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3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书刊评介

  献给老年人的珍贵礼物
  ——读《重阳之歌》
  皑文
  老年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和遗忘的社会群体。当前,世界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我国也不例外。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地解决老年人群的社会定位和老龄化社会所提出的诸多问题。崔光祖、邵梅合著的《重阳之歌》一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就是一部专门针对老年群体的内容丰富、思想厚重、意趣盎然的书。
  该书涉及老年人的生活、志趣、学习、工作、婚恋、家事、理想、信念、身体保健与精神滋养等许多方面。第一篇“志在千里”,主要从政治的高度阐发了老年人在离退休之后应该坚守思想防线,坚持继续奋进,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做到退休不褪色,有功不居功,竭诚荐才俊,矢志学马列。第二篇“余热生辉”,主要从工作的角度陈述了老年人在离岗之后仍然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求真图善,奋发有为,认真做到学有所进、事有所为,与时俱进不停顿,奋发开拓创佳绩。第三篇“文明健康”,主要从生活的角度叙说了老年人在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下,要注意按照生活规律和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夫妻恩爱,儿女亲和,家风纯正,心境舒畅,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该书既有针对性,又有感染力,既若良言规劝,又似促膝谈心,把老年朋友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许多问题揽入视野之中,凝于笔触之下,认真诠释,着力剖析,在透彻的阐发之中得出正确的结论,使读者能够在情趣中获得教益,廓清迷雾。作者把自己融入了老年读者之中,完全是在进行零距离的交流与心贴心的沟通,以此赢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和心灵感应。可以说,这本书既是老年人的生活顾问,又是老年人的开心钥匙;既是老年人的心灵倾诉,又是老年人的精神依托。为了使作品更具形象性和冲击力,全书配有插图,从而形成一种诗画交融的美学境界,使读者能够在艺术陶醉中自觉地接受书中激扬的思想内容,并由此实现精神的感悟与道德的提升。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专论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国防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主要观点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的焕发,是随着我们党对基本经济制度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而展开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方针。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针对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置于十分重要而突出的地位。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律,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将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是推进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构建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公有制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曾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的焕发,正是随着我们党对这一问题认识的逐步深化而展开的。
  改革开放前,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我们曾一度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力图按照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的特征构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结果却因超越了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符合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严重影响和阻滞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问题上,总结历史教训,逐步提出在保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思想,并在改革实践中进行了大胆探索。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十五大第一次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指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十六大进一步作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论断。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列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决定》中关于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等一系列论述,标志着我们党对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理论基础。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把握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方向
  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这是在深刻认识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确定的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方针,对于把握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准确把握国情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基础。对于当代中国来讲,最大的国情就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首先,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我国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协调各方利益,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等,具有关键性作用。其次,我国生产力整体水平还比较落后,发展又很不平衡,只有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第三,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已在经济运行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这就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特别是要求产权主体多元化。只有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才能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产权基础。
  认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互补性和互动性是确立一个“统一”观念的关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所有制形式,两者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各自具有发挥作用的领域和优势。非公有制经济使所有者具有强烈的高效利用其所占有资源的内在激励机制,为个人提供了经济活动的利益导向和获得收益的进取空间;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形成一定规模和范围的整体利益,从而具有明显的整体协调功能,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成员提供了经济活动的共同物质条件,并保证收益分配的公平与稳定。同时,二者也存在着各自功能和作用的缺陷。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长补短,实现功能和作用的互补、互动。二者的共同发展不是简单的共存,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发展中实现有机统一,在统一中促进共同发展。要通过探索二者辩证统一的制度安排和机制构建,打开共同发展的通途,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统一,使之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正确认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主要应从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增强控制力和焕发活力等方面去加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而不是简单地追求数量和比例。发展公有制经济既要考虑量的增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如果我们关注的重点不是增强公有制经济内在的活力,最终将无法确保其主体地位。同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对全国和总体而言的,不同的地区和领域可以有所差别。从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尽管这些年国有企业在数量和产出比重上呈下降趋势,但其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导作用日益发挥。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各种新兴的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公有制经济中生命力旺盛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说明,公有制完全能够通过多种实现形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保持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非公有制经济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与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存在着种种割不断的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外关系也受到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约束与控制。在社会主义“普照的光”照耀之下,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是受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影响和制约的经济,已经打上了社会主义的深刻印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目前,个体、私营经济已从最初的“拾遗补阙”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不仅成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活跃市场、增加税收、方便人民生活的生力军,而且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突出重点,锐意创新,在深化改革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要针对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主要问题,以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要对国有经济进行科学定位,扬长避短,使其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那些国家管不了也管不好、不适于国有经济经营的领域,以集中更多的力量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国有经济战线的收缩和布局的优化,也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优化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变动,其优化调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而要特别注意疏通、拓展和完善国有资本进入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方式,逐步形成国有资本进退有序、合理流动的市场化机制,以提高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适时优化调整的效率与效益。
  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除极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国家重要战略物资、国家核心技术及一些特殊产业的企业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外,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应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资产组织形式,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是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首先,混合所有制经济使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找到了在企业内部的具体实现形式。它突破了单一公有制或单一私有制等传统所有制的界限,在企业内部实现了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的融合、补充、促进。其次,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可以对需要控股的企业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对其他企业实行参股,从而灵活有效地发挥主导作用,实现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多层次性,有利于公有制经济通过市场化渠道和手段发挥经济社会功能。第三,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运营,促使国有资本通过吸纳社会资本,提高经济控制力;又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作效率。第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减少行政干预,实现政企、政资分开。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须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使其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凡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对非公有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二是广开融资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应一视同仁地对待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要求。支持建立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在企业上市、发债、兼并、收购等方面,给非公有制企业以支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三是改善市场环境,取消一切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限制。四是发展社会服务体系。应组织社会力量,发展专业化的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各类产权主体之间的资本流动、重组、融合日益频繁,它们对保护自身财产权的要求愈趋增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已成为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项迫切任务。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公有财产权,同时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可以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规范的运作机制;可以使知识产权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增强社会创新能力;可以促进良好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的形成。(执笔:全林远)


第9版(理论)
专栏:

  致力新实践 务求新成效
  钱伯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要求我们面向未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中,积极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在武装思想和指导实践两方面都取得新的成效。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并根据实践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先进性、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前不久,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他再次强调指出,科学理论必须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同时必须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才能发挥出巨大的指导作用。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明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致力新实践、务求新成效的相互关系。
  人类历史长河奔腾不息,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发展。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也不能一劳永逸。我们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时代条件在变化,客观实际在变化,思想认识在变化,党的基本理论必须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汲取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而向前发展,以为新的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判断一个政党及其宣言或思想理论,“要看实践,要看效果”。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并将其不断引向深入,根本目的就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科学分析和全面把握时代特征和我国国情,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坚持用实践检验一切,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建好党、执好政、治好国,在严峻考验与激烈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取得新成就的基本经验。
  科学理论一经群众掌握,就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相反,“任何思想……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因此,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在指导新的实践上取得新的成效,就必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在“深、实、准”上下功夫。“深”,就是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着力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体现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系统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实”,就是突出抓落实,扎扎实实,真抓实干,把学与用、知与行统一起来,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准”,就是针对思想和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认真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状态,增强致力新实践、务求新成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江泽民同志指出:“作出决策和制定政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另一半而且是更重要的一半,就是努力贯彻实施”;“如果不能落实,再好的决议政策,也是一纸空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也已对深化改革作出了部署。只要我们集中精力,一心一意抓落实、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就一定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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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思想纵横

  “三贴近”与“双效益”
  艾斐
  在现代社会,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积极发展壮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是实现这一任务的有效途径。
  文化建设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紧密相连,同时又有其独特的内容和要求,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认识已越来越深刻、越来越丰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又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要求,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文化建设中,坚持“三贴近”和“双效益”,是两个重要问题。前者是途径,后者是目的。文化建设只有努力做到“三贴近”,才能真正实现“双效益”。文化是智慧的结晶、思想的火光、精神的花朵,它既源于实际、源于生活、源于群众,又以自身特殊的形式和功能作用于实际、作用于生活、作用于群众。实际、生活、群众,永远是文化的活力与魅力的源泉,也永远是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所在。文化一旦离开实际、离开生活、离开群众,就会像鱼儿离开水一样,失去维系其生命的环境和养料;就会像演员离开舞台和观众一样,失去其发挥价值的依托和基础。文化的“双效益”,只能在“三贴近”中实现。无论获得社会效益还是获得经济效益,都有赖于文化产品能够真实而艺术地反映生活、表现生活,有赖于文化产品以自身的创造性、艺术性和感染力吸引、愉悦和征服受众,给予受众以美感与激情、力量与信念。
  文化的功能和价值、特点和规律,决定了文化建设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当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当今更加开放的环境中,发展壮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也有一个经济效益的问题。但必须看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三贴近”正是把二者紧密联系、有机统一起来的桥梁和纽带。生活的本质,就是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艰辛而壮丽的历程。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它来自实际、来自生活、来自群众,自然必须真诚而紧密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孔子编定“诗”三百,强调诗歌的“兴观群怨”,到梁启超断言“欲新一国之民必先新一国之小说”;从鲁迅指出“创作是有社会性的”,到郭沫若企盼并呼唤苦难的中国赶快来一次“凤凰涅槃”,都从不同角度印证了文化与实际、与生活、与群众的内在联系。只有坚持“三贴近”的文化产品,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才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只有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文化产品,才会获得受众的青睐,开拓广阔的市场,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贴近”和“双效益”是统一的、辩证的。“三贴近”是实现“双效益”的通行证,而“双效益”则是检验“三贴近”的试金石。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二者的有机统一,在具体实践中实现二者的紧密结合,对于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9版(理论)
专栏: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宗教工作
  何虎生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全党同志一定要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党一切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三个代表”要求贯彻到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善于从生产力角度考虑和研究宗教,使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宗教工作植根于党的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是党的宗教工作的一大优良传统。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都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中心任务,也就是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宗教工作围绕着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中心任务,是为了从根本上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新中国成立以后,宗教工作围绕着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中心任务,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工作围绕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当前,宗教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就要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事业上来。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善于从文化角度考虑和研究宗教,使宗教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相一致。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反映着人类的生存、认识和活动。但宗教又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它总是以其虚幻、颠倒的形式反映着世界。宗教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渗透于社会的众多领域,如建筑、绘画、雕塑、音乐、文学、哲学、医学等中,不少内容都与宗教相关或有一定的宗教形式,因此宗教中积累的文化资源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各宗教都有完整的道德体系,其教义、教规和戒律中有着极其丰富的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内容,其中有些方面与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是相近的。如在宗教教义方面,佛教提倡建立“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基督教提出“爱国爱教”、“荣神益人”,伊斯兰教宣传“爱国是伊玛尼(信仰)的一部分”等;在宗教道德方面,各宗教大都要求乐善好施、敬老爱幼、惩恶扬善、和睦邻里等。党的宗教工作应该引导宗教界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发挥其道德教化功能,用以美化人的心灵和行为,提高信教群众的道德水平。要引导有学识、有远见的宗教界人士挖掘和整理宗教文化遗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宗教文化与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相一致。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宗教信仰者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只有始终代表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创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江泽民同志曾深刻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和不信教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他们在这种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相同的。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宗教工作中具体、生动的体现。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引导信教群众本着爱国、爱教的原则,与不信教群众团结一致,共同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这个共同目标上来,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信教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此,必须把代表信教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宗教政策中去,落实到各级宗教工作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信教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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