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市场准入 ■融资便利 ■税费合理 ■保障权益
努力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成思危
  改善民营企业发展的环境,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市场准入问题,融资便利问题,税费合理问题和保障权益问题。正如十六大报告指出的:“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首先是市场准入问题。现在有些人对市场准入理解得比较表面,认为现在不准民营企业进入的领域,能准许民营企业进入,就是市场准入。这是不全面的。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勒的政府管制理论,所谓市场准入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政府补贴要取消。政府对国有企业补贴实际上就是市场准入的不公平。第二是减少行政许可,也就是通常讲的要改革审批制度。全国人大已经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行政许可法》,就是为了规范政府的审批行为。审批在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还是需要的,但是不能用得太滥。当然这不等于说减少审批就可以随便进入市场,还需要有不同的规定。在《行政许可法》的草案中分四种情况,审批是一种情况,还有核准制、登记制和资质认定。第三是配套条件要公平。配套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材料价格,如果给民营企业的原材料价格同给已经进入市场的国有企业的价格不一样,就会削弱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配套品和代用品的政策也得一视同仁,否则,也会制约企业的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价格。如果政府采取限定价格的办法,对新进入市场的企业是不利的。因为新进入市场的企业要竞争,价格是很重要的手段,如果限定了价格,就难以竞争。因此,所谓市场准入,就是要保障上述四个方面的公平。当然,从原则上看,加入世贸组织后,对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企业,要实行国民待遇;对国内的民营企业,也应当同样实行国民待遇。
  其次是融资便利问题。目前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很少,大部分是间接融资,民营企业能发行债券或上市的比例还很小。中国证监会已经明确,在上市问题上各类企业一律平等。据调查,目前在民营企业的间接融资中拆借还较为普遍,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融资上的各种不便,私人拆借的比例还很大。融资对任何企业都是很重要的问题,融资的目的一是用于长期投资,二是满足流动资金的需要。我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比,发展要慢得多。如何满足民营企业流动资金的需要,这是我国货币市场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三是税费合理问题。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较重,这主要不在税方面(当然在税方面也有一些不合理的规定),而更重要的是各种不合理的收费。因此,一是要推进费改税,减少不合理的收费;二是在税法中有些问题还需要合理解决。例如现在的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都规定既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所有者要负无限责任,故应该只收个人所得税,而不应收企业所得税。
  最后是保障权益问题。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法律框架主要由三个方面的法律构成:一是规范市场主体的法律,如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二是规范市场基本关系的法律,如合同法、信托法等;三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等。这三个方面的立法工作,这几年都在不断地努力推进,但法制建设有一个过程。在完善法制的过程中,要注意法律第一要有系统性,要配套;第二要有科学性,有一些问题要经过测算;第三要有公平性,政府部门要求有什么样的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部门要求法律的相对人承担什么样的义务,那么同样地要明确给他什么样的权利,权力和责任的对称、权利和义务的对称是保障法律公平性非常重要的原则;第四要有渐进性,因为我国正处在改革的过程中,很多法律不可能像国外的法律那样相对稳定几十年,差不多过几年就要修改一次,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例如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目前都已经有不适应形势之处了。此外,还要立一些重要的法律。例如,物权法就是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最关心的私有财产保护问题的法律。物权法立法完成之后,将会在保护私人财产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文选自作者为郭朝先编著的、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的《获得核心竞争力》一书所作的代序言,发表时略有删改,题目为编者所加)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十六大报告 贯彻十六大精神

  坚持党管人才 创新人才工作
  祝仁
  主要观点
  ●党管人才就是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党对
  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局,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大事,着力解决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
  ●坚持党管人才,对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
  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推动人才强国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坚持和实现党管人才,必须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
  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咨询决策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和方法、牢牢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把人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今时代,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知识经济正在兴起,人力人才资源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推动力。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人才是关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党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党管人才是时代发展提出的重大课题
  人才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党对人才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也在不断发展。
  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党执政初期,党的人才政策包含在干部政策之中。党提出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培养、吸引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大批优秀人才,把他们纳入党的干部体系加以管理,作为党领导革命和执政的骨干力量,这对于保证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同志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力提高人才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尚知识、重视教育、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于学历和人才紧密联系,1982年以来,我国一直把“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人才的统计标准,这对于开展人才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一标准逐渐显露出不够完善的地方。实践表明,有学历或职称的不一定都是人才,有些作出一定贡献的人才未必有特定的学历或职称。
  十六大报告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赋予人才概念以新的时代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创造世界,创造人自身。当今时代,劳动的内涵日趋丰富,劳动的形式日趋多样。知识作为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劳动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其产生、交流和传递的过程本身就是复杂的劳动过程。创造则是一种更高层次、更为复杂的劳动过程,它将人们的知识和经验加以融会贯通、综合提高并产生新的知识和经验。知识是劳动的结晶,创造是劳动的重要形式,而人是劳动的主体。因此,“四个尊重”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其核心是尊重劳动,其本质是尊重人才。按照这一理论概括,人才应当是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人。人才是一个相对的、发展的概念,对于人才的含义,需要在“四个尊重”的指导下不断进行深入研究。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把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几十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党管干部的方式掌握各类人才,但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干部队伍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对原来的干部队伍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干部身份逐渐淡化,党也不再以管理党政干部的方式对他们进行直接管理,需要采取新的途径和方式组织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同时,在干部队伍以外,还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各方面人才,需要党和政府给以必要的关心、培养和管理。因此,从党管干部到党管人才,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充分体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对党的任务、使命和党的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以及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和作用的深刻理解。
  必须指出,党管人才就是要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重点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管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局,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大事,着力解决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党管人才不是党委包办人才方面的一切工作,而是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部门、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等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做好人才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管人才要注重做好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整合力量的工作。制定政策,就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把握人才工作的方向;营造环境,就是运用政策、法制和组织手段,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并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保证各类优秀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整合力量,就是加强对人才工作机构的协调和自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和作用,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实现人才信息资源共享。
  坚持党管人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坚持党管人才,有利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持。实现十六大确定的奋斗目标,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就是人才。从国内看,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需要一大批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党政领导人才;一大批精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大批站在国际科研前沿,具有科技创新能力,能够推动科技进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的竞争越来越突出地表现为人才的竞争,许多国家纷纷采取措施加大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力度,西方发达国家还凭借其经济优势加紧对世界范围的人才进行争夺,我国的人才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针对这一情况,2002年5月,中央批准下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作出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大力提升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坚持党管人才,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巩固和扩大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必须把各类优秀人才吸纳进党的各级组织或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对人才队伍的社会构成产生了深刻影响。改革开放前,绝大多数人才集中在公有部门,而现在包括私营、外资、合资企业以及中介组织等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吸引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人才的流动趋势将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人才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些人才都是党执政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而现行的人才工作模式又难以将这部分人才纳入管理范围。党如果不加强对整个人才队伍的管理,不仅不利于人才的成长进步和充分发挥作用,而且会逐渐削弱党的影响力,从而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
  坚持党管人才,有利于加强人才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水平。近些年来,随着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的工作力度,人才队伍建设成绩显著。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国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人才总量不足,素质和能力亟待提高;人才利用效率不高,人才不足和人才浪费同时存在;等等。与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相比,人才工作也存在多头管理、缺乏协调、力量分散等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现有人才工作布局的基础上,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人才工作的合力。
  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工作
  人才工作是一项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坚持和实现党管人才,必须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咨询决策机制、协调落实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和方法、牢牢抓住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把人才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经济要发展,人才培养要先行。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规划。要着眼于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素质和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着眼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职业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着眼于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应对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的需要,重点培养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抓紧培养和造就一批急需的专门人才和专业人才。
  切实做好人才的吸引和使用工作。要积极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人才竞争,不断完善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政策措施,健全科学、开放的人才吸引机制,把各类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制定相应的法律和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才的流动调配机制,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研究和改进各类人才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机制,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国家奖励体系,尽快建立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大对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人才工作,支持人才工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把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热情支持各类人才的工作,真诚关心他们的生活;尊重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既鼓励他们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又不单纯以成败论英雄,保护他们的创新热情;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政策体系和法制环境,严格依法办事,为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第9版(理论)
专栏:干部说干事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 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张秋阳
  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指出,艰苦奋斗作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我们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是凝聚党心民心、激励全党和全体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共同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关键在于广大党员干部能不能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必须在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上下功夫。
  坚定信念
  信念是千百万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共产党人坚定的信念是党的事业不断成功并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和根本保证。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就是最崇高的人生追求。80多年来,我们党靠艰苦奋斗起家,靠艰苦奋斗发展壮大、成就伟业,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广大党员干部有着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正是凭借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我们党涌现出了像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共产党员,他们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富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共产党人,才使我们党历经艰辛而不断壮大,才使中国革命历经风雨而终于胜利,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坎坷的道路上不断开创新局面。在现实生活中,个别领导干部丢掉艰苦奋斗的作风,被糖衣炮弹击中,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最终堕落为腐败分子,从根本上讲就是由于他们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因此,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防止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各级领导干部就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在思想上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当前,坚定信念,就是要坚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艰苦奋斗的信念,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艰苦奋斗的信念,坚定为将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艰苦奋斗的信念。只有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牢记宗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旗帜鲜明地反对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这是我们党坚持执政为民、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国家政权与人民的关系,我国的先人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精辟的阐述。古人云:“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基于此,古人强调,“人心者,国家之命脉也”;“善为国者,爱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古人尚且如此,今天共产党的干部更应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一心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联,我们心里才最踏实,工作才最有力量,拒腐防变的能力才最强。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清正廉洁,就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领广大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牢记党的宗旨、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与保持清正廉洁、反对腐败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只有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也才能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而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就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健全制度
  制度是发扬艰苦奋斗作风、拒腐防变的根本保证。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古往今来的历史证明,仅仅依靠道德良知的力量是难以有效遏制腐败的,而制度则是防止腐败的强有力手段。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针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重视和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和制度,十五届六中全会还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这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法规制度,对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保证领导干部清正廉洁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要造就坚如磐石的执政基础,就必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把坚强的党性力量与各项法规制度的强大制约作用结合起来,使反腐倡廉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使广大领导干部堂堂正正、永不变色,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强化监督
  领导干部的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对其缺乏监督,就有可能丢掉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滋生享乐思想;就有可能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这是被无数事例印证的道理。关于监督的作用,毛泽东同志早在1945年与黄炎培等民主人士谈话时就有过深刻论述。他提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监督是执政党跳出兴衰“周期律”的一条新路。这就把民主监督问题提到了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高度。因此,在新形势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防止蜕化变质,不仅需要从信念、宗旨上打牢思想基础,从制度上加强约束,还要从监督上加以保证。既要监督领导干部是否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也要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办一切事情都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要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以此来防止领导干部由人民的“公仆”变为人民的“主人”,及时遏制各类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者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秘书长)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文化的吸引力与感召力
艾斐
经济、政治与文化是构成综合国力的三大基本要素,但它们在发挥自身的作用时却有着各自的特殊实现方式。就文化而言,不论其表现的内容是什么,也不论其采用的形式是什么,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而要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则又必须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新颖活泼,能够给人以美感、激情与力量。这是因为文化所作用的对象是人,是人的思想、心灵、情感,首先必须让人愿意和乐于接受。
  十六大报告指出,先进文化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够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毫无疑问,这个任务是光荣的、崇高的、重要的。正因为文化具有升华思想、激扬精神、醇化道德、陶冶灵魂的特殊功能,而其功能的实现方式又总是以新的思想与美的形象为中介,多样化、个性化地反映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变革,表现多彩的生活与清纯的人性,彰显高尚的道德与丰赡的情愫,展现远大的理想与绮丽的憧憬。所以,要发挥文化的作用,就必须遵循文化的规律。文化消费的增长往往是与恩格尔系数的下降成正比的。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主要是一种对素质、道德、智慧和精神的需求,是走向文明的一个标志。
  人们的文化需求对提高民族素质和激发创新精神至关重要,但同时又需要文化的接受主体具有高度的自觉性。而接受主体具有这种高度自觉性并在文化消费中得到审美激情与思想教益的前提条件,则是文化自身必须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这种吸引力和感召力越强烈、越巨大、越持久,文化的冲击力、震撼力和渗透力也就越强烈、越巨大、越持久。否则,无论文化创造者的主观愿望多么美好,最终都是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大都有这样的体验:常常有那么一些文化产品,由于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而被人们拒绝接受,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健康而积极的内容与新颖而独特的形式达到完美结合并由此产生强烈吸引力和巨大感召力的文化产品,才能在大众欣然接受的过程中起到传播先进思想和进行审美熏陶的积极作用。
  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文化产品,不仅能让人愿意接受和乐于接受,而且能使人从中受到教育和激励,在因文化感应而实现思想升华与心灵震撼的过程中得到启迪与提高。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主要来自文化产品自身所蕴含的时代精神、思想内涵、道德情操与精神光彩,以及新鲜而美妙的方法、技巧与形式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切实做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创造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足以警世、醒世、传世的优秀文化产品,并赋予这些产品以纯情与激情、活力与魅力。只有这样,文化才能真正发挥其自身所特有的功能和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增强综合国力和培育民族精神,发挥作用,作出贡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