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7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如此普法不可取
  张剑
  报载,某地每年均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普法考试。即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员工)按人头收取20元,发一张试卷,连同答案一并附上,只要人们抄一遍和填涂一下答题卡就草草了事,使普法这原本十分严肃的事却成了某些部门创收的途径。
  这种做法让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反感,如此普法不可取。
毋庸置疑,考试是检验普法是否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多数地方的工作扎扎实实,普法工作有的放矢。与此同时,也有少数地方的普法工作形式主义严重。有的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事先发给人们有标准答案的试题,然后进行一次颇有规模的普法“抄试”,且为了部门既得利益,每次均收取一笔不菲的书籍、考试费来充实单位“小金库”。这样的考试结果,就成了普法的成果;考试收费,就成了合法收入。可想而知,这种考试既“试”不出人们的法律水平,又助长了形式主义歪风,实在是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
普法工作的实质,是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普法的关键是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办宣传栏、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等等,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办事,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各种事务的氛围,使依法治国真正落到实处。
普法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普法工作要落到实处,并非发上几张试卷就能解决的。普法教育要力戒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社会的稳定。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滥用“银行”字样违法
段连波 张进民
日前某报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图书银行”受青睐。事实上,如此滥用“银行”字样属违法行为。
近年来,各种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消息屡见报端,如:“粮食银行”、“血液银行”、“种子银行”、“绿色银行”等等,这些不仅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公众形象,也使群众产生了疑惑。在一些偏僻农村,有人扛着粮食到农业银行或信用社“存粮”,也有人拿着人民币到“粮食银行”储蓄,误会连连。
《新华词典》(商务印书馆出版)对“银行”的解释是:经营存款、放款、汇兑、储蓄等业务和发行货币的金融机构。可见“银行”字样专用于金融机构无可非议。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于199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该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条对违法使用“银行”字样规定了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可见,屡见报端的什么“种子银行”、“绿色银行”、“粮食银行”、“图书银行”、“血液银行”等等,既悖常识,又违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已经颁布实施7年了,我国的全民普法活动也已进入“四五”普法阶段,希望有关作者、编辑慎重使用“银行”二字,不要再违法。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让权力在人民的监督下运行
——首次公民旁听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侧记
陈东
2002年5月28日,成都市包家巷的范荣晖大爷一大早便骑着车出了门。对范大爷来说,这天是个不寻常的日子,他要依法行使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范大爷的这项权利是今年1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规定》赋予的。为了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公民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这部地方性法规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时,公民可报名旁听”。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敞开大门,接纳公民旁听。
上午9时,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成都锦江大礼堂庄严、明亮的会议厅里准时举行。与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应邀列席会议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一起,10位普通公民第一次步入了民主的殿堂。
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公民旁听十分重视。按照法定程序,在举行会议7日前,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四川日报》向社会公告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和公民旁听报名的有关事项,并按照报名在先的原则确定了10名旁听公民。
10位公民中包括工人、农民、医生、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年龄最小的是两位22岁的大学生,最远的来自一百多公里外的绵阳市永兴镇方登寺村。63岁的范大爷是旁听公民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也是第一个报名的公民。热心于社区工作的范大爷告诉记者:“社区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涉及到许多具体问题,只有依靠‘法’来理顺。如果能通过旁听先了解立法动向,把宣传工作做在前面,社区工作也就不难了。”
常委会会议共26项议题,内容涉及预算审查监督、计划生育、未成年人保护、禁毒、义务教育、旅游、建筑管理等各个方面。旁听公民自始至终认真听,专心记,一丝不苟地履行着旁听的权利和义务。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代表和维护人民利益的求真务实精神给旁听公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事后举行的座谈会上,10位旁听公民踊跃发言,畅谈感受。
几位旁听公民表示,以前对人大工作缺乏了解,以为人大不过就是“开开会,举举手”,通过参加旁听才真正了解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在发言中说,三天会议20多项议题,每一部法规草案都要经过认真审议,说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十分繁重。整个会场秩序井然,议程安排合理,文件数据翔实,充分说明权力机关真正是在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民办实事。省化工研究所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王天年说:“我就是想看看权力机关是怎样为民行使权力,加快四川的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今天,我亲眼看到了,也深切地感受到权力机关跟我们老百姓的心是贴在一起的。”
省社科院研究生路卓铭说:“在旁听中我注意到,省人大常委会关注的计划生育、未成年人保护、禁毒、义务教育等问题,都是和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以此次会议审议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案草案)》为例,取消了生育一孩的审批程序,对再婚夫妻的照顾生育政策适当放宽,对女方年龄30岁以上者不再要求生育间隔时间,这些修改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保护了公民在生育上的合法权益,既体察了民情,又符合四川实际,我举双手赞成。”四川大学学生赵欣说:“从会议修改、废止的多部法规可以看出,加入世贸组织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在与国家法律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与国际的接轨,这不仅体现了时代特色,也更有利于四川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公民们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建立旁听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公民旁听是一种在不断探索中形成的有效的民主形式,让人人都来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架起了老百姓和权力机关之间沟通的桥梁。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大学教授冉光荣说:“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要全面、准确地听到老百姓的声音,就要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让老百姓了解人大;同时,人大工作也需要来自人民的有力推动,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让老百姓直接参与民主,我国民主化的前景才会更加美好。”
老百姓也好,权力机关也好,目的是一致的,都为了一个共同的愿望——建立起一个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民主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如一位旁听公民所说,伴随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的民主政治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看得见、摸得着了。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民意支配权力运作
高源江
报载,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倾听群众呼声,经过民主考评,依法罢免了县交通局局长的职务,在当地引起了较大震动。
这一免职案之所以会在当地引起较大震动,是因为新晃县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交通局局长依法进行了刚性监督。更让人民群众欣喜的是,这一罢免案是人大常委会及时倾听民声、集中民意的结果。此举给了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件不寻常的免职案道出了一个真理——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终目的,也就是说,要让人民的意志来支配权力的运作,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权力的社会价值。
人民群众是授予国家权力的主体。权力一旦抛开民意,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都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它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并且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抛开了民意,就是抛开了人民群众,就是抛开了授权主体。失去了授权主体,国家权力从何而来?
民意是人民权利的反映和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意愿的实现是国家权力的最高原则和检验国家权力是否有效行使的唯一标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人民直接或间接授予国家机关以权力,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的权利为己任。权力在运作中如果漠视或背离民意,就会导致人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也会导致人民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度降低,使国家机关失去民心和权威、影响民主法制建设,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让民意支配权力的运作是权利的回归与到位。依法治国的进程,就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过程。依法治国的目标,也就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民意支配权力的运作成为现实,必然打破人治条框,理顺权利与权力的从属关系,使人民群众充分地获取权利待遇。
湖南省新晃的这起免职案,其积极意义就在于启示了权力的运作必须顺应民意,其闪光点体现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关口前移。该县人大常委会不是等到民怨沸腾、当事人的违纪违法事实被有关部门查清以后,再去履行没有实质意义“亡羊补牢”式的法律手续(这样不仅不能树立人大权威,反而会降低人大权威),而是倾听民声、顺应民意,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刚性监督,从而树立了人大权威,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这为我们人大监督和权力运作做出了榜样。
权利决定权力,民意支配权力的运作,这是依法治国、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终目的,也是国家权力运作的根本出发点。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垦利 民主评税 个税征收讲公平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个体双定业户的税收管理,避免在个体业户税额核定中出现的税负“偏高、偏低”等不公平的现象,近日,山东省垦利县国税局成立了税额评定小组,对县直辖区内562户双定业户重新进行了纳税评估测算,实施民主评税。
他们首先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把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规模大小、经营地段和信誉程度等资料录入计算机,通过“个体双定业户定额核定管理系统”进行初步评定;其次,他们通过税收监控人员认真调查摸底,掌握纳税人基本情况后,拿出税额调整的初步意见;第三,他们在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基础上,由纳税人进行自我陈述和情况说明,提出解释和证据;四是对纳税户经营地段,分行业划分调整档次;五是由税额评定小组召开由同行业纳税人代表和辖区内税收监控人员参加的税额评定会议进行综合评定。
目前,通过评估测算,有105户纳税人上调了税额,占总户数的18.7%,月增加税收1.6万元。所有上调税额的业户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按上调税额积极地缴纳了税款。此项措施的实施,不仅从源头上遏制了个体业户的虚假申报,有效地堵塞了个体业户管理上的漏洞,而且增强了税收的“透明度”,让纳税人缴上“明白税、放心税”。(任广城)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淮北 依法行政 审批手续不再难
  本报讯 在煤城安徽省淮北市,以往投资、经济事务涉及的30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248个审核批准环节,如今可以在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证大厅中得到“一站式”解决。这是淮北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推出的一项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
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于去年8月份挂牌,市经贸委、外经贸委、建委、公安、工商、社保、交通、房产、民政、财政、环保、卫生等30多家窗口服务单位首先进驻,全方位地为群众、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改变了过去存在的审批环节多、程序繁的现象。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在服务大厅设立“投诉中心”,全程负责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以及外来投资者对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
此外,这个中心对所有的审批项目全部实行“六公开”:即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承诺时期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行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事难”的现象。中心还采取了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和主动上门服务的运作方式,对外来投资者实行零环节、零收费,相关手续由“中心”代为办理,为当地创造了良好投资环境。(邵长跃)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交通警亭还是广告亭?
交通警亭是人民警察指挥交通、执行公务的岗位,本应是庄重严肃的地方。然而在河南省辉县市,街道的一些交通警亭竟成了某些商家的广告亭。如此商业运作似有不妥。 朱明文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成武国税强化“两权”监督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成武县国税局不断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日前,成武县纳税人对县国税系统民主评议结果显示,该局在连续四年行风评议第一名的基础上,又获得98.8%的满意率,被人民代表评为“人民满意单位”。
据悉,成武县国税局今年突出抓税务“两权”及行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他们采取自己查、领导点、群众评和组织专门人员明察暗访、电话询问等办法,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察。局领导定期带领监察室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当场解决问题。针对征管、机构、人事“三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成武县国税局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单向教育向双向教育转变,从单一教育向综合教育转变,从单纯教育向实用教育转变,及时出台了《税收管理员税务执法若干规定》和《税收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并做到人手一册,严格遵守;同时,该局还与检察机关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定期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李广荣)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画里有话

  北京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新标准
北京市率先实施第二阶段机动车尾气治理新标准。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石景山区局与石景山交警支队联合上路,对来往的大型柴油货运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抽查检测,在近一个小时里对30辆大型货车进行了尾气检测,其中有6辆车存在尾气严重超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摘牌处理。
环保局负责人说:尾气超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对车辆的维修保养不及时;二是车辆严重超载。
图(一):环保局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检测。
图(二):执法人员对驾驶尾气严重超标车的驾驶员签发摘牌通知书。
本报记者 张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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