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4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本期聚焦

  由谁解开这个“结”
  本报记者 崔士鑫
  实行村民自治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大难题,是党支部即支委会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矛盾难解决,甚至酿出极端事件,被人称为村民自治的一个“死结”。
  两委不和,矛盾的症结在哪里?从哪里入手破解这一“死结”?
  问题不可小觑
  去年6月,陕西西安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村支书雇凶谋害村主任。
  这个市的莲湖区马军寨村,1999年村委会改选,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国维落选,新村委会主任彭自然上任后,两委矛盾重重。谢国维感到彭自然处处跟自己作对,竟雇人将彭自然杀死。
  此前,山西运城市也发生了一起类似案件,市盐湖区槐树凹村党支部书记付富贵,雇凶杀死了村委会副主任。
  这两起事件当然属于极端和个别现象。
  两委不和更为常见的表现方式是:村党支部片面强调“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忽视民主建设,仍想包办一切,大权独揽;村委会片面认为“我是全体村民选的,支部是几十个人选的”、“支部是抓虚的,村委会是抓实的,村里的事由我说了算”,漠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于是,两委或是貌合神离,处于弱势的一方消极怠工,成了摆设;或是互不相让,导致村级组织瘫痪。
  乡镇虽对村民自治有指导义务,但不少乡镇党委、政府由于历史上的渊源关系,时常对村党支部有所偏袒,反而激化了矛盾。
  症结在党支部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两委不和,支部和村委会都有责任。但认真分析起来,又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应该说,解开两委不和这个“死结”的钥匙,在村党支部手中。
  民政部门曾对发生过两委关系不和的村作过初步统计。村委过度“自治”,支部放弃领导的比例,只占11.8%;两委互不相让,村级组织瘫痪的也只占7.2%;而党支部包办村务,村民自治功能弱化的则占81%。可见,两委不和的主要症结,在村党支部一方。
  这也不难理解。在以往的管理体制下,支部包揽村里一切事务,既有上级党委支持的政治优势,又有长期管理的经验,地位很难替代。而村委会是一个新事物,不少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缺乏管理经验,不大了解办事的规矩和程序。因此,村委会组织法才明确要求党支部发挥作用,保障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农村党支部缺乏在村民自治新形势下领导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尤其是没有意识到自身肩负的推行村民自治的重任。
  有的党支部成员本身就缺乏民主意识,认为农民素质差,搞村民自治行不通:“干什么事都要找群众商量,那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喊三声二大爷,不如给他一鞋底。”有的党支部仍把民选村委会当成一个下属部门,“两块牌子一个门,说话办事听一人”。如此一来,一旦遇到村委会主任个性强,矛盾当然就会激化。
  有些村党支部还存在着更深层的问题。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他们自身“屁股下面有黑”,私利在手,根本不想把该给村委会的权力交出去。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的民选村主任,是在村民“查账”、反腐的呼声中当选的,因此上任伊始,就形成了两委对立的局面。说到底,还是党支部不廉洁、少公心、不能为民谋福利等自身原因造成的。
  亟须发挥作用
  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民自治,并非仅指村委会民主选举,更不是“村委会自治”。村民自治的真正目标,是保证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除了民主选举,还要强调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决不能让村里大事由过去的党支部说了算,变成村委会说了算,把真正的主人——广大村民撂在一边。然而现在不少实行了民主选举的村,仍然议事不民主,管理无规章,决策无程序,村民对村务大事缺少应有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这些现象无疑得有人来管。
  因此,村民自治,给了村委会更大的权力,但党支部的活动天地并没变小,任务反而更重了:要深入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当家作主的责任感;要促使村委会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让村民都能参与村务管理、参与村务大事的决策;要利用自身熟悉村务管理实际的优势,制定村民自治的实施细则,监督、督促村委会执行……当然,要做到这些,靠“七个党员八颗牙”的村党支部是不成的,靠一门心思争权夺利的也不行,首先必须从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入手。上级党委要帮助村党支部,一是转变认识。二是强化队伍。纠正少数村的“老年党”、“家族党”等现象,利用“两推一选”等形式,把群众拥护、合格的非党员发展成党员,让有本事、靠得住的好党员进支部,使村党支部有威信、有战斗力,有能力担负推进村民自治的重任。三是明确任务,建章立制,实行全程监督。
  所以,只要从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入手,党支部就能成为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两委不和的“结”也就可顺利解开。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公仆心声

  实现基层组织工作新突破
  河北省香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栾建平
  栾建平,男,汉族,在职研究生,江苏滨海人。1956年出生,1974年入伍服役,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到河北省廊坊市委组织部工作,1996年任廊坊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科长,2000年任中共河北香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当前,要用“三个代表”统揽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上水平,我们的体会是,必须结合基层实际,做好“突破”这篇大文章。
  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上实现突破。近年来,我们围绕乡镇党委建设“六个好”和农村党支部建设“五个好”的目标,结合农村发展新形势,重点举办乡镇领导干部、基层中青年干部、理论骨干及重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基层组工干部培训班。同时由县级领导带头,全县300名农村党课教员深入所包村街,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教方法,解难题,并按县委统一部署,抽调组织、宣传、党校、农工等部门理论骨干及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代表,组成巡回宣讲团,深入乡镇、村街宣讲,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在强化基层党员先进意识上实现突破。我们把着力点放在发展新党员、严把“入口”关上。按照中央政策要求,解放思想,敢于将各条战线、各个阶层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深得群众信任和拥护、经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二是活动推动。深入开展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和“党支部为群众办实事、共产党员办好事”活动,营造强大声势,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自觉转变作风。三是典型带动。围绕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实施“样板工程”,使基层“学有样板、赶有目标”。四是机制促动。在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党员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权力。
  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上实现突破。我们充分利用香河地处人才高度集中的京津两市中间地带的优势,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采取聘请人才挂职锻炼、授课等多种方式,为基层组织建设注入新鲜“血液”。用定期选派乡镇干部进修等方式,鼓励基层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利用县内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和农业园区等网聚高新技术人才的同时,结合基层建设实际,积极创造机会,用事业吸引人。(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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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建纵横

  农村党员 虽说“无职”也有责
  在农村,没有担任职务的党员占有很大的比例。如何发挥这些无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
  我们每一个党员,在宣誓加入党组织的时候,都表明过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其中包括愿意承担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农村改革
  的逐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活动的方式和党领导农村的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无职党员”确实会感到难以发挥作用。有些地方党组织对农村“无职党员”放任自流,只是收取党费,偶尔过一下组织生活,走走过场。结果,一些“无职党员”的党员意识逐渐淡漠,有些只顾自己致富,对集体的事等不太热心。有的甚至参与封建迷信及赌博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而一些上级党组织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缺乏研究,对这些“无职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显得束手无策。如何加强对农村“无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这一新课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探索。——云南《支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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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建纵横

  个别部门 莫把“乌纱”当陪嫁
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有这么一个现象:有些干部调动前,提出希望职务或职级能够向上动一动,个别领导也就作了顺手人情,把高一档的“乌纱”作了调出人员的陪嫁品。
干部的选拔、调动,有其严格的程序的,而调动前的突击提拔,往往不符合程序。有的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评议;有的没有考核,有的虽然考核了,谈话人知道被考核对象要调走,也就对其缺点、错误闭口不谈。这样,人选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在群众中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失去了干部选拔应有的严肃性。同时也给调动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出了难题。比如,本来计划调进的是科级干部,按科级干部任命吧,被调动的干部不满意,按处级职务任命吧,得多加一个处级职位,不仅影响本单位干部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福建《支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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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建纵横

  离任领导 “旺火”不可成“萤火”
与“新官上任三把火”相反,时下少数即将离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于是工作热情大减,工作松劲、要求不严,上任时烧的几把火不是越烧越旺,而是“火势”渐弱,变成“萤火”。有的甚至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在离任前大捞一把,“旺火”更是变成了“阴火”。
能不能站好最后一班岗,烧好最后“一把火”,是对其党性的考验。
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在位一天,就应谋政一天,干好每一项工作,善始善终。如果虎头蛇尾,或者有头无尾,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如果即将离任的领导在离任前不能勤政,甚至乱政,留下一个烂摊子,不仅是对下一任领导的不负责任和不道德行为,更是对人民对事业的不负责任,如果出现挥霍浪费、贪污受贿现象,那更是违纪或犯罪行为。 ——《广西党建》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干部日记 好事切忌走形式
如今,领导干部写“富民日记”、“民情日记”、“驻村日记”等,似乎已成时尚。一些地方还建立了检查日记制度,检查结果作为对干部年终考核和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照说写民情日记等是干部从思想上、工作上提高自己,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和提炼思想的一种好形式,有助于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思想的升华。但是有些干部记日记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或只记成绩,不记问题,变成了会议记录。这种流于形式的干部日记,除了助长形式主义之外,于工作、于个人成长进步并无多少帮助。与其“逼”着那些无真情实感的干部把时间花在记流水账式的日记上,倒不如让他们把时间花在为民办实事或读书学习上。但愿有更多的基层能少练虚功,多办实事,多读书,多思考,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用行动书写好自己的人生华章。 ——河南《党的生活》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忆传统话新风

  重读《清贫》和《可爱的中国》
方志敏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赣东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创建人。1935年1月,方志敏不幸被俘。在国民党反动派的监狱中,他没有停止战斗。在短短6个多月里,方志敏以惊人毅力和顽强斗志,克服难以想象的困难和疾病折磨,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许多重要文稿,充分表达了一个共产党人对什么是崇高、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坚强的理解。他说:“矜持不苟,舍己为公,是每个共产党员具备的美德。”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指出:“艰苦奋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团结和带领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对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保持党和国家政权永不变质具有重大意义。”70多年前,方志敏是这样写的:“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今天,我们应该更好地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永远保持一份“清贫”,把我们“可爱的中国”建设得更加美好。(附图片)
上图为方志敏《清贫》、《可爱的中国》手稿。
(中央党史研究室科研管理部供稿)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村民自治怎样体现党的领导
徐付群
党管农村工作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村民自治作为党在农村着力推行的基层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创新工程,当然也应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但一定要搞清楚坚持党的领导的含义,才能很好地坚持党的领导。
首先,在村民自治中,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来推动村民自治。村委会组织法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国家立法机关经过调查研究、征求吸收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的,既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也反映了党的意愿。无论哪级党政领导或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中都应严格依法办事,否则就是没有坚持党的领导。
其次,坚持党的领导是要确保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国家政策法规所制定的具体措施能够得到落实。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就是说,当乡镇人民政府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的时候,村委会负有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就是没有坚持党的领导。但是,配合政府工作,并不是无条件地服从来自党委和政府某个人的一切指令。如果有的指令和中央的方针政策或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村委会拒绝配合,并非就是不坚持党的领导。
要严格区分党的意志、基层党组织的意志、党组织中领导者的个人意志。党的基层组织如果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它代表的就是党的意志;反之,当它违背党的方针政策,为自己的小团体谋利益的时候,党员和群众就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人,更不应被看成是党的意志的天然代表者,他没有权力动辄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由,要求群众无条件服从他的个人意志。因此,乡镇党委书记擅自撤消村委会主任职务、村党支部书记随意指定村民代表以及拒绝村务公开等,恰恰违背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在村民自治中,只有正确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避免给党的村民自治事业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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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议论风生

  诊治“批评麻痹症”
雍诚
人体某一部位神经如果出了毛病,那块肌肉就会对外界的刺激失去知觉,医学上称此种症状为麻痹症。
时下,干部队伍里部分同志思想上患有一种“批评麻痹症”,其症状:一是有些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十分艰难,即使批评,往往也是三言两语批评自己,不批评别人,有的反而相互吹捧,彼此“包涵”,回避矛盾,敷衍塞责。二是对歪风邪气退避三舍,或虚晃一枪,或蜻蜓点水,明哲保身。三是有人开展批评,也大多批评“可爱的缺点”,如干工作不要命啦!不注意身体啦!连孩子老婆生病也不管啦!把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庸俗的表扬与自我表扬。四是有些领导叶公好龙,口头上欢迎批评,心理上竭力拒绝,闻过则怒,讳疾忌医,把自己的尊严看得比真理还重要。
把脉此症,尽管病因很复杂,但关键是私心杂念和利己主义在作怪。这类人,淡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避实就虚,前怕狼后怕虎,唯独不怕党和人民的利益蒙受损害。批评上级,怕得罪领导,影响前程;批评同级,怕搞僵关系,伤了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降低支持率;批评自己,怕丢面子,影响威信。于是,放弃积极的思想斗争,坚守“多栽花少栽刺”的信条,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强大思想武器。邓小平同志曾强调指出,不搞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定不行,批评的武器一定不能丢。这两个“一定”掷地有声,言犹在耳。
当前,党中央要求以整风的精神,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的学习教育,解决好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否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是搞好“三个代表”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
因此,对那些患有“批评麻痹症”的同志须敲敲警钟,促其猛醒,转变观念,破私立公,把“怕”字换成“敢”字,以积极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错误,提高自身素质,为人民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安徽省长丰县各级党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制止部门乱设卡、乱收费问题,帮助农民拓展销售市场。目前,该县农村经纪人数量增加了50%,市场销售额增加20%以上,农民经济收入增加30%,生产的草莓、蔬菜等农产品远销天津、南京、合肥等地。图为水湖镇阮巷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在田头向农民了解草莓销售情况。 李广松摄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干群对话”解民忧
郑重
“乡长、局长每周向农民汇报工作”,这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广大农村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一年,“干群对话日”已接受群众建议3564件,为农民办实事2625件,“干群对话日”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解忧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久,牡丹江市委就要求各县(市)、乡(镇)普遍建立了“干群对话日”制度,规定各乡镇、部门负责人每月抽出两天时间“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林口县委、县政府在“干群对话日”中了解到,林口县烟叶公司长年拖欠农民烟款6000多万元,很多农民的生活、生产因此发生困难。县委、县政府领导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多方筹措资金,终于在3个月后,将欠款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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