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9日人民日报 第13版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视点

以地生财还能“吃”多久
——全国人大代表呼吁“莫让农民失地又失业”
陈芳
  时下,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土地”的口号下,兴起了动辄几千亩甚至上万亩的“圈地潮”,盖别墅或搞房地产,造成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仅发出了“莫让农民失地又失业”的呼吁,也为当前土地资源的过度透支忧心。
  可耕地是最为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一个国家,缺什么都可以寻求进口来解决,惟有土地不能进口。如果不及时调控,任由一些地方“卖地生财”,以吃光子孙饭为代价,那么,这样的发展还不如不发展。
  “经营土地”成了以地生财
  全国人大代表武继军反映,近年来,“经营城市”的呼声日高。有的地方到处大兴土木,项目一个接一个地上,有的地区甚至每“月”一换“容颜”。城市建设全部依赖本级财政,可谓杯水车薪,于是各级城市政府不约而同把眼睛盯向土地。
  低价征地,高价出让,是不少地方创造政绩、增加财政收入、改善部门福利的捷径。据国土资源部门统计,前几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每年平均在450亿元以上,其中纯收入年均159亿元,而同期征地补偿费只有91亿元。2002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收取土地出让金达到6000亿元,其中就有相当部分是取自良田。
  全国政协委员段应碧说,如今动辄超千亩甚至万亩、连片开发的大型楼盘,几十万平方米的大学城、开发区、小城镇,用地量都到了惊人的地步。“经营土地”已成为各地财政增收的重要渠道。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有的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40%甚至60%。
  “公共利益”扩大“搭车”问题突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征地是政府行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地”。然而,全国人大代表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以地生财”,认为“经营土地就是搞房地产,城市竞争就是地价竞争”,几乎一切征地项目都“搭乘”“公共利益”,随意“出让”、“批租”国有土地。有的甚至做起了买卖土地的“官倒爷”。
  与一些地方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相反,一些开发区、特色园区、乡镇工业园区奢侈圈地,大片荒芜,“圈而不用”现象普遍存在。据介绍,有些入园企业显然不是在开发,而是在“圈地”,甚至搞房地产、娱乐设施,而真正的工业企业又征不到地,影响了企业的再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刘文甲说,正因为土地的用途不同导致了价格不同,所以一些政府热衷于“圈地”。结果是肥了一批人,也毁了一批人。事实上,如果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明晰,随意圈占耕地的现象就很难制止,农民的利益也将继续被剥夺。
  无节制卖地隐患有多大
  地价(出让金)是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租金之和,也就是预支未来的利润。代表委员认为,主要靠这个钱来搞城市建设,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寅吃卯粮”,是本届政府花后届政府的钱,很容易对实体经济伤筋动骨,最终影响发展后劲。
  全国政协委员段应碧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城市有过类似教训,有的至今尚未走出困境。
  据了解,目前沿海14个省市的实际占用耕地都突破了规划指标,其中有的城市2010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在2001年已基本用完,这无疑给城市规划增加了难度。
  人大代表提出,经营城市并非仅仅经营土地,土地成本的高涨会提高城市的运作成本,土地过度的“透支”,会加快这个产业的衰退。
  前几年,因种种原因批出的待开发土地总量不少,但土地投放市场的主动权不在政府,而在开发商那里,何时投入开发,开发多少,政府都无法调控,这无疑增强了土地市场供应的不确定性。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目击者

  为净化沿海辖区和口岸地区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部队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处突能力,江苏公安边防总队开展贴近实战的练兵活动。图为边防官兵在海上跳帮登临渔船进行治安检查。
  勇善 黄金衔摄影报道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这一决定将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决策、规划、治理、投入、执法、立法、监督和社会参与等工作全面纳入了法制轨道,因为他们认识到——
要善待“蓝色国土”
张弛
  海洋是地球生命的摇篮,又是资源蕴藏极为丰富的“蓝色宝库”。她在以博大的胸怀无私地哺育着人类社会的同时,又默默地承接着人类工业化进程中带来的污染。然而大自然的报复也是无情的。一次次海洋的赤潮无声地警告我们:不善待海洋环境,人类将自食其果。
  近岸海域环境拉响红色警报
  江苏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较快的省份,拥有约1000公里海岸线。近年来,海洋经济迅速发展,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250多亿元。由于江苏人口约占全国的6%,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0%,而国土面积只占1%多,环境容量很小,加上环境污染的历史“欠账”较多,因此,海洋环境面临着陆源污染的威胁。
  “九五”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集中开展了淮河、太湖、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三大战役”,关掉一大批小水泥、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企业,提前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任务,实现了“一控双达标”目标,2001年全省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为93.9%,工业污染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防治海洋污染“软肋”不容忽视
  人们在谈到环保时,首先想到的是我们居住于其上的岩石圈,然而,陆地资源总是有限的。人类在开掘陆地资源时,更要注重开发和保护好海洋资源,这最终将为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从江苏的情况看,搞好海洋污染的防治和保护还面临一些问题:
  ——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治理污染资金短缺。
  ——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
  ——海洋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
  铸造法制之盾遏制海洋环境污染
  实践表明,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关键靠法制作保证。把地方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部纳入法制轨道,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还要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制定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应将规划纳入地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正确处理好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要根据当地的环境容量,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推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去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这一决定不仅勾画了今后20年江苏省生态省建设的基本框架,而且将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决策、规划、治理、投入、执法、立法、监督和社会参与等工作全面纳入了法制轨道,从而为加强环境保护和推进生态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加快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大投入,尽快开展沿海主要江、河入海口断面水体的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入海总量进行监测和控制,制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研究解决跨流域污染问题办法,根本扭转海洋污染趋势,使海洋永远造福于人类。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焦点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农民特别是城市周边的近郊农民,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在推土机和打桩机的轰鸣声中逐渐地消失。这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如何生活?如何就业?如何养老?已成为时下人们关注的热点——
失土农民期盼有保障
童美瑛
  多少年来,土地一直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然而,当一幢幢高耸云天的楼房在城市周围崛起,当一个个现代化的高新技术园区、工业园区、特色园区、大学城在人们的视野中出现之时,许多原本靠土地吃饭的农民丢失了他们的“饭碗”。据有关资料调查统计,至2001年,浙江省国家和乡村两级基建占地已经达到2.23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了61%,特别是乡镇企业建房等比上年猛增103%。全省大约有近100万的农民失去了土地。
  在刚刚闭幕的浙江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许多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把关切的目光投向了这些“失土农民”。娄依兴等多名人大代表大声呼吁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失土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征地中出现的问题不容忽视
  国家要发展经济,要征用土地,大部分农民是以大局为重,宁愿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对国家建设表示了理解。但是,农民也有他们的要求,毕竟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今后的生计就成了问题。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被征用农民的要求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因征地而引发的各类纠纷日益增多,来自“失土农民”的呼声也接二连三。
  “为什么征用我们的土地花的是买萝卜的钱,而卖出去的土地价格竟比人参还要贵?”“为什么大片的地被征,却长期荒在那里?”“当那一点点土地征用补偿费吃光后,我们养老、看病谁来管?”此类责问,不一而足。
  杭州商学院等单位组织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浙江省在土地被征用的农户中,近20%农民认为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甚至发生严重困难,而生活水平有提高的只有10%。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征用费的安置和补偿费偏低,合计每亩不到1.5万元,而且30%多被村集体留存,真正到农户手中的每亩不到1万元,这与浙江省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被征用后的拍卖价格及土地实际收益相比,明显偏低,难怪有75%的农户表明了这一看法。二是就业和养老等问题没有妥善解决,不少农户对今后的生活也产生了担忧,因为土地征用户中能被安排就业、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非常少,比重不超过10%,尤其是被安排的就业岗位的比重只有1%多一点。三是土地被征用后绝大多数农民的居住地没有改变,而能够在城区自己出资购房的仅占6%左右。绝大多数土地被征农民,离成为真正的城市人还很远。四是子女的就学读书、房屋产权证等方面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
  重视失土农民的合法权益
  浙江有3600万农民,农民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对于“失土农民”反映出来的种种问题,最终还要落在“怎么解决”。政府如何解决“失土农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特别是解决那些因病、因残、因老的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这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和妥善解决的问题。
  2002年12月3日,浙江省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的27号文件,对如何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及时支付征地补偿费用;探索多种安置方式,拓宽就业门路;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管理,规范分配使用;实行统一征地,严禁乱占耕地;建立征地调节资金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日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提出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意见要求,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包括学生)、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对征地时已经是劳动年龄段以上的人员提出了根据不同年龄段,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分步实施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具体办法。
  失土农民妥善安置
  在人文关怀的社会里,妥善安置好“失土农民”的生活,其实是一个人道主义的话题。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障处王乃忠处长的话说:“就是要想千条计、拓万条路,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失土农民真正得到生活的保障。”但由于目前全省各地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别,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眼下,要真正实现政府提出的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许会有一个过程。
  对此,省人大代表娄依兴提出,在一些保障制度还未“成熟”之际,要妥善安置好“失土农民”,各地应该积极尝试各种办法,最大限度地保证失土农民“失土不失户、失土不失业、失土不失利”。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尝试让农民采取租赁承包、阶段性转包等形式,使被征地农民把某个时期对自己所拥有的承包土地的使用支配权,通过收租金或获得红利的方式,让“失土农民”仍然能够享有土地对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仍能够享受到土地增值的部分收益。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论苑

代表,请用好你手中的权利
王景芳 李昕
  一些地方贿选事件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有人给人大代表送礼来谋取一官半职,有人千方百计想捞取“人大代表”职务。这说明,随着我国深化改革,法制与民主不断健全发展,人大代表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性,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另一方面,该类事件也昭示,有的人也注意到了这种进步,但他们在动歪脑筋,试图利用人大代表手中的权利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贿选事件的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警惕。
  众所周知,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正如宪法中所规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是最基础的工作,如果在这个环节上出现纰漏,势必影响到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在组织进行推选工作时不能大意,对贿选事件的处置不敢含糊。我们实行民主集中制,即使有个别人蒙混过关,也难以影响大局,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应当防患于未然。
  对破坏选举、捞取政治资本的人依法惩办也十分必要。但是笔者认为,单靠在选举工作中瞪大眼睛抓住这几只不光彩的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处置这几只手只能作为补救措施。最主要的是各级人大代表要正确认识自己肩负的重任,把握好人民交到自己手中的权利。
  在山西省吉县,人大代表钟声面对送上门的一沓人民币,断然拒绝,并谴责送礼者:“你们这是干什么?”在利益诱惑面前,他想到了自己连任三届人大代表以来,为的就是言民声,表民意,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他想到了自己是中共党员,“这样的事我不能做,钱我不能要。”如果所有代表都是“钟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大堤就更加坚固,贿选事件就不会发生,因此,普遍地提高代表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要通过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通过加强对代表的评议督导,使代表忠实地代表人民的意愿,珍惜手中的权利,用好手中的权利。更进一步,不仅要对违法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而且对不履行代表职务的代表也要依法取消代表资格,全面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参与国家事务的能力,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让代表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务,让那些为了个人私利而挖空心思寻求“人大代表”庇护的人无利可图,无空可钻。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河南新郑 关注群众“第一信号”
  本报讯 河南省新郑市委近日强调,应当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视为人民群众的“第一信号”。市委常委要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这些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他们认为,这些建议和提案反映群众心声,代表群众意愿,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委要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宏观监测管理体系,政府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建议、提案的办理进行全程督办,确保办理质量。
  (李俊卿 戴茂松)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视窗

一次打假经历 终日不思饮食
  金亮冒油的烧鹅在端上餐桌前还是蚊蝇叮咬的“猎物”,各式精美的蛋糕在诱人的奶油间还夹带着灰尘等“调料”,美味糕点制作间与简易茅厕仅有五步之遥……记者4月1日随广东省工商局参与了食品打假统一行动,亲眼目睹了黑心商家们炮制食品的真实场景,肮脏得令人作呕,让人终日不思饮食。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古建西路四巷的一处民宅是一间非法糕点加工作坊。简易工作台是木板支起的,生产用具也随地摆放。新华社记者 陈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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