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

  《新农村》:办给农民看的一份新周刊
  ——致读者
  《新农村》周刊今天和大家见面了。农民在我国人口中占多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中国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农民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农村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反映广大农民的心声,见证、记录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改进农村报道,我们创办了《新农村》周刊。
  我们的办刊宗旨是:面向农村,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读者,贴近生活,为农民兄弟排忧解难,做农民兄弟的知心朋友。
  《新农村》周刊每周日在第五、第六版刊出。只要您打开周刊,就能找到喜欢的栏目:“聚焦”、“乡情实话”、“农民信箱”、“我说农村”、“乡村人物”、“数字农村”、“科技推广站”、“市场红娘”、“以案说法”、“特色之乡”等。
  《新农村》周刊的主角是农民。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和所有关心农业农村农民的读者,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告诉我们。欢迎赐稿,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愿带着泥土芬芳的《新农村》周刊成为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
  ——本刊编辑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

  希望有田野
  左图: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第九农场种植的三千亩油葵喜获丰收,农民增收在望。(郑勇摄)
  左图:目前正是棉花采摘时节,新疆疏勒县牙甫泉镇四村的海力古丽(右)和家人在拾棉花。(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摄)
右图: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河南华英禽业集团的带动下,潢川县谈店乡养鸭大户程辉今年养鸭40万只。(陈柏松 李红摄)
  右图:连续阴雨给陕西省一百多万亩红枣收成造成威胁。在农技人员帮助下,榆林市佳县佳芦镇马家焉村群众包装烤枣。(新华社记者 范德元摄)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

  代表不好农民利益 谈何代表人民利益
  其实没有谁捂着农民的嘴不让说话,而是有些部门不把农民的话当话,不把农民的事当事,党和国家法令很难贯彻执行。较为认真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常被视为“刺头”、“刁民”。
  为什么农民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一方面是农民自身文化水平、法律意识偏低,经济基础薄弱,另一方面是有些干部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会也不愿依法行政,替农民主持公道。
  我国有9亿农民,代表不好农民利益谈何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真正代表好农民的根本利益,转变作风,体察民情,关心农民疾苦。党政、司法、媒体、律师等要齐心协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真谛。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祭台村 彪陌龙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乡情实话

  农村隔代教育堪忧
  时下,随着民工潮的涌现,农村出现了一支由老人、妇女、儿童组成的“留守部队”,有一部分儿童因为父母双双外出打工而留在农村,外出打工的青年夫妇大多“树下借荫”,把教育照管孩子的责任全部托付给父母,农村“留守孩”的教育成了一个大问题。
  一些老年人脑筋旧,文化低,教育方法欠妥,“棍棒”、“罚跪”、“罚饿”等“土办法”很多,隔代教育暴露出诸多弊端,更多的孩子疏于管教,“留守孩”安全隐患也多,应引起多方重视。 河南省社旗县李店镇 常杰敏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数字农村

  中国农村(2002)
  国家统计局提供
  乡镇数(个)       39054
村民委员会(个)     694515
  乡村人口数(万人)    93502.5
  乡村从业人员(万人)   31990.6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亿元) 27390.8
  耕地面积(千公顷)    130039.2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千公顷)154636
  粮食产量(万吨)     45705.8
  肉类产量(万吨)     6586.5
  奶类产量(万吨)     1400.4
  水产品产量(万吨)    4564.5
  乡镇企业单位数(万个)  2132.69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我说农村

  种粮也能增收
  江夏
  种粮食挣不了钱吗?甘肃河西的农民看得明白,大家都种菜去了,粮价没有不涨的!四川军屯镇的农民一直在种粮,他们不但赚了钱,而且赚了不少钱。可见,种什么粮,怎么种粮,其中大有学问。
  有些地方片面地认为,调整结构就是压缩粮食面积,减少粮食种植才能增加农民收入。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其实,调优粮食品种,提高粮食质量,扩大对粮食的转化和加工,本身就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也同样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有种粮优势的地区,应看准市场需求,多种口感好、营养价值高、安全无公害的优质粮,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粮食的转化和深度加工,实现粮食的多次增值。
  目前粮食市场价格回升,对优质粮的消费需求增长,正是进一步调整结构的好时机,只要在品种、质量和加工转化上多下功夫,种粮食照样能增收。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不失时机抓好秋冬种

  河西农民秋种忙
  本报记者 王方杰
  秋末的河西走廊,正是收获的季节。在临泽县兰家堡村,种了3亩制种玉米的村民兰吉光喜笑颜开:“这一段儿,粮食涨价了。今年我家的制种玉米比普通玉米收益高一倍,每亩至少挣800元。”
  临泽县是河西走廊最肥沃的地段,全国著名的商品粮基地县,当年曾是中国北方地区的粮食单产冠军县。谈起这些,兰吉光满脸的自豪:“全甘肃人都吃过我们种的粮食。”
  但最近几年,粮食越来越不值钱,当地农民也开始调整种植结构。兰吉光家有10亩责任地,今年还种了西红柿,效益比制种玉米更好。记者问:“为什么不全种蔬菜?”兰吉光认准一个理:有时种粮是不挣钱,但再怎么不能饿肚子。他说,当地正搞节水农业,家家户户都有用水指标。农民种地,一要看能否多挣钱,二看能否节水。虽然种菜、种花比粮食收益还高,但是兰家只种了1亩花卉,1亩西红柿,每年至少种3亩小麦。制种玉米,既节水,效益又比普通玉米好一倍,并且政府还帮助提供服务,公司保证收购种子,明年准备种4亩,比今年再增加1亩。
  兰吉光有自己的算盘:“大家都去种蔬菜了,粮食收益肯定会变好。你看,最近,粮食不是涨价了吗?!”
  据临泽县委宣传部单维合介绍,玉米制种业,已在临泽成为“黄金产业”。依靠“公司加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模式,全县制种玉米面积达17万亩,年收益2500多万元,种子畅销20多个省市。目前,河西农民正忙着秋种,全省秋冬播种面积比去年增加1.18%。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

  安徽省涡阳县陈大乡农民抓住当前晴好天气,开展灾后秋播秋种工作。
钟玉昆摄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聚焦

  新都种粮效益好
  本报记者 郑德刚
  走进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郭家村,满眼是碧绿的油菜苗和起伏的粮田。种粮大户谢帮明一脸自信地告诉记者:“这些年全靠种植优质水稻和优质稻种富裕起来,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600多元,很多农户都盖起了小楼,今年仅靠种植优质水稻种全村人均就能增收100元以上。眼下村里的200多亩冬小麦已经快播种完了,保守估计全年可人均增收140元以上。”
  军屯镇位于成都市郊的新都区,种粮历史久远。近年来,军屯镇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过程中,大力发展优质水稻和水稻良种种植业,一批靠种植水稻和稻种而致富的农民开始脱颖而出。镇党委书记刘兴禄告诉记者,为积极引导农民从粮食生产中要效益,军屯镇在逐步减轻农民种粮成本和负担的同时,全力普及先进技术,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企业,全镇粮食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
  目前在军屯镇兴办的粮食深加工民营企业达到40多家,产值达到2.2亿多元,全镇粮食产供销渠道畅通无阻,农民种粮积极性十分高涨,涌现出一批效益好、收益高的种粮大户。郭家村的谢帮明一家就种了15亩优质稻种,今年仅稻种一项纯收入就达到2万多元。这个村的优质稻种还出口到了南非、越南等国家;有1200多人口的深水村有90%的农户靠种植优质稻盖起了新房。
  成都市新都区委农办主任何江林告诉记者,目前新都区有260多个村的26万亩水稻被纳入了优质无公害水稻种植区域。今年以来,新都区的农业龙头企业“瑞玉米业”已经与当地粮农签订了15万多亩的优质水稻订单。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农民信箱

我们的承包地被当作“四荒”地拍卖了——
  镇政府出卖农民的承包地对吗
  编辑同志:
我们是山西省长子县农民。1991年秋季,村委会在调整土地承包时,我们分别承包了村集体的一百多亩土地。1996年秋,村委会调整承包地,延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时,我们又继续承包了这些土地,每年按时向村集体交纳提留。
  然而,就在2002年春天,令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发生了。许仁珠将春播种子全部下完的第三天,同村一村民毁坏了许仁珠承包地上下的种子,并说这些地是他于1998年从镇政府买来的。我们感到吃惊,随之找到村委会问个究竟,村干部都说不知此事。这些地是村集体的,镇政府缘何能卖?后经多方了解才知道,我们所承包的土地确实是镇政府于1998年以拍卖“四荒”的名义背着村委会卖给那位村民的。就此我们多次向镇上反映,但他们至今没有个明确说法。
  请问,镇政府有权出卖农民承包村集体的土地吗?党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政策还有效吗?我们所承包的这些土地,村委会至今没有向我们发放土地承包责任书,我们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这些问题呢?
  (山西省长子县农民 许仁珠 王天喜 张虎山等9人)


第5版(新农村周刊)
专栏:农民信箱

  严禁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民日报编辑部:
你们转来的山西农民的来信收到。现对农民来信中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逐一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既具有经济功能,又具有福利保障功能;既涉及老百姓的生存,又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为此,党中央再三强调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严禁随意调整农村承包地和侵害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是党中央的政策,也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中央农村土地延包三十年政策,违背农民意愿强行调整承包地,影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行为,都应尽快纠正。
  2.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目前还没有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补发。承包农户至今没有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申领;当地政府有责任尽早将证书发放到农户手里。
  3.“四荒”拍卖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199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四荒”的范围、拍卖程序和审批要求。“四荒”仅限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坡、荒沙、荒草、荒水,禁止将耕地和已开发的土地用于拍卖;“四荒”要明确权属关系,只有具有农村“四荒”所有权的单位,才具备拍卖的资格;“四荒”拍卖方案要广泛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意见,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向县政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部门反映;涉及“四荒”拍卖问题,可以向县政府水利或林业管理部门反映。此类问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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