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30日人民日报 第15版

第15版(三农天地)
专栏:渔民呼声

东台渔民的疑虑编辑同志:
我们是江苏省东台市0A港镇的7个渔业村(居委会),共有专业渔民家庭2912户,世代以海为生,岸上无一寸耕地。
  近年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我们渔民生产用海从过去无序、无度的散乱状态,逐步走向了有序、有度的法制化用海轨道。至2002年底,我们7个渔村(居委会)共领取用于养殖的海域使用证135宗,总面积为457805亩,缴纳海域使用金2289025元,所确权海域全部承包给了各村(居委会)的渔民。
  我们这些村(居委会)的专业渔民,前些年大部分从事捕捞生产,由于国家实行减船转产,加上海洋渔业资源的日趋萎缩,现大部分渔民都涌向近海滩涂,从事海域滩涂养殖生产和定置网捕捞。由于我们所处地理位置的原因,我们所确权的海域滩涂潮差大,海流急,港汊多,滩涂沙洲变迁频繁,使我们确权面积中有近50%不能利用;加之转产后的渔民养殖刚刚起步,渔民缺乏养殖技术;再加上市场、气候多种因素制约,导致近年养殖效益很不理想,有近80%的渔民劳作一年,不含用于养殖船只、工具的折旧修理费用和劳动报酬,还亏本1000—6000元不等。对有关部门向我们专业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做法提出几点疑虑:1.与我们相连海域的一些单位(大多是非用海单位),为什么(同在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同样使用海域从事养殖,而且他们是以赢利为目的)他们可以不办证,不缴纳海域使用金,而我们专业渔民是以海求生存,却要缴纳海域使用金办证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中讲道:“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我们至今未见国务院相关的规定。请问,对渔民征收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金的依据是什么?
  3.我们世代以海为生的专业渔民养殖用海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免缴海域使用金的范畴?
  4.农业部2002年10月10日发出关于《切实关心渔民生产生活,维护渔区社会稳定》的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规定,加强渔民负担监管工作,认真清理渔业各种不合理收费,在国务院对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具体办法出台之前,任何部门一律不得对渔民养殖用海实行收费,对已擅自向渔民征收所谓海域使用金的要坚决纠正。”目前有关部门对我们征收的所谓海域使用金是否符合规定,是不是增加渔民负担?
  我们这些专业渔民认为,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相关文件通知精神,从“三个代表”要求和我们广大渔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我们转产渔民养殖用海实行优惠,从政策、技术、经济上给予扶持,待我们渔民在使用海域从事养殖取得一定效益后,再根据我们的承受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收费标准和实施办法,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
  (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弶南居委会、弶港居委会海居委会、镇海居委会、六里居委会、海滨居委会、蹲门居委会)
(这笔海域使用金该不该收?)


第15版(三农天地)
专栏:

农业部表示——
对渔民征收海域 使用金缺乏依据
本报记者 张毅
  针对江苏省东台市渔民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农业部渔业局。渔业局方面认为,对养殖渔民征收海域使用金缺乏依据,应坚决纠正。
  对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有无依据?政策法规处处长栗倩云解释说,虽然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但是该条同时规定,“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后款效力应当优于前款,这也是立法机关充分考虑渔业用海的特殊性,对渔民养殖用海采取的与其他行业用海不同的特殊政策。根据该条规定,关于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海域法已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行政法规,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应由国务院说了算。
  对涉及农民的收费问题,国务院历来非常慎重。1994年12月,财政部向各地发文要求暂缓对养殖渔民征收海域使用金(【94】财综字第132号)。1995年,国务院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小组审核认为,应停止向养殖渔民征收海域使用金,并以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5部门名义,将清理结果上报国务院。并且在财政部和原国家计委公布的《2002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也没有规定对渔民征收海域使用金的收费项目。因此,现阶段对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缺乏合法依据。
  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随着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有关部门原制定的《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与海域使用管理法不一致的规定自然失效。由于该暂行规定中关于对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内容亦已由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渔民养殖用海特殊政策所取代,有些地方以原《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一些地方就执行该暂行规定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关于对渔民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的内容也应随之无效,不能再作为有关部门收费的法律依据。
  那么,现阶段是否应当对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栗倩云说,从现实来看,渔民以海为生,没有耕地,海域是沿海渔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像耕地对于农民一样。目前,海水养殖业面临的问题相当突出:投入高、风险大,渔民税费负担重,特别是近年来鱼价下跌、病害频发,沿海渔民增收困难,加上几十万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的压力,我国海洋渔业面临严峻形势。因此,从我国国情和当前农村增收减负需要出发,也不宜对渔民养殖用海征收海域使用金。
  应当看到,这封来信反映的问题,在沿海渔区有一定的代表性。近年来,沿海一些地方、部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积极推动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向渔民收取海域使用金,引发多起水域、滩涂使用纠纷事件,增加渔民负担,严重侵害渔民利益。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从稳定渔区基本经济制度和国家农村政策、维护渔农民权益出发,妥善解决有关矛盾,对渔民养殖用海擅自违法征收海域使用金的行为予以坚决纠正。
  (这笔海域使用金该不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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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编辑点评

多为渔民想一想
  江苏东台的渔民之所以如此郑重地提出“海域使用金”问题,是因为祖祖辈辈海洋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海域使用金问题事关渔民的切身利益,他们不能不搞个明白。
  这笔海域使用金究竟该不该收?虽然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缴纳海域使用金,但同时规定,“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到目前为止,在国家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并没有海域使用金的收费条款。因此,对渔民收取海域使用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至今还收取这笔费用呢?说他们不知道《暂行规定》在相关法律颁布之后已经失效,恐怕有些冤枉。但也很难排除他们心怀侥幸———没人制止,能收则收,打“擦边球”。这个“擦边球”打得实在没有道理。
  且不说此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多为渔民想一想,也不该打这个“擦边球”。海域是沿海渔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其基本的生活保障。目前渔民遇到了新的挑战———随着新的海洋制度实施,我国渔民海洋捕捞受到限制,而近海渔业资源锐减,几十万捕捞渔民面临着转产转业的局面,许多渔民的生产、生活遇到了实际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渔民由捕捞转向养殖,走上了新型的渔业发展之路。可以说,他们为生态保护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尽了职责,承担了压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他们应该积极扶持,多加帮助。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是当前的一件大事。从维护渔民利益,维护渔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角度看,没有依据,还是别急着收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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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四年效果如何——
农户行为八大变化
关锐捷 魏旭
  1998年底,中央提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4年来,究竟效果如何?本文依据农业部农研中心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40多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2万多个农户的1998年至2002年跟踪调查数据,以农户经济规模为基础,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的变化,客观评价新一轮结构调整的阶段性绩效。
  调查分析显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正朝着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有利于稳步增产增收的方向调整,概括起来,有八个令人欣慰的变化。
  变化之一:种植业经济结构调整显见成效
  1999年至2002年的4年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下降的幅度全国平均虽然仅为1.1%(根据2万多个农户汇总计算,下同),但种植业内部结构性变化表现明显。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由1998年人均1.98亩调整到1.84亩。在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东部地区调减幅度为17.7%,西部地区调减了5.8%,而中部粮食主产区的减幅为0.7%。
  变化之二:大宗农作物品种结构趋于优化
  遵循价值规律和自然法则,农民自主调整农作物品种结构。全国小麦、稻谷和棉花播种面积调减幅度,分别达到了21.4%、15.7%、20.1%。其中,作为小麦主产区的中部地区,下降幅度达到34.0%;稻谷播种面积的下降,主要是由于东部地区大幅度调减的结果;由于棉花价格持续下跌,作为棉花主产区的西部地区棉花播种面积下降了58.6%。玉米、大豆、油料、糖料和烟草播面适应市场需求,朝着有利于增加收入的方向发展,分别增长10.4%、3.7%、2..6%、17.4%和101.1%。
  变化之三:种植业生产区域化布局逐渐形成
  种植业生产正逐渐向中部地区集中,中部地区无论作为粮食作物还是经济作物的主产区地位更加突出。4年来,除小麦的生产份额下降了5个百分点以外,其他品种的生产份额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稻谷、玉米、大豆播种面积在全国的比重分别为45%、51%和79%,均比1998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棉花的播面比重为41%,提高了9个百分点;油料的播面比重为57%,提高了7个百分点;糖料的播面比重为40%,提高了17个百分点;蔬菜的播面比重为76%,提高了55个百分点。
  变化之四:大农业产业结构调优趋势明显就全国而言,水产品、奶类、禽蛋、牛羊肉产量大幅度增长,猪肉产量基本持平,林产品产量略有增加,禽肉产量有所下降。东部地区水产品、奶类、禽蛋、牛羊肉产量明显增长,猪肉、林产品、禽肉产量呈下降趋势;中部地区禽蛋、牛羊肉产量大幅度增长,水产品、奶类、禽肉产量略有增加,猪肉、林产品产量有所下降;西部地区持续全面发展。
  变化之五:农户更多投工于农外产业和外出就业广大农民积极开拓就业门路,家庭经营投工量全面下降,农外经营投工和外出就业投工稳步提升,农村经济渐趋多元化。4年之中,家庭经营投工总量由人均99.6个下降到93.1个,下降了6.5%,但中部地区投工量由人均66.3个上升到86.0个,增长了29.6%。其中,种养业人均投工下降23.9%(其中粮食作物的投工下降了15.7%),工业、运输业和商饮服务业投工略有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3.0%、2.5%和8.2%。家庭经营外投工和劳务投工显著上升,增长幅度分别为26.9%和70.0%。
  变化之六:农户家庭经营收入比重持续下降伴随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户家庭收入稳步增长,人均总收入由1998年的3849元增加到2002年的4568元,增长18.7%。人均家庭经营收入增长了189元,但其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份额由71.6%下降到65.7%,下降了5.9个百分点。其中,种植业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由42.4%下降到34.5%,畜牧业收入比重由16.2%下降为15.9%。
  变化之七:外出就业和经营企业收入增势强劲农村劳动力离土又离乡,外出就业势不可挡。2002年外出劳动力占农村全部劳动力的比重达到19.4%,比1998年提高8.6个百分点;家庭人均外出就业劳务收入780元,其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12.0%增加到17.1%。4年中外出劳务收入增长68.4%,为家庭人均增收贡献317元。
  变化之八:农民税费和各种摊派支出明显下降国家开发西部地区和启动农村税费改革等扶持农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和缩小地区收入差距。2002年平均每个农民上缴村组集体的支出为38.3元,比1998年减少37.8元,比2001年减少20.4元。中部地区减负最为明显,人均减少290.3元;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分别为47.8元和25.1元,分别减少27.8元和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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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村随笔

再说关注农民工
王国灿
  进入6月,随着非典疫情得到控制,居住在城市中的人们一切又重新开始,一切又显得那么美好。而此时此刻,那些因非典而被迫离城返乡的大批农民工,他们生活怎样,他们情绪如何,他们将何去何从,则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话题。
  在非典肆虐期间,城市中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外贸、交通、旅游、服务、餐饮等行业损失较大。为此,各级政府及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对部分受非典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采取临时性特殊扶持政策。其实,受非典影响的不仅仅是上述几个行业。比如农民、农村,特别是大批农民工离城返乡,外出务工收入较大幅度减少,无形中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难度。从4月到5月,光浙江省从外地返回的农民工就多达百万,切不可小看其对社会的稳定作用。而他们当中,至少还要经过一次10天左右的隔离,耽误时间不算,还有往返的消耗,少挣的工钱等等。
  这几年,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输出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出路,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有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2476元,其中务工得到的人均收入占到438元。去年农民人均收入增加,其中务工收入增加的贡献率占到约42%。毋庸讳言,今年由于受非典影响,工资性收入势必会在农民增收比重中有所减少。
  非典对农民工增收的影响已成事实,当务之急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坎上,开动脑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政策,引导他们想方设法多渠道增加收入,尽可能地减轻非典对返乡民工的影响。面对外出务工受阻、大量民工返乡的挑战,可以考虑先在农村“就地解决”。为此,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及时组织返乡民工投身到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农田基本建设、小型项目建设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上来,尽可能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岗位,帮助农民增收。
  解决农民工就业的长久出路还是在城市。也许人们不会忘记,在城市中,幢幢拔地而起的大楼、条条宽敞整洁的马路、个个生意兴隆的集贸市场,无不凝结着农民工们的辛劳与汗水。正是他们参与改变了城市的面貌。如今,许多行业渐渐走出非典的阴影,再现生机与活力,同时也提供了许多新的就业岗位。这对于那些想离乡返城的农民工来说,无疑又看到了希望。城市应进一步培育劳动力市场,调整就业结构,给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这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内容。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在招工过程中,对“城里人”和“乡下人”,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让农民工真正享受同一片蓝天下的灿烂阳光。


第15版(三农天地)
专栏:

稀奇真稀奇 茄子挂树枝
  六月二十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前进镇农民李兴存正在茄树实验田里采摘成熟的树茄。他家去年五月种植的茄树喜获丰收。攀枝花市仁和区科技局把墨茄嫁接到树上培养出新品种———茄树。这种茄树一年四季开花结果,平均二十天可以采收一批,亩产量是普通茄苗的六倍以上,且茄子维生素含量高。
  (新华社记者 陈凯摄)


第15版(三农天地)
专栏:

京郊休闲又火爆
  近日,记者来到北京大兴区庞各庄西甜瓜旅游观光区。非典疫情得到控制之后,这里又成为人们节假日的好去处,据庞各庄西甜瓜实验示范基地负责人介绍,恢复营业十几天来,已接待游客达五万多人次。您瞧,这一家三口有多开心哪!(本报记者 张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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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谈

多方联动推进农业产业化
高春义
  农业产业化是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有效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必由之路。从延安市宝塔区的实践看,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多方联动,才能收到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政策调动。国家关于西部开发的各项政策,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机遇,也增加了压力。近年来,宝塔区狠抓产业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落实了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及激励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解决了人畜饮水、农村动力电及部分果园引水问题,今年,又安排了20个果园的引水上山工程;在技术服务方面,实行了技术人员社会化管理,既提高了技术人员的信心,又方便了农民;在产业化建设上,制定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若干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推进产业化不断向纵深发展。
  龙头牵动。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牵动龙头一条线,带动基地一大片,激活农户千万家。去年以来,区上通过多种形式发展起18家龙头企业,有的从事示范引导,有的带动农民发展上游产业,有的与农户相互渗透,带动主导产业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如临镇镇的佳农有限公司,融资157万元建起1020个大棚,全都栽植了反季节葡萄,带动周围村户发展反季节葡萄大棚860座。
  典型带动。以牛代羊,是宝塔区从退耕还林与产业效益出发对草畜产业再调整的重要举措。去冬今春,宝塔区组织乡、村干部多次参观养牛大村、大户,进行现场分析、研究,使大家很快形成了共识,全区20个乡镇,今年计划建成养牛专业村89个,计划养牛2000头。过去,农民对苹果套袋不以为然,经过在部分村户进行了试验示范,农民一对比,套袋苹果就是好,果大、光洁、色泽好、价钱高,今年,大部分农民对苹果实行套袋。农民最讲实际,只要能赚钱,他们就干,赚得越多,他们的积极性就越大。封山禁牧后,养羊业滑坡,乡村干部就帮助农民算账,一头牛的效益相当于10只羊,既好管理,又与禁牧不冲突。通过算账,农民“以牛代羊”的积极性得到提高,养牛业迅速发展起来。
  科技推动。宝塔区坚持走科技强农之路,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力度。在果业上,抓好“大改型、强拉技、巧施肥、无公害”4项技术的推广;草畜业在强化草场建设,加大基本农田种草力度的同时,按照“稳羊兴牛”的思路,调整畜种结构,加快优良品种的引进,实现畜禽品种良种化;大力推广饲草秸秆青贮及加工利用、圈舍改造技术,实现草畜业的长远发展。今年,宝塔区组建了果业、草畜、棚栽业三个技术服务队,入村入户提供生产技术服务。
  规模拉动。近年来,宝塔区培养专业乡、专业村、专业户,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或“数村一品、数乡一业”的生产经营格局。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枣园、柳林等10个乡镇为主的苹果专业乡,以210国道沿线和三大灌区为重点的三个棚栽区域基地,还形成了城郊、东北川、南川三个草畜业生产基地。(作者为中共陕西省延安市委常委、宝塔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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