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4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理论)
专栏:

  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重点
  李学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很多社会职能逐步转由街道承担,居民的社会关系由主要依附于单位转向主要依附于社区,社区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因此,把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重点,抓住科学合理地构建社区、建立社区组织体系、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和发展社区服务等环节,不断强化社区在党领导下的依法民主自治功能,全面推进社区的发展,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群众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具体体现。
  抓体制创新,为社区建设提供动力。社区建设的动力来自政府与社区、政府与社会的双向互动。应从体制创新入手,通过政府推动和社会促进,从政府、街道、社区、居民四个层面促进社区建设深入发展。在政府这个层面,从职能转变入手,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上,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赋予社区充分的自主权,调动社区居委会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街道这个层面,充分发挥其在形成良性社区机制中的枢纽和依托作用,肩负起上级政府赋予的指导、协调、组织、管理社区建设的重任,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赋予的权力,推动本社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社区居委会这个层面上,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委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在居民这个层面,把社区居民的需求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增强广大居民群众对社区的亲情感和归属感。把社区体制理顺了,责、权、利统一了,就能为推动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抓队伍建设,为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点。要始终把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其巩固和拓展阵地作用、影响和渗透作用、主导和引导作用,作为抓好社区党建和在城市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关键去抓。社区党组织是社区运作的领导核心,在切实加强街道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其牵头协调能力的基础上,把加强社区党支部建设作为社区党的建设的重点,建立健全社区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对于社区内的新经济组织,做好消除党建“空白点”的工作,凡是有条件的,及时建立独立的党支部;凡条件暂不具备的,指派党建联络员或先建工会、共青团组织,然后尽快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同时,通过民主选举或向社会公开选聘等方式,建立社区居委会,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成立由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并培育和发展服务性的社区民间组织。要在社区形成以街道党委为核心、以社区党支部为基础、以社区内各类基层党组织为网络、以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的社区党组织系统,在此基础上,以社区居委会和各类社会团体为依托,建立条块结合的社区基层组织格局。
  抓社区服务,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在社区建设中起着重要的牵动作用。发展社区服务,是满足居民需求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关键环节。当前,群众对社区的最大期望是环境整洁、治安稳定、服务到位、风气良好。在社区建设中,各级组织应把社区建设与社区内群众的需要和利益结合起来,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构筑社区建设的共同基础。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快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二是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新领域,增加就业岗位,为安置下岗职工和无业人员开辟就业门路。三是加强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方面的建设,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努力满足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安居乐业。社区建设必须坚持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为宗旨,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社区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把服务居民放在首位,从居民迫切要求解决和热切关注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目标,进一步增加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意识。


第9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对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

  探索实现有效领导的途径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思考
  姚海同
  编者的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迫切需要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和改进这一领域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实现党的有效领导。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对象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准确地把握有效领导的内涵,分析影响有效领导的因素,探索实现有效领导的途径,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十分必要。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按照这一要求,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就必须使党的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工作目标与实际效果保持一致,时时处处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实现党的有效领导。
  衡量有效领导的标准
  党的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工作,是否实现了有效领导,主要应从三个方面衡量:首先是政治要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的工作,务必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大政方针、法律制度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等等,必须统一,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绝不能各行其是。在这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的工作,务必做到“三个不能”:不能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性质的不同而放弃党的工作原则;不能因党组织工作方式的特殊性而虚设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因某些业主的政治信仰不同而改变党在这一领域工作所必须坚持的基本政治原则。
  其次是工作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重视对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培养、管理和监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职工队伍;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积极引导职工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和社区活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再次是工作原则。保持常抓不懈的工作热情,经常想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排除工作中的各种障碍,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党务工作者所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四个始终保持”,即始终保持已建立的党组织功能的健全,不能因个别情况而削弱它;始终保持党组织工作标准不降低,不能因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改变而放松;始终保持党组织的积极影响,使之始终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上级所认可;始终保持对党的工作系统的有效供给,减少各种投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影响有效领导的因素分析
  当前,影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开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同志习惯于用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来应对眼前的工作,在新情况、新问题面前,他们往往束手无策,只是被动地等、靠、要,而不是本着探索创新的精神,去寻求增强工作有效性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资源。
  二是指导原则与具体实践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务工作具有特殊性,需要处理好指导原则与具体实践之间的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我们党的理论与实践的结晶,对各级党组织的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是我们党的工作的特殊领域,一般原则只有同具体情况相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产生效果。例如,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如果把“领导”的内涵仍理解为“垂直的行政服从关系”和“必须接受的行为”,而不做相应调整,就容易造成实际工作中的麻烦。
  三是党委派出的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性大。支部书记的转岗、下岗、离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本身的频繁变动,易使初见成效的党组织工作低效、虚效甚至失效。比如,一家三资企业的党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心强,是企业骨干,业主对他很信任,一年后他却被另一家外资企业看中而调离。新的支部书记在工作的继承性方面和业主对其认可度方面远不如其前任,就难免使这个企业的党的工作受到影响。
  四是部分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心不强。由于工作系统长期处在“范围广、变数大、人员少、见效慢”的状态,有些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容易减弱,影响工作效果的持久性。
  实现有效领导的基本思路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当务之急是确立如下意识:“与时俱进”意识、“追求先进性”意识、“当好党代表”意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广大从业人员“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意识、积极培养和吸纳“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的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实现从业人员“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多作贡献”的意识。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如不集中精力抓主要工作、重点工作和必要工作,就会影响整体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哪些工作是必须有所为的?凡是能促进党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工作,凡是能促进企业党组织成员、职工群众和业主共同利益的工作,必须“有所为”。但在开展工作时,党组织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职能,尤其是在处理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上,要本着“党要管党”的原则,干自己该干的事,不能照抄照搬国有企业的模式。在开展组织活动方面,要本着体现党的声音、党的形象、党的力量、党的温暖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注重基层组织功能的开发。党的建设重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检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组织工作是否有效,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基层组织工作的有效性发挥得如何,能否长久。当前党的基层组织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必然使组织功能弱化和失效。如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具有技术密集和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这就要求企业基层党组织在开发组织功能、增强工作有效性方面,要站在高科技的平台上,利用高科技手段走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始终坚持“两稳定一合适”
  的原则。即建立组织,要考虑企业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稳定性,考虑是否具备一支稳定的党员队伍;选配一名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合适的党组织负责人。对被选配人的考察,应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主要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而不可简单地把有无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
  充分利用中介环节的联系、沟通作用。多数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有效领导,如果借助中介环节来实现,效果会更好。比如,通过工会这一中介形式与企业对话,比党组织直接与企业对话更有效;以发展企业文化的形式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比党组织直接宣传更有效;通过政府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中介联系来间接实现对企业的领导,比党组织直接对企业发号施令更有效。增强领导工作的有效性,特别要注意发挥工会及其他组织的中介作用,实行“党群工作同步化”的工作制度。
  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三心”教育。考虑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有必要在培训和考核党务工作者时加强“三心”教育,即:“热心”——不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多么具体和繁杂,党务工作者的热情始终不能减弱;“耐心”——不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环境多么复杂多变,党务工作者都要始终保持应有的工作耐心;“信心”——不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出现什么情况,党务工作者都要始终保持足够的信心。
  重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人的素质是各项工作的关键要素,衡量工作的有效性实质上是对主体驾驭工作对象的智力、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量度。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聚集程度很高。在这样的群体中,要做到高标准地实现党务工作的有效性,不仅需要创造性地工作,更需要党务工作者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这样才能确保党的领导工作主体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造就一支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需要的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迫在眉睫。
  大胆借鉴现代人际沟通理论。江泽民同志指出,要努力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现代领导艺术的一个很重要方面,是善于进行人际沟通。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善于用“信”、“情”、“理”来进行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与业主和员工的沟通,以及党组织内部成员的沟通。所谓“信”,就是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做到相互信任、相互信赖;所谓“情”,就是以情感动人、以情激励人、以情吸引人、以情凝聚人;所谓“理”,就是以理服人、以理育人、以理树人。
  尽快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网络化管理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企业组织的多变、党员队伍的多变、党的基层组织的多变,这极易影响党的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建立现代化网络管理系统,对党组织、党员数量及其分布和构成等各种信息及时跟踪、及时传递、及时处理,就可以提高党的工作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数量·质量·战斗力
王保庆
  当历史的脚步迈入21世纪时,我们党已拥有6400多万名党员,占全国总人口的5.2%。我们在欣喜地看到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应当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党的战斗力的不断增强,不仅取决于党员数量的不断扩大,更取决于党员质量的不断提高,取决于广大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是党的活力所在。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过程中,需要一支数量可观的党员队伍。然而,在扩大党员数量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党员质量的问题。战斗力要靠一定的数量来表现,但这并不意味着数量越多战斗力就越强。战斗力的强弱取决于质量而不是数量。一支数量多而质量差的党员队伍难以形成强大的战斗力;反过来,即使党员人数不够多但质量很高,战斗力强,也会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对于工人阶级政党来说,质量关系着党的先进性,关系着党的生命力。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邓小平曾告诫全党:“一个人数少但有战斗力的党比一个人数多而缺乏战斗力的党要强得多。”江泽民同志更明确地指出:“党的组织工作,要重视党员的素质。发展党员要重视质量,千万不能单纯追求数量,不能搞滥竽充数。滥竽充数的党员放在党内比在党外更危险。如果党员队伍质量很低,数量再大也没有用。”
  1917年,俄共(布)依靠2万余人的组织,团结广大工人阶级,推翻了沙皇统治,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此时列宁就告诫全党:“世界上只有我们这样的执政党,即革命工人阶级的党,才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宁肯少些,但要好些。”在经历了70多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当苏共拥有1800多万名党员时,却遭遇了国家解体、党组织瓦解的命运。俄共成功的原因在于,共同的理想凝聚了人心,铁的纪律保证了队伍的质量。导致苏共垮台的因素很多,但缺乏坚强正确的领导核心,党员队伍鱼龙混杂、离心离德,战斗力不强,是苏共丧失政权、走向垮台的重要原因之一。
  经过80年的发展,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员队伍状况以及党所肩负的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提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既给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也对我们能否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
  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就要严把“入口关”。必须坚决反对那种只求数量、不问质量的倾向。既不能再搞过去那种“唯成分论”和“唯财产论”,又不能借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降格以求,而应当严格掌握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忌一哄而起。把好“入口关”,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极为关键。
  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就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性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诚心诚意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从而增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党的各项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入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还要畅通“出口”,时刻注意纯洁党的队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存在,会严重侵蚀党的健康肌体,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党的战斗力。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必须继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地把那些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清除出党的队伍,从而确保党的肌体的健康。


第9版(理论)
专栏:理论信息

  弘扬雷锋精神促进公民道德建设
  ——“雷锋精神与公民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综述
  李茂管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在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39周年之际,《求是》杂志社政治编辑部与中共湖南省望城县委在长沙市联合召开了“雷锋精神与公民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与会者就雷锋精神与公民道德建设、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雷锋精神与我们党的宗旨和所倡导的道德追求是一致的
与会者一致认为,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要求所有党员都必须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无私奉献,努力奋斗。雷锋同志对党的无限忠诚,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对祖国无比热爱的政治立场;助人为乐、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的艰苦奋斗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螺丝钉”精神以及钻研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钉子”精神,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道德修养的根本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时代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有的精神风貌。雷锋精神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它与我们党的宗旨是一致的,与“三个代表”要求是一致的。雷锋精神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所倡导的道德追求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共产党人提倡的道德精神。
  弘扬雷锋精神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机统一的
针对有些人认为“市场经济追求个人利益,雷锋精神强调为人民服务,两者是矛盾的”观点,与会者认为,弘扬雷锋精神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机统一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固然要追求个人利益,但只有在为别人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其为己谋利的目的。这就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利己和利他的双重功能,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当然,市场经济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结合,其利己和利他的功能在这个矛盾统一体中的地位也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其生产目的、运行机制和分配方式等本质地区别于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商品生产中那种为他人、为社会的服务功能被突出出来,在此前提下实现了服务与谋利、为他人与为自己的统一。因此,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也只有在这种价值观念下,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今天弘扬雷锋精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内在需求。
  弘扬雷锋精神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与会者认为,从道德上讲,雷锋精神既包括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精神,也包括现阶段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对其中的共产主义道德精神,我们应加以提倡,党员干部和先进分子要积极实践,这是用先进思想引导和鼓舞人们向共产主义目标奋进的需要;对其中的社会主义道德精神,我们必须遵守,这是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因此,对雷锋精神的弘扬,本身就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实上,雷锋在他有限的生命里所做的大量有利于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好事,都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只要愿意去做,每个人都完全能够做到。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抱着为他人、为社会、为国家的态度,凡事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雷锋精神就一定能在全社会发扬光大。
  与会者还指出,我们今天发扬雷锋精神,要紧贴时代脉搏,把雷锋精神与时代精神统一起来,在与时俱进中丰富和发展雷锋精神,使之具有更强大的感召力和生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为什么要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郭克莎
我们所说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是指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和劳动创造价值的系统学说。在马克思之前,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三大代表人物——配第、斯密和李嘉图先后阐述了劳动价值理论,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要科学成分的优秀成果。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这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完整体系。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学习和讨论,形成了一套相对明确和稳定的基本认识。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经济运行方式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客观上要求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现代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许多变化。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工业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服务业的比重较低,在整个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处于从属地位。而现代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现代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发达国家出现了经济服务化趋势,服务业的生产和就业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中占据着越来越主要的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全世界的平均数超过了60%,一些发达国家超过了70%;服务业占全社会就业的比重,也大体上相当于这个水平。相应地,工农业生产所创造的价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从全世界范围看已下降到较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深化对服务劳动与价值创造过程的认识,就成为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
  科技革命引起劳动形式和价值创造方式发生了变化。传统工业社会的生产方式是机器大生产,活劳动在运用生产资料生产物质产品的过程中创造新的价值,生产资料则在劳动过程中实现价值转移,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流程很清晰。但是,现代科技革命大大地提高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甚至出现了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活劳动的耗费降低到最小程度,而物质财富及其体现的价值量却成十倍成百倍地增长,其中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科技和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以现代金融和信用制度为中心的经济流程的日益复杂化,尤其是随着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现代社会的劳动形式与马克思所处的传统工业社会相比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科技型劳动、管理型劳动和知识型劳动(如教育行业的劳动)在国民经济运行和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何认识科技型劳动、管理型劳动、知识型劳动的性质和范围及其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和特点,是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的一项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分配模式的形成,也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产权主体多元化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动,除了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日益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同时,随着分配体制的改革和激励机制的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格局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逐步定型和完善。这种新的分配模式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率的提高,促进了经济较快增长和增长质量的改善。因此,如何进一步认识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的关系,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实践提出来的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