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4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管理国家的权利;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等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劳动权、休息权、男女平等权、受教育权等
公民有何基本权利和自由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蔚云
  和以前我国的宪法相比较,现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一章的前面,进一步显示了现行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重视。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一,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还规定人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利,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宪法又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公民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对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得明确、具体和完备。
第二,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宪法规定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第三,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方面的权利。如享有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婚姻、家庭受法律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等。
第四,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等。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还强调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包括经济上的保障和法律上的保障。如对劳动权规定要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以保障公民享受劳动的权利;宪法规定了人身自由权,又规定禁止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对于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宪法规定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附图片)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休息权。图为一些群众在假期中到沙滩上休闲娱乐。新华社记者孙参摄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

  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行政机关依宪履职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
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反映,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行政。
一要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宪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规定的,就坚决贯彻执行;宪法禁止的,就坚决反对。做到违反宪法的话不说,违反宪法的事不做,带头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
二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摆正自己与人民的关系,真正做到一切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认真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保护合法行为,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推进体制、制度创新,保证行政权力在公开、规范和受制约的轨道上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为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国家的政令和法制统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或者其他政策措施的备案监督,对违反上位法或者相互矛盾的,该撤销的撤销,该废止的废止。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从大局出发,深刻认识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性,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真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附图片)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政党制度:走中国特色之路
中央党校研究室苗庆旺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是受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合法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宪法确认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1982年宪法在序言中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作用和领导地位,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定了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载入宪法,是我国宪法日臻完善、我国政党制度日臻健全的重要体现。20年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宪法范围内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多党合作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都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其次,必须进一步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挥它们在参政和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再次,必须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特别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坚持依法执政,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附图片)
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图为国庆50周年大阅兵。解放军报网络版提供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

  分配制度:从“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许安标
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对于资本、技术、土地、管理等生产要素能否参与分配,在政策上不清楚,在法律上不明确,在实践中引起了一些争议。随着分配制度的改革依法进行,这样的问题早已不存在了,人们享受着改革带来的种种实惠:有人投资股票而发家致富,有人凭技术入股成为股东,有人因为自己会管理会经营而参与企业分红。分配制度的改革,正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根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和市场规律,在1982年宪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增加一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发展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需要承认生产要素可以参与分配。没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机制。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这些市场的培养和发展提供了条件。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截至今年8月底,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有1197家,市值总额4.65万多亿元,在经济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得益于宪法对分配制度的完善。投资买卖股票,不仅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且还受宪法的保护。
在初级阶段确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兼顾效率和公平,实现共同富裕,也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合法致富。在创办企业及其经营活动中,可以采取“有钱的出钱(资本),有力的出力(劳动力),有知识的奉献知识(技术和管理)”的方式。“众人拾柴火焰高”,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必将极大促进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附图片)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从身边事看修宪

  1993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入宪法——
农民吃了“定心丸”
本报记者刘杰
经过严冬的人才知春天的温暖。1993年、1999年两次修宪都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宪法,从而确立了“大包干”的法律地位,这对冒着巨大风险在全国最早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来说,无疑是吃了颗“定心丸”。
当年的小岗村生产队长严俊昌,今年已60多岁,身体硬朗。作为当年的大包干带头人,他说:“当年闹承包,搞分田到户,那可是跟人民公社唱对台戏啊!可眼看着村民吃不饱,饿肚子,咱当干部的心里急啊!就这样,18户农民在大包干的合同上按下了手印。先是分田到组,后来干脆分田到户。当年大见成效,全村产粮由生产队时的1.5万多公斤增长到9万多公斤,人均收入由20多元增加到400多元。”
“大包干虽然好,但一开始总是有人说三道四,咱们心里也直犯嘀咕,怕上边来个什么政策给反掉了。到1993年修改宪法,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了宪法,咱老百姓才算踏实啦。老百姓种起地来也敢施肥用药了,年年都有好收成。后来宪法又写上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要咱走规模经营路子,农民致富的劲头更足了。”当年参加按手印的18个农民之一的严立华指着自家6间宽敞的大瓦房,数点着家里彩电、电话、摩托车,兴奋地说:“现在家家都有这些电器、交通工具,没有改革,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吗?没有宪法支持,能让农民放心搞改革吗?”
小岗村变了,小岗村人的精神面貌变了。当宪法以“板上钉钉”的事实,肯定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小岗村成了全国的改革典范。从冒险要土地,到现在要寻求走出土地;从只求温饱到致富奔小康,小岗村人正用勤劳谋求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新任村委会主任严德友说:“我们要用新思想、新观念寻找新路子。小岗村的明天一定更美好。”
(本报凤阳电)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

学习宣传贯彻宪法
宪法至上!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现行1982年宪法,是依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而制定的。实践证明,现行宪法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支持。本版就宪法法典的有关内容及其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笔谈。--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摘自宪法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

  从政治家的治国理论、法学家的治国理想,到如今已成为宪法确认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全体公民的价值准则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袁曙宏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修改,在宪法《总纲》部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国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次成为我国宪法确认的治国方略和目标。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反映了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治国思想的不断发展与深化。
我国宪法正式确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和目标以来,依法治国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重要发展:(1)依法治国的理论内涵逐步形成。在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依据是宪法和法律,客体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目标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依法治国的全民共识迅速提高。依法治国正逐步从政治家的治国理论、法学家的治国理想,发展为整个社会的高度共识、全体公民的价值准则,并进一步深入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当中。(3)依法治国的实践成就全面凸现。我国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特别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成效初现。依法治国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对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重大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如何不断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推向前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无疑是中国共产党在21世纪将要实现的重大任务。(附图片)
宪法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出版发行等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图为群众在书店中看书。祝敏松摄


第10版(宪法20周年特刊·辉煌成就)
专栏:从身边事看修宪

  1988年,私营经济写进宪法,成为——
私营企业之福
鲍洪俊王桓陈伟强
回想自己企业的创业历程,“尊重创造,企业之福”,浙江省工商联副会长、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沂感慨地说。
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全国私营百强企业富通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创业初始,正值1988年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宪法修正案上的这段话,王建沂逐字领会,反复揣摩其内涵。几十个字,他想了很久,想得很多。他怎么也按捺不住满腔的热情,当时对他而言,有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如同一股巨大的推动力,帮助他冲破观念束缚,解除思想疑虑,义无返顾地投身到产业报国的创业大潮之中。
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一间用毛竹和油毛毡搭建的不足40平方米的厂房里,王建沂与他的几名工人孕育出一个著名的大企业:富通集团有限公司。10多年来,在党的改革开放和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鼓舞下,王建沂凭着过人的胆识与敏锐的眼光,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一步步把企业做大。经过数年苦心经营,当年那个不起眼的小厂已经孵化出一个大型的现代化企业,年产值达到数亿元,但王建沂并没有为现有的成绩所陶醉,他要把富通公司做得更大更具有活力。从1995年开始,富通先后与日本著名信息通信制造企业昭和电线电缆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了三家合资企业,产品从通信电缆到通信光缆、光纤、光器件乃至研制成功光纤预制棒,实现了信息传输领域的全覆盖,为推进国家信息化进程作出了特殊的贡献。(本报杭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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