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3版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视点

加强交流合作 促进西部开发
——青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沪苏考察学习纪实
本报记者 苏宁
  跨越东西心 上门取经
  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是享誉全国的文明社区。国庆前夕的一个下午,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接待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只见客人们时而认真倾听工作人员的介绍,时而提出一些非常具体的技术问题,最后还相约日后派专人上门取经。原来,这些客人是来自青海省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青海部分州、地区的人大领导干部。
  9月14日到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周密安排和组织下,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姚湘成为团长的青海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上海、江苏考察,先后到上海浦东新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通用汽车、松江区大学城、宝山钢铁集团、卢湾区市民求助中心和五里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青浦东方绿舟青少年教育基地、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民营企业、无锡市华西村等地考察学习。
  据介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非常重视代表工作,特别是十分关心西部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吴邦国委员长曾指示,西部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仅在改革方面任务十分繁重,而且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方面负有重大责任,我们更应该关心和支持这些地区人大代表和地方人大的工作。基于这样的考虑,安排西部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到东部沿海地区考察学习,成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一个创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分别赴上海、江苏和山东考察学习。
  感受深刻 受益匪浅
  虽然考察团的成员都不是第一次到上海、江苏,但此行看到的上海、江苏近年来的飞跃式发展还是给青海代表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西宁市市长王小青表达了大家共同的感受:现在有一种说法:五千年历史看陕西,一千年历史看北京,一百年历史看上海,二十年历史看深圳,十年历史看浦东。上海十年来的快速发展,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西部经济的发展,我们为此感到非常振奋,看到了国家的希望,西部的希望。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州长公保尚说,这次考察学习活动体现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们西部人民的关怀和支持,使我们感受到了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到了不少好经验。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了东西部的巨大差距,表现在思想观念方面,开放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全球化意识的不足和欠缺,都是造成这些差距的深层次的原因。我们看到了差距,也感到了压力和责任。
  姚湘成副主任将此行的收获归纳总结为四个方面:学习了上海、江苏改革、发展的先进理念和思想观念;勇于探索、不断进取的开拓创新精神;城市化建设的好思路;以人民利益为重、便民利民的好措施,人大工作特别是基层人大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好经验。
  着眼未来 争取双赢
  在最后的总结会上,代表们结合此次考察学习中的切身感受和体会,就西部大开发战略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
  姚湘成说,一是建议国家抓紧制定有关西部大开发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合作,国家要对西部地区给予政策上的更大倾斜。东部沿海地区要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建设的各类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将东部地区开发开放的理念、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的经验更好地运用到西部地区,使我们少走弯路;推动东部地区的中介组织向西部拓展,为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探索东西部联合办学的途径,加速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二是加大乡镇人大建设力度,拓宽代表工作思路,搞活代表工作,更加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王小青代表建议上海和西宁加大在特色经济、资本市场和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在中、藏药加工、资本引入、将青藏铁路建成世界级的黄金旅游线等项目上,双方合作前景广阔,搞得好会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像这样的跨地区组织人大代表异地考察,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历史上还是首次。10天的考察学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代表们普遍感觉收获大、体会深,用全国人大有关负责同志的话说,就是达到了了解情况、学习经验、促进交流、明确方向、增强信心的目的。(附图片)
  考察团成员正在参观上海磁悬浮列车,听取有关情况介绍。 马明霞摄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优势互补 共谋发展
宁雯
  全国人大代表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代表如何履行好职责?人大机关如何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这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
  代表要履行好职责,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知情知政,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形势,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古语讲,明大义才能理国事。代表对情况的了解越全面、越真实,代表的审议发言、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就越有针对性,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创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到东部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的作法,使西部的人大代表不仅了解本地的情况,也了解了全国的情况,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更加全面地认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就,更加深刻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此,它有利于提高全国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有利于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同时,这样的考察学习活动,使大家通过学习东部的经验,总结自己的经验,找出符合实际的发展道路,对加强东西部的信息交流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东西部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战略目标,这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只有实现了各民族、各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我们才有可能实现经济和社会、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也才可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向东部学习的同时,西部的同志也不应忽略和看轻自己的优势。只有立足本地实际,发挥特长,发挥优势,才能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济工作是这样,人大工作也是这样,甚至可以说必然是这样。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视窗

  近日,随着两颗信号弹的升空,7艘公安边防巡逻艇箭一般驶离浙江舟山市沈家门港,奔向茫茫大海。浙江公安边防总队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海上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浙江边防总队政委郑慧前介绍,本次行动采取海域巡查、案件查办、宣传教育三结合的方法,重点查处因渔事纠纷引发的海上暴力械斗事件,扫荡渔霸,维护广大渔民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查处偷渡、走私等海上违法犯罪活动,为浙江省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海上治安环境。
  子弟兵严阵以待。
  战士们蓄势待发。
  巡逻艇破浪前行。 何建刚 梁芸摄影报道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彝乡传佳音
——四川凉山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记事
张丽华
  初秋,笔者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凉山彝族自治州。在凉山,最令人感动和难忘的是,凉山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致力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攻坚精神。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地。我们来到凉山海拔2300多米的普格县荞窝乡,乡卫生员拿出全乡1000多名村民与乡政府签订的预防和控制非典、霍乱等重点传染病责任书。一个个村民的姓名和红色的手印跃然纸上。村民、村委会、乡政府及卫生员的责任和义务,责任书上写得明明白白。
  这个乡有6个村,1个居委会,1000多村民。非典时期,乡卫生员奔走在方圆几十公里的大小凉山上,风里雨里,翻山越岭,一户一户走访调查,“严防死守”,不让非典进村入户。乡卫生员告诉我们,“责任书”很管用。大家共同遵守,各负其责。今年,全乡没有一起非典及疑似病例,前几年曾流行的霍乱也被治住了,实现了零报告。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有430多万人口,其中彝族同胞176万多。解放前,这里实行的是奴隶制度。上千年的奴隶制度,彝胞们历尽悲凉和沧桑,饱经疾病和忧患,天花、血吸虫、霍乱、麻风、黑热病、鼠疫等传染病,严重威胁和危害彝族人民的健康和生命。1950年全州仅州府所在地西昌有一个60张病床、42名医护人员、设备极其简陋的医院。面对“百业待举,百事待兴”的情况,州委、州政府制定了“治穷、治愚、治病”的“三治”方针,在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努力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同时,把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州政府制定了传染病防治规划、血吸虫地方病防治“十五”规划、结核病防治“十五”计划和十年行动计划、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等。多年来,由于中央的关怀,省上的支持,全州上下的努力,如今,州、县、区、乡、村五级医疗网络已初步建立,600多个乡,3700多个村,每个乡卫生院都配备了卫生员,有2000个村设置了村卫生站,配备了村卫生员,乡、村卫生员都有固定的报酬。彝家居住条件也逐步改善,修建了牲畜棚,人畜分居;修建厕所,改善饮水水源;改变不讲卫生的陋习,加强传染病的防治。上世纪90年代初,全州一些严重危害群众的疾病,如鼠疫、天花等传染病和大骨节病,已基本消灭或控制,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加。非典期间,州财政挤出600多万元,所辖17个县市也拿出专款,落实到每个乡、村、组和病患家庭。如今,从州上到乡村,疫情防报网络通达顺畅,有情况就能迅速处理。
  我们驱车来到螺髻山的区中心卫生院。医生告诉我们,非典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年还坚持为全区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伤寒、麻疹、流脑疫苗接种率达85%左右,基本改变了过去彝胞不让新生儿接种疫苗的习惯。
  普格县在非典期间,全县外出务工的4468人中返乡的有295人,其中,在家隔离267人,集中隔离25人,坚持日报告制度,并且仅用一周时间就建立了类似北京小汤山式的集中救治点。经过隔离观察,全县无一例非典或疑似病例。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在线

  法制在线
  编者按
  超期羁押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之久,这种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声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其合法权益,不能随意被剥夺。用通俗的话来说,有罪则由法院审判来宣告,反之,不能经年累月关押在看守所里没个说法。
  超期羁押是违法羁押,如何建立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是关键,否则,超期羁押就会像以往那样前清后超、边清边超。
  司法界对超期羁押现象的关注和改正,表明我们又向着依法治国的目标迈进了一步。
新闻背景
  今年5月,刚刚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贾春旺,把治理曾被社会各界痛斥为“司法毒瘤”的超期羁押,当作“一把手工程”,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进行彻底整治。
  为了使这次整治达到预期目的,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于7月3日分赴全国各地,进行超期羁押的专项检查。
  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在新闻发布会上郑重宣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已起草超期羁押追究办法,并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沟通,征求意见后下发执行。对于超期羁押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遏制关多久判多久 
  我认为,超期羁押是严重的滥用职权。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办案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另外,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变更羁押的措施,在实践中往往得不到落实,主要是部分审判人员担心其逃逸。还有,一些案件重复鉴定、多头鉴定,也是超期羁押的一个因素。但无论什么因素,都不能成为理由,都要用刚性的法律制度来解决。
——李洪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博士
这是严重滥用职权
  严重的超期羁押给审判人员造成心理障碍,使其对本不应处刑或只应处轻刑的人,基于对超期羁押的既成事实的迁就而违背立法精神或超出案件事实予以处刑或处以重刑,以致无罪施刑或轻罪重刑。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对超期羁押者采取的“关多久判多久”的做法背后,很难说不存在无罪施刑或轻罪重刑的因素。
——邱兴隆/西南某高校刑法专业博士生
  在司法实践中,造成超期羁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办案人员知法违法,我行我素;另一个是一些疑难案件,久拖不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对于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申请司法救济,但在执行中很难落实。这就需要用法律来明确规定,只要是超期羁押就要释放。这要成为一条法定原则。
  ——熊秋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长效机制是关键
  超期羁押、刑讯逼供被称作司法公正的“拦路虎”、“绊脚石”,近几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要求依法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我认为,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下,建立一个正常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是关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处于首要位置,理应承担起这个责任。
——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树立人权保障意识
  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首先要转变执法观念。公平正义是执法的永恒主题,所以,各级领导与办案人员在执法观念上应该牢固树立起人权保障意识,如果羁押期限到了,就必须无条件释放被羁押人。
  ——张智辉/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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