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3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社会视点

依法保障食品安全
子英
  时下,一些假酒、瘦肉精、毒大米、注水肉使人“谈吃色变”。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列为继人口、资源、环境之后的当今第四大社会问题。
  近几年,我国食品领域在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化肥、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加上农业及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附着、沉淀于农产品中,造成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在加工储运过程中,大量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等药物的不当使用,加剧了产品的有毒有害性;在流通销售过程中,不法企业和商贩在产品上再做手脚,推销有毒有害及过期变质食品,从而使产品始终存在乃至不断加剧其有毒有害性。
  专家认为,只有加强法治,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愈演愈烈的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
  首先是立法。我们在立法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党中央和国务院将食品安全保障首次写入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公报。国务院要求“十五”期间继续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农业部为此正式启动了“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发布了《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等8项有关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但这些法律法规比较零散,不够完善,缺乏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定,对检验出不合格农产品的处理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罚等均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
  据悉,农业部正接受国务院委托,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当前首先要解决有关蔬菜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行问题,同时加快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农用激素和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而对非法生产、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之类行为,或使用上述违禁药品和添加剂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必须依法严惩。
  与此同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检测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要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周边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标准,结合我国实际,逐步制定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和检测方法,并制定相应的生产操作规程。
  其次,执法要规范和加强。执法部门职责分工应进一步明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由此牵扯到农业、商贸、卫生、环保、工商、质检等诸多部门,由于职责上的不清或交叉重复,工作上屡屡出现缺少协调合作或互相推诿现象。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同样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些专家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设置有权威性、统一的食品管理机构。譬如国务院成立跨部委的农产品安全委员会,或明确由农业部牵头并合理划分经贸、卫生、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的管理权限,真正做到齐抓共管。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和进出口各个环节严格监管,彻底堵塞目前由十几个部门分散管理导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再次,要制定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要充分考虑生产、流通环节防治工作的需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性补贴政策,包括国家对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的补贴,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技攻关的投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投入。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任彦
  当下,毒大米、注水肉等不安全食品带给人们新的忧虑。
  民以食为天。面对新的问题,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去年,国务院加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各地开展了以食品、药品、农资、棉花等为重点的打假行动,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广州查处毒大米一案曾引起广泛关注,被列为2001年十大经济要案。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仅仅依靠法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只有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的质量才能得到切实保障。笔者认为,正如上文所提,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检测体系,严把市场准入关,才是治本之策。
  其实,国际上已有成功经验值得借鉴:“HACCP系统”是一套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保证食品安全的操作指南,世界卫生组织已将“HACCP系统”认定为世界范围的准则。该系统要求对食品链的全过程,包括食品原料的种植、收获、加工、包装、贮藏、销售都在统一的规范制约下完成,为保证食品安全奠定了可靠的基础。采用“HACCP系统”或许有助于我国食品安全得到保证,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走检查基层 看执法作风

实践“三个代表”思想 落实“三个百分之百”
  黑龙江检察机关诚信为民获赞誉
  本报哈尔滨电 记者董伟报道:新世纪伊始,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在省人代会上,向全省人民作出了“三个百分之百”的庄严承诺:对人民群众的来访和署真实姓名的来信,要做到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两年来,他们通过自己的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信赖。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获得人大代表的全票通过。
  为了践诺“三个百分之百”,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先通过公开检务内容、设置监督电话、坚持检察长接待日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他们设立了检务公开网站,开辟了检察长网上信箱;除每年组织干警、宣传车流动宣传外,还制作了200余块检务公开栏,发放便民服务手册50余万册;聘请了108名检风检纪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更广泛层面的监督。
  该省的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检察院都签订了落实“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责任状,建立了“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依托,各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体系。各级检察院还结合文明接待室建设,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评选优秀接待员、“五好”科室的创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现在,处在检察工作第一线的干警都能做到事有回声,问有答声,以热情的态度和良好的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
  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已在全省检察机关形成氛围,并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和肯定,社会效果显著。两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近3万人次(件),其中接待群众来访8183件,受理署真实姓名的来信5331件,受理来访和署名来信中属检察机关管理的8878件,有8760件全部依法处理并予答复,其余也正在办理之中。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检察长接待到乡镇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加大举报宣传力度,今年以来,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把检察长接待日办到边远乡镇,方便群众举报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深受山区群众欢迎。图为该院检察长范和平(中)正在边远乡镇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庞国庆 庞宽摄影报道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从“一二三”开始的改革
——延安市公安机关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纪实
本报记者 武侠
  一本蓝色的小手册,在陕西省延安市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暴。这本册子的核心内容,就是延安市公安机关提出的“一二三加X”的长效管理机制。2001年,延安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通过民情调查,发现公安队伍中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执法不严、冷硬横推、打人骂人等“八大顽症”。新班子提出了“治安先治警,治警先治长”的思路。
  关键在于大大小小的带“长”者
  实践证明,公安队伍的优劣,关键在于队伍中大大小小的带“长”者。事实上,延安市公安局长效机制的核心,就是“治长”。
  “一”:在年度考核中居于末位的,领导让位;
“二”:连续两年考核位属全市倒数第二、三名的,领导让位;
“三”:连续3年考核位属全市倒数第六名以下的,领导让位。
  还有,工作严重失误的领导、民主测评不满意率达1/3的领导、任职考试不及格的领导、分管单位所承办案件15%评查不合格的领导,都要让位。
  “X”:考核连续3年以上均为中等以上的单位,领导继续留用,连续3年名列前三名的单位,领导将获晋升、重奖。
  真抓实干动起来
  延安市公安局局长告诉记者,制度再好,重在落实。如果不来硬的动真的,制度即使有一时之效,也不能长久。
  在落实的问题上,延安市公安局下了大决心:班子成员一种声音,执行上一把尺子,处理上一个标准。
  2001年4月23日,某县公安局政工主任因为酗酒,与宾馆服务员发生争吵,无理滋事,并砸坏宾馆服务用具,造成了恶劣影响。市局得知情况,当即责令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并通报全市公安机关。该主任被停止领导职务,并且赔偿全部损失、赔礼道歉、写出检查、待岗3个月。
  市局抽调了2/3的警力,分为13路40个小组分赴各县区,开展作风整顿。通过整顿,上下班迟到早退、中午喝酒、8小时以外酗酒等现象基本杜绝,机关面貌大改观。
  监督考核保证客观公正
  延安市公安局制定了科学合理、实践性、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办法,对案件进行考评——“一组人马走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头”。
  为避免“尺子”热胀冷缩,考评组实行封闭式评查,每到一地坚持吃住招待所,不接待来访,不开传呼、手机,任何人不能进入评查场所。对查出的办错案和不合格案的民警,评查组实行现场处罚。
  在评查别人的同时,评查组自身的评查工作也要受到监督,依照规定,由市局督察队对已评案件再倒查10%,如果差错率超过1%,负责评查工作的法制科长就得让位试岗。
  该局还对民警进行考评。2001年,共有1.5万多名群众和3000多名民警参加了评议。通过评议考核,延安市公安机关确定了末位调整对象10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股所队长43名,一般民警61名。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达85%以上。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庭审纪实

高效执法 方便百姓
——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便民法庭”
西妍
  凡居住在北京西城区的人,大都知道西城区人民法院有一个“便民法庭”,这是该院2000年3月设立的。“便民法庭”有两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仅占该院民事审判干部的4%,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179件,占全院审结民事案件的1/4。“便民法庭”以其高效率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繁简分流 方便群众诉讼
  “便民法庭”受理的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婚姻、小额债务、赔偿、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其它各类民事、经济案件。在西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简易民事案占70%左右。
  在这些简易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同时来院,要求解决争议案件,特别是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在“便民法庭”成立之前,这些案件的审理要经过立案、分案、开庭、送达四个阶段,当事人要往返法院数次才能解决。在“便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95%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审理、当日送达法律文书。“便民法庭”成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一时间,当事人在“便民法庭”排队等候开庭的现象,成为西城法院特有的一景。“便民法庭”的成立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为法院节省了诉讼成本,对当事人和法院都是有益的。
  强化服务意识 完善便民措施
  “便民法庭”不仅在案件审理上充分体现了便民,还在案件审理之外也创造了不少便民之举。在“便民法庭”设立之初就提出当事人可与“便民法庭”预约,在节假日或班后开庭审理案件,该便民措施受到诉讼当事人的普遍欢迎。“便民法庭”创设该措施,主要考虑到,许多特殊岗位当事人在工作日的时间里无法到院解决纠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预约在周六进行诉讼。两年来“便民法庭”利用节假日开庭结案300余件。
  “便民法庭”还公布了咨询电话。群众可通过该电话咨询有关诉讼事项。如在一起离婚案中,男方因车祸住院不能出庭,双方均通过电话向“便民法庭”提出要求,让法官到医院审理。尽管“便民法庭”的便民措施中没有规定“上门服务”,“便民法庭”的法官还是来到医院,在病房里开庭审理了他们的离婚案,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你们全心全意为我们着想,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效率高质量优 确保司法公正
  “便民法庭”的法官们认为,效率是公正应有的内涵,没有公正也就没有什么效率可言。“便民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妥善处理每一起纠纷。他们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认真的审查,防止错案发生。如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女方说话与正常人不大一样,怀疑女方患有精神病,问男方,男方否定;问女方,女方也称自己无病。为了使案件不出问题,也为了女方的利益,法官当庭与女方单位取得联系,证实女方确实有精神病史,从而防止了一起错案发生。
  “便民法庭”还在电脑中设计了格式化民事调解书的样本,以备随时调用,减少人工书写,加快了庭审的速度。
  到目前为止,在“便民法庭”审结的所有案件中,未发现一起错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热情服务”制度化
——运城市政法系统推行首问责任制侧记
李强 陈自力
  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一些政法机关存在的冷、横、硬、推、拖的衙门作风反响强烈。去年3月,山西省运城市政法系统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架起了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他们将“热情服务”制度化,收到明显效果。
  雷声大 雨点大
  首问责任是指第一个接受人民群众申诉、控告、举报、询问和上访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应负有的责任。运城市政法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设立接待处,专人负责,专人值班,还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印制了《首问责任卡》、《首问联系卡》和《首问反馈卡》等卡簿,制作了首问责任制执行流程图。
  目前,全市政法系统都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度,形成首问接待、转办、反馈、评议等一条龙工作机制。临猗县公安局建立配套台账,实行挂牌服务,规定首问移交过程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丁是丁 卯是卯
  好的制度有了,更重要的是落实。闻喜县针对一起肇事逃逸案中的首问不负责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所有干警感到了制度的切实存在,引以为戒。各单位还成立了以分管领导或纪检书记为主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总结,一季一通报。永济市人民法院1名法官在接待来访群众中言语生硬、态度不好,督查组接到举报查明情况后,让该法官下岗学习3个月,其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培训后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截至目前,全市政法各部门共派出督查组75次,发督查通报70次,处理首问不负责任干警32人,并给7个县挂当月首问责任黄旗。
  笑脸迎 心贴心
  永济市李家巷村80岁的村民李德仕,去年冬天因邻居拆房使其住房受到损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向市法院提起诉讼。老人找到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李小民,李副院长同有关领导协商后,当即作出了免交全部诉讼费的决定。事后,老人致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东坡,称赞首问责任制是老百姓的贴心制。
  事实充分证明,推行首问责任制能有效地化解大量矛盾,使一些“老上访”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许多不稳定因素也及时消除。同时促进了政法队伍建设,笑脸相迎每一位上访者,工作作风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福建泉州市鲤中派出所在其辖区东华社区设置警务室5个月以来,抓获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8名,调解纠纷32起,警务室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普遍欢迎。
  图①:社区警务办公室内,责任民警在接待群众。
  图②:华社区警务室的治安联防队员在社区内巡逻。
  书剑 黄宇才摄影报道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镇江公安构筑警务协作平台
  本报讯 近年来,江苏省镇江市基层公安派出所和一线警队建立警务联动机制,着力构筑紧密型警力协作平台。镇江市各地公安机关基层所队主动加强与相邻地区派出所和交巡警、水警等相关警种间的联系配合,在遇有紧急警情时,实行警务运作互动式延伸。(赵立源)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玉山警方狠抓治安效果显著
  本报讯 全国优秀公安局、江西省玉山县公安局党委以勤政廉政为主线,在公安系统内部进行警务改革,在系统内部实行错案追究、廉政回访等制度,有力推动了工作。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的改观,今年一至三月的刑事案件破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百分之二点四。(李如良)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高邮公安强化“三项教育”
  本报讯 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认真开展“三项教育”,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生显著变化,日前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三项教育”先进集体”称号。“三项教育”中,该局共查摆出各类意见和建议八大类一百八十五条,采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专项整改、立项整改的办法,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通过整改,该局在全市行风测评中名列前茅,群众盛赞“公安民警面貌焕然一新”。(赵金标 严长龙)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蓝山县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
  本报讯 湖南省蓝山县人民法院狠抓执行队伍素质建设,建立和完善执行责任制,坚持“注重执行方式方法,贴心为民,依法执行”的原则,着力执行“骨头案”,使执行不再难。一年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三百零四件,其中积案五十六件,被永州市评为“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先进单位”。
  (张拥军 郑炜)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菏泽牡丹区严查偷逃税案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国税局始终坚持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对案值高、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最近,该局依法严厉查处了三起偷逃税案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李聘 王景臣)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法律工具书《公民常用法典》出版
  本报讯 一本家庭必备的日常法律工具书《公民常用法典》日前由南海出版公司出版。
  书中收入了截至二○○二年四月底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共一千零三十三件,分为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劳动社会法、刑法和诉讼法六编。(蓝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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