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10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为绿化建言
  ——德州市人大代表视察绿化工作侧记
  马建国
  转变作风年,代表法颁布10周年,德州市绿化年。山东省德州市的7位市人大代表于3月13日至15日视察了全市林业发展情况。
  对这次今年市人代会后进行的第一次视察,人们的评价只有一个字——“实”
化繁为简求实效
3月13日上午8时左右,一辆白蓝色相间的旧面包车在德州市区由西向东行驶。
旧面包车行驶在高低不平的土路上,把人颠得前仰后合。
  不仅车辆减少到最低限度——一部,而且原定在11个县市区召开的政府汇报会也全部“搬”到车上开。实行接力赛,每到一县上来一位分管林业的副县长汇报情况。这样,听、看、议相结合,将时间足足压缩了一半多,而效果却是事半功倍。
  当某县副县长汇报到公路两侧林带建设情况时,一位代表指着路旁的“空白地带”问道:“这一段怎么没有种上树?”“噢,这属于××县管辖。”此时,陪同视察的市林业局局长李和平马上拿出手机拨通了该县林业局局长的电话:“建议抓紧采取措施补种。”随后,王绍荣代表提醒道:“两县的交界处最容易出现断层,建议你们把它列为重点检查地段。”
  迎风踏沙摸实情
  13日下午1时,早已过了吃饭的点。可是7位年过半百的代表,经过一路颠簸,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踏进了夏津县西沙河岸边的沙荒地。这是代表们临时加的“自选项目”,他们的理由是:不能光看脸蛋子上的那点漂亮地方,要到最需要绿化的困难地带摸摸真实情况。
  大风扬沙,刮进嘴里,刮眯眼睛,刮满全身;厚厚的沙土埋到了脚腕。但当代表们看到一棵棵三倍体毛白杨树已“站”满了两千亩沙荒地时,顿时转忧为喜,一个个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赵志录代表得知4位农民投资100万元立志把黄沙地变为绿洲的情况后,紧紧握住承包者孙玉星的手说:“感谢你们这一造福子孙的壮举。”接着,他又伸出三个手指称赞道:“这是个‘三赢’的行为,一可以防风固沙,改善环境;二可以为县造纸厂提供原料,促进经济发展;三可以增加自己的收入,把腰包给种鼓了。”
  笑声过后,王绍荣代表关心地询问他们还有什么困难,在听说缺水问题严重时,他当即表态:“回去后,就为你们呼吁。”
  下午1时40分,7位老代表不到20分钟就用完了午餐,顾不上午休就开始了“急行军”。
  到达东沙河时,映入眼帘的是繁花盛开的美景。谁能想象得到,两年前这里还是沙土飞扬、寸草不生的荒原。承包者许德善介绍说,他已从1040亩沙荒地里挣回了80万元。
  县里定的政策有没有变化?林权证是不是到手了?资金怎样?销路如何?……一句句牵肠挂肚的话语接连不断地从代表们的口中吐出。
  临走时,代表们留下三条建议:一是种植果树要善打“时间差”,品种力求早、中、晚熟合理搭配;二是建立果品批发市场;三是自办或引进果品加工龙头企业。
  围绕“活”树献实招
  13日晚7时,不顾一天10多个小时的奔波劳累,7位代表又挤到赵志录代表的房间里一起研究视察意见。
  房间虽小,可里面的气氛却异常活跃。当谈到如何提高树木成活率时,大家争先恐后,纷纷开出各具特色的“药方”。
  “植树造林不能一种了之,浇水、施肥、除草、灭虫都得跟上才能保证成活。”程彬谋代表抛砖引玉,第一个亮出观点。
  “要像给小麦浇返青水一样对待新栽的树才行。”孙嘉祥代表为幼树的地位和待遇鸣不平。
  王贵荣代表接过话茬:“必须进一步加大林权制度的改革力度,只要做到‘谁种树、谁经营、谁受益’,农民就会千方百计地去管好。”
  “对!”王光仁代表掏出一份资料作论据:
  “这里列举了一个县树木成活率的对比数,集体种的仅为30%,而买断林权者或承包户种的树则高达70%以上。”
  说到这,赵志录代表则从另一个方面进行阐述:“‘卖’和‘包’只适用于商品林,但要营造好公益林,还必须靠严格依法治林、兴林、护林,必须唤起全社会的绿化责任意识,切实把树种到每个公民的心里才行。”
  “对于公益林,要推行专业队伍栽树、养护的模式,落实包栽、包活、包管的绿化责任制。”郝启光代表拿着记录本谈了他的想法。
  最后,王绍荣代表从完善制度方面提出建议:“要纠正把种树变成‘种数’的现象,必须改进统计方式和考核办法,真查实验,根据种活的棵数去实施奖惩。”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评说

  “失职”与“越权”
汪岩
“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这在人大监督工作中,似乎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标准。许多文章也在就怎样能够不失职,怎样做到不越权而各抒己见,但似乎未能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究竟怎样才算“既不失职,又不越权”?现实中很难形成统一的说法。事实上,顾忌越权的多,担心失职的少;走马观花多,下马看花少;泛泛而论多,深入解决少。这种状况,怎么能提高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呢?不失职是人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起码的标准。那么,为什么人大的监督不到位呢?主要是我们的思想认识、理论知识、工作节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思想上墨守成规,缺少开拓创新的精神;对于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的学习也不够深入;“二线”思想也影响监督工作的开展。要真正做到监督工作不失职,就必须更新思想观念,勇于创新,坚决维护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监督的权力,且监督工作也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既然有这种权力,就不存在越权的问题。有些同志之所以怕越权,主要是怕伤了感情、怕影响关系,因此就难以搞好人大监督工作。
人大监督保证不失职是首要的,不越权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强调不越权而造成失职,而应该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充分行使好监督职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创新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探源与思考

  依法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顾金池
  今年全国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要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这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能否按照法律的规定圆满完成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都应当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本文对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做好选举前的宣传动员工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应当集中一段时间突出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实施细则、选举办法,使广大村民真正掌握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选举,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搞好选举,这是保证选举成功的首要条件。
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农村党员在村民自治当中应当是积极参政、议政的表率,慎重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带动周围的群众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协助村民选举委员会搞好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要敢于引导广大村民抵制选举中的违法现象。共产党员应当敢于坚持真理、主持正义,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保护村民的民主权利,要勇于挺身而出,引导广大村民同一切破坏选举的违法现象作斗争。
加强对乡、镇政府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县、乡(镇)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
村委会的选举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民主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第  一步是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由村民信得过的、公道、正派、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组成。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过程一定要民主,要真实地反映民意,不能草率行事。
准确界定选民的范围。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在选举日前20天应当公布选民名单。这个名单上应当包括哪些人?即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则和选举办法中对提名候选人的具体方法作了补充,这些具体方法都不能违背村委会组织法中关于由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的规定。
召开村民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可以召开村民选举大会和设立投票站,但不能用流动票箱代替选举大会或投票站。委托投票也要严格依法办理。
当场宣布选举结果。通过当场宣布,表明当选者已经成为村委会成员,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批准。
借鉴以往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
吉林省实行“海选”的经验。这是一种由村民直接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名单,然后再进行正式选举的方法。因为在提名候选人时不定任何框框,所以被群众称为“海选”。
福建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财审  计的经验。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是福建省在1997年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创造的经验。在换届选举前,省政府把任期村财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当年全省进行了村财审计的村达13041个,占已完成换届选举村的88.5%,其中发现有问题的村294个,清退、追回了大批欠款,处理了一批违法乱纪的干部,大大减少了历届换届选举时经常出现的纠缠不清的经济问题,使第六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质量有很大的提高,取得了村财审计的初步的经验。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人大工作“一招鲜”

广元人大通过古城开发与保护议案
本报讯 在刚刚结束的四川省广元市四届三次人大会议上,330余名市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综合保护、开发和利用昭化古城的议案》。这是本次会议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36件议案中,唯一一个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又提交本次会议全体与会代表一致表决通过的议案。此议案通过,表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已代表人民的意愿,把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列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旅游业已愈来愈被该市党政领导机关和全市人民视为必须要加快发展的支柱产业。 (翟峰)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人大工作“一招鲜”

衡南代表建议办理向人代会报告
本报讯 在近期召开的湖南省衡南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就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向大会进行报告,由此开创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列入人代会议程的先河。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康凤说:“这样做,既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代表的知情,同时也可促使政府更加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听完报告后,县人大代表刘治成说:“直接向代表们报告办理情况,是尊重代表,对代表负责的表现。”(邱清楚 李光伟)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人大工作“一招鲜”

安丘人大大力创新工作机制
本报讯 山东省安丘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他们在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述职评议工作规范和人事任免、错案追究、信访处理办法及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联系等一系列工作规程,确保正确有效地行使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担负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为加强和活跃代表工作,他们从实际出发,拟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人大代表学习活动安排、代表建议办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有效地保证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辛玉平)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人大工作“一招鲜”

烟台牟平区人大为群众解难
本报讯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座谈、寄信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许多代表和群众反映,该区有关部门对城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管理存在着重视不够、力度不足、手段软弱、管理松散等诸多问题,部分群众觉得吃水不放心,热切地期望人大能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保证群众吃上放心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群众的反映很重视,主任会议一致决定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查视察活动后,建议区政府认真研究对策,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回答。
牟平区政府对群众的反映和人大的视察建议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解决了群众的难题。(牟宣)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走近人大代表

  代表法是代表的权利法典
全国人大代表 李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制度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可以说,代表法是人大代表的权利法典。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只有每个细胞充满活力,大会才会有生气、有活力,而代表是否有活力却在于其是否有权利且权利是否有保障。代表法对代表权利的确定和保障,使代表工作在代表法实施10年来有了长足发展。代表已更加称职,工作也更有针对性。
随着时代发展和代表工作的要求,代表法也应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我有两点建议:
建议增加对代表责任的规定
代表法表明代表权利的性质属于国家权力机关权力的范畴,具有职权性。但从代表法的规定来看,代表的权利实际上却不具有职权特性。职权的特性在于权责一体,即权利的行使同时也是义务的履行,因而权利的行使具有强制性,权利主体不可选择。但代表的权利,除出席会议权代表法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外(代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大会会议的终止代表资格),其他权利的行使均具有可选择性,并无相应责任。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不利于代表执行职务并提高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代表切实履行代表法所规定的相关义务。
  鉴于此,建议研究并增加代表行使权利的责任性规定,使代表的权利更符合国家权力机关职权的性质。同时,对代表与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关系建议进行更明确且可操作的规范,以使代表行使权利更能体现代表性。
  建议增加代表行使权利实效性的规定
  代表法规定的代表权利性质之一是合议性,即代表绝大多数权利的生效取决于是否达到法定人数(只有批评、建议权可以单独实施,单独生效)。达到法定人数生效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只要达到法定人数即行生效,如质询权、选举权、表决权等;二是达到法定人数后还要经过一定程序方可生效,如罢免权、提议案权等。但这些生效方式并未覆盖到代表权利的所有方面,尤其没有覆盖到代表在大会期间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审议权。在我国,人民是通过代表参与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如果不能很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就难以落实。为此我建议:(一)为保证代表审议权行使的实效性,对于代表的审议意见应研究并规定一种生效方式(比如以一定的法定人数作为生效的条件);(二)与之相适应,应当对会议记录和简报进行规范,以保证其真实性。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走进人大代表

  以实际行动做好代表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黄玉章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认为人大代表要行使好自己的职权,就是要依照代表法的规定,以实际行动做好自己的工作,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增长法律知识,在行动上自觉地、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平时,不断有人向我们询问有关立法和执法等情况,我个人从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心里总有一种担心和压力,因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时审议法律草案、报告和议案等内容,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要求具备多方面的相关知识和必要的法律知识,而且情况在不断地发展变化,遇到的问题很复杂,一般地说与原先从事的职业和工作有较大差异,需要更多的知识。因此,重新学习、不断学习非常重要。
人大代表必须真正关心和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思想上要有明确坚定的群众观念,相信和依靠群众,不断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虚心、认真地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主动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人民群众中,更有一些弱势群体,有时,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因为种种疑虑和担心,不敢申诉。作为人大代表,更要重视听取他们的意见,依照法律和政策,努力去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合法要求。而这本身也是人大代表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的好机会、好方法之一,有利于人大代表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真正反映社情民意。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真实意见和要求,作为人大代表,尤其是担任过领导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做到平易近人,放下架子,言行一致,不要怕接触群众,不要怕听群众意见,更不要怕听不同意见。要使群众同你心连心,愿意接近你,愿意并敢于在你面前讲话,敢于向你讲真话、讲实话。
牢固树立接受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监督的观念,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要防止害怕监督、不愿接受监督的不良现象。实际上,群众表面上不敢说你不对,不敢批评你,但他们心里是不满意的,不愿接近你,不向你说真话。这样,反而使自己孤立,不利于工作。群众尊重的人,总是能严于律己的人。我建议,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也应经常化、规范化。同时,要注意人大代表选举中,防止有些人为谋私利,用不法手段当上人大代表,然后作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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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目击者

  五小企业“躲”深山
吕梁山区遭污染
在山西省吕梁地区,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的检查,一些重污染企业纷纷“躲”进深山开工生产,由此导致的各种污染源源不绝,同时也使水土流失严重的吕梁地区的生态林和山体表面的其他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据了解,这种情况在吕梁地区的多数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附图片)
  图①:不停地冒着黑烟的山西省中阳县中阳钢厂。
  图②:中阳县弓家湾村的村民说,为了让中阳钢厂征用更多的地皮,村干部下令把200多棵果树全部砍掉。
  图③:大大小小的石灰厂把种过生态林的山坡挖得体无完肤。新华社记者 吕晓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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