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立法,更贴近百姓生活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回眸
朱延青
  1998年,辽宁省大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后,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4年共制定地方法规8件、审议1件、修订5件、废止7件。虽然单从数量上说不算太多,但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地方法规更好地代表和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因而理清了一条清晰而富有特点的立法工作脉络。
  立法选项突出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1985年以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地方法规54件。从探索起步、规范提高到完善成熟,每一个阶段无不打上了时代的烙印。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亦具有这个时代的特征,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立法,突出了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根主线。
  冬季居民供热问题,一直是北方城市的难点和热点。政府为市民的冷暖操心,供热单位为取暖费收缴烦心,老百姓也时有抱怨。1998年,常委会制定了《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使群众在取暖方面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
针对当前劳动力相对过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明知合法权益被侵害,还得忍气吞声的问题,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常委会于2002年制定了《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条例》,对10余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制定了《大连市种子管理条例》、《大连市献血条例》、《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等条例,使困扰农民的假劣种子问题、事关群众献血用血切身利益问题、关系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的消防工作都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立法过程突出民主化
立法过程日益民主化,广泛听取民意,让群众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管理自己的事务,是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活动的又一特色。
1998年9月,《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出台了。这件法规草案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同?老百姓还有哪些意见和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在9月21日的《大连日报》上刊出了该条例草案全文,向全市广泛征求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干部、教师、律师直至普通市民,纷纷写信、打电话,把自己对城市供热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坦陈直言。此间,常委会收到市民的电话和信件80余次(件),所提意见和建议200多条,使这件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规,在立法过程中真真切切地贴近了每一个人,更多地体现了民意和民权。此后,常委会先后将4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登报公布征求社会意见,使这种做法经常化、制度化。群众感慨地说:“过去我们只是学法守法,现在立法我们也能参与了。”
立法民主化不仅体现在群众的参与上,也体现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1998年,常委会在修改议事规则时,作出了“审议法规可以在本次会议付诸表决,也可根据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待以后的会议再行审议表决”的规定,以保证广泛听取意见,使地方法规制定得更加完备。
立法理念突出保障公民权利
过去,社会上流传这样一句顺口溜:“十个大盖帽,管着一个戴草帽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在立法中曾一度侧重于强调公民的义务,一些法规立的法意图停留在思考怎样来管老百姓上。其实,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依法治权、依法治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立法理念,需要从强化公民义务和政府权力,向强化公民权利和政府职责转变,这无疑是新的形势下立法工作的走向。人们欣喜地看到,大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重在保障公民权利”的立法理念,清晰地体现在每一件地方法规的字里行间。
常委会在审议《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大连市献血条例》、《大连市消防若干规定》等法规的讨论中,十分注重扩大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范围,吸收了许多市民提出的意见。如《大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有关“并保证在供热时间内用户居室温度不低于16℃”的表述,市民认为“在供热时间内”、“用户居室”概念含糊,常委会修改为“并保证在供热期内室内温度不低于16℃”。还有市民对第三十一条(八)项中有关“应根据温差和累计时间按标准热价计算退还用户热费”的表述提出异议,认为老百姓不易懂也不会计算。修改时有关部门采纳了这条意见,修改为“应退还用户热费”。这样一来群众的享有供热的时间和范围扩大了,权利有了保障。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代言人”岂能不代言
许士光
据安徽《人民民主报》报道,铜陵市两位人大代表连续两年未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也未参加过代表活动,实际上没有执行其代表职务。为此,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依法终止了他们的市人大代表资格。这几年,中央和地方各级人大报刊披露了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因两次以上无故不出席人大会议而被终止代表资格的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外出打工,还有一些人自谋职业另辟生路,这其中当然也有各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另择职业,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每年的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是必须参加的,即使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也应依法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缺席。这是因为:一是各级人大的议事原则是集体行使职权,如果缺席的代表过多,势必影响有关决议决定特别是人事任免事项的审议通过。二是每位人大代表都代表着所在选区或选举单位的民意,如果缺席了,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一府两院”的建议也就随之而“缺”,成了无人代言。三是人大代表都是选民或选举单位通过严格的、民主的、法定的程序选举产生的,其代表职务具有权威性、严肃性和先进性。如果人大代表对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想参加就参加,不想参加就不参加,就说明其不具备人大代表应有的素质。
人大代表无故不出席人大会议的问题,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人事代表部门、乡镇人大和各代表小组,要建立人大代表档案,经常与他们联络,并把人大工作安排和代表活动的计划及时通过书信、电话等形式传递给他们,让他们了解和参加人大的各项工作或活动,做到“人离心不离,联系不中断”。选区和选举单位也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适时开展选民评议代表活动,通过评议让选民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促使他们增强代表意识,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人大会议和代表活动。《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有关于“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的规定,对那些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出席人大会议的代表,应及时作出终止其代表资格的决定,并及时进行补选或另选,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使人大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倡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纪实
本报记者石国胜
2002年11月27日下午,公安部第一礼堂。
当“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牛街派出所所长王宏瑞代表公安系统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命名表彰的17个先进单位,向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宣读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倡议书,号召广大公安民警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忠诚卫士时,礼堂内掌声雷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我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这个目标展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壮丽前景,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新时期的人民卫士,决心用他们对党和人民的爱与忠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用实际行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满意的派出所”哈尔滨市公安局东莱派出所根据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警民关系的新变化,着力搞好爱民为民的制度和措施延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方面,在坚持执行文明服务公约的基础上,建立了首席站立接待制,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实行站立式服务,实行了首问责任制,由负责接待群众的第一位民警把群众要办的事情办好。另一方面牵头组建了由派出所和水电、煤气、房产、医疗等16家单位参加的“社会服务联动网络”,形成覆盖群众生活主要领域的服务体系。
“模范消防中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第五支队车站中队地处上海闹市中心,执勤战备任务十分繁重,但中队党支部十分重视与地方街道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在驻地开展了“有急难险事,找消防战士”的社会承诺。尽管中队官兵换了一茬又一茬,但热心为民的接力棒仍然一棒一棒地传了下来。三年来,该中队共出警1411次,救出被困群众92人。
十六大报告提出“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国公安系统正全力以赴地开拓新思路,采用新技术,学习新本领,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广州市公安局华乐街派出所实施一系列科技强警计划,不断拓宽科技手段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他们实施三级联网报警系统,辖区有80多个机关单位安装了报警装置,形成用户—指挥中心—派出所三级联网体系,有效地增强了辖区的防范功能,一旦出现警情便快速出警。在社区他们还在侦查取证工作方面,专门购置活体指纹采集一体化机,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取证据,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打击力度。
云南公安边防总队德宏支队木康公安检查站今年以来利用“人体藏毒检查仪”、“违禁品探测仪”和“X光货物安检机”等科技设备,查破各类贩毒案件104起,占全年查破贩毒案件的21%,缴获毒品海洛因80余公斤,占全年缴获毒品的27%,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4%和20%,科技强警显示出了强大的威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已经实实在在地融入到新时期警务之中!
历史属于过去。代表着全国公安系统和全体公安民警的17个先进集体,清醒头脑,展望未来,用倡议书中的豪言壮语,表达出他们努力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忠诚卫士的满腔激情——
“回想过去,我们仅仅是在属于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取得了有限的进步,却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嘉勉和褒奖。面对鲜花与荣誉,我们不敢稍有松懈;肩负期望与重任,我们必须更上层楼。我们愿与战友们在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相互学习,携手奋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伟大征程中经受检验,再立新功!”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消防铁军
近3年来,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开展了“队伍正规化,业务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建一流机关、带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的目标。全省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5万余人次,扑救火灾3.5万起,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8700多次,保护财产价值50多亿元。
图①:烈火金刚。
图②:高空灭火演练。
图③:扑救南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火灾。
姚勇王高文摄影报道(附图片)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太原立法规范客运出租车
本报讯《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二○○二年十二月二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正式颁布,于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是为了加强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是全省第一部以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为目的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率先迈入法制化轨道,将会有力地促进太原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张伟李恩庆)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武汉执法检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
本报讯在2002年11月27日召开的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有关负责人在作《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时,对新闻舆论监督进行了高度评价。他说,新闻舆论监督对《湖泊保护条例》的贯彻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新闻记者深入现场,对违法填占及时予以披露,不少违法填湖的行为是在被新闻媒体曝光以后,被执法人员查处的。舆论监督既是人大法律监督的有力补充,同时也是政府工作的镜鉴。(潘勤任新贤)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四川立法建议热涌省人大
本报讯2002年11月2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式宣布,面向全省公民征集立法建议。短短一周时间,近300份建议通过热线电话和网站,集中到了“96118”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经过梳理后,其中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已提交给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据了解,建议的提出者来自社会各个层面,有公务员、学生、工人、退休教授等等。建议涉及面也非常广泛。司法监督、学术腐败、残疾人保障、城市房屋拆迁等是热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周德先认为,当前,我们的法制建设有很多不健全的地方,这与以前的立法资源渠道不够畅通有很大的关系。其实,在普通百姓中间,蕴藏着丰富的立法资源,这些资源是立法的基础。从普通老百姓的建议中筛选立法选题,可以填补很多法律空白。同时,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来自于老百姓,能从根本上代表老百姓的利益。(刘云飞)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国门前哨
近一时期,天津公安边防总队滨海边防支队在海警支队的配合下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以打击盗抢渤海油田物资犯罪活动为目标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在为期4天的行动中,动用巡逻艇16艘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6部,航行检查达29小时。此次行动,共检查渔船89艘,检查渔船民450人次。
图①:港口巡逻。
图②:边防官兵跳帮检查可疑船只。
李玉国任鑫摄影报道(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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