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31日人民日报 第13版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权威释疑

  绷紧知识产权保护这根弦
  提问:为什么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解答: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黄晖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十分薄弱,当时只有在刑法中原则性地规定了假冒商标犯罪,版权和专利则被认为是贪图个人名利的表现。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长足的提高。以商标为例,1983年的商标申请量不足2万件,其中来自国外的申请为1687件,2002年的商标申请量已达37万件,其中来自国外的申请为5万件;1983年底,我国的注册商标保有量为9万多件,2002年底则达到了166万件。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企业和个人有必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首先,知识产权保护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议程中增加了对其有利的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议题,并最终签订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这两个协定与《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三大支柱。
  其次,过去的生产是橄榄形的,现在的生产则是哑铃形的,也就是说,前期的技术开发产生的版权和专利构成生产的前端,后期的市场开发产生的商标则构成生产的后端,中间的生产加工只占很少的一点附加值。如果我们不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产品附加值,就会在21世纪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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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保护您的知识产权
  简单说来,知识产权是一切与人类智力成果的开发、利用有关的权利的总称,它基本可以划分为版权和工业产权两大部分,工业产权又主要由商标和专利组成。
  您要想取得商标和专利的保护,就必须分别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商标注册和专利授权。具体的申请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性,通常都是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和专利代理人去完成。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可以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也是10年。发明专利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就不再保护。
  至于版权的保护,虽然是无需登记即可取得,但到版权局履行一下登记手续,在将来出现纠纷时就可以减轻举证的负担。至少也要保存好原始的创作材料,以备将来的不时之需。
  (晖文)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羊群与钱包
张毅
  生活在草原上的人,牛羊就是他们的财富。哪一家境况如何,就看他家的羊群,羊群越大越富有。在旧社会,只有王爷家才牛羊遍地。现如今,牧民们都富起来了,羊群也大起来了。地方政府也号召多养牲畜,牧区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看牛看羊看干部,没牛没羊没干部,牛羊堆里出干部。跟搞竞赛似的,一家比一家的羊群大。
  可是,载畜量过大,大片大片的草场遭到破坏,草原沙化、退化日益严重。牧民们不得不考虑,明天的早餐在哪里?有些地方采取了禁牧、轮牧或者移民的办法。可是,减少牛羊数量或者移民之后的出路又在哪里?收入的亏空怎么补?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不妥善解决,“退牧还草”很难执行,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内蒙古就有一个县,禁牧以后,生态建设顶刮刮,可贫困的面貌一直没改变。因此,要保障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生态和收入二者的关系要处理好,哪一个都不能偏废。
  鱼和熊掌能否兼得?全国人大代表、草原兴发董事长张振武支了一招。他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呼吁,应在全国几大牧区建立“草原羔羊工程”。所谓“草原羔羊工程”,就是改变传统的畜牧方式,变原来的羔羊第二年出栏为当年出栏。春天羔羊出生后和秋末育肥期这两段时间,实行舍饲,关起来喂青贮饲料,夏秋青草茂盛季节放牧,严冬之前出栏。生长期6个月,既避免破坏草场,又可躲过时常发生的雪灾。经测算,草肉产出比为27∶1,吃27公斤草,长1公斤肉。而传统的畜牧方式,头一年的羔羊第二年出栏,冬天掉膘,而且一旦遭遇雪灾袭击,损失惨重。正常年景的草肉产出比为49∶1。也就是说,实施“草原羔羊工程”,出栏率提高了,经济效益上去了,对草原的压力却降下来了。
  主意是好主意,要具体实施,至少需过两道关——一是在牧区要有相关的基础建设投入,用于良种推广、必要的水利、交通设施、修建棚舍补助以及兽医防疫等。这是政府的事儿。二是广大牧民和基层领导要过观念关。究竟什么是财富的象征?时代不同了,“王爷的羊群”看着壮观,实际上很不划算,不客气地讲,是一笔糊涂账。农牧民增收对于扩大内需利莫大焉,现在更需要探索一种既有利于生态环境,又能让钱包鼓起来的新型增收方式。因此,不要在乎眼前的羊群有多大,钞票装到腰包里才是真的。只要效益好,能早点出栏的牲畜,还是早点出栏吧!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强调监管职能 强调宏观调控 强调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
机构改革有三大亮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江小涓
  深化机构改革,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面临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也是经济体制和政府行政能力与效率的较量
要在实施过程中充实和完善机构改革方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归根结底要靠企业有活力有效益,国资委如何做到“既要管好,又不能管死”才刚刚破题,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本次机构改革方案,是在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形成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政府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机构改革,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面临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当今世界,开放已成为时代主流,国际经济关系日益密切。在这种环境下,各国之间的竞争,是企业之间竞争力的较量,是国家之间科技实力的较量,也是经济体制和政府行政能力与效率的较量。加快推进机构改革,提高行政效率已势在必行。
  改革亮点突出
  亮点之一是强调监管职能。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是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最基础、最迫切的要求。长期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存在着“所有者缺位,管理者越位”并存的现象:既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府部门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问题,又存在出资人行为不到位、国有资产监管缺位的问题。国有资产监管松懈,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国有企业缺乏长期发展动力。新组建的国资委,定位于“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三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结合”的要求,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监管责任,使国有企业的“老板”到位。
  随着金融领域改革的推进、金融全球化步伐加快和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金融领域稳定的任务更加紧迫。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监管格局的形成,金融监管力度和监管的专业化程度得到加强。
  最近几年,食品药品领域中违规违法、伤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时有发生。生产领域中也时常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对这些领域的安全监管是政府的当然职责。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改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体制,从体制和组织上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亮点之二是强调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做好宏观调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过多过细。特别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项目审批制度,已成为影响我国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严重问题。有的城市反映,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审批时间在300天左右,1000万到1亿的项目,审批时间要400天左右,1亿到10亿的项目,审批时间在600天左右,而10亿以上的项目,审批时间竟要1300天以上。这次机构改革方案特别强调了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明确提出了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微观管理事务的要求。摆脱了大量微观审批事项的政府,才能够研究超前性、深层次的战略性重大问题,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
  亮点之三是强调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内贸、外贸管理体制的分割,是我国流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些年来,流通业新的业态和经营方式不断产生,不同产业、不同领域中的企业和业务相互融合,迫切要求流通体制创新。成立商务部,内外贸相互融合,使我们能够更有效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顺应形势,水到渠成。
  推进改革任重道远
  要在转变职能上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防止改革走形走样走过场。要走出“膨胀——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关键在于转变职能。
  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方案。比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归根结底要靠企业有活力有效益,国资委如何做到“既要管好,又不能管死”才刚刚破题,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不能忽视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比如机构改革首先需要政府自身的努力,但也离不开必要的体制环境,要努力营造监管机构、被监管者、专家学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良性互动的关系,这是提高监管效率和降低监管成本的重要基础。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热点

  “少林”商标被抢注,提出了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保护文化遗产品牌
本报记者 李杰 王明浩
最近,少林寺方丈释永信“食不甘味,睡不安寝”:前不久,少林寺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请“少林”商标申请,谁料想,奥地利商人费希特以“少林”是可被任何人随意使用的普通名词为由,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出异议。由于少林寺出不起巨额答辩费,同时又担心对方“纠缠不清”,最终没有提请“异议答辩”。这样一来,“少林”商标很可能在澳大利亚不受保护。
  其实,这一事件仅仅是国内外抢注“少林”商标的“冰山一角”。
  抢注何其多
  近年来,随着少林功夫的远播,“少林”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日益国际化、商品化。精明的商人们瞄准“少林”二字背后蕴藏的巨大商机,纷纷抢注“少林”商标。
  前不久,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对全球5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表明,除中国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在大规模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字样的商标,共发现117项,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多项。其中以日本和澳大利亚最多。目前,仅在美国西海岸就有3所“少林寺”;在欧洲,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和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都有“少林寺”。而这些“少林寺”跟嵩山少林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采访中,永信方丈说起这样一件尴尬事:2002年4月,少林寺武僧团赴日本参加演出,日本友人向他呈上一件意外的“礼物”:一份日本国内注册少林、少林寺、少林寺拳法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以及在全球发展28个加盟会员国的查询结果报告。并善意地提醒道:“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正宗少林寺、少林拳究竟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了!”
  由于滥用少林、少林寺名称行为的恶性发展,甚至使一些国家的商标局对“少林”一词的理解产生了诸多歧义和误解。比如英国商标局就一度认为,“少林”泛指中国武术、功夫、气功之类,因此,不能受商标注册保护。
  在澳大利亚商标局,奥地利商人费希特就以“少林”是可以被任何人随意使用的普通名词为由,对少林寺提请“少林”商标申请提出异议——这,也就有了本文开头记述的那一幕。
  国外如此,国内情况又怎样?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统计表明,目前,国内有百余家企业、54个“少林”商标产品正在使用,行业涉及汽车、家具、五金、食品、医药等。在注册商标名册里,居然还有“少林酒”和“少林烟”!
  保护待努力
  “抢注商标是通过合法程序获取不应有权利的行为,这也说明以前少林寺的脑子里基本上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这根弦。随着大量抢注、盗用‘少林’商标事件的发生,少林寺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应当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否则,少林寺这个拥有1500年辉煌历史的品牌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永信方丈坦言道。
  少林寺开始了“反击”。
  1998年7月,少林寺投资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期对少林(少林寺)无形资产进行系统保护和管理,并着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少林”、“少林寺”商标注册。经过4年多的不懈努力,至2002年8月底,少林寺陆续拿到共计29个类别43项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
  在抓紧国内商标注册的同时,少林寺还到境外进行商标注册。“对我们来说,没有其他更有效、更省劲的办法。目前在国外,少林寺主要是通过商标保护来争取自己的权益。”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钱大梁说。
  在德国,经过长时间近乎“拉锯式”的谈判,少林寺与德国商人埃逸那·戴勒达成协议:少林寺授权戴勒家族在德国成立少林文化中心,并派两名少林寺武僧长期留守执教;戴勒则将其两年前在欧盟15国注册的11个类别的“少林”商标,无偿转让给中国嵩山少林寺。在澳大利亚,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少林寺取回了6个类别5个“少林”商标的在先申请权。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黄晖博士认为,少林寺应申请“驰名商标”,从而把维权活动继续搞下去。他说,成为驰名商标有3个作用:未注册可对抗抢注商标;已申请但未注册时,可直接援引驰名商标禁止他人使用;注册后可对抗他人在非类似商品上不法注册和使用该商标。
  据悉,在河南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少林”已获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称号;并经省工商局推荐,现正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认定“全国驰名商标”。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副所长王天祥认为,我国有许多世界知名文化遗产,如长城、武当等都面临着像少林寺这样的尴尬处境。少林寺的举动,为类似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少林寺保卫商标的故事,是我国社会各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的一个缩影。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更应该增强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救援人员紧张工作
  3月22日12时50分,山西省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3月28日17时30分,已经找到62具尸体,还有10人下落不明,已没有生还的希望。图为救援人员下井搜寻。
  明志辉 王黎莉(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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