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3日人民日报 第16版

第16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编者按: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10月21日在北京召开了“共铸诚信”活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翟卫华等9位同志在会上发言指出,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具体措施。现将发言摘要刊登。
抓住关键 务求实效
中央文明办副主任 翟卫华
  党中央对诚信建设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诚信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诚信建设的现状与迅速发展的形势,与我国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在全国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就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具体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
  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共铸诚信”活动。按照《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共铸诚信”活动要抓好以下重要环节。
  抓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要把加强诚信意识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诚信宣传教育与组织多种形式的诚信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攻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共铸诚信”活动,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抓起,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诚信建设的整体推进。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加强商务诚信建设。三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立规范,建立诚信机制。在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中,要着力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的制度规范,保证诚信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制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从法制、体制、机制上解决诚信缺失问题,使守信用的人和单位得到好处和便利,让不守信用的个人和单位受到制约和处罚。要把诚信建设的目标要求融入科学有效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把诚信建设实践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形成规范,坚持经常。要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把加强行业自律与完善社会监督结合起来。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诚信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等各类信用评级和信用档案,构筑稳固的信用建设平台。
  推典型,营造诚信氛围。要注意发现、培养和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的诚实守信的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事迹,大力歌颂和弘扬他们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都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把“共铸诚信”的口号在全社会叫响。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点,要在“共铸诚信”活动中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
  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取得“共铸诚信”的明显成效。要明确目标,迅速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共铸诚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持之以恒地把活动开展下去,使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并不断发扬光大。
构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黄海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加强诚实守信的教育,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促进国家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社会规范体系。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面向全社会,使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观念,建立诚信机制,倡导和弘扬诚信风尚。发挥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自律机制,提高全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水准,在全社会形成作诚实人,办诚信事的良好风气。
  政府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带头严格遵诺守信,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法制观念,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公正,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职业教育。
  加强经济领域的诚信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和商德、商誉、职业道德教育,一些省市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诚实守信”征文、企业“诚信宣言”等活动。
  “共铸诚信”活动要与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要在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上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把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宣传、教育并重,“舆论先行,教育为本,社会广泛参与”。
开展诚信建设 促进诚信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钱冠林
  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有利于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各级税务机关要转变理念,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基本内容的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培养税务干部崇高的职业操守。全方位推行“阳光作业”,实行办税公开,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从制度上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公正执法。开展文明服务,推行“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创新服务手段,在全国税务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好税务网站,提供法规咨询、申报纳税、税收公告、检举申诉等综合服务,建立与群众畅通的联系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要积极开展税法宣传,以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采取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千家万户,营造学习税法知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查处涉税违法大案要案,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违法行为。
  认真落实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推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对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要坚持依法、公平、公开的原则,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有效激励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同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诚信建设作为加强税务系统基层建设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广泛开展税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主动争取各级文明办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共铸诚信”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强化执法监督 树立良好形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整个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中起着示范和引导作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一些窗口单位,更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都关系政府形象,关系政府信誉。一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增强工作透明度,健全首办责任制,提高办事效率。二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条禁令”的规定,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查处执法不严、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三要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多办好事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在大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企业信用秩序。一是以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二是针对餐饮、旅游、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房屋装修等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三是以房地产中介、租赁中介、职业介绍、出国中介等机构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为重点,开展中介行业整治;四是以查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为重点,打击商业欺诈行为。五是以打击商标侵权和盗版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六是以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重点,严厉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登记、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围绕“诚信”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要将这种宣传教育活动与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与创建“百万守信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购物放心一条街”等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宣传教育活动要力求生动活泼,容易理解、认同、接受,注重宣传教育效果。既要大力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又要公布典型案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大力倡导守信者荣,失信者耻,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纪检组长 郭汝斌
  近几年来,特别是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质检系统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已在诚信建设方面作了大量的前期基础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建立起动态管理的全国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并在山西等地区进行了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试点工作;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和专项打假行动,初步建立起制假“黑名单”的信息网络;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质量问题突出、质量信用低下的产品,采取新闻曝光、撤销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对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了产品免检、出口产品免验制度;大力推行出口产品过程质量控制,关口前移,分类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这些措施为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和扩大出口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两个重点”:一是促进服务和监管对象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二是完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诚信体系的建设,在质量监督、计量、检验、检疫、审批、认证和标准化等各项工作中要诚实工作、信用服务,树立质检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保障全社会“共铸诚信”活动的深入开展。
  “十方面工作”:一是开展企业“诚实经营、以质取胜”宣传教育活动,使企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二是开展质检系统“诚实工作、信用服务”的宣传活动,使全系统形成公平、公正、文明、规范,讲信用、践承诺的良好风气;三是建立企业质量诚信评价体系,使其成为全社会诚信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建立失信企业退出机制,切实增强企业的诚信风险意识;五是建立工作人员信誉考核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六是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生产经营不讲诚信,市场诚信失范的重点问题;七是积极开展“计量诚信”系列活动,建立集贸市场、加油站计量长效监管机制;八是督促和帮助企业健全标准化体系,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参加3C认证;九是大力宣传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质量诚信企业;十是增强质检系统政务活动透明度,开设热线电话,认真受理投诉,自觉接受监督。
关键在于自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矫正中
  吉林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启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体会:
  第一,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任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只有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协调一致、互相配合、齐力打造,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才能建成。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诚信建设的基础。促进企业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是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的关键。公民是诚信建设的主体。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对弘扬中华民族明礼诚信的光荣传统,规范公民在经济活动中的个人行为尤为重要。
  第二,完善保障机制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建设信用体系,不仅要靠法律作保障,更要有道德作支撑。一手抓思想道德和诚信意识培养,一手抓法规制度建设,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
  第三,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是有效的运行模式。“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运行模式,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也合乎我国国情。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管功能,才能使信用服务机构真正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当前我们正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出台《吉林省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诚信氛围,强化信用意识,为建立诚信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机构,加强领导。
  三是强化信用立法,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有关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信息网络运行管理的规章条例,指导和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使其能够在行为规范、模式科学、标准一致的层面上运行,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是继续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努力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要采用现代化的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把吉林信用网建设成为打造“信用吉林”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实施阳光政务 加大监督力度
中共山西省太原市委副书记 姬和平
  山西省太原市在建设诚信政府中,制定并实施了《太原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规定》。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凡可以公开运行的权力,都公开操作;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都公开办理;凡应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问题,都公开到位。
  对于同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工作,如:物价调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和重大项目,都实行了听证、论证和公示制度。
  我们把清除政务工作中的各类人为性、体制性障碍,作为提高政务工作效率、建设诚信政府的关键环节,在切实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
  一是改“审批制”为“办理制”。市政府建立了政务大厅,把32个部门的172项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集中起来,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转外不转”的审批方式,实行“一条龙”服务。目前,政务服务已经由市、区两级延伸至街道、乡镇和社区、农村,基本形成了覆盖整个城市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四级行政服务体系和便民服务网络。
  二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我们果断地废止了有碍于经济发展的60项规章,并将228项事权下放到县(市、区)一级。对市政府具有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58个部门逐一进行审核,先后分五批取消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488项,取消幅度达到56.9%。
  三是积极推进“程序革命”。市政府不仅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同时,对保留的399项审批收费项目,在每一具体的操作规程上,包括审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都作出严格的规范,实行了办理超时默认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办事程序,使审批环节、审批时间都减少了65%。
  为加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监督力度,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部门的服务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了公众反馈、监督渠道。出台了《太原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行政效能监督投诉中心,开通了以市委、市政府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为主、以县(市、区)和具体办事部门为辅的近200部投诉电话,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投诉网络。市政府还设立了行政效能监督网站和举报投诉箱,全天候接受举报和投诉。
  在建设“诚信政府”的进程中,我们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努力为市场主体——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抓好诚信商务 提升两个文明
中共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委书记 鞠秀礼
  沈河区是沈阳市的中心商业区,也是东北地区最早的全国文明城区。近两年来,我们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把诚信建设作为正在推进的沈阳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支撑点、提高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水平的着力点和两个文明建设的结合点来抓。目前,已初步构筑起了以诚信政务、诚信商务、诚信民务为主体的诚信体系框架。
  诚信经营是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从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入手,引导全区广大商家深刻认识到,诚信是立身之本,兴业之源。在此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了三个基本环节:首先,倡导行业自律,发展诚信交易。我们把诚信自律作为诚信交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各种行业协会,把诚信状况作为入会的首选条件,实行有组织的、群众性的行业自律。其次,大力选树典型,强化诚信示范。为强化诚信的自律意识,我们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青年文明号”沈阳商业城皮鞋二商场的系统服务模式,用他们“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守则、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带动企业和商家以诚待客、以信兴商。第三,设立诚信基金,提高信誉保障。为使以诚经商、有诺必践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组织翰林路化妆品一条街的42家化妆品业户捐款建立起“诚信基金”,收到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这一条街年营业额已达6亿多元。
  在做好诚信经营同时,我们认识到政府的引导和表率作用必不可少,必须把诚信管理作为保障经营的重要途径来抓,为诚信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是依法行政。二是惩治失信。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在加大力度严肃政纪、规范行政行为、减少收费项目、狠刹“五乱”之风的同时,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两年来,共受理各项业务3.4万多件,办结近3.4万件,办结率达98%。
  我们在加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集中打击窝点造假、计量作假等失信行为的同时,还大力强化了监督手段。一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置“红盾警示网站”和“企业经营信誉板”,为企业建立了分红、黑两种档案的“诚信户口”,将企业信誉状况公布于众,约束商家的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消协的作用,设置便民消费投诉车,在繁华商业街巡回服务,使群众的消费投诉达到“零距离”。到目前为止,消费投诉车共受理投诉148件,办结率达98%,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二是扩大舆论监督范围。我们邀请新闻媒体对全区诚信建设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指导,使舆论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中街步行街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多次在省市主要媒体上公开监督电话,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三是拓展网络监督内涵。我们在全市率先开通了诚信商务网站,对归属各方面的信用资源进行整合,拓宽了信用资源共享的空间,实现了诚信资源的社会价值,为广大群众的诚信监督提供了开放式的平台。
增强公民诚信意识
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委书记 蔡建星
  我们新华区在石家庄市是一个商贸大区,全国十大市场之一的新华商贸中心市场年成交额突破150亿元。我们确定了把建设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市场、诚信社会结合起来全面建设诚信社区的思路。并于2002年3月建立了新华区社区信用档案。
  我区在文明办建立了社区信用档案总库,并建立了16个档案分库,为执法执纪部门、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社区18周岁以上公民,分5个类别建立了信用档案,把单位和个人基本情况、优良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登记在案。单位信用信息登记内容主要包括:获区级以上有关诚信方面的荣誉称号,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纳税、银行信贷情况和有无拖欠债务、制假售假、价格欺诈、做虚假广告、披露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情况。
  我们建立了两条征信渠道:一是行政征信渠道。由执法执纪部门负责提供辖区企业、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和社区公民的信用信息。二是社会征信渠道。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征集执法执纪部门、社区公民、个体工商户、企业、中介机构的信用信息。
  我们先后出台了《社区信用档案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社区信用档案的管理由文明办总牵头,执法执纪部门分线负责,乡(镇)街道和市场管委会分块负责,居委会、村委会和市场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做到了机制健全、措施完善、渠道畅通。
  在执法执纪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树立政府诚信形象的教育;在辖区企业、中介机构中开展以德兴企、诚信立业的教育;在商场、商店和市场个体工商户中开展以德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依托辖区7所社区精神文明教育学院在社区公民中开展以德立身、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教育;在中小学校开展以诚信立校的教育;在全区开展争做诚信建设“十佳百颗星”活动,以增强辖区单位和公民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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