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3日人民日报 第16版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引咎辞职”莫成犯罪“保护伞”
李骥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在建立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问题上进行了初步探索,为那些不称职而又不够免职的领导干部寻找到一种“软着陆”的方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在具体操作中不尽如人意,目前,各地存在着有咎不辞、有咎难辞、一辞了事等现象。
  领导干部“冲击波”
  发生重大事故,党政干部要自责。2002年4月,陕西省连续发生三起特大安全事故,陕西省21名县处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有关负责人受到严肃处理。
  民主测评,末位干部要淘汰。江苏涟水县出台的《乡局级干部引咎辞职暂行条例》,规定年度综合目标考评,本单位连续3年处于最后的3名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引咎辞职;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50%,且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必须引咎辞职。
  任务不达标,领导干部要下岗。海南万宁市规定,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90%以下的乡镇,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和乡镇的财税机关负责人要引咎辞职,蹲点该乡镇的市领导也要承担责任。
  政绩平平,部门干部要下台。为革除干部能上不能下这一弊端,吉林省蛟河市率先推出乡局级干部引咎辞职制度。长期以来,干部不犯错误不能下,似乎成了不成文的惯例。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些干部大错误不犯、小毛病不断,政绩平平,缺乏进取意识。因这样的干部没有明显的错误,所以不够免职,但他们长期占着位子不干事。这不仅贻误了工作,影响了党的形象,还阻碍了干部队伍的优化进程。
  有时成为“保护伞”
  引咎辞职虽然是领导干部管理的一种新尝试、新举措,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但由于党内腐败风气的影响,干部管理部门纪律松懈、督查不严,使引咎辞职这一新生事物受到扼杀,甚至少数人钻了引咎辞职的空子,用歪曲了的引咎辞职来打马虎眼,使引咎辞职有时候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以权谋私,一“辞”了事。据2000年初《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年江苏省泗洪县15名科级干部主动辞去各自的领导职务,成为该县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以来的第一批“自动下台”干部。据介绍,这15名科级干部中有县供销总社主任、总工会副主席、政法委副书记和一些乡镇长等。他们引咎辞职的原因是经测评干部称职率不达标,有的政绩平平,有的犯有以权谋私等严重政治和经济问题。这15名干部引咎辞职的主观意图固然不错,但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据报道,15名引咎辞职的干部,“仍保留原级别,由组织上重新安排工作”,“新的工作岗位都是‘非实职性和非领导性’的职务”。“保留原级别”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拿跟原来一样多的职务津贴,意味着享受跟原来一样的福利待遇。
  规定“指标”,形成隐忧。去年3月重庆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本地或本单位有关领导实行引咎辞职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引咎辞职的“硬指标”:一年内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两次,或发生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一次。严格地说,分管领导或一把手因重大、恶性事故引咎辞职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事故中死了多少人,而在于他有多大“咎”,该“咎”与死亡人数并不一定成正比——死10人的事故责任未必比死30人的事故责任小。给引咎辞职制订“硬指标”的最大隐忧是,上面定下数字硬杠杠,下面就会产生对策,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出事”之后很可能会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修改死亡人数,以保住一批人的乌纱帽。
  假作辞职,愚弄世人。有的领导干部因犯有严重失职、渎职错误,明明是“因咎被撤职”,而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在公开场合口口声声称“他们是引咎辞职”,以此来照顾“撤职干部”的情面,从而愚弄世人,变相地为违法犯罪者撑起“保护伞”。这样弄虚作假,大大便宜了那些心黑皮厚的官员,而严重委屈、伤害了有道德感的官员。
  干部管理新机制
  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尝试,是我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建立的干部管理的新机制,它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开辟了一条“下”的渠道,对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引咎辞职制度毕竟是一种“新尝试”、“新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尽快立法,明确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仝志敏在接受北京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就目前所知,国内外还没有关于“引咎辞职”的法律条文,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像一种“不成文的规定”。由于没有法律来规范,对引咎辞职很难界定。
  严查细核,规范操作。组织人事部门对引咎辞职对象的不称职行为要认真调查核实,要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具体说,要认真把好“三关”,即测评关、调查关、审核关,努力为执行引咎辞职制度构建规范化操作平台,从而保证引咎辞职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找其谈话,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引导他们冷静反思,总结教训,振作精神,勤奋工作。同时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安排。引咎辞职人员到新单位工作后,单位要注意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单位一把手要定期找其谈心交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尽可能为引咎辞职人员创造一个较为宽松的工作环境。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治论苑

对“引咎辞职”的思考
张泽锋
  本来,人们对“引咎辞职”并不陌生。在国外,不管是因为责任事故还是政绩平平,还是因为经济危机抑或金钱丑闻,每年都有官员主动下台。在中国古代,引咎辞职的也不乏其例。然而,上级问责与官员请辞不一样,存在着被动与主动的根本性差别。事实上,我们至今还未见一位官员为洛阳火劫、“毒米事件”、“黑心棉”等引咎辞职。
  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发生了一些完全不应该发生的事故。事故原因查明之后,更多的是当事人受到了法律或行政处分,但却少有“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受到什么处理,当然也很少见到有引咎辞职者。这是很令人深思的。
  由于官本位思想严重,相关官员虽对应负责任心知肚明,但为了保官保位,便有意推诿责任,压根儿就没想对人民负责。由于制度缺陷,主要领导均系严格选拔按程序任命,眼下尚无引咎辞职的具体规定,人民群众又缺乏制约和罢免官员手段,纵然乌纱要摘也是上面的事。因此,官员未经批准大概还不便引咎辞职。
  公仆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为官一任,守土有责”。可在一些事故中造成人命伤亡因官员的失职与不负责任而灰飞烟灭,有关官员连引咎辞职的勇气都没有,岂不愧对了此话的分量?还有什么比面对人命关天的重大事故连责任都不敢承担更为可怕的事呢?
  当然,引咎辞职并非就是一“辞”了之,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当然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应该尽早制定出官员引咎辞职的相关规定,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心,形成官员勇于承担责任的良好风气。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百家之言

应建立代表档案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在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使之能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好国家和社会事务,是我们迫切需要改进和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认为建立代表档案是做好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
  现在不少地方人大对代表疏于管理,代表工作一直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地方人大在代表选出来后只是简单了解一下代表人数、名单,对代表的其他情况一概不知;有的地方对代表工作不重视,且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很少组织代表参加活动,即使让代表参加一些视察、调查、评议活动,也是随便找几位代表参加,缺乏目的性、针对性,这样的活动自然难以收到实效;更有一些地方人大领导,几年下来,不仅对代表一点不了解,有的甚至连名字也叫不出来,更不用说密切联系了。建立代表档案,不仅有利于人大机关与代表之间的了解和沟通,促进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对于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
  代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状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或特长、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个人简历、所受奖励和处分等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载入照片及声讯资料。2.代表的履职情况。着重记录人代会期间代表履行职责和闭会期间联系选民、参加代表活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及督促办理情况、反映群众要求、模范带头和帮助选民解决实际问题情况。3.代表变动情况。及时将因工作变动或罢免、死亡等其他原因减少的代表以及新补选代表的有关情况登记入档,以便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促进代表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4.选民的满意程度。每年都应把代表的履职情况向所在选区的选民公开、公示,征求选民意见,听取选民的反映和建议,并记录在档,同时要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代表,促使他们不断改进与选民联系的方式方法和内容。5.综合评价。对代表每年所做的工作,采用打分或评格次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其他情况,如廉洁自律、本职工作等方面确定其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格次。此外,在代表任期届满时,要对其任期内所做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作出总体评价。对群众反映好、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适当鼓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较差的应及时提出批评,以更好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做好代表工作。
江苏省盱眙县人大常委会 郑鸿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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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代表履职“三字经”
王安
  国之本,人大制;当代表,神圣职。
  民主选,代表职;受重托,理国事。
  当代表,应履职;代表法,九项事。
  一参会,必按时;两次缺,资格止。
  二审议,评政事;讲真话,抓实质。
  三议案,提大事;十联名,方为是。
  四建议,要符实;言有据,具体事。
  五表决,定要事;利于民,不迟疑。
  六选举,依法制;出公心,行权职。
  七质询,法明示;听详情,受解释。
  八特查,要紧事;闻实情,究责制。
  九罢免,应强制;惩贪官,处失职。
  用九权,代表职;行使好,非易事。
  搞监督,强意识;依法行,勿失职。
  勤学习,增知识;懂法律,提素质。
  联选民,民情知;代民言,叙民事。
  讲道德,讲政治;言与行,要一致。
  当代表,有难事;法保护,不歧视。
  当代表,勿辱职;民口碑,标准尺。
  当代表,管国事;有作为,载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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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岳阳市岳阳楼区公示代表候选人
  本报讯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夕,区机关办公楼政务公开栏内,一则鲜红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公示榜格外引人注目,引得不少过往群众驻足观看。这是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为严把人大代表入口关而采取的有力举措。
  本次人大换届,岳阳市分配给岳阳楼区一定数量的市五届人大代表名额。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反复酝酿协商,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了60名由组织提名的市五届人大代表候选人。为了更加严格把住代表入口关,保证代表的素质,经主任会议提请,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召开区人民代表大会之前,把代表候选人交给群众进行审查。他们把这60名由组织提名的市五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一一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对候选人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代表候选人公示,增加了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当选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公民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热情。(彭新岳 李亚东 方武)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乐安县人大新班子带来新气象
  本报讯 江西省乐安县人大常委会新班子到位后,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高效运作,从严督查,言出必行,机关呈现了令人振奋的新气象。
  一是改善了办公条件,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对照检查;三是抽调了人大机关几名干部参与乡镇及县直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四是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严谨规范,大会圆满成功,得到了上级和与会代表以及全县上下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重塑了人大权力机关的崭新形象。目前,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精神焕发,纷纷表示在新班子的领导下,一定要有新作为,树立新权威,不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负全县人民的重托与厚望。(邓许金)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灌南县新安镇开展代表专题议政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灌南县新安镇人大着力发挥代表参谋与助手作用,组织代表开展系列专题议政活动。
  3月26日的首次议政内容,是镇招商引资工作。参加该次活动的主要是从事工商经营、有一定经济基础或有实际招商经验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会上,代表们结合多年从事经济活动的体会,踊跃发言,献计献策,对镇内及县域服务环境建设提出了多条尖锐而又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提出树立“让人得利”、“换位思考”的招商理念,开展“以商引商”、“诚信招商”的建议,对该镇乃至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会上,代表们还纷纷表示,要结合岗位优势,发挥各自特长,多渠道开拓门路,以实际行动为政府招商工作贡献力量。参加会议的县经济开发区、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认真记录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镇人大还将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加以整理,向县有关部门反映,以推进县域工作。
  据悉,该镇代表专题议政活动将结合政府中心工作不定期开展。
(孟庆标)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海南省有大小1600多家木材加工企业,大部分生产规模小,生产设备极其简陋,加工水平低下。其中有1000多家已被列在关停并转之列。但目前这些木材加工“路边店”在海南各县仍比比皆是,仅屯昌县便有100家左右。多如牛毛的小木材加工厂严重影响着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
  1、一名工人在路边小木材加工厂加工松木。
  2、加工厂堆满了砍伐的林木。
新华社记者 郭磊摄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一号议案换来清河流
朱德银 甘妮丽 邹江 朱伯艺
  前不久,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治理竹皮河工程夏家湾污水处理厂。这一污水处理厂即将试运行,标志着危害一方的竹皮河污水得以制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治理竹皮河”议案,历经五载的艰苦办理,画上圆满的句号。
  竹皮河是汉江的一条支流,流经荆门中心城区。多年来,聚集城区的数十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敞排竹皮河中,加上生活污水肆流,昔日绿水环绕的母亲河变成了一条黑色的纳污河。解决竹皮河污染问题,成了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1998年1月,在荆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田少兵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治理竹皮河的议案。后经全体代表表决,“治理竹皮河”被列为本次大会“第一号议案”。
  “治理竹皮河”工程规划确定该工程需要投入资金2.67亿元人民币。治理工程历时5年,从1998年3月启动,到2002年年底结束。为推动市人民政府将该议案办理好,5年中,市人大常委会先后5次对议案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调查,3次对竹皮河治理工程的项目招投标、施工质量、资金的合理调度和使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连续5年坚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治理竹皮河”议案的报告,常委会还责成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议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先后4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办理工作,3次组织辖区内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办理工作,3次组织辖区内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第九届人大代表视察竹皮河治理工程。2001年1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还安排议程,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视察治理工程。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刚刚落幕,由市长任指挥长的治理工程指挥部成立。市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拉开了竹皮河治理的序幕。5年中,市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强办理,实行多种工程措施,采用大手笔治理竹皮河,使承诺一步步变为现实:与污水排放大户签订责任状,对治理能力不够的污染型企业坚决实行了关闭和整体转产;投资600万元,在竹皮河上游兴建了龙泉和苏畈桥两座小水电站,有效改善河水环境质量;投资1.5亿元,对荆门城区10多公里的河道进行清淤护岸,硬质河床,埋设干管,实行雨污分流,修建沿河道路,对两岸进行高标准的绿化、美化和亮化配套;投资近亿元兴建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夏家湾污水处理厂。
  如今,经过综合治理的荆门城区竹皮河段“河水清清绕城流,绿草茵茵掩清波”,岸容靓丽,处处皆景,成为市民休闲观赏的好去处。中下游的水质也得到了根本好转。人大代表满意了,人民群众高兴了,赞誉该工程是荆门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为老百姓兴办的一个“民心工程”。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来自旁听席上的声音
——旁听人代会的市民议政见闻
文火玉
  3月27日上午,广东省韶关市迎宾馆三号楼会议室内春风荡漾,旁听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市民,在大会秘书处安排下,畅谈旁听人代会的感想,对政府的工作评头论足,为韶关的发展积极出谋划策。
  上午9时,座谈会正式开始。
  旁听市民刘炳钦显然作了充分准备,他率先发言。他说,今年省人代会上,省政府提出广东不仅要建成经济大省,同时也要建成文化大省。他认为,韶关有著名的唐朝宰相张九龄、马坝人遗址和南华寺等,历史文化底蕴厚实,在建设文化大省方面应该大有作为。韶关已经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称号,现正在创建省文明城市,将来还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生态城市,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特别要注意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张万长来自江西赣州,是赣州驻韶关商业转运站站长。他在韶关已经生活了16年,早已视自己为韶关的一分子。他说,韶关这几年发展很快,这一点,来韶办事的赣州老乡体会最深。在谈到不足之处时,他坦诚地说,韶关的城市管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现在市区到处都可以见到“牛皮癣”,什么办证的、通厕的、修铁闸门的,五花八门,有损旅游城市的形象。市政府应该吸纳外地成功医治“牛皮癣”良方,彻底根除这一顽症。对于经商环境,张万长站长感受最深。他说,市区站南路的四通市场是韶关与赣州合办的商品批发市场,以前生意十分红火。自站南路改为单行线后,生意一落千丈,现在约有1/3以上的铺位空置,生意冷清。这一带的群众反映过多次,强烈要求把站南路恢复为双行线,但始终没能解决。他建议市政府能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
  民营企业人士胡颂杰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比较重视,作为三大发展战略之一,令民营企业人士十分鼓舞。现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也较快,环境也越来越好,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来旁听人代会前,就有不少的同行向他反映情况。计生、劳动、公安、工商、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经常上门查七查八,动不动就罚款。作为民营企业,这些单位一个也不敢得罪。家私店进货,有关单位也要查证,而这些证要到林业局去办。一旦查出没证,就要罚款,搬东西。现在上门检查的单位实在是太多了,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并不宽松。
  从事侨务工作的陈向东女士平时就比较关心身边的事,对市情也比较了解。因而,她反映的情况特别多,涉及面也特别广。她说,我市归侨多在企业工作,现在这些企业许多都不景气,一些华侨生活比较困难。市区有位老华侨,双目失明,家有5口人,就靠每月500元的收入过着清贫的日子。
  希望政府多关心归侨的生活,这对吸引外资和对外宣传都有重要意义。
  退休后从宁夏来韶关生活的汪万胜老人,连续4年旁听了市人代会。今天,因家事他不能来参加座谈会。头天下午,老人专程赶到大会秘书处,亲手向大会副秘书长何慨波递交了一份书面发言材料。老人在材料中情真意切地写道,“韶关每前进一步,我从内心都感到非常喜悦。”汪万胜老人的书面材料反映了6条意见。其中,包括建议市政府要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要降低药价,解决群众看不起病的难题;要制止少数学校乱收费的现象等。
  主持座谈会的大会副秘书长何慨波对市民如此关注人代会深表感谢。他表示,会尽快把意见整理出来,反馈给“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督促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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