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8日人民日报 第15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焦点

  学校,本是培养人才的摇篮,但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长岗镇庹家高级小学却没想到,因教育的失误,会成为被告。2003年5月19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曾都区长岗镇庹家高级小学赔偿原告马付德之子马东死亡补偿费、丧葬费26080元。请看——
花季少年为何服毒身亡
——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始末
徐军国 甘雯
  少年服毒身亡
  事情起原追溯到2002年9月22日中午,家住随州市曾都区长岗镇三眼泉村二组农民马付德、龚举平夫妇俩匆匆忙忙从钟祥市返回家乡后,就到自己13岁儿子马东就读的学校了解马东的学习情况。令马氏夫妇万万没料到的是,己将近一月没见的孩子,竟被学校告之已经有10多天没上学,并且还偷了老师350元钱。
  在学校没找着孩子,马氏夫妇只好怏怏地回到家里。打开家门后,一封遗书映入马付德的眼帘,“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离开我有一个月了。你们为我伤心,我只能说对不起。我走后不能孝敬你们了,请你们原谅,我只能说对不起。我走后,我所有的东西都要保留下来。”凭直觉,马付德断定儿子马东可能出事了。于是他迅速发动亲朋好友帮忙找寻马东。马东最要好的同学家找了,马东以前最喜欢玩的地方也找了,到了晚上帮忙找寻的人都回来了,答案只有一个:“没有找着马东”。
  当晚11时,正当马氏夫妇在家商量明日如何找寻儿子时,从学校传出消息“马东在学校服毒自杀,正送医院抢救”。马氏夫妇来不及多想,迅速随报信人一起向医院跑去。到医院后不久,马氏夫妇就听到儿子死亡的噩耗。
  看着昔日活蹦乱跳的孩子突然死去,马氏夫妇顿时呼天抢地。9月23日,经有关方面的调解,马氏夫妇与庹家高级小学达成协议,由庹家高级小学给付马东安葬费3000元,补偿马氏夫妇困难补助费6000元。达成协议后马付德安葬了马东。
  此后,痛苦万分的马氏夫妇又心生疑团,儿子为何在学校轻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这样选择?马东父母认为,孩子可能受到精神刺激后才走上轻生路,他不能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于是,2002年10月21日,马东父母将庹家高级小学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庹家高级小学赔偿马东丧葬费、死亡补偿费26080元。
  责任该谁来负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原告马付德、龚举平之子马东(1989年出生),系庹家高级小学在校住读生。2002年9月1日,庹家高级小学数学教师程某的寝室遗失现金400元,程未向任何人谈及此事。9月7日(星期六)学校未上课,教师离校,只有一部分住读生在校。程怀疑遗失的现金为马东盗窃,即喊马东到自己寝室“问话”,从上午10时至下午4时,最后马东给程写一份情况称,“拿了程老师的350元钱,用于买本子和一些食品,在星期一下午还给程老师,这个星期我没有钱,但我一定会还350元钱,希望为我保密”。因原告马付德发生车祸受伤在钟祥市住院治疗,其妻在旁护理,均不在家。2002年9月9日上午,马东从家里擅自拿400元钱到学校交给程,程才将此事向校长反映,校长叫程某退50元给马东,只收350元暂保管着。从此,马东始终处在恐惧之中,经常旷课。9月21日,马东回家写下遗书。9月22日,马氏夫妇从钟祥市返回,便到学校了解马东学习情况,该小学告诉“马东偷程老师350元钱”。马付德回家后发现马东的遗书,即认为马东可能离家出走,便外出寻找。当晚11时45分,马东服毒后在学校学生寝室里被他人发现,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庹家高级小学教师程某的寝室里的遗失现金,如系被他人盗窃,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程某没有采取合法的手段,而是怀疑系原告马付德之子马东所为,即在未有马东的法定监护人或马东的班主任老师及学校领导在场的情况下,擅自私设公堂传唤马东到自己寝室进行长时间审讯,其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违法行为给马东造成极大的心理和精神压力,是导致马东服毒自杀的直接原因。该小学在接到程某的汇报后,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开导和教育安抚,亦未加强对住读生马东的管理,在10余天的时间内未与其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丧失挽救马东最关键的机会。被告工作的失误,管理上的不到位,是导致马东服毒自杀的又一原因。对此该小学及教师程某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庹家小学赔偿,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曾都区长岗镇庹家高级小学赔偿原告马付德、龚举平之子马东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26080元,已付9000元,尚欠170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各界评说纷纭
  这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从开庭就吸引了随州市民的关注,有人说马氏父母为钱而打官司。针对这一说法,马氏夫妇的委托代理人金坤律师断然否认:“马东已经死去,索赔再多的钱也不能挽回马东的生命。马氏夫妇索赔的真正目的是让教育界对此事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让人们以此为教训,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曾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伟业告诉记者:“这种人身损害赔偿案案例在随州还是首例。从教育管理的角度上看,这个案例提出了老师应该怎么教育学生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个别行为出格的学生,也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惩罚,要循循善诱。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看,应该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对其所犯错误应该宽容,与其家长取得联系,与学生谈心,指出错误所在,并与之取得沟通。”
  一位教育界人士说:“从这个典型案件中,我们清楚认识到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应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以保持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和良好形象。与此同时,应该对学生加强心理素质的培养。未成年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负责,时时对学生加以引导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心理承受力。”(附图片)
  图为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左)和马东的遗书(右)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百家之言

教师莫成法盲
石国胜
  家长“望子成龙”,教师教书育人,目标都是一个,将孩子教育好,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然而,有时候,我们得到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
  马东之死,即是一例。具体案情谁是谁非,法律已有公断。然而,在许许多多类似马东案件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点——少数教师教育违法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教育偏重于升学,对于教师,也主要看教学成绩是否突出,至于懂不懂法,用什么方式、采取什么教学手段教育学生,则不在有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之列。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的一些中小学校,当学生在校期间犯了过错时,老师对其采取体罚、辱骂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相当普遍,一些悲剧也常常因此酿成。
  有的教师过分强调所谓的“师道尊严”,对学生作为人的尊严全然不顾,有的在伤害孩子的心灵之后还浑然不知,有的甚至把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看作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的心灵很容易受到伤害,留下阴影,甚至出现自杀、犯罪等过激行为。教师言行的不当和违法教育行为在其中不自觉地起到了催化作用。
  悲剧已经发生,生命无法挽回。马东之死,让我们感到校园法制建设的道路仍很漫长,也给学校一些法盲教师敲响了警钟!因为,类似的悲剧已经不止一例了。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个!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谁能动我的法槌
刘楠
  在伦敦,我们几位通过考试突出重围而最终有幸留学英国攻读硕士学位的中国法官,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课后在网上浏览邮件了。大约在圣诞前夕,有朋友电邮过来美国人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老鼠与小矮人以不同方式寻找失去的奶酪的故事,结论是越早放弃旧的奶酪,就会越早发现新的奶酪。对于我们来说,最现实的问题,莫过于回去后是否还坚持做法官而守着这份“旧奶酪”。因为在中国,尤其是比较于做律师,这毕竟是一份相对低薪、辛苦而又责任重大的职业。
  其实,早在国内的一所高校进行考试前的英语强化培训时,候选的法官们都从某报上读到了一篇文章,其中提到一些从法院、检察院被选入欧盟司法培训项目的同事们,回来后到公司或律师楼去了,似乎眼界开阔学有所成后觉得“皇粮”的诱惑实在微不足道。
  那种矛盾让我好长一段时间认真思考起奶酪、法槌以及什么是良心的问题。直到那天我在伦敦高等法院访问,被著名的Sterling法官邀请“同堂问案”(当然是只听不审),他向两边的大律师及当事人介绍:“这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刘楠法官”时,我震撼了。Sterling法官是一位知识非常渊博的法官,在我学知识产权法时,他的上下两册的著作权法是权威的教科书。在他介绍完成后又与他并排而坐时,我深切地感到,自己的确已不单纯是一个“私”的自己,那身份的后面,还站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
  数月后,我们回到了中国,同事中谁也不知道我的那番心路历程。得知英国一个官方网站盛赞我们几位中国法官是“extremelywell”(非常棒)。当初,曾经热烈讨论着奶酪故事的几位中国法官,一个也没有“下海”,仍然默默地工作在法院的岗位上,当然还有我。(作者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图①、5月20日下午,厦门公安边防支队在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监督下,依法销毁了非法入境的12.6万枚甲鱼蛋。图为厦门公安边防支队和厦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检查即将销毁的甲鱼蛋。
  (黄少毅 傅明来摄影报道)
图②、河北公安边防海警支队最近邀请劳模到警营,举行“立足岗位,干好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图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秦皇岛市交警支队一中队指导员刘中华(右二),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秦皇岛一中教师吴丹珠(右三)与官兵畅谈人生观、价值观。
(孟宪良摄影报道)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以“五化”促公正
董华
  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法官职业化进程的加快,人民法院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也在随之变革。近年来,我院在人员少、案件多、压力大的情况下,不断更新管理理念,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向管理要人力,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从而推动全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确保了司法公正。
  抓量化管理。所谓量化管理,就是把全院各庭室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加以分解、量化,实现工作责任层级化、目标考核数量化,任务到庭,责任到人。鉴此,近几年来,我院实行了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管理目标双向考核制度”,明确规定了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并和奖金挂钩,较好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仅每年审结两万多件案件,而且保证了办案质量。
  抓规范化管理。要搞好法院的管理,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为了加强法院的规范化管理,近几年来,我院根据有关法律和上级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项审判和其他工作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抓动态化管理。近几年来,我们摒弃了静态化管理,坚持动态化管理,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比如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我院3年迈了3步:先是轮岗交流,再是中层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然后是双向选择,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使全院为之一“震”。
  抓疏导化管理。在管理中,我们要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坚决“堵”,该绳之以法纪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但对于干警的某些工作失误和思想认识问题,要耐心教育,积极疏导,悉心帮助他们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思想觉悟。对于干警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热心帮助解决,不断提高法院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抓智能化管理。我院在接待立案、排期开庭、流程管理、证据展示、庭审记录等工作中,普遍采用了计算机技术,特别是本院网站的设立和开通,加强了对全院的网络化管理,加快了信息的报送和交流。此外,我院还设置了彩色安检仪、电子测量体温仪、远红外报警器和电子门禁系统,为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作者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税官后语”动人心
姜传武 马金美
  5月19日,湖北省保康县银珠磷化公司收到县国税局下达的税务处罚决定书,与以往不同的是,税务处罚决定书的后面,加注了“税官后语”。
  “依法纳税是应尽义务,就像儿女要赡养父母……”以这两句话为开头的“税官后语”,除了讲税法说道理,还针对该公司税务违法违章问题,提出税务稽查建议,规劝他们今后依法进行财务税收核算,减少可以避免的税务处罚。
  银珠公司2002年账面亏损24万元,本来不存在所得税,但在账务核算中,他们虚报亏损额20220元。虚报亏损额,会造成以后年度不缴或少缴所得税,与少申报应纳所得税性质相同。按税法有关规定,公司虽然不补所得税,却必须按多列亏损额33%的比例,先计算出所得税额,然后处所得税额5倍以下的罚款。
  公司财务主管刘立华说:“‘税官后语’拉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之间的关系,从税官铁面无私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一副热心肠,受了处罚,仍口服心服!”
  从今年4月份开始,保康县国税局对税务处罚文书进行了改革,要求查办案件的税务人员,根据规范要求制作税务处罚文书后,根据案情,从法理、税理、事理、道理、情理等方面,专门加注“税官后语”,给纳税人“提个醒”,规劝公民和法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体现税务处罚的“人情味”。
  “税官后语”将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相结合,把税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观融入其中,不但要让纳税人知道错在什么地方?还要让其明白为什么会错?如何避免“重蹈覆辙”?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办税能力。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导读: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非典的情况下,人们理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同心协力。尤其是对那些奋战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的医务人员,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然而,极个别人不了解基本的防疫常识,为了个人的私利,煽动唆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极大地干扰了抗击非典工作的正常开展。这种行为,理应受到法律追究。
冲击医生整休所违法人员受严惩
陈虎 张森
  5月7日上午,在湖北省十堰市防治非典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8名奋斗在抗非第一线30余天的医护人员由一线撤换下来,到位于十堰市白浪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保安公司基地进行隔离整休。
  当天上午,保安公司基地附近的鸳鸯乡胡家村村民胡现均、盛顺江等7人听说基地被设为非典隔离区后,认为这些医护人员的到来,会对他们的饮水、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遂故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保安公司基地大门,唆使当地村民聚集闹事,用石块堵塞通往保安公司的道路,并将前来处理事件的区领导围堵,还阻拦民警执勤,多次冲越警戒线,将值勤民警打伤,造成十堰市火箭路段的交通一度中断。事发后,十堰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于5月8日11时许妥善平息了事件。
  5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公安部门一举将带头扰乱公共秩序、阻止医生正常休息的7名违法人员予以治安拘留。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导读:派出所作为基层执法部门,扣押嫌疑汽车,本来应该是为了办案。然而,当情况已经明了之时,还坚持给钱再放车,这就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了。在基层,有个别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利用执法权这个“尚方宝剑”,为自身牟取私利,认钱不认法,这种行为坑苦了老百姓,也败坏了执法人员的整体形象,实在是应该好好整顿整顿了。
借车结婚生麻烦
法院依法还公道
赵江波 张冬琴
  2002年12月30日是河南省宝灵市张文峰结婚大喜之日。之前,他托朋友崔某借几辆汽车以备婚礼时用。按照农村的风俗,结婚的第二日,张文峰携妻到老丈人家回门,谁知这一去竟惹上了麻烦。在阳店小河路口,他开的车被一伙人拦住,不分青红皂白将他拉下车来,随后又将他连人带车一起送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民警只说“将车留下,拿8000元钱来”。摸不着头脑的张文峰回到家里四处打听才知道事情的起因竟是那辆借来的车。原来,给他借车的崔某曾与别人打过架,受害人指认崔某曾开过这辆车。于是,这辆本不是崔某的车被作为崔某的财产被扣押了。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张文峰又与车主解某找到派出所,谁知派出所的民警面对解某的行车证和驾照丝毫不为所动,仍然坚持“拿钱放车”。
  万般无奈之下,张文峰在朋友的指点下拿起法律武器,以非法扣押将公安局告上了法庭。经过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调解,派出所终于认识到了工作中的错误,将扣押车辆返还给了原告。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导读: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该案中,土产站给股东发放红利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义务。当税务机关发现并责令其垫付了代缴税款后,股东中张某、万某、秦某、赵某4人又谎称所领取的是个人工资和生活补助,拒不偿付给土产站为他们垫付的税款。最近,禹城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判决被告张某等4人给付原告土产站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计2万多元。
发红利皆大欢喜
补税款对簿公堂
郑春笋
  2001年4月30日,山东聊城驻禹城土产站将1999年和2000年的赢利以红利的形式发放给包括张某、秦某、赵某、万某在内的24名职工,共计422281元。由于土产站没有代扣代缴该税款,当年11月份,经税务稽查发现,土产站被责令替24名职工补缴了红利、股息的个人所得税84456.2元。土产站代缴税款后,除张某等4人外的20名职工于2002年2月向土产站偿付了代缴税款,而张某、万某、秦某、赵某4人拒不交纳。为此,土产站诉至禹城市人民法院,要求向张某、万某、秦某、赵某4名被告追偿代缴的税款及利息损失。
  禹城市人民法院认为,4名被告从原告处领取款项的事实清楚,被告方又不能举证证实该款项为领取的个人工资,法庭根据原告提交的有关证据足以认定4被告所领款项为红利。原告土产站代缴税款后向4被告追偿税款,依法应予支持。对原告主张的4名被告拖欠垫付税款的利息损失,因无证据,法院不予保护。2003年4月3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秦某、赵某、万某分别给付原告聊城驻禹城土产站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