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专题调查

  广告天花乱坠 市场鱼龙混杂
消费者应谨防美容陷阱
本报记者 周朗
  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讲究仪表容颜。据了解,今年寒假期间,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平均每天要做70台美容整形手术,其中95%是女生。其实不只是女学生,不管哪个年龄段的女士,对美的追求都“充满热情”:年轻人想把自己打扮得更靓丽,中年人希望留住青春,老年人也要图个“老来俏”。
  鱼龙混杂:总体评价不容乐观
  爱美的人多了,促使美容行业快速发展,但因管理没跟上,美容市场也出现不少问题。日前,记者走访了卫生部医政司和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对美容业现状做了一些调查。
  据介绍,美容分为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包括皮肤护理、化妆修饰、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它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的张国新副处长说,去年出台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对美容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格都有明确规定,但目前社会上仍有一些不具备资格及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从事医疗美容,其质量难以保证,以致近年来发生不少美容不成反毁容的事件。就现实而言,我国医疗美容市场总体状况不容乐观。
  北京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副会长赵汝奎说,美容美发业基本上是走市场竞争的路子,个体户占绝大多数,设施较齐备、门面较大、装饰较好的,多为合资或股份制企业。由于竞争激烈,行业内部人员流动比较大,美容业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坑蒙拐骗、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北京市目前有登记注册的美容美发店近5000家,去年底,行业内部从门店装潢、设备设施、服务水平、卫生状况等方面考察,评出特级店125家、一级店217家、二级店301家、达标店944家。也就是说,在北京,达标以上的美容美发店不足总数的1/3。
  陷阱重重: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从各地消协接到的投诉及质量监督、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美容服务市场抽查的情况看,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劣质化妆品坑人。按有关规定,化妆品标签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厂名、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注明批准文号。但目前市场上的化妆品良莠不齐。今年初,北京市卫生监督机构检查美容美发厅时发现,不少美容美发厅使用的化妆品来路不明,标签内容不全,有的已经过期。去年底,广州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做了一次美容院专项整治、检查,对雪花膏、祛斑膏、去皱膏、香脂、润肤乳液、收缩水、护肤水、面膜、精华素等时下最流行的12类护肤美容用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表明,合格率仅为58.2%,有的样品汞含量竟超过国家标准限量的4000倍。
  非法医疗美容害人。今年初,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公安部联合进行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仅几天时间,四川、安徽、天津、河南、河北、上海、山西等省市就取缔非法医疗美容机构796家。很多事例表明,一些女性消费者就是因为在没有取得执业许可证的美容机构里由没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动手,求美不成反变丑,身心受到伤害。湖南湘潭市的孙女士去年9月看到一则广告,称一家医院的美容科可以“注射式丰乳”,无须开刀,无痛苦。她动了心,前去做了手术。术后,孙女士的乳房一直胀痛,美容医师和护士说,这是正常的,会有一个适应过程。
  12月17日早上,孙女士感觉左乳异常疼痛,一看左乳乳晕下竟破了一个洞,黑糊糊的粘液正不断流出。她急忙来到医院,但为她做手术的医师已另谋高就,另一名医师检查后告诉她,手术失败,乳房也受到影响。孙女士这时才知道,医院把美容科承包给了私人老板。北京的李女士未去正规医疗美容机构,而是到某美容院割双眼皮(即重睑形成术),第一次手术不成功,随后返工5次,结果漂亮的双眼皮没出现,却留下永久疤痕。
  任意夸大宣传骗人。很多去过美容院的女士都有这样的经历:美容师先把你的皮肤、头发等说得一无是处,然后就向你推荐化妆品,好像只要用了他们推荐的化妆品,你就能像变个人似地美起来。陈女士到某美容店做皮肤护理时,在美容师的极力推荐下,购买了一盒日本产去皱霜,美容师声称“用后可使皮肤恢复弹性,年轻10岁”,但陈女士用后,并未见此奇效。唐某在街上看到一则广告上写着“到某减肥中心减肥,10天减6斤,30天减20斤,无效退款”,她信以为真,来到该减肥中心,服务员热情接待并对唐某说:“您是今天第一个光顾本店的顾客,我们给您优惠,做30次减肥只收600元,保您满意。”唐某只想减腹部,花600元买了一张卡,可做了24次减肥竟一斤没减,服务员解释说:“局部减肥不减体重”,此时,唐某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要求退款,减肥中心的人不同意,说:“只有全身减肥无效才给退款”。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请有关专家评议一些减肥产品的广告,结果送评的83条广告中有82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专家提醒:求美首先确保权益
  赵汝奎副会长说,美发美容行业可称得上是“朝阳行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管理工作要跟上。自2001年开始,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从规范行规行约入手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组织培训、检查评比等手段,促使美发美容店在服务、管理两方面逐步正规化。张国新副处长说,《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使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有了依据,但清理、整顿、规范这个市场需要一个过程,现在距离我们要达到的目标还差得比较远,因此,消费者要特别小心,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选择可以信赖的服务机构。消费者想进行生活美容,应该选择规模较大、招牌上注明等级的美容美发店;要进行医疗美容的话,一定要找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选择取得执业医师注册的主诊医师。
  注重化妆品的质量。消费者如需使用美容院的护肤化妆品,要注意查验它们的厂名、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日期,不要盲目听信经营者的推荐。
  保存好消费清单。消费者做完美容后,要注意向经营者索取接受服务项目和价款的书面记录即消费清单,以备发生纠纷时投诉有依据。
  未成年人做整容手术更应慎重。
  现在要求做整容的女孩呈低龄化趋势,有的女中学生还拿着明星的照片给医生做参考。对此,整形专家提醒爱美的女孩,由于未成年人身体仍在发育,18岁以下的青少年应慎重做隆胸、抽脂、割双眼皮、隆鼻和嘴唇造型等整容手术。
编导的话
在一些市场不规范的地区,做个消费者也不容易。你得有超凡的智力、体力、耐力,有孙悟空的眼睛,诸葛亮的谋略,韩信的气量、阿Q的精神,否则你便会有惹不尽的麻烦、生不完的气。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可谓将人生百味尝遍,或酸或辣或苦或咸,或冤或屈或恼或恨。尽管与前些年比,如今的消费环境已经有了很大改善,消费者的权益越来越受重视,但总体上说,消费市场仍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特别是农村消费市场问题突出,许多农民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因此,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优化消费环境,仍是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迫切要求。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看看本版所披露的问题,我们深深感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读者建议

  包裹免费保管期节假日应顺延
正月初八(2月8日)一上班,收发就送来一张包裹单。我赶紧到邮局去取,工作人员一看邮戳,说包裹是2月1日到的,免费保管期是从包裹所到之日起算7天,所以我这个包裹超期1天。我说春节7天假是全国统一的,就算单位里有收发,不是急事也没人通知,最早也要上班才能知道。邮局工作人员态度倒是蛮好,她的解释是,既然邮局正常上班,这个期限就不算不合理。幸好只有两角钱,大过年的也不想闹不痛快,我就将超期款交了。
  邮政包裹免费保管7天的内部规定已执行很久了,而国家实行长假是近几年的事。现在一年有春节、“五一”、“十一”3个7天长假,按邮局规定算,假期第一天到的包裹,即使接收人上班后马上去取,也已超过免费保管期了。邮政部门工作人员节假日期间不休息,是其行业性质包括行业竞争、部门利益的需要,不能因此就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休假的广大消费者适应邮局的需要。
  建议修改有关规定,把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包裹免费保管期限适当延长。
  中国建设银行承德分行 程岩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

  四川苍溪汽车站
强行卖保险 欺骗买票人
  春运期间,我在四川苍溪县汽车站购买车票,亲历售票员强迫旅客购买保险,保险公司职员态度蛮横、欺骗旅客事件。
  2月12日早上,我到苍溪汽车站买票,问及是否可以不买保险,售票员回答说“必须买”。我问“为什么”?售票员态度冷漠地说是“上头的规定”。我在站长值班室见到了工作人员出具的一份该县安全委员会的文件(复印件),文件摘录了中央和四川省有关运输安全方面的条款,并无旅客必须购买保险的规定。我拿着文件到售票室向那里一名保险公司职员咨询,他却把我当闹事者对待,态度极其蛮横。我说明自己是军人,只想依法办事。他说:“军人没什么了不起的,现在假军人多得是。”随后,我拿出摄像机,亮出记者身份,他的态度才缓和下来。我向他咨询保险政策,他竟把文件中规定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体必须办理保险的条款解释为“车站必须强制旅客购买保险”。我与其争论,众目睽睽之下他难以自圆其说,只好以“上头的规定”来搪塞。
  重庆警备区政治部 程道君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消费感言

  我怕美发
  北京 白雨
  说实话,我现在很怵到美发店理发,经常是到了门口还在犹豫:进还是不进?也许有人会问:“美发店有什么可怕的,它还能把你吃了不成?”以我的体验,吃人倒还不至于,钱嘛就难说了。假如你意志不够坚定,自信心不够强,不够有主见,或者脸皮不够厚,耳根不够硬,那就最好多带点儿钱,而且要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
  这些年,理发店几乎都改名叫美容美发店了,从理发到美发,其内涵变了。这种变化本应是朝着更个性化方向发展的,因为这是现代美学所崇尚的——美在个性,美在自然,美在简约。我是个崇尚自然的人,喜欢直发,不太喜欢烫发,觉得直发更适合我,而且我以为烫发太毁头发并习惯自己护理头发。没想到这种纯属个人的爱好和习惯到了美发店却似乎成了一种“罪过”——让美发店的老板少挣了钱。每次我到美发店,尽管事先声明只想把头发剪一剪,但从头到尾仍会受到美发师没完没了几近“死缠烂打”的说服、劝导工作,有些美发师甚至将我还算不错的发质说得几乎一无是处:“您的头发太硬了,需要软一软(烫一烫)”,“您的头发太干了,最好焗一焗”、“您已经有白发了,应该染一染”……这种唠叨令心烦意乱,很不自在。每次我都要费尽口舌,说明我不喜欢烫发、不适合烫发,我自己已经焗过油。当我一再坚持并不想烫发、焗油、染发,只想剪发时,美发师们总不那么高兴,结果弄得我自己觉得好像欠了人家什么似的。有两次我实在经不住美发师的苦口婆心、软磨硬泡,就花几百块钱把头发烫了,可回到家后自己越看越不舒服,同事也觉得不好看,到头来又回去把刚烫的卷发剪了。
  有位女同事跟我一样,也不喜欢烫发。当我们说起各自的遭遇时,大有同病相怜之感。她的作法是,干脆在一家熟悉的美发店花上千元买张金卡,固定在一处理发。因为美发师知道了她的“顽固不化”,且又是“金卡”客户,也就由她去了。我呢,只好选择一些较贵的美发店,店里为我剪个发收入也不算少,虽然美发师仍会“诱之以理”地劝我增加消费项目,但总不至于“死缠烂打”。
  如今的美容美发店越开越多,我去过的就有八九家,但从没遇到一个不劝我烫发染发的。在市场经济中,美容美发业也与其它行业一样,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大家都想从这有限的“人头”上分一杯羹,心情也能理解。可怎样才能留住或吸引顾客呢?显然离不开优质的服务。现代经营理念中的优质服务,不仅体现在从业者的态度上、技术上,即看你态度是不是热情,技艺是不是高超,更体现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上,体现在人文关怀上。以美发为例,消费者去做美容美发,是为寻求一种美感,而美感是非常个性化的东西。美发师的责任在于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适合的(外在形象)就是美的,舒适的(内在感受)就是美的。美发师若为挣钱而软磨硬泡,让消费者违心地接受并不想要的服务,实际上是种变相的强买强卖。目前,在一些服务行业特别在美容美发业中,消费者常会遭遇这种“温柔暴力”。它不仅有违职业道德,也是有违法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死缠烂打”式的服务,包括现在旅游业中普遍存在的导游对游客带有强迫性的导购行为,是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不尊重甚至侵犯。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在消费时,消费者需要享受的,不仅是消费结果,还有消费过程。即不仅是高质量的商品、高水平的技艺,还有宽松、自在、愉悦的消费环境。人性化的消费环境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尊重。那种“盯人”、“紧逼”的推销方式,显然是令人不快的。
  我真希望有一天能坦然地走进美发店,只说一声“给我剪个合适的发型”,然后就自在地享受美发师的服务,再也不用遭受没完没了的劝导、费过多的口舌。如果真能那样,我就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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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会聚集

  无照游医“拉大旗作虎皮”
  每逢传统集日,宁波市南门外三市路便聚集许多从邻近乡村前来赶集的农民,一批无照游医趁机到这里摆摊。他们打着科学镶牙、采用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的旗号,骗取不义之财。受害者往往是老人。看,这位老人张着嘴,任凭无照游医摆弄。
  浙江宁波 徐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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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如此“美容”太不卫生
  近日,我在安徽省六安市一乡镇街道发现,几个老年妇女用穿耳眼的器具在给一些七八岁的小女孩打耳眼(见图)。她们所用的器具既非专用也不消毒,许多女孩打了耳眼后都引起局部发炎、红肿,家长不得不用药水处理。安徽省经济记者协会 刘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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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监督哨

  河北廊坊市
一桩造假案 迟迟未了结
  我们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是生产高低压电器及元件、成套设备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近年来深受不法企业假冒侵权之害。
  2001年上半年,我公司市场调查人员发现河北廊坊市有数台假冒长城品牌的箱式变电站。同年9月3日,我公司向浙江省乐清市工商局报告,要求派人查处。乐清市工商局派人协同我公司人员于9月17日到廊坊市工商局报案。次日,廊坊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人员在河北省物探大队和物产集团,各查获一台正在使用的假冒我公司生产的箱式变电站。9月19日,又在廊坊市金桥大厦和烟草大厦查获3台假冒长城品牌的箱式变电站,并作了现场笔录。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购销合同,这3套假冒箱式变电站的供货单位是廊坊市华茵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这些假冒箱式变电站系廊坊华茵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利用廊坊市安次区常甫路长城电器成套厂非法生产的。这个厂既无生产箱式变电站的设备,也无生产箱式变电站的资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2001年11月9日,我公司致函廊坊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建议除追究涉案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外,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廊坊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对我公司的建议未做答复。我公司多次催促,他们说华茵公司已被注销,当事人不知去向。然而,据我公司调查,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廊坊市仍以另外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销售活动。更让我们难以理解的是,假冒长城品牌的箱式变电站至今仍在使用,并没有被依法查封。
  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叶祥尧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

  耳闻目睹“宝发杯”新闻摄影比赛评奖揭晓
  本报群众工作部、深圳宝发实业公司联合举办的耳闻目睹“宝发杯”新闻摄影比赛,自2002年1月17日征稿始,至2003年1月2日刊发最后一组入选作品止,历时近一年。活动期间,我们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数以千计,经过认真筛选、编辑,在本报读者来信版、社会观察版先后刊登了49位作者的90幅新闻摄影作品。这些作品在思想性、艺术性、真实性、时效性等方面,较好地体现了此次新闻摄影比赛的宗旨——准确、及时地记录新闻事件;留意百姓生活,关注社会问题;抨击丑恶现象,弘扬时代正气……日前,本次活动的评奖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3等奖5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等奖2名
销假不尽后患无穷(作者:定格)
不法村民真大胆开着汽车“捡”煤炭(作者:肖锋)
二等奖3名
盲道“盲点”多(作者:孟亮赵蓓蓓)
小事不小(作者:王景仁庞铮铮)
反差(作者:许琦)
三等奖5名
违章施工景区遭殃(作者:周立耘)
野味虽美嘴下留情(作者:徐胤)
电捕投药有禁不止(作者:陈少华李军)
不文明的痕迹(作者:李同欣)
为啥没人管(作者:王辉)
  本报群众工作部


第5版(社会观察)
专栏:街谈巷议

  “打包收费”为哪般
  近日读报,看到一则新闻:成都一吴姓女士春节期间与几个朋友到市内某海鲜酒楼用餐,餐毕,付完账,吴女士欲将桌上未用完的菜肴打包带走,不想被酒楼以菜品属“特价”为由阻止。该酒楼同时告知,如坚持打包,必须加收50%菜价的“打包费”。
  这则新闻真应验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句话。笔者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也未能悟出该酒楼此举用意何在。顾客到餐馆用餐,如同进商场购物,只要按商品标价付足了费用,商品的物权便转移到顾客身上,顾客因而拥有对所购商品的支配权和处置权。如果自己花钱买的商品自己都无权支配,何谈消费者权益及公平交易?该酒楼无端阻止吴女士将自己吃剩下的菜肴打包带走及加收“打包费”的做法,显然是一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进餐馆就餐,谁都难免剩下一点吃不了的菜肴,为了避免浪费,很多餐馆都鼓励消费者打包带走。这家酒楼不准吴女士带走吃剩下的菜肴,实在不可思议。
  四川乐山市工商银行 蒋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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