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头条新闻大奖赛

  一些曾经风光一时的百货、超市倒闭出局——
福州商家面临艰难转型
本报记者 赵鹏
  南国已是莺飞草长的阳春,福州百货、超市商家们心里却是严冬:一些曾经风光一时的百货、超市纷纷倒闭关门。从去年10月份开始,一拨又一拨的供货商围堵在商店门口抢货、讨债的画面屡屡上演。年初,号称福建全省第一的百货龙头企业福州东百集团易权;前不久,福州华联商厦———一个有近20年历史的商业巨子也黯然出局。不到半年时间,福州市先后关张的大型商业企业(万平米以上)达7家,涉及成员单位100多家。与此同时,麦德龙、沃尔玛、山姆等外资商业企业大举抢滩。外资商企的比例由过去的不足20%,很快突破40%。中国刚刚加入WTO,而福州商贸业就已面临艰难转型。人们不禁要问:福州商业企业还抵得住国际巨商的竞争吗?
  是饱和还是缺乏内功
  一些商业企业出局,有人认为是过多和过为随意的外资商业企业所致:大型超市开得太多,已超过福州消费承受能力。对此,分管商贸的福州市副市长梁建勇却另有看法:按照统计,福州商业饱和度只在全国排第十位,应该是还有发展的空间。关键的一点,还是由于商家在发展扩张中过高地看重资本运营的效应,而忽视了自身内功的强化。外资商企办得好,就是因为其运营规范。
  对梁副市长这一观点,福州市华联商厦的原总经理陈卫建表示赞同。
  谈到华联出局,陈经理说:“首先是自练内功不够。以前搞商贸,牛气得很!统购统销体制下,没有竞争,大家养尊处优。什么紧缺商品,也都是自己先有。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商店的优势没有了,但许多单位仍耽溺于‘温柔乡’。拿华联来说,分配制度上大锅饭一直没有从根本上打破。无论干好干坏,都是一个样。没有压力便没有动力。如此,服务水平和外资商贸业相比,明显处于下风。职工哪怕只上7小时班也会嫌累。此外,虽然一直强调给企业经营自主权,而实际上企业的自主权远远不够。我身为总经理,但碰上上班不准时、服务态度不好的,根本无能为力,即使是合同制职工也根本无法将其开除。外资商业企业则不然,一个小组长就可以决定营业员的命运。赏罚不明,要想做到服务质量提高就很难了。还有,各种行政命令更是让企业直不起腰。1996—1997年间,当时华联经营状况还算良好,政府强令华联必须兼并两家破产企业,由此华联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直到现在已宣布关门,上个月居然仍有人通知企业掏几万元钱进行扶贫。”
  华榕超市集团曾是福州一家知名的民营商业企业。1998年最兴旺时,拥有各种连锁店和加盟店130家,营业额高达3.4亿元,并跻身全国零售行业百强之列。然而去年12月份,不到一个星期,100多家华榕连锁店便像推倒的多米诺骨牌,相继关张。说到这段痛彻心肺的经历,华榕总经理林越说:“是我们自己打倒了自己。”
  林越告诉记者,华榕站稳脚跟后,不是在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而是选择了一条盲目扩张之路。为壮大自身规模,华榕采取加盟和特许经营的办法,不断吸收社会上的民间资本进入,只要给华榕交上一些钱,就可以挂上华榕的牌子。1998年是华榕的黄金年。在大好形势推动下,华榕决定向外省扩张,先后在南京、苏州、三明等地投资。根基不稳,导致大厦轰然倒塌。这些投资全部以失败告终,仅此一项就造成了1600万元的损失。
  是挑战更是机遇
  梁建勇告诉记者,百货业衰退不等于百货业已无发展空间,关键是要依照业态转型竞争的规律来调整我们的方略,打好基础,练好内功。福州市政府今年将对国有资源进行重新盘整,做到有退有进。对于经营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竞争能力强的企业,实施重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对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维持经营的,关门停业;对于资债基本相抵,经营已处困难的,将实施减员增效;对小型国有商店,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造。
  政府将不再对企业的发展指手画脚。今年3月11日,福州市已将商委和财委合并组成贸易发展局,统一宏观协调管理全市商业发展。按照新的规划政策,今后政府只根据城市布局的需要,对投资商只提供建何等规模的商业机构的建议,而不再具体细化。
  对于外资商业企业进军福州市场,梁建勇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外资商贸企业的引入,不会因为有人认为“外资挤垮了民族商业”,而重新利用政府行为对外资进行限制。
  梁建勇很自信地告诉记者:“由于地理的原因,福州商业接受外资的挑战可能要比很多内陆城市早,转型的危机和压力也肯定要比别人更早感受。其实这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热点感言

  给“爱迪生”们搭个平台
  王慧敏
  “农民爱迪生”覃上峻的遭遇让人既同情又惋惜。科技水平低,导致我国农业生产力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可以说,迅速提高科技水平,是我们应对未来农业竞争的重要一环。而提高科技水平,离不开像覃上峻这样的“农民爱迪生”。这些来自第一线的发明家,其发明成果,更能贴近农村实际。
  拿喷雾器来说,作为跑农口的记者经常收到这样的读者来信:或者抱怨市场上的喷雾器质量太差动辄漏水,或者说机子死沉女孩背不动。你瞧:覃上峻发明的机子不是正好解决了这些问题吗?
  一方面是有专利无法转化,一方面有需求却找不到卖主。那么,能不能搭建一个买卖双方对接的平台?我有个设想:现在不是有各种各样的招商会、洽谈会吗,能不能将会的内容拓展一番,把“农业专利转让”也列入其中?让“农民爱迪生”和商家广泛接触。我想,这样的效果,肯定比“爱迪生”们自己拎着专利到处找买主强得多!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加入世贸后国有企业亟需法律服务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钱卫清
  ●对WTO有关法律框架缺乏了解的国有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
  ●加入世贸后国有企业面临的首要法律任务是建立自身法律应对机制
  ●在法律服务市场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提高国内律师服务水平刻不容缓
  眼下,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对于WTO的有关法律框架缺乏基本的了解,在反倾销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可能面临巨大的挑战。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我国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我国每年国家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大概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3。每年有几万件的科研成果,通过国际讨论会、杂志发表论文流到外国,被外国的厂商所利用。除了自我保护意识差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加入WTO,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对其他成员国做出了更多的承诺,因此在将来一段时间里,知识产权纠纷将困扰很多国有企业。
  其次,由于现在的国有企业脱胎自以前的国营企业,作为单一主体面对法律问题的准备并不充分。很多国有企业本身并没有专门的法律部门或者常年法律顾问,也就是自身没有应对法律问题的机制。它们往往是以应急性的方式处理面临的法律问题,即当发生纠纷的时候,临时聘请律师,一个纠纷解决以后,这种关系也就解除了。这种模式,是不能适应加入世贸以后的商业竞争的。缺乏法律应对机制的企业,将会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
  面对挑战,国有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措施呢?首先,必须建立法律应对机制。作为一家规范的企业,必须拥有自己专门的法律部门。其职能是建立一套基本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即在如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环节,在投资、合作等项目中预防法律风险的产生,将纠纷的诱因消灭在初始阶段。
  其次,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很多企业在纠纷中处于不利位置或者被迫履行不平等的合约,都是因为业务人员在操作中不够规范,存在瑕疵。进行必要的培训,可以用较少的费用避免巨大的损失。
  加入世贸后,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将全面开放,国内律师将面对外国律师的挑战,为国内客户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国内律师应当努力的方向。
  首先,可以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培训,利用专业优势强化企业职工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如在合同审核、签订及不同种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立一定的操作流程,对法律风险进行实时监控。
  再次,就是利用专业优势,为企业在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区域,选择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以优化企业资源的运用。
  最后,就是传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身子”“脑袋一起入
  飞扬旗
  前不久,针对欧盟提出2欧元以下打火机必须装防止儿童开启装置的CR法案对中国相关产业构成歧视问题,中方根据WTO的规则,组织以温州烟具协会及打火机生产企业为主的代表团赴欧交涉抗辩。抗辩的三个理由中,有一条是CR法案不符合程序,此前没有向我们作正式通报。然而,欧盟委员会官员却在会晤时表示,一年前他们就已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了CR法案的有关内容。经查此说确实,问题出在我国有关部门得到欧盟通报后,没有及时向相关产业各方传递这个信息,也没有评估这个法案将对打火机产业造成的影响。
  读到这一报道,笔者不禁想起近日在国家经贸委一次会议上听到的一桩事。为了提高政府部门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应对能力,某地特举办WTO培训班,规定名额200人,结果开班时仅到37人。难怪,在企业采访时常听到这种说法:加入WTO后,政府部门有些领导“身子”是进去了,“脑袋”还在外面。
  加入世贸组织,是我国主动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要让我国一大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国门的更加开放也意味着政府的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必须提高把握世贸规则的能力,以保护国内产业的安全。世贸规则是一部行政性法规,约束的是各成员体的政府行为。因此,加入世贸所带来的种种挑战中,可以说对政府部门的挑战是最大的。
  就拿反倾销工作来说吧,我国这项工作起步比较晚,如果1997年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可视作起步标志的话,那么,到现在充其量也就是5年多的时间,而大多数世贸成员已走过了50多年的历程。
  底子差是一方面,更为严峻的是,目前我国的出口产品正日益成为各国反倾销的重点目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自1995年以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数量居世界第一。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立案6.5起,90年代年均32起,2001年更是创下了年度立案数量55起的新高。这就更要求政府部门加快转变观念,尽快学会、掌握过去我们不熟悉的东西。不仅要懂得“自卫”,还要学会“主动出击”,直面全球竞争对手的严峻挑战,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更大的利益空间。
  因而,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研究,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种种挑战的一个根本途径。只有提高把握规则的能力,才能逐步缩小我国与其他世贸成员之间的差距。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记者来信

  九项专利八项找不到“婆家”
“农民爱迪生”盼人“说媒”
  本报记者 罗昌爱
  4月初,记者到广西象州县百丈乡新寨村采访“农民爱迪生”覃上峻,说到发明,覃上峻连连摇头。
  只有初中文化的覃上峻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孩子。回乡后参加劳动,第一次背着几十斤重的手摇喷雾器给禾苗杀虫,累得满头大汗。他觉得喷雾器太笨太重,下决心发明一种便捷式喷雾器。经过3年多的反复试验,“便捷式高效小型电动喷雾器”终于问世。这种喷雾器只须6伏干电池带动便可以工作,可节省2/3的劳动力,不仅效率高,而且经久耐用。很快获得国家专利。
  打那以后,覃上峻搞科技发明上了瘾。在10多年的时间里,覃上峻先后拿下了“无害肥”、大棚蔬菜“安全拱架”、“抛秧纠正钳”等8项与农业相关的发明,均获得了国家专利。
  “发明容易转让难!”覃上峻告诉记者,那一年,第一项专利拿到手,他满心喜悦,拿出母亲为他筹集的结婚钱,带上证书,同弟弟兴冲冲地来到某市一厂家寻求转让,谁知一问,上一条生产线得花几十万元,兄弟俩只好打道回村。后来不得不以区区1万元的转让费,将其发明转让给外省的一家公司。这是他10多年来转让出去的唯一专利。目前,他发明的8项专利都还锁在国家专利局的柜里找不到“婆家”。覃上峻说,为了保护这些专利,他每年得花上数千元。家里卖鸡卖猪,东筹西借都不够。而且,随着保护的时间越久,保护费也越来越高。实在难以应付。万一交不上钱,专利就失去保护。
  采访中,当地干部群众都认为,像覃上峻这样一位“农民爱迪生”,实在是难得的乡土奇才。希望有人能为其专利转让当“红娘”,让其成果早日转化为生产力。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咱们的青年突击队
  中铁二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青年突击队是一支技术过硬的队伍,他们从去年4月9日参加国家重点工程——内昆铁路电气化工程施工以来,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每项施工任务,他们承建的工程质量合格率达百分之百。青年突击队员郭胜和工程师徐建国(右)在每项工程完工后,都要仔细检查每个部件和每一颗螺丝钉。
  新华社记者 刘前刚摄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招商引资不要冷落了企业
  近年来,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越来越多。这类贸洽会、招商会有效促进了各地招商引资活动和企业间的交流,但其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地方政府在活动中有意无意中把自己当成了主角,反而冷落了企业。
  参加过三届贸洽会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告部主任朱为民说,政府部门发出的行政命令很多,例如要求企业住什么样的宾馆,限制布展的个性化,在会中举办签约等大量“集中”活动,撤展时不是把撤展证送到展馆,而是让企业代表跑远路到指定宾馆领取等。政府“主角”色彩鲜明,企业有时不得不像“听话的孩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贸洽会为突出签约成果,一些早已成熟的合作被延迟到会议期间集中签约,而一些还未成熟的协议也为赶会期匆忙草签。
  其实,贸洽会真正的效果不在于签了多少协议,而是企业间增进了解和达成好的合作意向。片面追求签约数字,把办会当成政府的政绩工程,显示出政府职能错位。政府要转变职能,就必须从“戏台上”走下来退到幕后,让企业在台上唱出大戏、好戏。新华社记者李梁 吴锦瑜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认真研究、掌握和充分行使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享有的各项权利,积极推动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
——摘自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