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不学习新知识,就要被淘汰。机遇要靠自己去争取——
在外面长进挺大的
本报记者 韩建清
对于在外漂泊的外来工来讲,故乡的路好像是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然而,春节临近,记者采访了在广州镇泰(中国)工业有限公司打工的几位农民兄妹,他们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不回家过年。
  骆东坡来广东打工已经3年了,除了第一年春节回家外,这两年春节他都选择了在镇泰公司过,这多少让做教师的父母心里有点放心不下。骆东坡说,平日里最喜欢去的地方是公司的图书阅览室,自己的工资中也有一部分用来订杂志。来公司的这几年里,他参加了公司免费开办的舞蹈、英语、机械、电脑等文化夜校,长进不少。由于工作中接触不少外国客户和资料,骆东坡更需要外语、电脑等方面的知识,这让高中毕业的他压力不小。“不学习新知识,就要被淘汰。机遇要靠自己去争取。”
  去年从湖南电影学校毕业的吴芳琼,在镇泰公司工作不到两个月,就从一名普通的装配工人,竞争上岗升至车间文员。因为有专业特长,这个活泼的姑娘在一些大型的晚会上、部门的卡拉OK联欢会上都可以担当主持人的角色。她告诉记者,因为刚刚开始做现在这个工作,别人需要1小时做完的工作,她需要2小时才能做完。为了尽快适应这个工作,她把公司一年一度秋游的名额让给了别人。“我还得多多努力,新的一年,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农民工也是城市财富的创造者
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 李铁
  ●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部分来自打工收入。
  ●尽管农民工像候鸟一样迁徙,但是城市一旦缺少了他们,就缺少了生气。
  ●对农民工进城公平对待,是当前各级政府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春节将至,社会舆论又开始关注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了。可喜的是,与往年多有不同,对于民工潮这个久久生畏的社会现象,人们不再是简单指责、排斥,而更多的是以同情的心理,关注他们在城市所受到的种种不公平的对待,关注他们的基本权益的保护,关注他们如何能够拿到被长期拖欠的工资,能否平平安安地回家过年。
  农民工在城市人心目中,一直被视为外来群体,是农民,与城里人似乎有着不可逾越的心理和社会现实的障碍。他们的言行举动,经常地遭到城里人的白眼,甚至政策上的歧视。城里治安的隐患,环境的破坏,各种不文明的行为,都和农民工划上了等号。
  随着城市人生活的变化,人们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城市人逐步发现,农民工的生活已经和城里人的生活融为一体。以农民为主体的小商小贩活跃了城市的商品市场,城市的餐饮业、建筑业、家庭装修业用的基本都是农民工,更不用说城里人家里雇用的保姆。尽管这些农民工的户口无法落在城里,尽管他们像候鸟一样迁徙,但是城市一旦缺少了他们,就缺少了生气,就像血管失去了血液,城市的生活就无法运转。
  然而,我们的认识还不仅如此。大量的经济数据可以证明,这些农民工在城里就业所获得的收入对于他们是何等的重要,因为近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部分来自打工收入。但是从城市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生活的重大变化,城市面貌的巨变,城市公共设施的改善,城市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所有这些城里人引以为自豪的事情,都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
  当前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大多是出于同情的心理。很少有人认为他们理应享受城里人所享受的一切。在城市的统计上,如人均教育水准、人均收入水平、人均的基础设施供给、人均的医疗卫生防疫水平等等,我们看到的是接近国际水准。而城市在教育、基础设施供给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投资,基本以城市人口作为基数。至于作为外来人口的打工族,则不得不靠自己解决子女教育和医疗的问题,在使用基础设施方面也受到城里人许多歧视。
  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策,已经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把解决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作为战略性选择。促进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就业,清理有关政策性限制,对农民工进城应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是当前各级政府妥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农民工作为城市财富的创造者,向城市提供了大量的税收,城市有义务、有责任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中面临的困难,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取消歧视性政策,更不能对他们采取粗暴的遣返政策。
  农民工,城市的打工族,将来有一天,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政策的推动,必将在城市沉淀下来,有权利享受城市文明。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热点感言

  谁也离不开谁
  王慧敏
  当农民工赵玉珍拎着大包小包回家过年时,她的心情是激动的。“不出来,一家人都穷。出来了,只要不懒,都不会太差。”她的这段独白,代表了大部分外出务工者的心声!
  不过,并非所有的农民工回家时都迈着轻快的步履!你瞧,那位交了300元被“遣送”回家的表弟,他的眼角能没有泪痕?
  农民工和城市,谁也离不开谁。不要等到院里的垃圾没人清理了,才想到了农民工;不要等到下水道不通了,才忆起了他们的背影。生活一再告诉我们:如果城市张开双臂欢迎农民工,结果是双赢;相反,到处设卡,变相收费,则两败俱伤。
  严冬已经过去,转眼就是春天。歇歇脚,民工又要外出打工了。你想让城里的生活更便捷吗?你想让民工外出的步履更轻快吗?那么就请对照《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认真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吧!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没日没夜地干了80天,包括回家的路费每人只拿到500元钱——
表弟和他的伙伴们
  张毅
  表弟高大健壮,一副好身板。去年11月,地里没有农活,鱼塘也清理完了,他就跟家乡的建筑队来到了北京。表弟说,去年夫妻俩一年忙到头,年底算算账,卖粮食和卖鱼的钱加在一起,扣除本钱,才落1000多块。他希望再挣点儿钱回家过年。
  一天晚上,表弟来电话,急冲冲地说,他们工地的8个同伴上街打电话、买东西时,让警察抓走了。抓他们的理由是“三证”不全。办一个“务工证”要200元钱,过了2002年的元旦,有新规定,只花5元,因此,包工头就想拖到元旦以后再说。这一下可把他们急坏了,他们都是第一次来北京,哪见过这个阵势。表弟语无伦次地说:“你快帮想想办法吧,派出所的人说这些人都要送到昌平,每人还得罚1000块钱,老家也知道了,家里人都乱套了!你一定救救他们呀!一定呀!!”
  待我辗转委托到能帮忙的人,那8个人已被送到徐州,之后,每人交300元钱“遣送”回老家。据说这还是建筑合同方某中学的校长到公安局求情的结果。剩余的人再不敢上街了。也没时间上街,尽管一天三顿白菜汤,还要紧张工作12个小时以上。将近3个月,表弟和他的伙伴们没看成天安门,更别说逛王府井了。表弟仅有的一次上街,就是我跟他们的工头请假,请他在外面饱餐一顿。表弟蓬头垢面,手心手背都裂开了口子。
  表弟要回家过年,我赶在他上火车之前去工地看他。好几个人围住我,七嘴八舌地诉说委屈。原来,建筑工程到他们手上已经转包了两道,年前结账才发现,合同签得不清楚,等于白白干了2000个工,工钱少得了十几万。表弟和他的伙伴们,没日没夜地干了80天,包括回家的路费每人只拿到了500元钱……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国家计委、财政部:坚决纠正和禁止对外来务工人员强制收费
  针对一些地方以加强管理和服务等为名对外出或外来人员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通知》要求,针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包括暂住费、暂住(流动)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在内的多种收费将一律取消。《通知》要求,凡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所属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缔。符合上述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重新审核。为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经营性服务的收费必须符合“自愿、有偿”的原则。坚决纠正各种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取消一些地方规定的向务工人员强制收取的购买车船票服务费。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在北京做保姆的赵玉珍,洗衣服、打扫房间、带小孩,过去在家里干惯的,现在靠这个来谋生——
“还是出来好”
本报记者 白天亮
  2月6日,记者打电话给小时工赵玉珍,问她能不能来帮我打扫房间。她表示不行了,当晚就要上火车。电话里,她的语气十分愉快。她说,今年收入不错,过年要回家看望父母。现在,她正大包小包收拾东西。“过了十五我就回来,有活儿你再找我。”
  赵玉珍是安徽宿县人,今年33岁。1996年,女儿4岁、儿子1岁时,丈夫与同村的人到北京来打工。丈夫先在建筑队干活,后来到一家公司送货,赚的钱多一些,在北京东郊租了间平房。
  1998年,赵玉珍也到了北京。她文化程度不高,别的干不了,做起了小时工。洗衣服、打扫房间、带小孩,过去在家里干惯的,现在靠这个来谋生。刚来北京时,她干一小时零工收5元钱,现在是7元。2000年,经介绍,她到一户人家做保姆,每天从早8点做到晚6点,每月500元,晚饭后就可以回家了。赵玉珍通常不马上回,她把常联系的钟点活安排在晚上,骑一辆50元钱买来的旧自行车跑来跑去。2000年秋天,她把女儿接到北京。朝阳区的一所小学可以接收外来人员的孩子入学,已经在安徽上过一年学的女儿又来这里重读一年级。在北京上学花的钱要多些,不过赵玉珍认为,孩子还是要在父母身边受教育。“过几年,儿子也得来这边上学。”
  比较一下两边的生活,赵玉珍非常肯定地说:“还是出来好。现在种田挣钱不容易。买种子,买化肥,买农药,要花去好多钱,村里乡里还收这费那费,累一年有时候还要赔。”赵玉珍的哥哥、妹妹,丈夫的弟弟、妹妹也都出来打工,仍在村子里种田的只有赵玉珍的公婆。“不出来,一家人都穷。出来了,只要不懒,都不会太差。”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打工者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引起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
打工者权益不容侵害
  本报记者 胡谋
  湖北打工妹冯某1999年应聘到深圳南山某时装有限公司担任车位工,刚开始时每天加班4小时,每小时0.5元的加班工资也能按时发放。但临近岁末时,“黑心”老板竟要求工人每天工作16个小时,加班工资却无故拖欠。身体较虚弱的冯某实在无法承受,只能辞工。
  深圳打工者权益受侵犯主要表现在拖欠打工者的工资。1999年,深圳的劳动争议案高达12000余宗。2000年以前,深圳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倍增长,牵涉面广、敏感性强、难于定性的疑难案件越来越多。仅市劳动局一年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万多宗,其中欠薪案件占45%;在重大劳资纠纷案件中,欠薪案件占了90.7%。
  不少单位违反劳动管理规定,不为打工者购买保险,工伤不治疗、不赔偿,应报销的医药费不予报销,休息日不让休息,又不发加班工资。采取经济性的处罚办法克扣员工工资,也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老板惯用的手法。记者了解到,被克扣工资的民工大都没有签订必要的劳动合同,或因没有办理当地暂住证而无法或者不敢诉诸法律。
  打工者权益受侵犯的现象引起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权益。去年底至今就检查企业12000多家,查出未签订劳动合同7.63万人,补签83%;共查出1023家企业中9.9万人未交失业保险,已督促补交近1000万元;帮助员工追回欠薪9700万元。此外,深圳还在劳动系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化管理,率先进行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率先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打工的兄弟姐妹,辛苦啦
  春节临近,在北京忙碌了一年的外地打工人员大部分收拾行囊,携家带口要踏上回家的路途。过去的一年中,他们和北京人一起为祖国首都的建设出了一把力,同时自己也挣到养家糊口的钱。尽管回家的路途很远,但他们还是要尽快回到家去,和家人团聚,孝敬一下年迈的父母公婆。
  图①:夫妻合力。
图②:集市里的童年。
图③:挤上回乡的长途汽车。
  图④:母子共进午餐。
  本报记者 陶源明摄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要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摘自“十五”计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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