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2日人民日报 第16版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人大常委会既要监督“一府两院”,又要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人大代表既要监督人大常委会,又要接受选民的监督。经过几年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山东省德州市——
“三监督”带来“三变化”
马建国 刘慧晶
  无论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还是代表监督人大常委会,选民监督代表,都是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力,而被监督者也都是接受人民的监督。正是由于监督主体和客体的“人民至上”意识,才使得山东省德州市的“三监督”带来了可喜的三大变化。
  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一府两院”对人大负责的弦绷得更紧了
  在德州市,流传着“三长”的新鲜事。
  一是市长孙永春的“三个至少”:孙永春当选市长后在第一次市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上要求每年至少举办一项有关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人大意识“三大意识”的知识讲座,每年至少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三次;每年至少三次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进行视察。
  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耿朝玉的“两个增”:增设机构。去年机构改革中,该院增设了人大代表联络督查室,专门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常委会批办的案件;增添议程。他提出增添法院被拟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见面的请求,被常委会采纳并列入议程。
  三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辉的“一个先”:开完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后,先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
  “三长”是这样,三大机关又如何呢?岁末年初,政府各部门都在各自忙着总结工作、制定新一年计划,可在今年的这一常规工作中,却纷纷上门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对本部门过去一年工作的意见,并请求人大将加强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列入人大常委会2003年的监督计划。市劳动局局长周士平的一席话道出了政府各部门的心声:“人大对我们工作实施监督,其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始终把人大的监督当作支持,当作检查工作是否到位的‘听诊器’、推动工作提速的‘助推器’。”
  代表监督常委会——常委会的效率更高了
  去年,省人代会3月28日下午闭幕,次日上午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就在第一项议程里传达省人代会精神,这样短的时间里,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还是破天荒的。
  去掉大话、空话、套话,提倡讲短话、讲真话、讲紧贴主题的话,这一措施,不仅冲击了政府负责人,同样也激励着每个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时,两位召集人监督,谁讲话跑了题会被当场制止;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每个人的发言都将进入个人实绩档案,作为以后评比优秀审议意见的依据。
  在去年2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向常委会提出改进视察活动的建议。会后,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视察活动——绿化工作视察就给人以全新的感觉:视察时间与时俱进,视察形式“删繁就简”,视察地点改为自选,视察建议有的放矢,视察以后跟踪监督。
  如何做到既不越权,又速解群众的燃眉之急呢?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增设的“特快专递”——代表专题听议活动开到了老百姓中间。选择一个大多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和代表意见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先由熟悉该项工作的代表进行调查研究,阅读有关资料,然后和部分群众一道与所涉及的政府及有关部门或企业负责人直接交流,共同商议。这种群众提问题、代表拿建议、政府定措施、部门去办理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以其高效赢得了百姓们的好评。
  选民监督代表——代表履行职责的劲鼓得更足了
  从市人大代表参会出勤率来看,2001年为92%,2002年达到98%,对于这多出来的6个百分点,今年人代会上的一个镜头或许能给出答案:企业界代表张振洪毅然中断项目谈判,乘班机从外地准时赶到会场。有人问:“今年为啥这样积极?”他坦然一笑:“要是以前遇到这事,我早就请假了。前一段的述职,给我换了脑筋,总觉得耽误了人代会,就愧对广大选民,就无脸再当这个代表!”
  翻开2001年和2002年两次人代会代表建议登记表加以对照,代表提出建议、议案的数量由两位数增加到三位数,内容也从以前的为本县乡、本部门架桥、铺路、拉资金、争项目的“小建议”,转换为如何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怎样依法治市等层次高、立意长远的“大建议”,且解决问题的根据明确,方法措施具体,以往空洞的“老面孔”已不复存在。
  每逢双休日,人们便可以看到一位满头鹤发的七旬老人脚蹬自行车穿梭于德城区东地辖区的楼群之间。他就是那位在去年9月代表述职会上被选民指名道姓批评的德城区人大代表沈鑫,面对“只局限于走访本单位选民,对选区其他单位选民光顾较少”的揭短之声,他不仅点头承认,表示改正,而且立竿见影,第二天就走出单位,走进选民中间。一周下来,他搜集整理了28条意见和建议。从此他就把双休日定为走访选民日。据统计,2002年,全市走访选民的代表已达到82%。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公心·热心·真心
宋鸿格
  冬去春来,乘着党的十六大的强劲东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都依法选举产生了。面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笔者由衷地感到,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又增添了新的血液,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又增加了新的活力,因此,笔者在对人大代表致以深深敬意的同时,又不禁想说一句:人大代表,要想当好不容易。作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应当要有“三心”,明确三种职责。
  一是公心,作好选民利益的维护者。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出来的。能获得选民的选票,至少说明这位代表处理问题时能从大家的和集体的利益着眼,主持公道,顾全大局,因此赢得了选民的支持。况且宪法和法规规定人大代表有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实施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所以,身怀公心,秉公办事,应用法律手段维护好选民的切身利益,是时代对人大代表的根本要求。
  二是热心,作好选民冷暖的知情者。虽说人大代表根植于广大选民之中,对他们的冷暖和困难了解得最多,但这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如果没有对选民负责的责任感,没有关心选民的热情,是很难掌握真实情况的,特别在当今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生活和工作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热心于公众和公益事业的人难能可贵。社会需要热心肠,人大代表应当做出表率。
  三是真心,作好选民意愿的传递者。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石,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人民愿望能得到充分的表达,人民的呼声和要求能得到有效的传递。听民声,达民意,是选民对代表最起码的要求,所以,只要有为选民服务的真心,替选民着想的真情,敢于说真话,道真情,办真事,人民群众就会真正感受到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会早日建成。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律知识

人大监督小知识
张宇 庞达
  人大监督的概念、性质、特征人大监督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按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活动。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性能属于权力性监督,这一性质是由我们根本政治制度所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力,因而人大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它是以人民作为后盾,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国家权力监督。人大监督是建立在议政合一的基础上,与西方议会监督有着本质的区别。人大监督的性质决定了人大监督不同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而独具特色。
  人大监督的主体、客体、对象人大监督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了更好地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设有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工作。各专门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法律监督主体地位,但在其负责的专门性工作中,以专门知识和熟悉的业务为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帮助和建议,但它行使监督权必须在人大或常委会的名义下进行。
  人大监督的客体是指被监督对象的行为,即指由人大产生的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行为,主要包括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
  人大监督的对象是由它产生的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在线

芷江人代会上代表集体宣誓
  本报讯 在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最近召开的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199名人大代表肃然起立,面对国徽,举起右手,庄严宣誓:“坚决维护法律尊严,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积极依法参政议政,竭诚尽力为民执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带头致富与时俱进,忠心耿耿为民服务。”
  据新当选的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长国介绍,此次人大代表集中宣誓系该县有史以来首次。其目的在于增强代表们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通过宣誓,使代表们对人大代表的真正内涵,怎样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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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地方人大在线

大连市人代会不印发简报
  本报讯 辽宁省大连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们发现同以往相比这次会议有不少新鲜事。
  在人代会上根据代表审议发言整理编辑简报,一直是人代会的主要工作之一。随着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迅速发展,简报的优势逐渐淡化,一期简报经过整理汇总、编辑、审核、校对、印刷、装订、分发等程序,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当简报发到代表手里时,一些代表的审议意见早已见诸报端。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决定本次代表大会不发简报,集中精力协调新闻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搞好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据统计,大会期间共有国内22家新闻单位的近百名记者对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为让代表了解大会情况,每天早晨都为代表送上当日的《大连日报》等4种报纸,这些媒体都以多种版面、多种形式对大会进行全面报道。(连人轩)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在线

通城人大评议见成效
  本报讯 从2002年10月开始,湖北省通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41个部门进行了评议,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向县委作了汇报。县人民政府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及时作出了处理决定,取消了7个方面的收费。一是严禁卫生防疫等部门在教育部门的搭车收费及城建规划部门在办理建房手续时搭车收取绿化费等项目。二是取消林业部门在风景区的设卡收费,严禁在风景区出售墓地。三是严禁公安部门抓赌罚款和没收赌资不现场开具收据。四是取消并查处教育部门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勤工俭学和其它各种乱收费,禁止强制推销校服。五是取消环保部门对摩托车业收取的尾气检测费,禁止上路收费。六是取消交通部门对没有使用微机售票而向乘客收取的微机售票费。七是按县政府2002年223号令生猪防疫费由8元降为4元。
  (王战强)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地方人大在线

谷城人大任免实行任前初审制
  本报讯 湖北省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实行任前初审制,即在人大常委会收到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议案后,主任会议责成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专门工作人员,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议案进行初步审查,主要采取“听、看、查和走访座谈”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向主任会议提交初审情况报告。主任会议根据提请议案和初审情况,研究确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从实行初审制以来,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14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初审,审查中发现不具备任职资格的4人,在同一岗位上超过任职年限的2人,年度考核不符合任职要求的1人,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2人。针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按照法律规定都及时作了相应处理。
  (黄传发 刘忠东)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多棱镜

  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日前举行村民委员会选举。在选举现场气氛热烈,村民们投票踊跃。
  图1、选举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票箱,规范选举程序。
  图2、投票完毕,严格按照程序清点选票。
  图3、新班子选出来。新老班子友好交接。
  刘锋锐 简竹摄影报道


第16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不能这样做
——点评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几种不当操作
胡有吉
  主席团决定重大事情
  湖南省某镇的城建工作发展缓慢,管理混乱,当地人民群众意见很大。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镇政府的城镇工作进行评议,并作了《**镇人大主席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决议》,交镇政府执行。
  点评: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评议政府城建工作,督促政府把这项工作做好,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表现。但其作出决议的举动,没有法律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只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决定诸如城建这样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该省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也没有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这方面的职权。
  主席团监督政府工作
  在某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代表人大主席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时说道:“我们(乡人大主席团)将认真对乡政府的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点评:该省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第六条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权界定为五个方面,简而言之,就是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交办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代表评议,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选举委员会,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他事项。也就是说,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主要是处理一些事务,搞好服务。法律没有赋予它直接监督政府工作的职权。只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代表可以直接监督乡镇政府工作。但乡镇人大主席团在监督方面并非无所作为,它可以通过主持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为乡镇人大代表搞好服务来间接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该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之所以在工作报告中这样说,其原因,我认为可能有两个,一是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权没有搞清楚,把乡镇人大主席团类同于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而误认为有监督权,二是机械模仿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写法,照搬照抄而犯错。
  组织部向大会提名候选人
  在A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县组织部的工作人员直接向大会宣读了县委关于该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县组织部的工作人员直接向A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候选人显然是违法的。组织部门只能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再由主席团提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0月份召开
  某乡近年财政十分困难,加之乡长候选人刚刚确定,需要时间熟悉工作,于是该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拖再拖,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多次催促下,最终在当年的10月份才召开。
  点评:近年来,不少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没有依法及时召开,其理由多是财政困难、没有经费,候选人初来乍到,代表不熟悉等等,说到底,根本的还是法制意识、人大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不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就是违法。虽然法律对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间没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都是在年初召开,这样有利于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决定每年的大事。该乡虽然当年也开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但已是10月份了,此时,政府各项工作已接近扫尾,这时候来让人大代表们审议政府工作,其形式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至于说候选人初来乍到,代表不熟悉,怕选不上,也不应成为不开或推迟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理由,组织部门应该早准备,把候选人选准。乡镇人大要确保组织提名的候选人当选,无可厚非,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但为了实现组织意图而推迟甚至当年不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就不妥了。其症结,恐怕还是“人治”思想在作祟。
  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县里批复
  某镇计划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镇人大主席团便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请示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阅后便下了批复,同意该镇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点评:上下级人大之间是联系、指导和法律监督关系,而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只要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并经请示同级党委同意后就可以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要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这种做法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还会给人一种误导:使人认为县人大和乡镇人大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人大常委会要求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先请示,其目的也许是为了加强联系,更好地指导其工作,这种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是联系和指导应依法进行。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的人大更应依法办事。我认为,为了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镇人大主席团在事前应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人大常委会要派人到现场指导。总之,上级人大在对下级人大的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和监督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制的轨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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