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8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上郑重强调:“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再次指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作风建设乃至整个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危害最大的不正之风,而且还会带来和助长其它方面的不正之风。”
  选人用人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如何解决好知人识人问题,怎样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本版的成锡锋作者认为解决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要在用人的各个环节上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并形成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李永忠作者认为,选准人,用好人,要从选人用人者和被选被用者入手,选人用人要制度化、动态化;王平作者认为,对“要敢于用有点毛病的人”这种提法要具体分析,防止有人以此为由,排斥不同意见,以“小病”盖“大病”,把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的人拉进干部队伍中来。
  要把中央提出的“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就要坚定不移地走“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制度化之路,这既是防止用人腐败、克服“任人唯亲”的有效措施,更是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用人问题的关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编者
  建立有效机制避免用人失误
成锡锋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十分注意解决好知人识人问题,关键是要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
  目前,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四:
一是用人失察,对所用之人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或被其假象所蒙蔽,不真正了解其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予以任用;
二是用人不当,明明知道某个人的优缺点,未能用其所长,而用其所短;
三是安插亲信,有的领导用人不以事业为重,任人唯亲;
四是明知所用之人思想品质不好,但为了个人的利益却包庇重用。
  前两种情况属于过失,而后两种特别是第四种情况则是主观上的故意。如果说前两种属于犯了错误,后两者可以说是有犯罪之嫌,形成了人事腐败。该用的不用,不该用的用了,甚至该免的不免,而不该免的免了,这样就会在人民群众中间造成很坏的影响,既损害了党的威信,也严重影响了事业的发展。
  只有在用人的各个环节上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并形成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地避免用人失误。
  (一)建立举荐人负责制。干部推荐工作既要增加透明度,又要实行责任制。这样,举荐人就会增强责任感,就会提高用人质量,也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建立考核人负责制。当前干部考核工作中存在集中考核和经常性考核脱节、集中考核的时间过短、考核的面较窄等问题。因而在深入了解实情,准确把握民意方面还不够。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在干部考核办法上进行探索和改革外,重要的是建立考核人责任制,使考核人员克服奉命行事、应付差事的倾向,增强责任心,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确实掌握被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
  (三)建立决策监督人负责制。为了使班子成员均能在人事决策中开诚布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应把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同志)既作为决策成员,也应作为决策监督人,并建立决策监督人责任制。人事决策有了失误,主要领导固然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班子成员明知不对而明哲保身,那么也应该追究其失职的责任。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民主决策的真正到位,从而避免用人失误。
  (四)建立人事组织部门负责制。人事和组织部门在干部任免过程中处在重要地位,应主动发挥推荐、组织、协调、监督、保证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徇私隐瞒或通风报信,而应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党委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组织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起责任,讲政治,讲正气,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帮助党委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如果徇私舞弊,渎职失责,应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人事任免综合监督责任制。除了班子成员互相监督和组织人事部门制约机制的建立外,还应该建立人事任免社会综合监督责任制。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目前,在南开大学584名45岁以下的“双高”(高学位、高职称)人员中,有309人是中共党员;在267名博士生导师中,187人是党员。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聚集在南开园。
南开大学:“双高”党员多
陈杰王树强高海燕
  南开大学党委在关心拔尖人才业务水平提高的同时,满腔热情地关注他们的政治进步,注意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使他们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用学校党委书记洪国起教授的话说就是:在对“双高”人员的培养上,不仅要有业务上的培养目标,还要有政治上的培养目标,引导中青年知识分子正确处理好提高业务水平和争取政治进步的关系。
  洪国起与校长侯自新经常与青年学术骨干促膝谈心,交流思想,在关心他们工作、生活的同时,鼓励他们积极靠拢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落实责任制,制定“双高”人员入党发展计划,实行定人培养、定期谈话、定期考察。
  今年34岁的李坤望教授是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的教授、博士生导师、APEC中心副主任,是学校国际经济研究领域的青年学术带头人。他性格内向,不善言谈。针对他的特点,他所在的教师党支部和系党总支负责人多次找他谈心,引导他靠拢党组织,推荐他到党校学习。在党组织的关怀和信任下,他的工作热情高涨,目前已经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1部,由他起草的南开大学APEC研究课题总报告,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赞扬。根据他的工作表现,党支部适时吸收他加入了党组织。
  南开大学党委在吸收“双高”人员入党时,破除旧观念,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标准,不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看成是追求名利;不把尊重科学、遇事不苟同、有独立见解,看成是骄傲自大;不把锐意改革、敢于创新,看成是缺乏组织观念;不把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学校创收,同时获得个人应得利益,看成是单纯追求物质利益。对待积极要求入党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看他们的主流,不在一些枝节问题上过于挑剔。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加上前期的积极培养教育,经过全面考察,只要符合党员条件或基本符合条件,就大胆吸收。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党员信箱

  入党介绍人应该介绍什么
  陈立烽
  一些单位发展新党员时,在党支部会上,介绍人常讲些内容空泛、千篇一律的表扬词。入党志愿书中的介绍人意见栏里,这种情况也屡见不鲜。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为什么有些入党介绍人在介绍发展对象情况时讲的都是溢美之词,即使讲缺点,也是蜻蜓点水呢?一条主要原因是“老好人”的思想在作怪。这样做,不利于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党的发展工作的严肃性,也不利于发展对象的成长进步。严格说,这也是一种政治上不负责任的表现。
  入党介绍人应该介绍什么?这里不妨摘录两段周恩来同志介绍著名京剧演员程砚秋入党时的意见:“程砚秋同志在旧社会经过个人的奋斗,在艺术上获得相当高的成就,在政治上坚持民族气节。解放后,他接受党的领导,努力为人民服务,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这就具备了入党的基本条件。”“我曾经劝他说,在他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期间,他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力图与劳动群众相结合,好继续解除个人主义思想作风,并且热心传授和推广自己艺术上的成就,以便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发扬为劳动人民服务的精神。”
  周恩来同志作为入党介绍人,对程砚秋的意见客观中肯,言简意赅。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每个入党介绍人都应有一种光荣感和责任感,不辜负党组织和同志们的信赖,破除私心杂念,在介绍发展对象情况时,坚持实事求是,既讲优点又讲不足,既有鼓励又提要求,既有基本概括又有具体内容。通过介绍一名同志入党,给党组织真正注入新鲜血液。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基层干部助农忙
目前正值南疆春耕大忙季节,围绕农民增产增收,云南及广西的基层干部把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深入田间地头,助农扶贫。左图:云南昆明市寻甸县金所乡干部(中)在帮助从异地搬迁来的彝族农民进行春耕生产。新华社记者秦晴摄下图:广西灵川县工作队深入九屋镇莲塘村与农民一起商讨增收计划。新华社记者陈天湖摄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谨防干部“带病上岗”
  王平
  一些本来就有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的人,却被提拔到了领导岗位,群众称之为“带病上岗”。如沈阳市慕绥新、马向东腐败群体中,被逮捕的16个“一把手”,从财政局长到国资局长,从土地局长到物价局长,使用前大多口碑不好。周伟在鞍山时就劣迹斑斑,由于给慕绥新的前妻送了20万元便被力排众议,调到沈阳担任烟草专卖局局长。
  这种现象是党风不正的一个突出表现。用人上的腐败是腐败之首,只要用了作风不正的人,党的事业就要受损失。然而这些“带病”的人为什么能够“上岗”呢?分析一下,根本原因就在于用人上的作风不正:本来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集体研究、群众路线等,可实际上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少数人用人,用小圈子里的人,已成为运作干部见怪不怪的规律。所谓少数人用人,说穿了就是主要领导用人,由个别领导说了算。所谓用小圈子里的人,讲到位就是用自己的亲信。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当前全党的中心任务,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因为,用什么样的作风选人,选什么样作风的人,是一个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什么人来执行的大问题。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焉能再让“有病”的人“带病上岗”!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的单位和部门不是以德才兼备为准则制定用人细则,而是另搞一套所谓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用人政策,有的甚至公开提出“要敢于用有点毛病的人”。对“要敢于用有点毛病的人”这种提法要具体分析,防止有人以此为由,排斥不同意见,以“小病”盖“大病”,把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的人拉进干部队伍中来。
  二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集体讨论。不允许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会议讨论当过场。具体说,就是主要领导不能指令职能部门按照个人的意见做任免方案,不能在常委会上临时动议,提议讨论个人提名干部,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任用的不能通过,并逐步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从而真正做到集体把关,把“带病”之人拒之门外。
  三要实行“任前公示制”。把准备使用的干部交群众讨论,对口碑不好,有腐败传闻,经调查属实的坚决不用。对干部的考核更要落实责任,谁考核谁负责,谁不负责任,或徇私情,让“有病”的人“带病上岗”,就追究谁的责任。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议论风生

  领导干部当“慎初”
张正春
  古人云:“守身如玉当慎初”。“初”就是第一次,刚开始的意思。
  万事皆有初,不少违法犯罪行为,无一不与当初不慎的“第一次”有直接关系。一旦有第一次,接着便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正如一“贪官”交代的那样:第一次有人送我100元钱,收下后心里很慌,过几天才平静下来。有一就有二、有三,后来我一次收上千元,眼睛眨都不眨。可见,腐败分子是从“一”开始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第一次”,就是关隘,就是“缺口”,如果不很好地守住“初”字,就极可能被“初恶”所误,导致终生悔叹。
  领导干部慎“初”,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官位”思想。无论官大官小,都靠党的培养,都是人民的公仆,既然要对党负责,要为人民服务,就要把一切权力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一切言行举止,必须合乎人民的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谋私利,哪怕是“一次”也不行。
  其次,要自戴“紧箍咒”。领导干部地位高了,如果不注意个人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就会有犯错误的危险。所以,领导干部要视“初”为“高压线”,凡是党纪国法禁止的,就要自觉“画地为牢”、“不越雷池一步”。做到言正行廉,永葆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本色。
  另外,要克服侥幸心理,不搞“下不为例”。人开始都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收一次钱,贪一次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下不为例”就是了。要知道,这“下不为例”的第一次,往往就是某些人走向犯罪的第一步,所以,领导干部要很好地管住自己,并且要死守自己的第一道防线。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公仆心声

  要勤于了解民情
  中共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欧阳斌
  欧阳斌,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历史学博士。曾任湖南省长沙县委副书记、邵阳市常务副市长、省农办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现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
  当前,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群众观念淡薄、作风不实和形式主义的倾向。有的认为现在交通、通讯发达了,了解情况只需电话问一问、小车转一转,不必再像过去那样经常往群众那里跑;有的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是跑上跑外,争取项目和资金,到基层没有多大必要;有的认为现在的领导文化水平高了,见识多了,自视高明,自以为是,疏于向群众求教问计。由此在一些干部中滋生了脱离群众的倾向。克服这种倾向,一条有效的办法是领导同志多搞些民情调查,因为民情调查直接深入一线,能掌握真实情况,使作假、浮夸者有所畏惧,促进基层干部深入群众,转变作风。
  近年来,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民情调查“三项制度”:一是民情调查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领导每月开展一次专题性民情调查,市直部门负责人每半年两次,写出的民情调查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实效。二是民情调查登记制度。提倡领导干部撰写《民情调查手记》,要求基层干部做好《爱民日志》登记。去年以来,我们统一印发了2万册《爱民日志》发给乡镇干部,要求登记做到有时间、有地点、有情况记载,有群众签字证明,随时备查。三是督办整改制度。对民情调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由督查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解决。这些制度的制定,使全市的民情调查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提高了民情调查的质量。(附图片)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成安:确保干部脚步向下走
本报讯为使各级干部做到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河北省成安县要求每名县级干部一年内定期带头走访1家企业、10个村庄、100家职工或农户,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春节一过,县领导率先垂范,自觉离开机关,亲临一线。在此基础上,该县在乡村两级干部中,要求党员干部每月到群众家中进行一次家访;召开1至2次党员座谈会,与3至5户群众交心;包上访户、难缠户、贫困户;联系老党员、老干部、经商户和科技示范户;议农业结构调整、公益事业的兴办、重大事项的安排部署、村风民情的规范、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刘树荣常国军)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用好机制选准人
  李永忠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干部选拔工作要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
  由于选人用人机制改革的滞后,尽管一些地方、部门的党委和组织部门想方设法选准人,用好人,但是仍有一些不合格的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如山东的胡建学、河北的李真、江西的胡长清、广西的成克杰等。
  要选准人,用好人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第一,从选人用人者入手,健全各级组织部的机构编制,通过增加选人的力量去加大选准人、用好人的力度;尽可能提高各级组织部人员的素质,通过好的伯乐去选准千里马,用好千里马。
  第二,从被选者和被用者入手,即通过扩大赛马场并增加比赛场次,让更多的千里马或自认为是千里马的能根据自己的实力很方便地进入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赛马场比赛,从而使自己赢得舒心,输得服气。
  第三,从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入手。改革选人用人机制应以“三化”为重点:
一是组织部干部职业化。选拔干部,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政治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一定数量的干部终身为之奉献。
  二是选人用人动态化。我们的选人用人通常是静态的,有的甚至是“一次性”的。其实,选准人和用好人都只能是相对的、阶段性的;所谓“准”与“好”,应当而且也必须是动态的、经常性的。因为,昔时能者,今日未必能;当年优者,来年未必优。在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新世纪,各领风骚数百年早已成为历史,能保持优势数年或数十年已非常不易。如果在“准”与“好”上过分苛求和限定,“不拘一格降人才”就难以做到。
  三是选人用人制度化。要把中央提出的“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走制度创新的路子,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保障把人选准用准”。因为“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的制度化之路,既是防止用人腐败、克服“任人唯亲”的有效措施,更是从根本上解决选人用人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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