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专论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关键
  贺恭
  内容提要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取得明显进展,但仍有不少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影响了企业的有效运作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从推进股权多元化、引入共同治理机制、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改进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等方面来进行。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
  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迫切需要
  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振兴国有企业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为例,它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全国五大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经营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系统内国有企业的比例较高,这些企业老小机组多、职工人数多、历史包袱重、技术装备水平低,亏损面较大。显然,实现企业制度创新,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对于把中国华电建设成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大型企业集团,有着决定性的意义。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实现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关键。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提升经营绩效。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是:资产所有者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经理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就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效率,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从中国华电的情况来看,一些国有企业虽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许多结构性矛盾和弊病依旧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运行机制和运转方式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规范公司行为。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能够解决国有企业的一系列体制性矛盾,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国内外出现的一些公司违规行为,特别是财务造假行为,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或失效。只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公司的行为。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强化融资功能。资金匮乏是国有企业面临的难题之一。虽说公司制度具有强大的融资功能,但投资者只有在确认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才会向企业投资。因此,企业在资本市场上为获得资金而进行的竞争,实际上是公司治理水平的竞争。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会得到投资者的信赖,可以较低的成本融得较多的资金,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治理结构不健全的公司,无法得到投资者的信任,因而难以筹得资金,或筹资成本较高,或筹资数额较少,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实现改革突破。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到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就中国华电来说,从横向看,公司的产业分布结构、资产分布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任务十分艰巨。系统内还有43个内部核算老电厂没有完成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推进集团公司的结构调整,实现内部核算老电厂的公司制改造,具有牵引和示范作用。从纵向来看,集团公司内部包括已经改制的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还没有完全实现,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有利于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有利于继续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创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障碍
  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取得明显进展,但仍有不少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完善,领导体制、决策过程依旧,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依旧,经营机制、政企关系依旧。在建立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缺陷,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有效运作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产权主体多元化进展缓慢,国有股“一股独大”,使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难以真正到位,企业内部缺乏多元利益主体的制衡。我国的公司制改造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进行的,很多企业在股份制改革时,没有吸收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国有股“一股独大”,造成企业产权比较单一。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国家仍是企业的唯一股东。这些企业虽然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但仍由国家绝对控股,由此而建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往往难以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出资人职责不能完全到位,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以电力行业为例,实行公司制以后,对大多数企业来讲,由于国有股仍然占绝对控股或独资地位,企业最大或唯一的股东还是国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国家一般不派人员,而是授权委托企业作为国有股权的代表。这样,真正代表国有出资者的往往还是企业“内部人”。他们既要代表国家,替国家负责,又要代表职工,对职工负责,同时还是企业的一员。因此,就出现了所有者不能完全到位、经营者与所有者在某种程度上错位的现象。
  法人治理结构中角色—职责严重不对称,导致企业内部监督不力,法人治理的权力制衡机制难以形成。在实践中,由于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成为公司的“一把手”,使经理班子和监事会通常都受制于董事会。部分公司的董事长同时兼任总经理,使经营层的权力失去了有效的制衡监督。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由上级任命,且董事会与经理人员较多重叠,使法人治理的权力制衡难以形成。监事会不仅不能有效发挥监督功能,而且往往被董事会和经理层控制,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不明确,“新三会”与“老三会”之间的协调困难。许多企业党委班子、董事会、经营班子都是那几个人,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经营,这种公司权力的高度重合,不仅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而且在具体工作中往往造成党内监督无法落实,企业监事会难以操作。特别是“新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工会)的交织问题,成为不易解决的一大难题。如何协调好“六会”的关系,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
  对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家形成机制存在明显的制度障碍。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理人员选拔机制空缺。一些公司不是按市场的眼光去选拔经营人才,而主要看其是不是稳当、听话,至于有无经营才能,不是考虑的重点。二是经理人员激励机制空缺。经理人员往往是凭责任心、事业心去工作,其收益没有与承担的风险、付出的劳动以及取得的成果挂钩,人力资本价值未能得到真正重视。三是经理人员约束机制空缺。在相当一部分企业,经理人员名义收入不高,但隐性收入惊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经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途径
  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必须克服企业改制过程中法人治理结构失衡的现象,建立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实践证明,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股“一股独大”,不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必须以投资主体多元化为前提。对电力企业来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主要有:在国有资产分级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可以吸收各地方投资实体形成的国有股东;吸引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通过债权转股权、贷改投等方式形成多元股东;在电力企业中特别是电力基建和修造企业中实施职工持股;在企业并购、技改、搬迁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与建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实行高层管理人员持股;通过境内外上市、中外合资、法人相互持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积极引入共同治理机制。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引入共同治理机制的思路是基于“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该理论认为,公司的目标既要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也应为利益相关者服务。这启示我们,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要有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代表,如工人代表、债权银行代表等。通过引入工人、债权人甚至一些私人股东作为企业经营者的监督人,借助职工的就业刚性、债权人的债务刚性、小股东自身权益等激发出来的监督动力,克服企业监督失灵的问题。这种思路有利于发挥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在设计董事会、监事会的构成时,可以增设外部董事和监事,以弥补其他董事和监事专业知识不足,局限于本位利益、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等缺陷,有利于利用外部人力资源,以较低的代价提高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管理水平。
  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是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必然要求。完善集团公司多层治理应把握以下几个要点:一是明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平等的主体地位,正确划分总分公司、母子公司的管理界限;二是按照“双向进入”的原则,构造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党委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妥善解决党委会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应当分设;三是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妥善处理新老“三会”的关系;四是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五是集团公司履行国务院赋予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责,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集团公司的产权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公司法》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加强和改进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七是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条件具备时可试行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如股票期权)相结合的薪金报酬制度。
  不断改进企业外部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赖于培育和发展治理市场,不断改进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其一,完善产品市场竞争机制。在产品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条件下,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丧失市场、导致亏损,股东就会把经理赶下台。这种压力迫使经理人员不得不努力工作。其二,完善经理市场竞争机制。在比较完善的经理市场中,公司的经理人员存在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同时,一旦经理人员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就会丧失声誉,其人力资本就会贬值,这也迫使经理人员必须努力把企业搞好。其三,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价下跌,一些有实力的投资者或其他公司就可能大量购入该公司的股票,直至控股该公司,从而导致公司领导层改组,经理人员丢掉饭碗。为防止这种控制权转换,经理人员就必须努力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将越来越健全,也会越来越有效。
  (作者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
  林玉平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的这一论述,为我们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指明了方向。紧紧抓住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这三个环节,我们的事业就能不断发展,我们党就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顺民意,就是顺从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谋民利,就是为人民谋取利益、带来实惠;得民心,就是赢得人民的拥护、支持和爱戴。顺民意是基础,谋民利是根本,得民心是目标。三者紧密联系,互相依存,相辅相成,都强调以民为根本、为民为目的。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既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我们共产党人想问题、办事情的根本原则;既是科学的思想方法,也是重要的工作方法。
  顺民意,就要权为民所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我们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利益。政之所行,在顺民意;政之所废,在逆民愿。这是古人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结论。如果我们的政策、决策与人民的意愿和要求相偏离、相违背,就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也就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甚至会事与愿违,招致民怨。顺民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决策的产生应来源于人民意愿。要广泛而充分地征求人民的意见、建议,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制定大政方针,决定干哪些事项、做哪些工作。二是决策的完善应依凭于人民意愿。如何干好工作,要依据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周密的计划和方案。三是决策的执行应受制于人民意愿。多渠道、多方式地接受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监督决策的执行过程,确保决策的执行不偏离健康有序的轨道。一句话,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决策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到位。
  谋民利,就要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谋民利,是执政的本质和核心。古语曰:为政之道,以厚民生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如果不能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我们的政权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谋民利,一是诚心诚意办实事。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力戒空谈,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二是尽心竭力解难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救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困,解群众之所难,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打开工作的局面。三是坚持不懈做好事。时时处处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把为群众做好事当作永恒的追求。
  得民心,就要情为民所系,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乐民之所乐、忧民之所忧,在思想感情上与人民群众真正融为一体。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我们共产党人是种子,离开了人民群众这块丰厚肥沃的土壤,就不可能生根、开花、结果。党自诞生以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得民心,党就能发展、壮大;失民心,党便遭受挫折、损失。只有得民心,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第9版(理论)
专栏:学者论学问

  再谈“文化赋值”
  辽宁省作协 王充闾
  事物有了文化内涵,就有了较高的知名度、生命力和影响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意味着不尽的财富。因此,许多企业、地方开始注意打文化牌,发挥名人效应。古代也懂得争名人。诸葛亮的故乡在山东,这没有什么可争的,于是人们便在他的隐居地上做文章,襄阳人说隆中在襄阳,南阳人说卧龙岗在南阳,争得不亦乐乎。汉高祖刘邦有个宠姬叫戚夫人,儿子是赵王如意。子以母贵,刘邦想废掉太子刘盈,立如意为太子。刘盈的母亲吕后着急了,便找张良出主意。张良说,这件事不能靠口舌言语来争取,解决问题得靠“商山四皓”———隐居在商山的四个白胡子老头。刘邦曾费尽心机,想请四老来辅政,但由于他总是侮辱人,四老不理他。不过刘邦对四老还是异常敬重的。张良告诉吕后,要让太子备上安车驷马,不惜重金财帛,恭恭敬敬地邀请四位老人出山,把他们奉为上宾,经常与他们交往、议事,并且要让皇上能看到这种场景。太子遵命而行,四老果然来了,和太子结为忘年挚友。一个偶然机会,刘邦发现了此事,大感惊异。交谈中,四位老人争相叙说太子的贤能。于是,刘邦打消了更换太子的念头。
  如果说,文化品牌、文化标识、名人效应等等属于“文化赋值”的浅层次的话,那么,深层次的“文化赋值”应该体现在把人类的文化成果尽可能地渗透、融合到各种事物的内质中去,使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时随地能品味到文化的蕴含,饱享文化的滋养。在城市建设中,“文化赋值”体现得最为明显。城市的灵魂是物化背后的文化生命。城市如果缺乏人文特色,就会失去魅力和光彩。明代学者文震亨提出:好的建筑环境,应该让人进入“三忘”境界:居之者忘老,寓之者忘归,游之者忘倦。达到这种境界,要做的工作很多。单就城市雕塑来说,其文化蕴含体现在记录历史、反映传统、陶冶情操、审美享受和象征城市文明、弘扬城市精神等诸多方面。任何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城市雕塑一旦形成,便会作为民族文化的永久性物化形态存在下去。而且,由于城市雕塑代表着一个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探索,体现着超越物质生活的精神追求,是对生活方式最佳标准的艺术表达,因而具有文化开拓的意义。城市雕塑的心理调适功能尤其不能忽视。人类在城市化过程中,一方面得以创造和享受城市的物质文明,物质生活的质量大大提高;另一方面,现代城市生活中所产生的种种矛盾,又使人的精神生活出现了新的困扰。这就有赖于公共政策的调适,其中公共艺术包括城市雕塑、公共绿地等,都会起到良好的缓解作用。
  再以汽车发展为例。从新世纪开始,中国进入家庭轿车时代的步伐明显加快,因此亟须针对可能出现的价值观冲突,从文化角度来研究汽车的发展策略。从汽车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无疑会主张加快发展;而站在环保立场上,站在崇尚人文价值的角度,则会持不同态度。其实,两方面所坚持的都有道理,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因而不是谁是谁非、留此去彼的问题,而是如何兼顾、如何整合的问题,使之更趋合理,也就是实现经济价值可持续化、生态价值现实化、人文价值理性化,从而更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在这方面,长春一汽比较自觉,他们提出人、车、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其突出特征就是以关爱人和社会为导向,把员工、用户、产品、环境、社会等要素之间的互动结合起来:一是崇尚人本,追求人与人的和谐;二是体现绿色追求,实现低消耗、低排放、无车祸,创造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三是对社会承诺的追求,承担关爱社会、造福人类的责任。三方面价值观应如何整合,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应由专门机构去研讨,我在这里想说的是,人们应该从“文化赋值”的角度,找出现时生产、营销的策略,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


第9版(理论)
专栏:干部说干事

  突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
  郭玉才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村既是重点,又是难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当前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难点予以突破,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创新农村经济体制
当前,农村的改革和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转折关头。完成这次历史性转折,必须在农村经济体制上有新的突破。
  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坚持“三性”:一是渐进性。土地的自由流转要与当地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一刀切”。二是自愿性。土地的自由流转,农民自愿是基础。应当采用经济手段,不能靠行政命令,更不允许强买强卖。流转价格随行就市,辅之以政府的适度调控。三是合法性。土地自由流转要依法进行,政府要加强土地交易规则的制定,加大对交易秩序的监管。
  创新产业化运行机制。产业化是农业走向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根本途径。目前,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行政推动有余、市场机制作用不够,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因此,必须创新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山西省大同市在农业产业化运作上,积极尝试“三化”原则,认真把握三个环节。“三化”原则: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主体社会化。三个环节:一是在创办龙头企业上,政府或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或在土地、税收上给予优惠,但必须坚持以社会投资为主;二是在基地建设上,以政策扶持为主,资金投入为辅,综合运用组织协调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三是在服务体系建设上,积极探索各类基层涉农服务站所企业化经营的途径。
  用工业化思维改造农业
按照现代工业化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营销,是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必然途径。
  产品标准化。尽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权威、便捷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切实解决标准不一、多头检验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生产出成批量的农业“标准件”,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生产社会化。用社会化、专业化的思路组织农业分工,通过合理的农业社会化分工,提高农业的专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在经营主体方面,要把农户、企业、中介组织的职责分开,实现专业化作业;在经营环节方面,要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分开,实现专业化经营;在生产过程方面,要把农产品生产、初加工、深加工分开,实现专业化生产;在发展模式方面,要立足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特色,避免低水平重复,实现区域间的专业化分工。通过专业化、社会化生产,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
  销售规模化。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产品销售的规模。应借鉴工业品规模化营销方式组织农产品销售,着力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培育营销主体,让农产品流通部门、龙头企业、多种组织形式的农产品营销公司和农村经纪人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营销主体;二是搭建营销平台,打破部门和地区封锁,建立功能完备、统一开放的农产品营销市场体系,实现农产品自主交易和自由流通;三是降低营销成本,减少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管理企业化。产品标准化、生产社会化、销售规模化,必然要求农业管理企业化。要运用企业管理方法,改进农业管理方式,丰富农业管理内涵,讲管理、讲核算、讲研发,提高农业运营效率和效益。
  经营市场化。在经营过程上,要把市场化原则贯穿于农业运行全过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使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全方位地与市场接轨;在经营机制上,要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谋求运营效益最大化。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牢固确立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思路,彻底打破城乡界限,给农业、农村、农民以平等待遇。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保护力度。从大同市的实际看,具体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用好“绿箱”、“黄箱”等政策,在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上逐步与国际接轨,形成我国农业与国际农业竞争基础的平等;二是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及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制度,使对农业的投入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三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制度,降低农业过高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四是加大农业信贷投入,使农业得到与其他产业平等的信用支持;五是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战略举措。大同市在农村小城镇建设上,注意讲好“两句话”:一句是尊重客观规律,不搞“一哄而上”。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把小城镇布局与农村产业布局、市场布局、人口布局等结合起来考虑,努力做到先有“业”后有“城”、先有“市”后有“城”,力求形成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小城镇格局;另一句是加大政府投入。以扶持小城镇发展为契机,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以此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建设,弥补长期以来城乡建设投入上的差距。
  消除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为农民提供均等的教育资源。明确城乡教育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倾斜的思路配置教育资源。二是构建农村稳定屏障,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帮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以农户为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辅、各级财政给予支持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开通农民进城的“绿色通道”,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有序转移。(作者为中共山西省大同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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