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7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治安防范与百姓零距离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针对夏季入室盗窃和街头治安案件高发的情况,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座谈等形式了解到,光靠物防只能治标,提高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才能治本。今年夏天,他们举办的“民警心系你我他,防范知识进万家”安全防范系列巡回展,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走进了辖区。
图①:日前,西城公安分局在西单文化广场举行的“教您防范知识,发您被盗物品”主题宣传活动中,西城公安分局局长于泓源(右二)与治保积极分子亲切交谈。
  图②:民警在向群众讲解防盗常识。
  图③:西城公安分局民警向学生讲解如何识别毒品。 许虎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提高地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甘肃省人大首次公开征集立法建议
为拟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作准备
本报兰州电 记者王方杰报道:为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决定,面向全省公开征询地方立法建议项目,为拟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作准备。据悉,这是甘肃省人大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
  这次面向社会征询立法建议项目的重点有:促进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和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诚信制度建设,农产品、食品与药品质量安全、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生态资源与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保障投资者、公民、法人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地方立法;促进地方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立法;对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细化的地方立法。
  对这次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由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团体、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组织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可以组织名义提出,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提出的地方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草案文本。
  征集项目截止时间为2002年9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立法项目或草案文本,经过筛选、评估和论证,符合立法要求和质量较高的,可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3—2007年立法规划草案。
  省人大有关人士认为,过去立法项目大都是由政府行政部门提出,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或草案文本,是一项重大改革。公民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是立法工作向民主化迈出的重要一步。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立法聚焦

  体民情 表民意 聚民智
  ——福州市人大倾力提高立法质量
  本报记者 宣宇才
  8月初,记者前往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采访。市人大主任赵守箴高兴地说,近年来,福州市人大积极探索完善立法机制,转变工作方式,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使立法质量迅速提高。
  开门立法 体现民意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体民情、表民意、聚民智、得民心,使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是衡量立法质量的最根本标准。
  2001年4月,福州市人代会通过的地方立法条例规定:市人大在审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时,要把有关法规草案在当地媒体上公布。采取听政会形式的,应当在举行听政会的15日前在当地媒体上公告。
  空气质量关系千家万户,提交市人大的二审稿《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在《福州日报》全文刊登后,立即引起市民关注。市民纷纷提出建议:市区小公共汽车和二冲程摩托车尾气污染严重,应加大尾气治理力度;应禁止在垃圾转运站内焚烧垃圾杂物;应对社区内饮食店废气污染和民房装修喷漆污染作出规范。三审稿郑重采纳市民建议,规定:“在市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域内,禁止焚烧废旧塑料、垃圾,否则将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在污染严重的机动车方面,“办法”规定对未进行污染物排放年度检测或年度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
  2001年11月1日,《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获得表决通过,由此带来的变化触目可及。如今漫步福州街头,几乎看不到“黑烟车”的踪影,市民拍手称快。
  率先为私企提供“护身符”
  福州市人大始终把经济立法放在首位。为了保证各类企业都能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2000年8月9日福州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福州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谈到“条例”,私营企业的经营者都很赞同。
  记者看到,“条例”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特点十分明显,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明确私营企业权利义务,制止各种侵权行为,净化企业发展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如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减轻企业负担等;二、重点解决私营企业发展中的市场准入、人才引进、融资等方面困难,鼓励、引导企业向高科技、多元化、国际化发展;三、明确政府及其部门职责,为私营企业创造宽松的服务环境。
  “条例”推动了私企迅猛发展,成为福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部分私企业主法制意识不强,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侵犯职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劳资纠纷频频发生。于是,市人大常委会在2001年12月5日施行了《福州市私营企业工会若干规定》。
  市人大常委会政研室主任余则连说,“若干规定”共有23条,“很简短,有什么写什么,讲求针对性,注重实效。”比如,私营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职期间,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私企与担任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确需变动其工作岗位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求上一级工会意见。这个“若干规定”出台后,私企工会领导为职工维权而遭受不公正待遇的现象越来越少,“若干规定”既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私营企业发展,达到“双维护”效果。
  坚持“少而精”原则
  福州市立法工作始终坚持结合地方实际和需要的原则,体现地方特色,不搞“大而全,照办照抄”,做到“少而精,有几条搞几条”,有可操作性。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注意“三个增强”:紧密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加强立法调研,严格甄选立法项目,及时确定立法重点,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实行开门立法,将重要法规公开见报,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以增强法规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对法规草案的审议从原来的一审制改为二审制,一些重要法规还要经过三审,以增强立法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了解到,去年《立法法》颁布后,福州市人大成立了第一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专门负责地方性草案的起草工作,使地方立法工作走上专业化、规范化轨道,有效地避免了“部门立法”中的保护部门利益倾向,维护了立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而且,对每项出台的法规,市人大都要组织声势浩大的宣传,让新法规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介绍,从1999年到现在,福州市人大立法共计26项,其中新制定16项,修订9项,废止1项。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欣闻年轻干部到人大挂职
唐虞
前不久,上海市把人大机关作为培养中青年干部的基地,一次选派了9名年轻干部到市人大机关挂职锻炼。这个消息让人耳目一新,不禁开口叫好。把年轻干部放到人大机关挂职锻炼,体现了上海市委独特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法治观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管理和驾驭市场经济的干部首先必须具备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意识。人大机关是培养这些素质的好地方。
人大工作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依法办事,人大立法,监督、检查,任免干部、评议工作,说话办事都离不开法律,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人大开展的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接触相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工作涉及政、财、文、法各个方面,人大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等工作还要涉及到大量具体的经济行为;人大审议议案、决定事项、任免干部,都是依照严格的程序集体行使职权。在人大工作一段时间,一般都能学到不少各个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养成较强的法律观念、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具备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较好的素质,成为管理和驾驭市场经济的多元化人才。
诚信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是我们今天最需要的干部。人大能锻炼干部,上海市委把干部放到人大锻炼就是认准了这一点。这是对党的事业的看重、对法律的看重和对人大的看重。上海市委走在了前头,这样做不仅能够造就一批好干部,而且宣传了人大,给人大机关注入了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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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州市人大代表约见政府官员
  监督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工作
  本报讯 日前,广州市人大代表李维光等就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问题约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1997年广州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叶国雄等15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设立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1998年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设立广州市红十字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的实施方案》,并作出决议。但是,至今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仍未启动。
  为此,李维光等17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请求,约见主管该项工作的官员,以了解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设立的有关情况。
  约见会上,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人大代表的提议下,1998年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并成立该专项基金的市政府领导小组,决定两年内筹措5000万元基金后,再启动医疗救助工作。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疗救助基金总共只筹到2211万元。市政府计划年内进行新一轮医疗救助基金筹款,同时取消5000万元的筹款目标,采取“边启动边筹款”的策略,并动用已筹的2211万元来启动该项工作。
  代表们指出,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5年尚未兑现,市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筹款难的一个突出原因就是目前广州市捐赠财物的管理使用大都暗箱操作。专项基金在管理、使用上应公开、透明,定期公布,使捐赠者知道他们捐的钱物用在何处、是否合理使用,以增强社会捐赠者的信心。
  部分代表建议,市政府应先统一筹款,再根据捐赠者的意向对资金进行重新分配,起码应将关联紧密的一些筹款项目合并筹集,否则可能会给投机者留下违法的空间。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5年未办好,我感到很愧疚。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是一项民心工程,意义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不管有多大困难,市政府都将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王洪伟 陈勇)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情系综治
  钱喜梅
邓菊梅,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街道办事处环南路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西安市“十佳调解员”。她以慈母般的情怀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浪子”们重新鼓起了做人的勇气。
小王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父亲连气带病过世,弟弟在狱中服刑,哥哥因殴斗致死,母亲年迈,生活困难。邻居们讥讽他家是“犯罪之家”,使本身就很自卑的他更失去了生活的信心。2001年7月10日,他身上捆了炸药,扬言要与瞧不起他的人同归于尽。
在危急时刻,邓菊梅急如星火地跑来,十分动情地说:“兄弟,你还年轻,不能自走绝路啊!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应该想想你的妈妈呀!你连死都不怕,为啥不靠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悔过的真诚呢?”此时,闻讯赶到的小王母亲,已是泣不成声。小王终于羞愧地低下了头。
此后,邓菊梅给小王家买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还自掏腰包给他买了一辆三轮车,并请示有关部门,在收费、摊位方面对小王给予照顾并帮助他成了家。不久前,小王喜得“千金”。小王的母亲对邓菊梅说:“是你给了我儿子第二次生命啊!”
邓菊梅定期组织法制学习班,请民警和街道、区司法干部讲课,请“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并在社区举办普法图片展、法律常识知识竞赛,通过悬挂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把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她上任四年来,拥有近两万人的大社区违法犯罪率大大降低,尤其是47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重新犯罪。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目击者

多年来,山东青岛市政府关心和支持驻地武警部队建设。近日,他们为市武警机动中队配备了警用巡逻车,以加强市区街面的治安防范工作。图为清晨,机动巡逻队在主要街道执勤。
刘海山 刘贵增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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