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6日人民日报 第1版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举行
  胡锦涛曾庆红到会祝贺罗干代表党中央致祝词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到会祝贺。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题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祝词。
  罗干首先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他在祝词中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有力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必然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创新意识,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努力奋斗,锐意进取,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罗干指出,中国法学会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增强自身活力和凝聚力,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法学攻关和法律工作实践,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法律人才大军。(祝词全文另发)
  会前,胡锦涛、曾庆红、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了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并同大家合影留念。
  出席大会的领导同志还有:周永康、王刚、司马义·艾买提、肖扬、贾春旺、罗豪才和韩杼滨等。
  第四届中国法学会会长任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大会还听取了中国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中国法学会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
  这次会议旨在总结自1997年以来中国法学会的工作,明确今后5年中国法学界、法律界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国法学会的领导集体。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法学界、法律界的代表400多人参加了大会。(附图片)
  十一月五日,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到会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代表党中央致祝词。这是会前,胡锦涛、曾庆红、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摄


第1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会见穆沙拉夫
  表示巴基斯坦是中国的好邻居、好亲戚、好伙伴
  本报北京11月5日讯 记者李文云报道: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5日上午在中南海瀛台会见了正在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
  江泽民对穆沙拉夫说,今天我们是老朋友相见,格外高兴。你这次来中国访问结识了中国新一届领导人,又会见了老朋友,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访问。
  江泽民表示,巴基斯坦是中国的好邻居、好亲戚、好伙伴。我们两国一贯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中巴关系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国家间和平共处的典范。我们要将中巴友谊世代相传,不断发扬光大。
  在谈及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时,江泽民指出,如何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避免战争和生灵涂炭,值得每一位有识之士认真思考。中国一向主张“和为贵”,应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种文明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话交流,彼此借鉴,取长补短,在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同时推动人类文明走向新的繁荣。
  穆沙拉夫高度评价巴中的全面友好合作关系并赞同江泽民对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的看法。他表示,巴方将与中方共同努力,不断加强两国的政治关系,进一步扩大经贸合作,特别是欢迎中国企业到巴投资、办合资企业、加强双方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使巴中友好合作蓬勃发展。
  国务委员唐家璇等参加了会见。(附图片)
  11月5日,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中南海会见正在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摄


第1版(要闻)
专栏: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分析今年经济形势研究明年经济工作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4年经济工作基本思路的汇报”,分析今年经济形势,研究明年经济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再接再厉,抓好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经济工作任务,筹划好明年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后两个月的经济工作提出10项要求。(一)努力完成今年既定的各项任务,特别要加强薄弱环节,注意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做好促进农民增收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二)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继续推进各项改革,特别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三)认真落实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搞好冬季农业生产。(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逃骗税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五)大力增收节支,继续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防止年终突击花钱。(六)加强信贷管理,优化贷款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高度重视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认真落实灾区恢复生产、住房重建、农业税减免等工作。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和社会救济工作,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解决冬季取暖、看病就医等问题。(八)积极有序地开展非典预防工作,同时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九)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十)认真总结今年经济工作,全面分析形势,研究和部署明年经济工作,并提早做好准备。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代表团访澳门
  本报澳门11月5日电 记者曾坤报道: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代表团今日抵达澳门访问,澳门各界1000多人聚集在市中心的金莲花广场,隆重欢迎国家首位航天员杨利伟和载人航天代表团一行。
  下午3点整,当中国载人航天飞行代表团团长胡世祥、副团长张庆伟及航天员杨利伟一行来到花团锦簇的金莲花广场时,聚集在广场内外的各界群众挥舞着国旗和澳门区旗,高喊欢迎口号,整个广场一片欢腾。下午3点,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展在澳门综艺馆开幕,数千澳门同胞蜂拥前来展厅参观;晚上7点,“圆千年飞天梦”大型文艺晚会在澳门赛马会举行。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大部分地区大幅降温
  据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五日电 (记者姚润丰)中央气象台五日十八时发布的强降温预报称,未来三四天,我国大部分地区自北向南将出现大幅度的降温天气,近一个星期内,北方大部分地区将一直维持低温天气,而华北中北部地区将出现今年立冬前后的首场降雪。


第1版(要闻)
专栏:

农民人均将增收百分之四
  据新华社西安十一月五日电(记者陈钢、刘书云)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五日在此间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一千八百零二元,实际增长百分之三点八。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可以达到百分之四。


第1版(要闻)
专栏:

赞比亚总统抵京访华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应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赞比亚总统利维·姆瓦纳瓦萨5日抵达北京,开始对中国进行为期7天的国事访问。


第1版(要闻)
专栏:

西班牙众议院代表团将访华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的邀请,由众议长路易莎·费尔南达·鲁迪率领的西班牙众议院代表团将于11月9日至14日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第1版(要闻)
专栏:

繁荣法学研究 推进依法治国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的祝词(2003年11月5日)
罗干各位代表,同志们:
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国法学界和法律界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受党中央委托,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中国法学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前进的步伐,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党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日益增强,立法、司法、执法和普法工作不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进一步落实。在这一进程中,全国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积极组织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在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律实践、加强法制宣传、培养法律人才、开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有力保障。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必然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在这一伟大实践中,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奋斗,锐意进取,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第一,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讲法治与讲政治是统一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直接关系到民主法制建设的性质和前途,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充分认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极端重要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抵制各种错误和有害思潮。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真正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保证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切实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一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握时代脉搏,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要认真总结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经验,善于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丰富营养,及时作出新的理论概括,不断深化对依法治国规律的认识。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研究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同时坚持把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结合起来,注意把研究国内法律问题和研究国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断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三,希望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风范。法学是正义之学,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应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进一步发挥法学和法律的作用,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珍视自己从事的崇高职业,在弘扬良好社会风尚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刻苦学习、更新知识,努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脚踏实地、深入实践,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坚持从实际出发思考和研究问题,反对照搬照抄,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学问,多提出治国安邦的真知灼见,多创造社会需要的学术精品。要恪尽职守、服务人民,增强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以良好的职业风范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自身活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推进依法治国的智囊参谋,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法学研究攻关和法律工作实践,推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促进法律实践的完善,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要加强同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尽心竭力地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成为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之家。
  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指导法学界、法律界更好地开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双百”方针,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开放、生动活泼的环境,充分调动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法学人才、法律人才大军。要满腔热情地关心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发展进步,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志们,新的时代在激励着我们,新的任务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祝中国法学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
  “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宣部等部门关于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通知的要求,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联合制定“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一、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党和政府的声音送入千家万户。心里永远装着群众,体察民意民情,反映人民心声。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准则,做到新闻报道真实公正。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党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握和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真实、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把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同准确、鲜明、生动统一起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提高引导水平,注重社会效果。
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崇高声誉和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敬业奉献,守土有责,维护新闻事业的崇高声誉,反对一切亵渎新闻事业的行为;实事求是,出以公心,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反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见利忘义、有偿新闻;团结协作,友爱互助,同行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反对狭隘偏见、恶性竞争;严守法纪,严格纪律,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要求,反对滥用职权、违规违纪。
  四、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不刊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报道和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报道。不刊播各种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不编发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不蓄意炒作渲染诱发情绪、激化矛盾、影响工作的事件。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坚决抵制低级庸俗之风。不刊播不健康、不文明、误导受众的广告。不利用采访报道之便,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谋取私利,对以批评报道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要严肃处理。不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进行采访报道,不抄袭、剽窃他人劳动成果。不在新闻报道和涉外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密、损害国家尊严和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中央主要新闻媒体要走在前面,带头自律,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认真地进行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人民日报举报电话:010—65368096;新华社举报电话:010—63074267;求是杂志举报电话:010—64037127;光明日报举报电话:010-63171563;经济日报举报电话:010—63539412;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报电话:010—68051878;中央电视台举报电话:010—68506639。
  2003年11月5日


第1版(要闻)
专栏:

  今年广东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半岛共种植紫菜一千多亩,每亩收入一万五千多元。图为十一月五日,该岛几位妇女在晒紫菜。
新华社记者 张肄文摄


第1版(要闻)
专栏: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魏民岩
  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任上想多干点事情,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生活富裕,多出政绩,多做贡献,这是完全应该的,也是值得倡导的。但是,我们也看到,确有一些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虚名、不务实效,严重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尤为重要。
  政绩为谁而树?我们必须明白,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不是做给上级看的,更不能出于个人的私利。有的同志求政绩的出发点不是为了造福百姓、造福社会,而是为了给自己留名,给自己树碑,为自己邀官,这就从根本上背离了党的宗旨。一些所谓的政绩,不但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利益,反而成为祸害,其根本原因就在这里。实践证明,政绩只有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的利益而树,只有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是党和人民之福,也才能干出实实在在的政绩。一任领导、一个干部是否有政绩,检验的标准,就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
  树立什么样的政绩?经验证明,深刻认识国情,认清发展目标,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我们才能真正创造实绩。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同志有着想赶上发达地区、使人民生活尽快富裕的愿望,但加快发展应该遵循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果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只会劳民伤财,造成“一代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在现实中,有的地方急功近利,上马污染严重的项目;有的落后地区,不顾需要和可能,搞气派的城市广场,等等,这就是深刻的教训。
  靠什么树立政绩?政绩是干出来的。一些人不愿啃“硬骨头”,怕费时费力,“吃力不讨好”,只拣“松土”挖,什么工作容易出“政绩”就抓什么。这样的政绩观,说到底是投机取巧。我们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改革面临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涉及一些深层的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勇于面对现实,承担责任,在解决这些重大疑难问题中创出政绩来。树政绩,来不得半点虚假,也没有“一步登天”的捷径可走,惟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从群众最关心的、最迫切希望解决的事情做起,才能取得成效。只要是群众最需要的,不论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紧迫问题,还是抓那些影响深远的基础性工作,都是政绩。
  树政绩应体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思想。这就要讲规划,定蓝图。没有规划,树政绩就没有章法。不搞规范,没有章法,各唱各的调,各树各的“政绩”,这些“政绩”不是重复建设,就是成为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会导致失去发展机遇,贻误建设事业。对于不科学的规划、决策,我们要勇于纠正,不能“将错就错”。有了科学的发展蓝图,就要干到底。要做“铺路石”,而不能成为新的“绊脚石”。
  追求什么样的政绩,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的试金石。政绩又是一面镜子,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领导干部的品质,看出他能否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归根到底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当前,全国人民正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实践证明,只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脚踏实地,扎实肯干,埋头实干,尽心尽力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就能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树起真正造福人民的政绩。对这样的干部,党就会放心,人民就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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