渐痴迷上“法轮功”,此后姐姐再也找不回昔日那个可爱的弟弟。
  “‘法轮功’破坏了我这个本来幸福的家庭。”陈福兆的母亲跪倒在地痛哭。陈母诉说,陈福兆练上“法轮功”后,性格完全变了。“以前他脾气很好,很勤快,很听话,跟我关系很亲近,时常坐在我身边陪我聊天。自从练习‘法轮功’以后,心情变得很烦躁,问他什么都不回答,什么家务都不做,平时一个人躲在房间里面练功。我有好几次看到他坐在床当中,双腿盘坐,口中念念有词。他看书时双手戴白手套,神情很怪异。”
  为了把儿子拉回到正常人的生活,陈福兆的父亲陈细豹3年前放弃了本来收入不菲的一个服装批发市场里的摊位。陈细豹痛心地说:“以前看报道,说‘法轮功’分子自杀,我们也非常担心福兆这样下去也会走上自残的道路。没想到,他竟然……”
  陈福兆的妻子哭着说:“陈福兆走到这一步,都是李洪志的书害的。只要说到《转法轮》这本书,他就兴奋地说个不停,还说自己练了功后,感觉自己像孙悟空一样,能飞了。”平时,妻子一发现陈福兆盘腿打坐,“就不让他坐,我就拽他的脚”,“为了防止陈福兆与其他练‘法轮功’的人接触,我以前天天跟着他,直到我几个月前请产假生小孩这段时间,才没跟着他。没想到,我们的女儿出生了都没有拉回他的心。”
  在中学和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同学陈文杰的眼里,陈福兆曾是一个好学生,爱唱歌、会跳舞。但是陈福兆迷恋上“法轮功”以后,“脑子像被洗过一样”,变成了行为举止与常人迥异的人,再也不跟同学一起玩了。小学、初中一直和陈福兆同班同学的陈延民说:“对他练‘法轮功’,我们劝过,骂过,甚至气急了打他耳光。刚开始,他讲‘法轮功’好,还争辩说我们是凡人,不跟我们是同路人。后来,随你怎么讲,他都执迷不悟。”
  对“法轮功”痴迷太深的陈福兆不仅要毁灭他人,甚至要毁灭他的亲生父母,以求上更高的层次。把自己造成“神”来害人,通过害更多的人,再来造更大的“神”(提高层次),这是“法轮功”歪理邪说的邪恶本质。
  这是陈福兆的悲剧,更是邪教“法轮功”的恶果。陈福兆杀人命案再一次警醒我们,“法轮功”顽固分子是危害社会稳定、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毒瘤,我们要提高警惕,除恶务尽。(新华社杭州7月14日电)


第4版(要闻)
专栏:

残暴的“法轮功”邪教
本报评论员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投毒杀人案,是一起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特大刑事案件,令人震惊、发人深省。
  驱动陈福兆杀害17人的原因就是要“圆满”、要“上层次”。
  “法轮功”给许多痴迷者套上了精神枷锁,在“消业”、“圆满”的诱惑下,要么“升天”自杀,要么“除魔”杀人,迄今已导致1700多人命丧黄泉。陈福兆在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下逐步走入深渊。他在追求“圆满”无望的情况下,为“上层次”,走上了杀人犯罪的道路。他连续毒杀17人,就是在李洪志的指使下进行“修炼”,即按照“假、恶、不忍”来修炼,先杀狗,再杀人。陈福兆按照其师父“消业”的歪理邪说,通过消灭这些生命来提高自己的“功力”,达到修炼的“最高境界”,进而超脱自己。陈福兆残杀无辜,是李洪志“法轮功”邪教精神控制的直接恶果,是“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本质的再一次暴露。也正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才使痴迷者人性尽丧。
  陈福兆案再次提醒我们,“法轮功”邪教依然是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隐患。陈福兆的犯罪事实是对所谓“真、善、忍”的又一次嘲弄。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就是这起系列投毒杀人案的罪魁祸首!
  “法轮功”邪教必然走向毁灭。但是,对于邪教毁灭前的疯狂,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绝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各地要采取措施,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还社会以安宁,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法轮功”邪教制造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恶性案件再次发生。
  17条生命的惨死是“法轮功”邪教制造的又一起人间悲剧。这一血案再次警示我们:对邪教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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