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6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走近人大代表

  深化代表工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孟俊修
代表法颁布实施10年来,四川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代表工作不断发展,出现了三大变化:一是各级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报告、表决通过议案、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提议案、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二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日益活跃;三是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得到不断改善。贯彻实施代表法的十年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做好代表工作,要“把握好一个前提,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一个重点,抓住一个关键,做好一个保障”。
  认真学习、宣传代表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代表法刚一颁布,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就对全面贯彻实施代表法进行了部署。在代表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五周年之际,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两次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为提高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水平,2001年6月还对在基层工作的140多名省人大代表进行了统一培训。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代表工作时,自觉把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作为主线,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代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这“两个联系”。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召开例会时,坚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使联系代表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和制度化。各地还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了“联户助贫”、向选民述职等直接联系选民的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思想,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正是把为代表服务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创造条件,有效地调动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是做好代表工作的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在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办理代表建议、代表列席常委会例会、保护代表合法权益、为代表提供保障服务等方面,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有效地保障了代表工作的开展。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实施《代表法》,加大对《代表法》的宣传力度;坚持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题,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让代表扩展视野,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开创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和法制视点

  代表满意安民心
——盘点2001年福建省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阮慧玲 肖四香
时光飞逝,又逢一年盛会。关心福建省发展的人们一定不会忘记,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了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议案、建议。时隔一年,这些议案、建议办理得如何?代表满意不满意?
18件议案全部办复,大部分有望成为法规
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介绍,在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共提出了116件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将其中的18件交省人大常委会办理。负责具体承办工作的是省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员会。
由于管理不善和焚烧设备技术不过关,医院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省人大常委会环境委、教科文卫委接到丁毅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议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并于2001年3月30日召集省政府和福州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及30多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就此专题进行座谈,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鉴于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出台尚需一段时间,他们建议福州市在修订环保条例时,充实关于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内容。同时,也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省环保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吸收此内容。
房屋拆迁问题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省人大常委会1993年制定并于1997年修订的《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冯明华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该办法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组织人员赴广东、广西两省区进行相关立法调研,并参加省建设厅召开的修改讨论会。《办法(修订稿)》基本吸收了代表所提的意见。
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18件议案全部按时办复。其中,关于要求制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6个议案被列入2001年的立法计划;关于要求制定《福建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福建省劳动监督条例》的议案,因有关部门早已起草了相关法规,负责承办议案的财经委表示将督促条例的早日出台;关于制定《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条例》等议案,被列入2002年的立法计划。
建议办理抓重点,纳入解决范围的近八成
福建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建议465件,经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98件,两项合计563件,于2001年3月1日交79个单位办理。其中,“关于加大闽西北山区经济开发,切实加强山海协作”等4件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作为本次会议的重点建议,分别交省政府、省法院办理。
对交办的重点建议,省政府均认真办理,并按时作了答复。从199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直致力于抓山海协作工作,先后出台三个文件,从政策上扶持闽西北等山区的发展。省里还专门建立了山海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定点挂钩帮扶责任制、对口协作制度等,并广泛开展以项目为纽带的山海经贸协作。
对侨房租赁问题的解决,省政府也十分重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侨办组织人员做了专题调研,提出处理意见。福州、厦门、漳州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解决侨房租赁问题,应退还使用权的坚决退还。
据初步统计,已办复的建议中,纳入解决范围的近八成。
承办单位多数认真负责,少数不够重视
绝大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是认真、积极的。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多数承办单位的领导都很重视。省计委主要领导亲自抓督查落实。该委承办72件建议,任务虽然是近年来最多的一次,但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为提高办理质量,有些承办单位还注意改进、创新办理方式,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与代表沟通。
对建议的办理情况,大部分代表感到满意。从代表意见征询反馈情况看,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83.9%,未明确表态的占8.6%,不满意的占7.5%。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分别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当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议案的办理力度不够。对建议办理工作,少数单位的领导不是很重视,抓得不紧。有一个单位虽然承办的建议只有3件,但有2件的办理是超期的,其中有1件建议代表已提了多年,至今得不到办理。个别单位承办人员变动,交接工作没做好,办理工作出现脱节。这都是办理代表建议不应有的态度。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切莫以“建议”落实代表建议
辛玉平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而认真办理好这些建议意见,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则是“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近年来,各地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也大都落到了实处。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在办理工作中,或由于认识不到位,或因为措施不落实,而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把有些代表建议意见办成了“建议”,人大代表对此很不满意。如湖北省有的代表建议要求对三峡库区乡镇制定优惠和扶持政策,承办部门答复时表示将尽快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争取尽快落实;有的代表提出维修拓宽某条公路,承办部门答复时表示将尽快向上级“反映”,力争尽快列入规划;有的代表建言要整治企事业单位偷漏税问题,承办部门答复代表的只是一纸“关于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问题、成因及建议”。上述承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是立足于出主意、想办法,力争解决实际问题,而是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搞“空对空”,说到底,还是因为没有真正摆正自身的位置。不可否认,有些代表建议办理难度相对较大,有的由于财力、物力等方面的因素一时也难以解决,但代表们要的是行动,要的是有效的措施。一些承办部门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是认真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而只是满足于提出“建议”,推脱给上级部门和领导,试问职能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何在?在此,笔者呼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定要出以公心,要少一些汇报成绩,少一些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切莫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办成“建议”。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济南市府办理代表建议“提速”
三百一十三件建议乘上“人大代表——市长直通车”
本报讯 山东省济南市政府自开通“人大代表——市长直通车”以来,办理代表建议速度快、效果好,三百一十三件代表建议仅用三个月时间就全部办结并逐件答复了代表,代表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
去年初,济南市市长谢玉堂在《济南日报》发表公开信,决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权建设的高度出发,开通“人大代表——市长直通车”,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如果代表对政府工作有什么建议,可以书信形式直接给市长提建议,市政府将认真负责地落实好每一件建议。
“直通车”开通后,济南市政府从接到代表来信到落实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时间。去年三月份召开的该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三百二十六条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有三百一十三件需要市政府办理。人代会后,市政府立即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摆上工作议程,对一些重要建议实行了“主要领导负责制度,领导签批制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研究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仅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而且对重要建议亲自调查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市政府从代表建议中筛选出二十多件人民群众比较关心、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分别由有关市长亲自负责组织落实。李建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的建议》提交给徐华东副市长后,他立即责成市计委会同经委、建委、供电局研究落实。
对一些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建议,市政府领导还提交有关会议研究讨论,将建议上升为政府决策,组织力量下气力落实。对于宋跃群等十二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强意识,强化措施,还济南“泉城”特色的建议》,市政府从济南发展大局着眼,将其当作建议办理的“重中之重”。谢玉堂市长几次主持会议,就节水保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沉寂了九百二十六天的四大泉群终于在国庆节前复涌。
为提高办理效率,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交办会议,要求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度,让承办单位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地对话交流,使代表更多地了解建议办理情况,缩短代表建议的办理时间。 (李彬)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2001年人民法院 群众关心的八大热点③

  依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本报记者 石国胜
2002年1月2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特别播出“2001年十大经济要案”节目,成都黑心棉事件、广东查处有毒大米、陕西“三汽”非法拼装车事件、山西得利公司非法传销、潮汕骗税大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等涉及面广、案值巨大、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恶性大案均位列其中。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这些大要案的查处,是中国市场经济的胜利,是中国法治的胜利,也是肩负惩罚犯罪、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的胜利。
为了配合中央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判工作,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走私、危害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骗汇以及在建筑领域、文化市场领域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犯罪,确定为审判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全力遏制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和蔓延的势头。
震惊全国的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以赖昌星为首的走私团伙在3年时间内疯狂走私价值达530亿元人民币的货物,偷逃关税300亿元,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查处该走私案并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了严惩。在一年多时间内,共依法追究了近300名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金融诈骗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而且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那些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予以严惩。2001年5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北京新东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予飞、湖南的唐天河等4起巨额金融诈骗案的主犯分别在当地被执行死刑。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对广东、浙江等地一些制贩假币的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了严惩,有力地震慑了经济领域犯罪分子,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
河南判决生产伪劣棉花案、湖南判决制售伪劣药品案、福建判决生产销售拼装汽车案、云南判决非法传销案……各地一批又一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的审判,清除了市场经济领域一个又一个恶性毒瘤。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法律就是惩罚犯罪的最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等形式规范审判实践,先后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非法传销、伪造文凭、金融证券案件定性、量刑、审理等方面的司法解释,及时、有效地保证了全国法院审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工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武警海南总队牢固树立形象就是生命,形象重于生命的思想,以良好的警容、警姿展示特区武警部队的风采,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特区社会稳定。
图①:驻五指山市的武警海南总队二支队三中队与驻地毛兴村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经常组织官兵深入黎村苗寨开展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被武警总部评为“普法先进单位”。图②: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武警海口市支队二中队。 陈德民 戴宏摄影报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重要形式。然而,宁波市镇海区第
十一届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建议却逐年下降,那么——
议案建议为何逐年减少
谢宏章 林斌
最近,笔者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发现,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1998年2月,宁波市镇海区召开了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81件、建议153件,合计234件;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55件、建议105件,合计160件;三次会议议案53件、建议83件,合计136件;四次会议议案46件、建议51件,合计97件。二至四次会议议案建议数分别比一次会议减少了74件、98件、137件,减幅分别为31.6%、41.9%和58.5%。
“挂名代表”不断增多
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为何逐年减少?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向有关人士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对历次会议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分布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导致议案建议逐年减少的原因之一是该区人大从二次会议开始,已连续三年在会议期间安排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到各代表团驻地听取代表意见,直接回答代表提出的询问,从而减少了大会期间议案建议的数量。
但导致议案建议逐年减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部分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缺乏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献计出力的热情。除个别代表因自身素质不高、能力相对较弱而“不能为之”外,多数都是“能为”而“不愿为”。
据统计,一次会议期间,未领衔或未单独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64人,占代表总数的38.3%;二次会议81人,占49.1%;三次会议95人,占58.3%;四次会议114人,占69.1%。未领衔或未单独提出议案建议的人数逐年上升,是议案建议逐年下降的最主要原因。
对代表不作为“亮红灯”
提出议案建议的数量多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针对议案建议逐年减少这一现象,笔者建议:
一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努力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代表提议案建议的积极性。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多倾听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不仅要重“办理”,更要重“落实”。
二要提高全体代表参政议政的意识,增强他们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把广大代表高昂的参政议政热情调动起来,激发出来,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献计出力。
三要努力改善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对现有的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就如何履行好代表的职务、怎样提好议案建议等问题进行专门培训。
四要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以加强对代表履行职务情况的监督。如组织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组织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建立代表公示制和选民质询代表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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