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要闻)
专栏:

印度风情周在北京举行
  本报北京10月1日讯 记者施芳报道:往日幽静的宋庆龄故居回响起悠扬的印度音乐,绚丽多彩的“印度风情周”今天迎来了八方宾客。今年是宋庆龄诞辰110周年,她一生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为了继承和发展她的事业,宋庆龄基金会将陆续举办介绍世界各国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的系列风情展。由宋庆龄基金会主办、印度驻华使馆协办的印度风情展为系列展的首展,包括珍藏品展览、民族歌舞演出、“中国人眼中的印度”摄影展等。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 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
  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
  三、流入地政府要制定有关行政规章,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学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令第364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订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机构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四、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学校要做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学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生家庭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
  六、采取措施,切实减轻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费用的办法。通过设立助学金、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对违规收费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要及时予以查处。
  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出地政府(以下简称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政府做好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流出地政府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禁止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向学生收取费用。建立并妥善管理好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比较集中的地区,流出地政府要派出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配合流入地加强管理。外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八、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各地要将这类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尽快制订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但师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要对这类学校进行清理登记,符合标准的要及时予以审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要予以取消,并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就学。要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这类学校给予关心和帮助,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对办学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地方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将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划、办法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第2版(要闻)
专栏:

  10月1日,北京迎来非典后的第一个旅游黄金周。200多名青年志愿者义务为游客导游讲解。图为中央民族大学的大学生志愿者正用英语向外国游客介绍颐和园的情况。本报记者 徐烨摄


第2版(要闻)
专栏: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
农业部 劳动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建设部 财政部
(2003年9月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培训规划。
  一、规划制定背景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促进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了城市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国是人口大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非常艰巨。目前,我国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影响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在9000多万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在2001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8.6%。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农民工素质亟待提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在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多年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民工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的农民工培训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激励政策不足以及培训资金缺乏、培训手段亟待加强和培训资源缺乏整合等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培训事业,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政策指导、督促检查以及各项服务工作。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要统筹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展。把农民工培训作为就业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实施。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逐步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当前主要是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的地区和贫困地区开展培训,重点支持农民工输出地区开展转移就业前培训。
  3.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充分调动行业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要加强政府引导,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配置培训资源,建立新的培训机制。
  4.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要研究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区分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目标。
1.逐步扩大培训规模。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2.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3.提高培训质量。完善教育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培训机制,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二)培训任务。
1.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四、推进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民工培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要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创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二)加大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制定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
  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获准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农民工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教育部研究提出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补贴或奖励。农民工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
  (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可在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之后,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再上岗。
  (五)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输出(派遣)的良性互动。对培训机构与输出(派遣)机构的合作,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订鼓励措施,加强业务指导。
  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实农村普通中学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的课程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村初高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新增劳动力培训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类职业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积极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成人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成人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城市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加强农民工培训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农民工培训师资可以由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来解决,也可从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要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教材开发。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坚持统一规范、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引导性培训教材,技术要求规范、统一的专业教材,全国统一编写;其他教材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编写或选用。
  做好农民工培训的信息服务工作。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农民工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建立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实现高质量就业目标为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定期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结业学员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做好跟踪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中介组织要主动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为学员就业创造条件并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农民工培训人才资源库,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农民工培训计划的落实,保证培训经费的及时到位,加强对政府扶持项目的评估。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工单位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工乱收费,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监督检查办法由农业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科技部、建设部制定。(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第2版(要闻)
专栏:

民族深情寄北京
王建新 龙雪飞
  “大理人民祝北京2008奥运圆满成功!”“迎奥运,庆国庆,大理歌舞献亲情。”9月28日上午,紧临长安街的北京西单文化广场上,彩旗迎风招展,鲜花争芳斗妍,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形象标志——金花、阿鹏青铜雕塑正式落户京城。
  金花、阿鹏是我国著名电影《五朵金花》中两位主人公的名字,他们勤劳勇敢、美丽善良、助人为乐,是白族青年的典型形象和楷模。随着北京市西城区区长林铎和大理州副州长王仕宗按动电钮,“金花”挥舞着霸王鞭,“阿鹏”拍击着八角鼓的形象展现在秋日柔和的阳光中。
  大理州州委常委、秘书长苏红军说:“这代表了333万大理各族人民全力支持首都举办一届历史上最出色的奥运会的真情,也表达了我们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团结携手合作,共同发展进步的决心与信心。”
  《花开两朵万年春》、《小河淌水》、《蝶泉金花》……身着鲜艳民族服装的大理小伙子和姑娘们,用美妙的歌声和舞姿演绎着“彩云之南”那方土地的美丽富饶与文化的灿烂多彩。观众越聚越多,人们纷纷在鲜花簇拥的金花、阿鹏雕塑前合影留念,如潮的掌声和欢呼声此起彼伏。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支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美妙的旋律在广场上空久久回荡。刚刚表演完节目从舞台上下来的白族青年舞蹈演员杨晓涛,一边抹去额头细细的汗珠,一边大声对记者说:“再过两天就是国庆节了。我们希望告诉全世界,全中国各民族的脉搏永远和祖国一起跳动!”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举行国庆招待会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9月30日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举行“2003年国庆招待会”,招待应邀来京参加国庆活动的来自世界五大洲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和台港澳朋友。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统促会会长罗豪才、周铁农,中国统促会会长万国权、吴国祯,顾问孙孚凌,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及中国统促会在京部分理事出席了招待会。
  周铁农在致辞中说,海外华侨华人不仅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也为推动中国和平统一事业发挥了重大作用。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关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是所有中华儿女的神圣使命。
  他说,我们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同台湾朋友一起,继续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早日实现两岸直接“三通”,努力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
  周铁农表示,两岸同胞是骨肉兄弟,2300万台湾同胞是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重要力量。实现两岸的和平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我们反对台湾当局假借民主进行分裂活动,反对台湾当局利用“公民投票”进行分裂活动。反对任何挑战一个中国原则,恶毒攻击、破坏两岸关系,公然对抗岛内民众求和平、求发展、求安定的主流民意的言行。
  招待会由中国统促会秘书长王克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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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举行活动庆祝国庆54周年
  据新华社香港10月1日电(记者罗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0月1日在香港会展中心大会堂举行盛大国庆酒会,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4周年。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致辞说,今年以来,我们国家有两件大事为世界瞩目:一是国家领导换届;二是抗击非典疫症。新一届中央政府在领导人民与疫症抗争的同时,卓有成效地引领国家在过去十几年打下的良好基础上,朝向新的高峰前进。
  董建华说,香港在国家走向盛世的背景下回归到祖国的怀抱,实行“一国两制”,是我们香港人的幸运。国家的强大、稳定和快速有序的发展,不仅为香港的稳定繁荣提供了切实的保障,更为我们开创美好的将来,缔造了空前良机。
  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主任高祀仁,外交部驻港特派员杨文昌,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王继堂、政委王玉发,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内地驻港机构负责人,各国驻港总领事,以及香港各界人士共3000多人出席了酒会。
  据新华社澳门10月1日电(记者房宁)澳门各界同胞10月1日会聚在澳门文化中心礼堂,共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4周年。
  澳门同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4周年筹备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马万祺在会上祝愿祖国繁荣进步,祝愿澳门这朵盛世莲花绽开得更加灿烂。
  马万祺说,“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有力地证明了“一国两制”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两岸统一是全世界华夏儿女的共同企盼,中国要统一是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都无法阻挡的。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政府驻澳联络办公室主任白志健、外交部驻澳特派员万永祥等出席了庆祝大会,并和澳门群众一同观看了歌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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