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十六大报告 贯彻十六大精神

  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许崇德 周叶中 李林
  主要观点
  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于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工作。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新认识,也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新要求。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有法律,但没有宪法。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也制定宪法,那是更高类型的宪法。
  资产阶级最早的宪法产生于英国,但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大陆的第一部宪法。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1918年的苏俄宪法。在我国历史上,1908年晚清政府为了挽救自己的统治,曾公布过《钦定宪法大纲》。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领导制定了既有进步性、又有局限性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临时约法》。后来北洋军阀以及蒋介石制定的宪法,都是为了愚弄人民而制定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广大人民终于有了自己的宪法。
  作为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其他法律不同的特征。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结构形式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二是任何执法和司法行为最终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三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作用,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保障国家权力程序,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以充分而必要的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从而有效防止少数人利用国家权力危害社会,避免国家权力运行中的“错位”和“越位”。第二,对公民权利的确认与保护。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权利的方式明确规定自己的根本利益要求,以获得最有效的法律保障。第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方面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宪法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最重要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国内各种重大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与现行宪法的主要内容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不具备制定宪法的必要条件,所以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并公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这部宪法在中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后来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干扰,它的实施受到了影响。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二部宪法。这部宪法是在国家政治生活很不正常的情况下制定的,所以很不完善。1978年宪法是在“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定的,也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尽管经过1979年、1980年两次局部修改,但总体上仍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新中国第四部宪法,即现行的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需要,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必要修改。
  从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第一,制定和修改宪法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第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坚持依法治国。第三,宪法能否得到有效实施,关系到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从制度上确保宪法的贯彻实施。第四,既要坚持宪法的相对稳定,又要保证宪法内容的与时俱进。
  我国现行宪法分5个部分、138条,还有17条宪法修正案,其内容涵盖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个方面。
  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宪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第一,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宪法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宪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第四,国家坚持改革开放。宪法的这些规定,确认了改革开放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肯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提供了最根本的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
  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宪法全面规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架构:第一,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规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四,规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第五,规定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第六,规定了基层民主制度。第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第八,规定了国家机构。宪法的这些规定,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符合我国国情,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宪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个方面即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都作了规定。在文化建设方面,宪法的规定涉及教育、科学、卫生体育、文化等方面。在思想建设方面,宪法的规定主要有: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推行计划生育等可持续发展的内容。
  认真贯彻实施宪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20年来,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都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有宪不依、违宪不究、护宪不力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工作。
  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意识,基础是全体公民,关键是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措施是教育,特别是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应该加强对全体公民的宪法教育,将宪法教育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之掌握宪法基本知识,树立和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意识,明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党的领导和表率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就要求我们党改革、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必须进一步树立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观念,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优化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能力。必须进一步推进选举程序的民主化,完善选举制度。在候选人的推荐、介绍、确定以及选举过程的组织等方面,坚持依法、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落实差额选举制度。必须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任免制度、询问制度、质询制度、罢免制度、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实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不是具体工作的包办代替。各级党组织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宪法实施。现代法治国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加强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如英国;二是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如美国、日本;三是由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如法国、德国、俄罗斯;以及一些特别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如瑞士实行由联邦议会、政府和法院共同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但是,由于法律和体制不健全以及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完全适应等原因,违宪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必须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使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能得到及时纠正。
  科学规范国家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宪法既是授权之法,又是控权之法。国家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我国不搞“三权分立”,但科学配置权力、实行权力制约却是非常必要的。我国现行宪法对国家权力资源的配置总体上是科学合理的,但在某些方面也不尽科学合理,有必要予以改进。在立法权方面,应进一步明确中央立法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以避免下位法对上位法的抵触和重复,避免同位法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在行政权方面,应该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能,界定不同部门的职责范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司法权方面,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应科学配置,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切实维护社会的公正与正义。
  切实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由于各种原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在保障实现方面还不理想,因而应该加强人权保障的法律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保障制度。同时,还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健全相关制度,既要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权利,又要使公民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求准 求新 求活
——读《干部群众关心的二十五个理论问题》
卓岩
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热潮中,由中宣部理论局组织编写、学习出版社出版的《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一书和读者见面了。全书虽只有11万字,但内容丰富,思想深刻,针对性强,引人入胜。该书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全面准确。虽然书中的25个理论问题分别立论,独立成章,但彼此之间却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全书涉及基本理论、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国际关系和对外工作、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的纲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的问题,但无论回答哪方面的问题,都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准确地反映十六大精神特别是十六大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回答干部群众在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毫无疑问,该书的出版发行,必将有助于解疑释惑,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奋斗目标上来。
  精心选材,精心设计,锐意创新。何为创新?对于理论文章、著作来讲,无论思想观点,还是表述方式;无论谋篇布局,还是逻辑结构,只有与众不同、前所未有,并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可称为“创新”。该书在这方面表现得比较突出。它遵循了中央的最新精神,抓住了干部群众关注的最新问题,选用了最新的事例和数据,进行了不落俗套、不拘一格的论证说理,采用了鲜活流畅而富有哲理的语言,体现出一种求新、创新的精神。
  简洁明快,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应该说,以往我们的理论文章数量不少,理论著作的规模也不小,但是真正能够吸引人、打动人的东西较少。不是干部群众不需要理论,而是我们的一些理论读物或套话连篇,或八股十足,或故作高深,或隔靴搔痒,吸引不了干部群众。如何改变这种状况?《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进行了很好的探索。该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力求用鲜活的语言解开思想的困惑,用身边的事例说明深刻的道理,把逻辑的力量与事实的力量结合起来,把学术的严谨与表述的生动结合起来,把理论的科学性与素材的趣味性结合起来,既有现实针对性,又有历史纵深感,史论结合,情理交融,深入浅出,可读性强,有说服力。
  为了写好这本书,中宣部理论局组织百余位专家学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走访了10余个省市区,座谈了20余次,悉心听取各界人士、各方面干部群众的意见,收集了100多个现实生活提出的、干部群众关心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先是筛选出38个问题,最后确定25个问题。然后集体攻关,精心撰写,精心打磨,反复讨论,反复推敲,反复修改。每一次讨论,都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的有关论述和中央的有关精神,并考虑形势发展的变化和干部群众关注点的变化;每一次推敲,都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每一次修改,都以准确性、深刻性和可读性相统一为目标。正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才使这本书得到广泛好评,深受读者喜爱。《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的成功编写启示我们:实践是生动的,反映实践的理论只有鲜活,才能随着实践之树常青而常新;客观实际是复杂的,只有贴近实际,才能揭示客观规律;干部群众是需要理论的,理论家只有思其所想,答其所问,解其所疑,释其所惑,才能写出为干部群众所欢迎的精品力作。
  《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别开生面,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供了一本很好的辅助材料。盼望理论界的同志们能受此启发,多出一些观点准确、内容清新、文风鲜活的优秀理论成果。只有这样,才能把党的基本理论说充分说清楚,更好地发挥理论工作指引方向、统一思想、启迪智慧、凝聚力量、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巨大作用。


第9版(理论)
专栏:学者论学问

  结合与悟性
  范敬宜
  做好“结合”的文章,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一个不大容易达到的要求。结合,既需要高屋建瓴的理论俯瞰学养,更需要脚踏实地的实践操作能力。结合是一项创新,需要一种悟性;做到更好的结合,需要更高的悟性。可以说,悟性是结合的重要前提,结合是悟性的集中体现。
  “悟”,《说文》曰“觉也”。“悟性”,《高级汉语大词典》指“对事物的理解和分析的能力”;英文savvy,本意之一为“机智”。这是一般而言的“悟性”。我所理解的“悟性”,不是一种天赋,非指“天资聪颖”一类;而是一个人学养、智慧、感觉、实践的综合体,是一种人本精神。悟性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它是一种善于对事物进行由表及里、由实及虚的融会贯通的思考和认识的能力,也是不断地对自身实践进行总结和升华的结果,是自己的思维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说透了,这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素质的反映。悟性需要长期的实践和积累,只有从实践中去感悟,从积累中去融通。因而,悟性也是我们通过学习、实践来对事物规律的认知和感悟的过程。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勤于学习,勤于调查研究,勤于实践,都是必不可少的。但不能停留在这一步,还必须思考、消化、总结、升华,做到触类旁通。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悟性,有人称为“哲学悟性”,以区别于“自然悟性”。
  学养和经历是“悟”的基础,但不是所有的人具备了一定学养和有了一些经历就能“悟”出些什么。这是一个辩证的过程,你虽然具备了某种基础,但你不善于思考、总结,或者自我感觉良好、满足于现状,也就不可能悟出什么了。因此,悟性只惠顾勤奋上进的人。换句话说,只有勤奋上进、不断自我加压、有一些追求的人,才能不断感悟出新的东西来。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年纪并不大,学历并不高,但很有成就;而有的同志虽然具有较高的学历,较长的工作经历,可是工作长期就那样。出现这种反差的原因当然比较复杂,但有一个原因,就是缺乏悟性,不能结合自身的实践和经历,去总结经验,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看来,“悟性”不只需要学识和阅历。
  一个领导干部的悟性,既有别于党性、原则性、战斗性、群众性,又与之有重要关联。换言之,增强悟性,需要有坚强的党性观念、扎实的理论功底、勤奋的敬业精神和对人生、对群众的正确态度。如果没有对事业的负责态度、对人民的深厚情感、对真知的探求精神,很难达到“悟”,很难实现结合。
  将理论与实践、学养与人格有机结合而“悟”出来的见解才真正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我们这个时代、社会和人民,正需要这种“结合”,需要这种悟性。这样的东西多起来,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就大有希望,祖国的明天才会更好。


第9版(理论)
专栏:

  始终做到“三个代表”
——党永葆先进性的基础
孙钢
十六大报告指出,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归根到底要看党在推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这一重要论断,精辟地概括了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的基础。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党永葆先进性的物质基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也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十六大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实现民富国强都无从谈起。”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使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不断推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科技的作用,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跨越。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党永葆先进性的思想文化基础。先进文化为社会历史前进提供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理论建设,在当代综合国力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障。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努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提高全党和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永葆先进性的社会基础。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主力军。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党要永葆先进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自身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的力量。党的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要通过社会的发展进步,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只有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确保党始终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第9版(理论)
专栏:

  忧患意识的时代意义
  陈文新 阎东平
  忧患意识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十六大报告指出:“面对很不安宁的世界,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带来的严峻挑战,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对全党同志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忧患意识的新阐发。
  忧患意识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渊源至深。庄子的“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孟子的“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无不体现出深深的忧患意识。从一定角度说,正是中华文明孕育和包含的忧患意识,才使中华民族历经磨难而不衰,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础上的忧患意识,其内涵比传统的忧患意识更加丰富、更加深刻。这种忧患意识,以人民利益、国家安全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展现了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格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这种忧患意识是由我们党的性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所决定的。从现实情况看,尽管我国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所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仍然任重道远。因此,我们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不骄不躁,奋发进取,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
  忧患意识体现的是一种居安思危的高超智慧。“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和“志士不忘在沟壑”,“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等,都包含着对人生和社会的深刻见解和高超智慧。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因此,所取得的成就越辉煌,就越不能骄傲自满,懈怠停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展现出勃勃生机的大好形势下,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科技、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期的艰苦奋斗,等等。忧患意识有助于我们科学判断自己所处的历史方位,既把握优势,也看到不足,从而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忧患意识体现的是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因为爱国才会为国家忧患,因为爱民才会为百姓忧患。班固的投笔从戎和祖逖的闻鸡起舞所蕴涵的爱国情怀,陆游、辛弃疾的诗词所饱含的对失去家园的忧愤以及对恢复中原的强烈渴望,鲁迅的“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牺牲精神等等,都是爱国主义的光辉典范。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忧患意识抛在脑后。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面对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尽管我国在某些领域可与发达国家相媲美,但在很多领域我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唯有保持忧患意识,增强爱国热情,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我们才能不断创新,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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