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24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理论)
专栏:

  关于“严打”整治斗争的思考
侯宗宾
  主要观点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目的主要是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利于深挖和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进而促进“严打”整治斗争;打击黑恶势力、铲除保护伞,又可以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应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开展“严打”的同时,探索建立社会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时,大力加强公安司法队伍建设,会促进“严打”整治斗争的开展。
  2001年4月,中央针对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作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决策,并提出在两年内使全国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目标。目前,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使这场斗争深入开展下去,达到预期目标,还需要解决好几个认识和实践问题。
  如何看待社会治安工作要有新的明显进步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相互交错,各种思想意识和文化观念相互冲突,其中一些消极因素积累多了,反映在社会治安上,就会出现治安刑事案件增多的现象。
  针对这种形势,在一定时期有计划地开展“严打”是必要的,这是控制犯罪的有效措施,是在治安形势严峻时的必然选择。如果没有“严打”,刑事犯罪会更加猖獗,治安形势会更加严峻,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阻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所以,应该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来看待“严打”,充分认识“严打”的重要意义。但是,寄希望于通过搞几次集中打击行动、破几个大案,就能使发案率迅速下降、治安形势根本好转,是不切实际的。我们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目的主要是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刑事案件的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一个较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从而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这个角度讲,衡量“严打”整治斗争的效果,一是看刑事发案大幅上升的势头是否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看重大恶性案件上升的幅度是否回落;三是看刑事发案的趋势是否平稳;四是看社会治安是否得到较好的治理;五是看刑事犯罪的预防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六是看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起来;七是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如果这些要求都较好地实现了,人民群众对“严打”整治斗争就会满意,也就可以说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进步。
  “严打”整治与反腐倡廉
  从当前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看,以黑恶势力为主的有组织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主要刑事犯罪之一。中央在部署“严打”整治斗争时,将这类犯罪列为三类重点打击的犯罪之首。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外勾结,寻找保护伞。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之所以能在一些地方存在,逐渐坐大称霸、危害一方,却没有被及时绳之以法,往往是因为有大大小小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庇护。因此,“打黑除恶”的关键是深挖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一些党政干部之所以被拉下水,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除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甚至威逼利诱外,主要的还是这些党政干部自身政治、思想、作风方面不过硬,经受不住物质利益等诱惑。所以,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这不仅有利于防止保护伞的产生,而且有利于深挖和打掉保护伞,进而促进“严打”整治斗争。另一方面,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特别是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铲除保护伞,又可以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因此,“严打”整治与反腐倡廉、打黑除恶与深挖保护伞应当结合起来进行。
  当然,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因为与黑恶势力勾结的腐败分子往往隐藏得比较深。有一些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为了报复或其他目的,还有可能栽赃、陷害国家工作人员。这就需要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分析,既不主观推断,也不轻信口供,依靠充分、确凿的证据予以判断。冲破关系网、深挖黑后台和保护伞,难度大、政策性强,各级党政领导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帮助他们排除干扰。对于充当黑恶势力的后台和保护伞的,要一查到底,坚决依照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严加惩处。只有这样,才能除恶务尽,取得“严打”整治斗争的胜利。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建立社会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
  打击与预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方面。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一定时期进行“严打”是必要的,但光靠“严打”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开展“严打”的同时,探索建立社会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
  综合治理已经搞了很长时间,在实际生活中确实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产生了一些问题。近些年来,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受到冲击,防范工作受到削弱,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动性、积极性减弱,这在客观上加大了综合治理的难度。同时,刑事犯罪出现的一些新特点也给治安防范增加了难度:一是犯罪组织化程度增强,有组织犯罪增多;二是犯罪手段的智能化增强,刑事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先进,反侦查意识强,特别是高科技领域犯罪和利用现代科技犯罪,给预防犯罪带来很大难度;三是流动人口犯罪在犯罪中所占比重很大,防范难度大。
  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首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公安司法机关是综合治理各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在综合治理中应当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在建立治安管理长效机制方面探索的好做法,如加强警务区建设,使警力下沉,管理前移,把打击防范工作落实到社区;实行公安、保安、治安“三安”联防,多层面构筑严密的防范体系;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制,努力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等,值得总结推广。
  其次,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社会治安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相信群众,紧密依靠群众,专群结合,警民联动,使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处可藏。以往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坚持,同时要针对新情况,研究探索有利于群众参与的新方法。应注意针对群众的思想问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解除群众担心被坏人打击报复的后顾之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安全;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鼓励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新形势下的群防群治机制。
  第三,搞好社区安全建设,大力加强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也是难点。这项工作搞好了,可以大大减少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须针对社区的特点,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努力提高安全创建的质量,扩大覆盖面,增加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不断探索和深化各种形式的社区安全创建活动。
  第四,加强对重点治安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犯罪的措施。比如,外来人口犯罪是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已经成为各地刑事犯罪持续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打击,另一方面还应该在机制上想办法,找出外来人口犯罪率高的原因,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疏导、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方法预防外来人口犯罪。
  开展“严打”整治与加强公安司法队伍建设
  近年来,公安司法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经过前一段的集中教育整顿,在提高干警素质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有的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完全适应“严打”整治斗争的要求;有的干警对“严打”整治斗争有松懈、厌战、畏难等消极情绪;个别干警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因此,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同时,必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强化公安司法队伍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做到因人施教、有的放矢,针对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开展教育,培养干警的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公职意识、公仆意识和公正意识。要善于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发现干警业务素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作战能力。在方式方法上要讲究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在队伍建设中,尤其要注意抓好基层队伍建设。公安司法干警80%在基层,办案工作80%在基层,违法乱纪问题80%出在基层。这三个80%,充分说明抓好基层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等问题,就应当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查处违法乱纪的干警,绝不能手软,不能怕得罪人,更不能护短。特别是要解决极少数干警为黑恶势力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伞的问题。对于害群之马,一经发现,必须依照党纪国法严肃查处。
  有些同志对加强队伍建设有错误认识,认为抓队伍建设与“严打”整治斗争有冲突。其实,抓干警队伍建设,不仅不会冲击“严打”整治斗争,反而会促进“严打”整治斗争的开展。因为抓队伍建设,可以有效地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业务能力,因而会有力地推动“严打”整治斗争的开展,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们就是要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中锻炼队伍,通过队伍建设促进“严打”整治斗争,争取在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同时,队伍建设也有一个新的明显进步。


第7版(理论)
专栏:深入学习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专论

  紧紧抓住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
  王伟光
  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个问题之所以成为一系列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是因为它是所有问题的关键,是最实质、最根本的东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我们党的整个作风建设中,正处于这样的地位。
  核心问题是密切联系群众
  党的作风建设中的所有问题,都是同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紧密相关的。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解决好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解决好立党为谁、执政为谁的问题。
  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我们党本来就是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八十一年前,正当中华民族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水深火热之中时,一批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此后一批又一批优秀分子加入这个队伍,为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前仆后继,奋斗不息,终于赢得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现在,我们党已经成为一个拥有六千多万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我们正在进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是为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和幸福。可以说,离开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力量源泉、胜利之本。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和党领导的军队依靠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取得了革命战争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依靠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战胜了天灾人祸,经受住了种种考验。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党又是依靠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依靠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取得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系列伟大成就。党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经得起战争的考验、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思想作风,是对党顺应时代潮流、永葆先进性的根本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源泉何在?正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坚持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同时也就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所主张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获得对社会规律正确认识的根本途径。一个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先锋队的政党,如果离开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思想作风,不可能正确地把握社会规律,更不可能带领人民实现振兴中华的伟大使命。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是我们党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这里所提到的“实际”,首先就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极其丰富、生动的,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做到从实际出发去看问题、解决问题。脱离了人民群众,高高在上,也就脱离开了最有生命力的实践,难免会犯从书本出发的教条主义或主观盲目决策的主观主义错误。
  工作作风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同密切联系群众是格格不入的,是我党历来坚决反对的。这些现象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一些人心中没有群众,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利益,不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甚至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之上,当官做老爷,只做表面文章、官样文章。
  在干部生活作风上,近些年来出现的以权谋私、贪图享乐、腐化堕落等问题,更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这些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反映的正是一部分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和为人民服务观念薄弱,个人利益至上,背离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站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着眼于新形势下的党群关系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和突破口。抓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问题,就抓住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而要解决在新形势下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问题,就必须注意研究我们党所面对的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
  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我们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以前,党的任务是战胜强大的敌人,夺取政权,这一任务没有人民的支持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了执政党,党自身地位和任务的变化,对党群关系提出了新的课题。事实表明,执政时期同革命时期相比,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容易脱离群众。正如六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党长期执政,党内一些人产生了脱离群众、固步自封等倾向。”“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
  我们党已经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建设的党,成为一个在全面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建设的党。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党员干部怎样深入群众,全面了解和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也比计划经济时期复杂了许多。此外,在改革开放条件下,诱惑越来越多,这也使党员干部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我们国家已经从相对落后进入到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党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物质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相应,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领导干部养尊处优,深入实际的时间相对减少,拉大干群之间的距离。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高科技和信息化的发展,工作与生活条件还会继续改善,对干群关系还会带来更多的新问题。
  在探索中解决问题
  在新的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许多新问题值得认真探索。江泽民同志指出,要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认识。通过深化对这些规律的认识,全面探索党的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
  加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的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渝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党越是处于执政地位,越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干部必须做到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体察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坚决同一切违背人民意愿、损害人民利益的言行做斗争,勤政为民、廉政为民、实干为民。只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成为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表率,党风才能有根本的好转。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防范和纠正脱离群众的问题。例如,建立群众以及普通党员对干部的监督制度,使得干部必须主动去联系群众,形成相互之间的良性互动;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建立干部联系群众特别是联系弱势群体的制度,使群众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制度,保证群众的呼声能得到合理的反映;建立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制度,避免调查研究走马观花、敷衍了草;等等。总之,通过领导体制的改革,通过民主政治体制的建立健全,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从制度、体制、机制上保证广大党员干部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充分依靠群众,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群众对不良作风从来都是深恶痛绝的,他们会有许多有助于党风好转的好意见和好办法。只要我们真正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没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党风建设也是如此。


第7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高尚情操与高尚追求
  金锵
  人们常说的情操、追求,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情操反映内心的情感倾向和恪守的行为方式,追求则反映人生的目的和价值取向。情操和追求有高低、美丑之分,高尚的情操和追求是宝贵的美德,历来受人称道。我国汉代科学家张衡视“德之不崇”为人生最大的不幸,古希腊一位哲学家则把美德比作人生的“第二个太阳”。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人,升华了中华民族和人类社会的优秀道德传统,具有真正高尚的情操和追求。在八十年的奋斗历程中,这种高尚的情操和追求始终是推动我们事业不断前进的精神动力。
  有了高尚的情操和追求,就能正确对待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关系。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我们搞社会主义,不仅要使人们物质生活丰富,而且要使人们精神生活充实。但对于共产党人来说,最不可缺少的是健康向上、丰富充实的精神生活,不论是物质条件极其匮乏,还是物质条件日益改善,首先在精神上必须富有。如果精神空虚,趣味低级,被物欲、金钱欲、占有欲所支配,那是十分危险的。我们正在改革开放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尚的情操和追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有了高尚的情操和追求,就能正确对待现实和理想的关系。共产党人坚信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产主义,同时也认识到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把现实的努力和理想的追求联系起来,决不能只顾眼前而忘记远大理想,也决不能离开现实努力而空谈远大理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共产党人把情操和追求倾注于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变革实践,具有理想坚定、不懈奋斗的精神。在成绩面前固步自封、不求创新开拓,在风险困难面前信念动摇、不敢奋发进击,在利益调整面前患得患失、不愿顾全大局,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唉声叹气甚至随波逐流等,都是同高尚的情操和追求、同不懈奋斗的精神格格不入的。
  有了高尚的情操和追求,就能正确对待个人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人的真正价值是有益于人民。共产党人情操和追求的高尚境界是爱民利民,因而坚持“三个有利于”,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自觉地把个人利益服从于人民利益,把个人前途寄托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上。在共产党人看来,要名利、拉关系、搞特权,是庸俗、可耻的;积极参与创造人民的幸福生活,奉献于社会的进步、国家的昌盛、民族的振兴,才是真正高尚、光荣的。鲁迅赞美过牛,因为它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周恩来赞美过蚕,因为它连最后一根丝都毫无保留地贡献了出来。这种献身精神,正是共产党人高尚情操和追求的写照,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所绝不可少的宝贵品质。
  我们正处于历史大转折、社会大变革、事业大发展的时代,要无愧于这个时代,不能没有高尚的情操和追求;我们党面临着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要经受住这个考验,不能没有高尚的情操和追求。情操和追求,与事业相伴,与作风相连。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锲而不舍地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第7版(理论)
专栏:

  务实:远大理想与现实工作的结合点
刘怀廉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是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论者”。“忘记远大理想而只顾眼前,就会失去前进方向;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就会脱离实际。”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之间的关系,必须坚持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辩证统一,而务实正是远大理想与现实工作的结合点。
  务实是坚持党的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辩证统一的必然要求。务实,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但共产主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践,就没有共产主义的未来。只有坚持务实的科学态度,做好现在的工作,我们的事业才能顺利发展,我们理想的实现才有坚实的基础。
  务实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必然选择。党的基本路线是党的基本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依据。把党在现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及据此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只有求实、务实、抓落实,牢牢把握国情,吃透“上情”,摸准“下情”,因地制宜,严格按照规律办事,才能把党的基本路线变成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化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务实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包含很多内容,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的素质;等等。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像抓生产力那样抓好人的全面发展。只有观念务实、工作务实,才能保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务实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先决条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内容。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允许更多的人通过诚实劳动富起来,生产力才能发展,共同富裕才有基础。如果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后富、贫富差距与地区差距等关系,就会犯平均主义的错误,影响甚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也就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务实就是要努力干事。为此,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真心实意想干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实践党的宗旨,就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就要求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群众之事无小事,细微之处显真情。只要心里装着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拥护,我们的事业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
  二是勤奋学习会干事。干事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本领,这样才能避免蛮干和失误,才能事半功倍。获取知识和本领的关键在于学习。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坚持不懈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市场经济、法律和现代科技等知识,学习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通过勤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是务求实效干成事。江泽民同志明确要求:“各级干部必须时时处处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忠诚地为群众谋利益。”实实在在地为民干事,既是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体现,也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只有实实在在、一件一件地干成事,改革才能推进,发展才能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干事,就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能促进和带动经济发展的事情办成办好,让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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