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19日人民日报 第15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律长镜头

四大突破探“黑马”
——聚焦“东营中院现象”(审判篇)
本报记者 吴兢
  背景: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黄河三角洲上一个年仅8岁的法院,由原胜利油田中级法院撤并后重组而成,下辖5个基层法院。由于经验匮乏、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原因,建院以来它一直徘徊在全省先进法院之外。然而近4年来,它却以令人吃惊的业绩,被业内人士拇指一伸誉为“东营中院现象”,成为跃入先进行列的一匹“黑马”。
  要剖析东营中院这匹“黑马”,让我们先用数字说话:
  ——审判“提速”案件已连续3年百分之百法定期限内审结、执结;案件审限逐年缩短,和2000年相比,2003年案件平均审限缩短了17天,远远低于法定审限。
  ——质量提高。案件上诉率下降,2002年比上年下降了23%,2003年比2002年下降了27%;省法院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率持续下降,2002年比2001年下降69%,今年1—10月同比下降9%。
  ——透明度增强。2000年以来所有生效的1753份判决书,均在互联网公开。
  ——廉政零投诉。上级法院、纪检部门没有收到一起反映中院干警执法不廉的举报……
  “黑马”驰骋,秘诀何在?东营中院院长王少南用司法为民、大力创新的“四个突破”来概括。
  突破之一:民事调解
  调解结案率高达68%;庭前调解结案的,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仅占3.5%
  镜头:提起东营中院,工商银行东营市西城支行的胡松海便竖起了大拇指:“这里的庭前调解,真是又快又好!”今年5月,他作为西城支行的代理人向东营中院起诉东营市七色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和贷款共计840万元。仅用了8天时间,当事人双方便达成了被告在两个月内分期还款的协议。目前已全部执行。
  近年来,东营法院的民商事案件每年递增:2000年、2001年和2002年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6%、11%和13%。由于人少案多,法官们的压力越来越大。
  去年以来,东营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大力推行“庭前调解”与庭审中调解相结合的诉讼调解,调解结案占到68%,走出一条“调解多、判决少、申诉少、社会公信力高”的新路。
  上文当事人胡松海赞不绝口的“庭前调解”,正是东营中院最有特色的“杀手锏”,占民商案件结案的43%!与一般的庭审中调解不同,“庭前调解”设置于立案之后、排期开庭之前,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当事人对调解书自动履行率极高,申请强制执行的仅占3.5%。
  镜头:东营中院院长王少南告诉记者:“‘庭前调解’既不同于传统‘马锡五方式’的调解模式,也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初流行一时的‘立调执一条龙’的‘调解中心’模式,而是一种依法设立的更加规范、更加高效的调解模式。同时,我们还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愿,严禁以调代判、久调不决。”
  突破之二:当庭裁判
  当庭裁判率已达60%,其中不服上诉的仅占5.1%
  镜头:在东营中院民一庭,当庭裁判率高达80%。干练的副庭长杨秀梅给记者讲了由她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案例。原告王立军是当地一名下岗工人,他与被告江苏某公司签订合同,为其进行填土工程,但对方所欠63万余元工程款却迟迟不付。虽然双方在庭上互不相让,但合议庭当庭裁判被告败诉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择日宣判”的习惯总让当事人疑惑:会不会来个“暗箱操作”?还是在等我们去送礼?
  镜头:为了避免“择日宣判”带来的负面影响,今年以来东营中院开始推行“当庭裁判”。王少南院长说:“我们按照‘放权、分权、制权’的思路,对审判管理加大宏观指导和业务指导的力度;对具体案件审理,则把审判权真正还权于合议庭。除了一些较为重大、疑难的案件外,就应当当庭裁判。”
  今年1—9月,东营中院当庭裁判的案件多达355件,占判决结案的60%。其中,不服裁判提出上诉的只有18件,仅占当庭裁判案件的5.1%。
  当庭裁判好处多多,最重要的有三点:其一,通过当庭裁判,能够充分调动合议庭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了合议庭成员庭后“合而不议”;其二,增强了庭审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外界说情风的干扰,提高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其三,大大缩短了审判时间,使老百姓减少了诉累。
  镜头:东营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陈立田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当庭裁判率已作为一项指标列入了中院对法官的业务考核之中。当然,在提高当庭裁判率的同时,我们还注意防止先定后审或者草率下判。”
  突破之三:执行网络
  连续3年案件执结率达百分之百,标的额到位率达到89.3%
  执行难——这道多年困扰法院的难题,如今在东营中院却得以破解。据统计,这里已连续3年案
  件执结率达百分之百;更重要的是,其中执行中止率还不到10%,执行案件标的额到位率达到了89.3%,而且对执行案件实现了“零上访”。
  对全国普遍存在的“执行难”来说,这几乎是一个奇迹!
  镜头:破解执行难,既要治标也要治本。王少南告诉记者:“民商事案件我们调解结案的超过了一半,而调解自动履行率较高。这从源头上大大减少了强制执行的压力。而对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我们则建立立体网络加大执行力度。”
  在这个执行管理立体网络中,招招直击“执行难”:
  ——为避免执行员掌管案款出现事故,所有的案款均由院财务统一收取、统一付款;——3年多来,共提级、交叉、指定执行案件800余件,清除地方保护、部门保护主义以及行政干预产生的障碍;——对那些刻意逃避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他们向房产、土管等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全面监督被执行人的行为……
  镜头:就在不久前,一起长达10余年的拆借资金案执行完毕。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副行长葛勤生激动地告诉记者:“这笔钱还能执行回来,真是没想到啊!该案涉及执行款100余万元,由于对方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已于1995年中止执行。今年上半年法院清理执积案,用高超的执行艺术把钱给我们执行回来了。”
  突破之四:实效监督
  网上审限催办1000多次,所结案件逐案评查
  镜头:连续3年来东营中院的超审限为零。立案庭庭长刘宪福告诉记者:“立案庭设专人负责网上审限督促,上班第一件事便是查看相关记录并发出催办通知。2年多来,网上催办通知已发出1000多次。从2001年4月开始,我们还每月进行一次审限通报。”
  为了公正与效率,东营中院对审理的层层监督网令人惊叹——
  法官庭审,一个有80余个摄像镜头的监控设施会随时将细节提供给监督者;
  每周四,院审委会都要随机抽调各类案件庭审观摩,当场评议;
  在案件审结后,审判监督庭还要进行质量评查,对发现问题的案件责令改正。
  镜头:东营中院对已审结案件的评查,刚开始是抽查。去年11月以来,他们开始进行逐案评查,并对10余名人员通报批评。审监庭庭长江帆告诉记者:“评查之初,我们还发现过一两起实体错误的案件,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如今,案件几乎没有了实体、程序错误,仅发现了个别裁判文书有错别字、装订不规范等。发现问题后,我们及时通报提请全体法官注意。”
  “三年间,东营中院在全市人代会上做了三次报告,人大代表们都全票通过。可见他们的工作不但党委、政府满意,而且人民代表满意,当地群众也满意。”主管政法的东营市委副书记韩宝光这样评价:“他们突出重点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附图片)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视角

  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内全国金融系统共发生票据诈骗案450余起,涉及金额约为20亿元——
警惕票据诈骗
卢东华
  银行承兑汇票是企业传统的融资方式,2003年前3个季度,企业利用票据融资就达1万亿元之多。随着这种融资方式的广泛使用,不法分子利用其诈骗也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内全国金融系统共发生票据诈骗案450余起,涉及金额约为20亿元,票据诈骗已严重危害着银行和企业的资金安全。
  当前,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有三大特点:一是诈骗范围呈扩大趋势。近几年来,有关资料显示,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均有承兑汇票诈骗行为存在,越是经济发达地区,伪造、变造假银行承兑汇票发生的案件就越多;
  二是诈骗金额越来越大。承兑汇票诈骗涉案金额由几万元发展到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三是诈骗呈团伙化。犯罪分子为了蒙混过关,进行内外勾结、串通诈骗。为闯过银行查询关,甚至与银行结算人员串通一气,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诈骗,致使承兑汇票诈骗案件屡屡发生,难以防范。
  从已经发现的票据诈骗手段看,当前不法分子实施票据诈骗主要有两大方式:
  其一,伪造票据。不法分子模拟票据的样式,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伪造银行票据凭证或经银行承兑的商业票据以及出票人签章骗取单位存款,或通过套取、伪造开户单位预留银行印鉴,骗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比如今年9月,内陆某市一家商业银行受理了沿海某市商业银行委托办理的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该承兑汇票的出票单位是一家大型企业,收款单位是一家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票据金额为645万元。经查询,出票单位并未签发该笔银行承兑汇票,也无经办人。此后,进一步进行认真验证、鉴别,发现疑点重重。据此,该承兑汇票被确认是假票。该行及时通过电子汇划系统明确答复不予承兑。由于该银行的工作认真细致,保护了客户的利益,避免了银行资产的损失。
  其二,变造票据。主要以变更汇票金额的方式最为常见,多是将汇票金额由小变大,以加零法和改写法为作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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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百家之言

由四则“讣告”引发的联想
彭开增
  《郑州日报》11月1日第二版刊登了四则讣告。四则讣告中都有这么一句相同的话:“……2003年10月27日上午,在前往上海出差途中遭遇车祸……”车祸中的遇难者都是河南省第二新华印刷厂的领导成员和技术干部,他们中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37岁,从事业的角度上讲,他们还正处在人生最宝贵的年华之中,然而却被一场无情的交通事故夺去了生命。
  这组令人心碎的信息,既有丈夫、儿子的泣告,也有妻子、女儿的悲声,虽然我从未与这场事故中逝去的人和他们的家庭人员见过面,但可以想象得出,这场事故的重大损失和给逝者家庭带来的巨大悲伤,会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伴随着逝者家庭的每一个成员。交通事故就是这样的无情!它像一个判官,可以不经任何程序,随时宣判一个人的死刑。交通事故已成为和平年代最大的杀手。
  我国每年有10多万人因交通事故而丧生,10多万个家庭,数以百万计的家庭成员直接受到影响。失去亲人的哀痛,受到重创的心灵,给受害人家庭带来的是终生难以抚慰的悲伤。
  如果说我们从这四则讣告中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进入交通事故高发期,尤其是由于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和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被视为高档消费品的汽车,已大量地走进家庭,然而公路的安全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混合交通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车多路少、管理滞后的矛盾还相当突出,频发的交通事故就是这些矛盾演变过程中的必然结果。交通安全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任何人都不应该置身事外,交通无小事,安全重如山。
  让逝者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作为我们永久的警示吧。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成都——
全国首个“119社会抢险救援奖励基金”设立
唐勇基
  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于8月底捐资100万元人民币用于成立成都“119社会抢险救援奖励基金”之后,经过两个月紧锣密鼓的筹划,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一批受此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已于近日产生。这标志着全国首个“119社会抢险救援奖励基金”正式成立。
  近5年来,成都市消防支队平均每月出处警1400余次,每天平均45次以上,从各类场所营救被困群众2400余人。仅今年以来,支队便已接处警10674次,其中灭火1517次,其它灾害事故救援478次,社会救助高达8679人次,从火场、高楼、井下、水中等各类场所营救被困群众304人。
  长期以来,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广大蓉城市民对消防支队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今年8月18日,成都电信分公司把拍卖所得700万元全部捐赠给再就业援助及成都“119社会抢险救援奖励基金”,并现场为“成都119社会抢险救援奖励基金”捐赠100万元。此外,负责此次电话特号拍卖的博雅拍卖公司也为基金现场捐赠1万元。
  此后,为更好地管理使用基金,成都市消防支队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最终形成了《成都119社会抢险救援奖励基金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并成立了抢险救援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专门对奖励基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证做到专款专用。经过各单位的申报,第一批接受基金奖励的金牛大队等6个单位和二等功荣立者王建等数十人已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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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枚指纹破获串案
武升
  今年9月21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南广场派出所管内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接到报案后宽城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认真勘查。经过筛选对比,最终确定了作案分子留下的一枚指纹。据此,他们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居住在长通派出所管内的无业人员徐冬。
  犯罪嫌疑人身份确定后,派出所民警和侦查员一起赶往嫌疑人徐冬原住处调查,但徐冬的原住房已经拆迁,徐冬本人也因涉嫌盗窃于2001年5月被南关区法院判6个月拘役后下落不明,追查嫌疑犯工作被迫搁浅。民警经过大量的走访工作查知徐冬母亲的暂住地。不久前,蹲守的民警将出现在其母家的徐冬抓获。在大量的铁证面前,徐冬很快低头认罪,供述了自2002年3月以来,先后在长春南关、宽城两区持铁棍撬锁入室盗窃作案36起,盗得现金、手机、影碟机、金银首饰贵重物品,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连日来,湖北宜都市工商局出动500多人次全力收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依法没收毒鼠强等剧毒鼠药13000多瓶(袋),同时向管辖区域内的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并与经营户签订了“远离毒鼠强”协议。图为该市工商局城西分局的干部与经营户在签订协议。 曹礼达 廖光荣摄影报道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武警新乡市支队注重依法维权
  本报讯 武警河南总队新乡市支队党委注重依法处理部队的热点难点问题。他们及时与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合作成立了“军人维权法庭”,邀请法官常年担任官兵的法律顾问,精心编写了《涉法官兵难题咨询问答》小册子分发给每个官兵,并开通了依法维权热线电话。仅今年以来,他们就依法解决官兵遇到的类似家庭涉法纠纷7起,有效地解除了官兵的后顾之忧。(丁振庆 薛强)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牡丹江边检站便民服务赢民心
  本报讯 黑龙江省边防总队牡丹江边防检查站切实提高执勤执法水平。在执勤现场,他们在明显位置设立指示牌、休息椅、饮水机、便民服务箱,并为旅客填写出入境登记卡,缩短验证速度。在执勤过程中,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设帮扶通道等优质服务。在行风测评中,旅客对他们的满意率达100%。
  (石磊)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发手机短信骂人 惹名誉官司受罚
梁军
  导读:时下,用手机发短信很是流行。但是,随便给人发送些侮辱性短信,不但是不道德的,也是为法不容的。比如本案中的梅某为泄私愤所发的短信便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只因与他人有矛盾,遂用手机发短信谩骂发泄,不料惹来官司。近日,湖北枣阳市法院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处被告梅某向原告杨某当面赔礼道歉;赔偿杨某因诉讼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共计2296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
  杨某系枣阳市某公司经理。今年5月30日,一条手机短信,搅乱了杨某平静的生活。该信称“你的儿孙为何憨傻,因为你是××养的,你要小心你憨憨儿子……”此后,杨某查明向他发侮辱短信的人叫梅某,原系杨某所在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只因梅某与原公司的经济纠纷没有了结,5月中旬被公司告上了法庭。他为了发泄心中不满,遂将上文短信发送给了杨某。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新案导读

“地下钱庄”高息为诱
 百万“血汗钱”去无归
赵江波 进占魁
导读:高息,一个令许多人心动的字眼,同样也是一个需要我们共同警惕的字眼!近年来,“地下钱庄”利用高息揽储的案件不绝于耳,有关单位也曾屡屡提醒公众不要上当。尽管如此,飞蛾扑火的人却仍然很多。为什么?还是“贪”字在作祟。为了高息,冒本金不保的危险,值得吗?人们千万不要被高息迷了双眼。
  为套取高额利息,竟然私自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余万元,导致130余万元无法收回的王满照、刘菊红夫妇最终双双蹲入了大牢之中。11月9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满照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其妻刘菊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满照系灵宝市信用联社职工。1996年初,灵宝市阳平镇人刘某因开采承包的金矿急需资金,就找到远房亲戚、王满照请求帮忙。王满照与妻子刘菊红经商量后,决定开设“地下钱庄”,以高息为诱饵吸收存款以解刘某燃眉之急。从当年3月起,夫妇俩以高息从灵宝市焦村镇农民手中非法吸收存款,再以更高的利息转借给刘某,从而赚取利息差价。截至2000年3月,王满照夫妇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59笔,合计3779686元。这些钱大多被王满照、刘菊红夫妇高息借贷给他人用于做生意,由于种种原因大量资金无力收回,造成1301970元的损失。2003年6月,许多群众由于无法讨回“血汗钱”,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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