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日人民日报 第15版

第15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专访

  加强法制宣传 推进依法治国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就全国法制宣传日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武侠
  记者:第三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就要到了,请问这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什么?为什么每个法制宣传日都要确定一个主题?
  张福森:今年,我们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确定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大家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每个法律部门的主要法律已经制定出来,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这些法律、法规数量大、涉及面广,法制宣传的任务十分繁重。因此,每个法制宣传日必须选准主题,突出重点,集中力量,确保法制宣传取得实效。
  记者:请问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的确定是基于什么考虑?
  张福森: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明确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我国行政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拥有的部门最多,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需要行政机关来执行。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依法治国目标的最终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做到执政为民,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需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今年,我们把“依法治国,执政为民”作为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坚决克服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切实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记者:请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做了哪些工作?
  张福森:为了做好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各项工作,中宣部、司法部于今年9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12月3日,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将联合召开200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将制作播放《法治的力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晚会,目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全国普法办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书画大赛,各地、各部门印发了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和纪念封。中国普法网等网站在网上开展了法治论坛、知识竞赛等活动。从11月中旬以来,我们在各大中央新闻媒体上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报道节目。
  记者:请问各地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开展了哪些活动?
  张福森:目前,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宣部、司法部通知的要求,普遍开展了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栏、法制文艺汇演等宣传活动。同时注意创新宣传方法,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精心组织制作了一系列法制新闻、法制影视、法制文艺节目,使宣传活动内容丰富、生动活泼,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12月4日这一天,各地、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活动将达到高潮。
  记者:除了抓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以外,明年的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有哪些?
  张福森:明年是“四五”普法的第四年,总的要求是要继续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具体地来讲,要继续加强对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的学习宣传;加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专项斗争,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同时继续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将在总结以往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形式,丰富法制宣传的载体,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15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的治理体系
  ——记青岛市普法依法治市新举措
  黄文玢 戴谦
  镜头: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兴隆路的18户居民因公共部位的地下水管破裂漏水,欠下了7000余元的巨额水费,对这笔钱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居民与有关部门一度各执己见。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对此举办了“社区事务民主听证会”,居民代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各相关单位代表和社区律师,共同寻找合法合理的协商解决途径。最后,听证会作出了由两个责任单位分担大部分欠款、18户居民承担其余水费的处理结果,当事各方均表示满意。
  像这样的场景,在青岛市经常可见。近年来,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探索创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依法治理框架。
  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十分注重调查研究,经常性地组织人员深入到农村、社区、工厂(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详细了解基层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很多农村制定的《村规民约》和《依法治村章程》中,普遍都有“罚款”之条款,青岛市普法办公室发现这一问题后,就及时引导,细致讲明村委会没有法律赋予的“罚款权”,很多村委会很快都将“罚款”改为“赔偿”,使之既合法又合理,由此为全市农村基层规范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再如,青岛市有关部门到社区调研普法依法治理时,发现市北区律师进社区的做法很有典型意义,便及时将他们制定的“法律进社区”的有关规范制度选入市规范文件汇编之内,在全市进行推广。
  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还坚持深入研讨,在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建设实践活动基础上,注重拥有坚实的理论支持。近几年来,他们调动各行各业的法律工作者、法律专家、大专院校的教授和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积极参与,采取召开理论研讨会、专题研究等形式,多次组织召开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议。这些研讨活动从实践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认真探讨、把握依法治市的科学内涵和外延,从理论上对农村依法治理、社区依法治理、学校依法治理、工厂(企业)依法治理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标准有了清醒的认识,为建立多层次的依法治理规范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是青岛市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建设的又一特色举措。该市在实践中,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多层次的典型,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如组织人员深入到黄岛区,帮助该区研究制定出全市第一个依法治区实施办法;组织人员深入到城阳区,总结了流亭镇依法治镇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市依法治镇现场会议,推广了建立依法治镇规范的经验等。此外,还及时编印了《全市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汇编》,下发到全市各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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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为增强公务员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司法所举办“公务员法制课堂”,对辖区内的公务员进行系列普法培训。图为日前在方庄法庭进行的“观摩案例审理课”,学员们向法官请教。
  (本报记者 苏长虹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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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依法行政促发展
  ——广东省东源县营造文明法治环境推动山区经济发展
  程晓红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把营造文明法治环境作为推动山区经济发展的“法宝”之一。近年来,该县致力于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营造了良好的文明法治环境,有力推动了该县的经济发展。
  广东省东源县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山区,是全省扶贫工作的重点县。过去一段时间,该县有的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影响了该县经济的健康发展。该县县委、县政府领导深刻认识到,东源经济发展之所以落后,除受客观因素及条件制约和影响外,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近两年来,该县在争创山区一流发展环境工作中,坚持以创建文明法治环境为核心,努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该县首先从提高领导干部对学法用法重要性的认识、转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观念入手,坚持按季度邀请法律学者为党政领导干部讲授法律知识,进行集体学法。此外,该县还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观看各种警示教育专题录像。去年以来,该县分期分批组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到广东省连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由服刑人员面对面现身说法,让领导干部感受罪犯失去自由的痛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防腐拒变的能力。
  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该县制订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和事后法律审查制度,县委、县政府带头贯彻执行,制订了《关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保障所作出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关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如2001年,东源县在投资总额达4亿多元的木京水电站建设问题上,当时该县五套班子领导中有赞成和反对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该县党政主要领导在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和决策记名投票制的基础上,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的论证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了木京电站的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合法。目前,木京电站的建成带动了该县新县城的建设和发展。
  为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该县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情况检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促进领导干部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依法行政实践中去,以法律规范约束自己,杜绝乱作为现象。如前几年,该县有个别职能部门不依法行政,在一些土地使用中乱审批、乱发证,造成“一块土地,多个业主”现象,争地纠纷时有发生,对此群众意见很大。现在,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这些部门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纠正了以往的做法,有效减少了这种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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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以民为本 健全机制
  南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江苏省南京市坚持以民为本,积极营造“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法治环境,在城市建设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上逐步健全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依法治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城市的法治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规范行政行为,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清理政策法规,维护法制统一。截止到去年底,全市共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24件,其中废止3048件,修改717件。二是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对不符合“合法性”要求、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虽有法律依据,但其审批内容已不适应入世后形势要求的,坚决进行削减;对通过市场机制或中介组织能够解决的事项不再进行行政审批。2001年以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738项削减为279项。三是推行“集约式”办公,便民利民。市政府创办网上“南京市政务大厅”,执法部门普遍实行了网上并联行政审批,在线受理政务,全天候提供服务。各区县普遍实行了“一门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基层街道和镇开设了“政务超市”,群众办事只进一个门,有的事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办完。四是实行综合执法,避免执法扰民。为了克服城市管理中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的问题,我们报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相对集中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信用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将城市信用建设作为建设法治化城市的重要目标,并分解到有关部门,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在全市广泛持续地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的教育,努力打牢市民“守法律、讲信用”的思想基础。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录入1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警示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三大类共200多万条,努力建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机制。
  推进法治建设,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一是通过深化行政改革,优化组织结构,理顺管理关系,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加强了行政监察工作,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主动帮助企业和市民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变消极管理为主动服务。二是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和警务工作向社区延伸工作,完善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安全防控体系,开展了创建安全城市活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三是坚持依法推动城市建设,从规划、拆迁、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法制宣传、纠纷排查调处和咨询、公证等工作,重视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群众利益、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等关系,顺利实施了老城改造等工程,保障了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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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年确定一个治理主题
  ——哈尔滨市突出重点促城市法治化 
  中共哈尔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
  “突出重点、一年确定一个治理主题”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大特色。“四五”普法启动以来,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从2001年至今,先后开展了依法治城年等专项治理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形成了该市独具特色的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从2001年至今三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把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专项治理实践中,注意发挥和拓展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力求专项治理工作多层次、多视角、全方位地开展起来。
  第一,发挥协调职能,形成社会联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靠“单打一”是难以完成的。两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协调工作职能作用,多协调、多沟通。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动方案》,并把2002年作为“交通法制宣传年”,在当年6月9日开展的交通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全市交通干警和10万名群众参加了活动。今年我们为了巩固依法治理成果,继续加大力度实施“畅通工程”,并开展了交通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从整顿警风、整治路风两个方面入手,重点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整顿。
  第二,发挥组织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治市办公室是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办事部门,是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组织指导机关。为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推进专项治理,我们发挥办公室组织工作的职能,针对某专项治理工作,把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借“旗”指挥,号令“三军”。在依法治理冥纸生产、销售、焚烧工作中,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组织民政、工商、环保、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以及清明节前后,我们先后组织召开多次工作会议,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联合检查数次,在全市形成集中治理的工作态势。据不完全统计,在连续两年的集中治理过程中,截止到2月末,全市没收冥纸、冥币10余万捆,封建迷信纸扎品1500多件,查封小型造纸厂7家,广大市民对冥纸焚烧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街面上冥纸焚烧明显减少,冥纸生产、销售、焚烧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赞誉和拥护,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在今年年初我市又下发《关于在全市进一步依法治理冥纸生产、销售、焚烧活动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求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以达到长期效果。
  第三,发挥宣传职能,形成群众基础。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夯实专项治理的群众基础。2001年,我们邀请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为我市领导干部进行《信访条例》专题辅导讲座;举办了有3800余人参加的58期专兼职信访干部培训班;为使上访变成下访,我们组织了信访干部、法律工作者开展了送法到基层活动,对此群众非常满意。同时,我们还在全市开展“信访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使全市15万市民参与此项活动,从中受到教育。


第15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法制宣传活动中,一位老人正在仔细观看法制宣传画。
(马海林 贾志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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