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5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可贵的“倔强”
冰雪
  湖南长沙出了一位“神人”,名叫陈荣杰。就是这位耄耋之年的八旬老人,历经艰辛的告状之路,硬是将神通广大的“三湘巨贪”——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送上断头台。湖南的百姓无不为之拍手称快。扳倒蒋艳萍只是老人反腐成果中的一篇杰作。据说当地许多告不下来的贪官都栽在了这位老人之手,以致现在老人的家里已成了名副其实的人民来信来访接待站。
  在敬佩这位老人之余,我们不禁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那些自恃“根”深“叶”茂的腐败分子都会栽在这位已无缚鸡之力的老人之手,这位无职无权的老人又有什么神奇之处?纵观陈荣杰老人的反腐经历,要说神奇,老人有的就是嫉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和与腐败分子作斗争的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神就神在有一股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倔强劲。为了告倒女巨贪,老人前后花了11年时间,光举报材料就一大堆,往返于北京与长沙之间无数趟,真可谓“八千里路云和月”,其中艰辛有谁知。
  反观一些地方的反腐职能部门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兵强马壮,却无所作为。究其原因,是缺乏老人的那种正气和那种倔强劲。女巨贪蒋艳萍从一个售货员爬到副厅级的领导岗位,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靠的就是“肉搏战”,又曰“性贿赂”取胜,对此群众早有举报,可至有关部门却如石沉大海,以致蒋艳萍气焰越发嚣张,犯罪越发大胆,最终成了湖南第一女巨贪。蒋艳萍被送上断头台时最痛恨的恐怕应是有关部门的“失职”。试想,如果有关的反腐职能部门在群众举报之时就能尽职尽责,早日把蒋艳萍处之以党纪或绳之以国法,她也许成不了巨贪,也许就不会枉失卿卿性命。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维权之路

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受伤企业应否赔偿
  编辑同志:
  我是某电器厂职工,进厂时并未和电器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就在我进厂不久,由于我所操作的冲床安全设施不够完善,致使我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冲床轧断,造成我终生残疾。我治疗出院后,多次找电器厂要求赔偿,可是,电器厂负责人总以我和该厂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为由,拒不赔偿我的损失。请问:该电器厂的这种拒不赔偿的理由是否合法?我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赔偿呢?
读者刘枚
  刘枚读者:
  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我们深表同情。你所在的电器厂负责人以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不赔偿,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的精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你和电器厂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冲床轧断是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的,且是由于该冲床的安全设施不够完善所致,所以,你的这起事故应当适用我国现行《劳动法》。因此,电器厂对你的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应通过什么途径来获得赔偿呢?我国《劳动法》第77条第1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此规定,你可以和该电器厂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你必须掌握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你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依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枚同志,相信你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江西省赣州市法律服务所黄艳红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画里有话

如此“保护现场”
李肖扬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探源与思考

国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刍议
景屏
  20万只印有“PHILIPS”字样的假冒启辉器日前被南京新生圩海关公开销毁,侵权人同时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引出了一段有关国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问题的思考。
  今年2月22日,南京一家进出口公司委托金陵报关公司向南京新生圩海关申报出口卤素灯70万只。细心的关员在开箱查验后发现出口货物却是启辉器,其中20万只印有“PHILIPS”商标,50万只印有“SILVANIA”商标。据查获该案的新生圩海关关员说,此次之所以能断定这批出口的产品是假冒产品,完全是凭着日常的生活经验,知道“PHILIPS”是名牌,当时在海关总署的知识产权保护权利备案中还没有查到相关记录,不死心,又与飞利浦公司中国总部联系才确知这批货物是假冒的。飞利浦公司因此次事件认识到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立即补办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备案手续。企图一同出口的另外50万只标有“SILVA-NIA”商标的启辉器是否也是侵权产品,却因为同样没有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也不是在我国驰名的商标所以无从查证。而如果“SILVANIA”商标的注册商标权利人另有其人,并且在海关总署申办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事情就简单多了。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国民待遇原则和独立保护原则规定,国外注册商标要取得我国法律保护必须先进行登记,并且只能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保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应当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备案,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全国各地海关在进出口查验时,都将对照备案资料严格审查货物来源,并要求出口商提供商标专用权证明,这就使造假者再也无隙可钻。
  任何一个知识产权权利人只要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手续齐备,都将得到海关的保护。首先由权利人统一向海关总署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一、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注册地、住所等自然情况;二、注册商标的注册号、内容及有效期限;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货物的名称及其产地;四、被授权或者许可使用知识产权的人;五、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货物的主要进出境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正常价格等有关情况;六、已知侵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主要进出境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情况。
  海关总署在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准予备案。海关总署准予备案的,发给知识产权保护证书;不予备案的,则说明理由。
  这样,在备案的有效期内,权利人如果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我国关境的,可以向当地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同时全国各地海关也根据在海关总署的备案资料,依职权主动帮助备案的权利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旦发现嫌疑线索,主动通知权利人。海关在申请人提交与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可以根据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对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未提出异议的,海关经过调查,有权将扣留的货物按侵权货物处理,并可以对相关侵权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理。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提出异议的,海关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将侵权争议提请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统计,目前全国在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的商标权有1503个,加上申请专利权和著作权共计2147个,而其中申请保护的国外商标权459个、知识产权总数为623个,均仅占三成。这一状况与其出口产品总值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相比显然失衡。
  与国外知识产权在海关总署备案比例形成对照的是,现实中此类侵犯国外知识产权的现象已是频频发生,这足以说明企业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很有必要,也是相当有效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武警贵州总队三支队“严打”中屡建功绩
  本报讯今年3月以来,武警贵州总队第三支队在参与“严打”和“打黑”斗争中,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屡建功绩,先后抓获各类犯罪分子46人,收缴雷管30枚、炸药15公斤、导火线70多米;在“严打”斗争中已有99名官兵和16个集体被上级记功嘉奖。(杨杰曾淞)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完善立法:改善医患关系的关键
本报记者王比学
  事实触目惊心
  一名患者因鼻息肉在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住院治疗,手术后,患者认为手术不成功,寻机报复主刀医生。今年4月17日下午4时45分,患者用菜刀对着毫无防备的该院耳鼻喉科主治医师王恺一阵猛砍,致使王恺的头部、双上肢、双手背部多处被砍伤。据悉,近5年来,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曾多次发生类似事件,医务人员遭伤害、被侮辱、围攻达50多次,王恺事件只是其中最严重的一起。7月25日,伤害王恺的凶手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7月13日,湖南中医学院附一院血液科学术带头人、国内知名血液病专家王万林教授被患者连捅46刀,不幸身亡。凶手是一名工程师,同时还是在读研究生,他因所患疾病没有根治,钱也花去不少,便认为是王教授和医院欺骗了他,最终导致凶杀事件。
  7月25日上午,一名患者在北京协和医院因病抢救无效死亡。当晚,死者家属到医院查找死者生前看病的片子,没找着,怀疑是清洁工清走了,在与清洁工交涉过程中,神经外科副主任王任直闻声前来,被患者家属打伤。目前凶手已被依法交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上半年的一天,解放军304医院急救部一名医生被患者家属打得鼻青眼肿,起因是患者家属嫌医生提出的各项必要检查太繁琐,医生的处理不及时,话不投机,于是大打出手。
  有不少医生反映,现在患者在医院吵、闹、骂是常事,多半发生在急、伤、重的病室。
  据统计,从1997年到2000年,仅北京市106所医院就发生殴打医生事件525起,伤残人数达94人。
  近来伤害医生的血腥事件屡屡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种粗暴的行径,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
  架起理解桥梁
  最近网上除了谴责声外,我们还听到了一些相反的声音。为什么行凶者反而还会得到个别人的同情呢?这其中恐怕还是一个缺乏相互理解的问题。
  我们不否认当前确有个别医生见钱眼开,惟利是图,责任心不强,治疗不及时。但绝大多数医生是尽职尽责的。他们为了患者的利益放弃了无数个休息日,在抢救病人过程中,尤其是在手术中的付出是常人无法体验到的。记者在医院亲眼见到医生口对口地帮患者吸痰、用手抠大便。有位医生曾对记者说:“这些活即使是自己的亲人也不见得会做,而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太平常了。”
  一些医务工作者认为,当前很多医疗事故纠纷是由于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产生质疑或不信任,而医生对医疗问题的认识与患者又难以达成共识造成的。个别患者由于缺乏医学常识,对医院和医生期望值过高,一旦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就怪罪于医院和医生。
  医生屡屡被打,给医务人员造成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力,记者在与一些平日熟悉的医生交谈中,明显感觉到这点。沉重的心理负担,人人自危,医生的合法权利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没有保障,长此以往,又怎能安心治病救人,以后谁还敢做医生?
  解放军302医院一位年轻有为的医生对记者说:“以前刚毕业时还雄心勃勃,可自从去年被患者误解而遭恐吓后,现在在救人的同时,我也不得不先考虑如何保护自己。”
  在我国烧伤界有很高声望的解放军304医院烧伤科副主任、曾留学加拿大的医学博士后贾晓明教授,是位从医28年的主任医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我们的医院经常进行医德医风教育,要求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医生们一方面把救死扶伤作为己任,另一方面又感到自身基本的人身权得不到保障,这是矛盾的。”
  呼唤法律保护
  北京协和医院医务处是专门处理医患纠纷的部门,但现在协和医院只有20%左右纠纷的患者或家属告上法庭。究其原因恐怕是患者及其家属对目前我国处理医疗事故的方法不信任。目前,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仍沿用80年代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不少人认为该办法是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自己给自己鉴定,老子给儿子鉴定,很难保证鉴定的公正、公平性。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动武以解心头不平。有识人士提出,以完善立法为基础的相关措施是处理医疗纠纷,改善当前紧张医患关系的关键。今年“两会”期间,13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根据我国目前医疗纠纷处理的现状,为了使医院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应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或制定新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把处理医患纠纷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并建议建立医疗赔偿保险制度,保护患者也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
  贾晓明教授还认为,我们一方面呼吁尽快立法,另一方面,作为医务工作者也应用自身良好的行为规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医术,使病人尽早康复,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但同时他也说,单纯强调医生的精神境界显然不行,对那些蛮不讲理的人,也应通过法律来约束。
  有关部门对医患纠纷问题已引起了足够的重视。8月8日,卫生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公众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违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告读者
  随着劳动争议日趋增多,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成为许多读者关心的问题,为此本版从今天起,新增《维权之路》栏目,旨在为劳动者在维权方面指点迷津。您如果在工作中遇到有关劳动方面的疑难问题,或自己的劳动权益遭到侵害,都可直接求助于本栏目,我们将请有关法律专家或权威人士给予解答。愿《维权之路》能为您在工作和生活中撑起一把权益保护之伞。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图片新闻

  7月25日,海南公安武警边防部队三亚支队,查获了一起全国最大的海上走私野生动物案,当场查扣假军车及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总案值近千万元。
  上图:边防官兵正查扣假军车。
  左图:查获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眼镜蛇。
马克君文祺霖摄影报道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一位普通的维族妇女,收养了一男一女两个汉族弃婴,女孩遭遇车祸后,维族母亲用全部的爱呵护着她。这种不分民族的母爱感动了所有的人。在律师们的倡议下,人们向这对不同民族的母女——
伸出援助之手
邢五一
  10多年前,阿穆拉汗跟着丈夫带着亲生孩子到北疆的阿勒泰北屯开饭馆,几年后,孩子因意外事故夭折,阿穆拉汗一直很伤心。1994年初,她收养了一个汉族弃婴,起了一个维族名字叫“马尔丹”。11月,阿穆拉汗到乌鲁木齐市的新疆友谊医院看病出来,在墙根下又发现了一个汉族弃婴,母亲的天性使她又收养了这个女婴,并起了一个好听的维族名字——阿依仙古丽。
  一儿一女两枝花,阿穆拉汗有两个汉族孩子环绕膝下,生活得十分幸福。
  1998年6月,一场灾难破坏了阿穆拉汗的平静生活:车祸使3岁多的阿依仙古丽留下了终身残疾。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北屯的家因经常没人住,被贼偷了个精光;丈夫嫌孩子又伤又残太拖累,离开了阿穆拉汗。
  离婚后的阿穆拉汗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靠乞讨度日,她实在没有力量再为孩子继续疗伤了。1999年,阿穆拉汗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肇事者依法承担责任作出赔偿。2000年底,法院作出判决,肇事者承担40%的责任,除去已经付过的医疗费外,再赔偿阿穆拉汗650元。
  2001年1月中旬,阿穆拉汗背着小阿依仙古丽来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希望能有好心的律师帮助她上诉。两位律师表示要为她们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协会捐出1万元,把孩子立即送进医院治疗。
  1月18日,新疆律师协会向全疆律师发出倡议:呼吁帮助这对维、汉母女。倡议得到了热烈响应。当天,乌鲁木齐市的律师就捐赠了1万多元。
  律师们的爱心感动了更多的人们,法院收到了上诉状以后,免去了阿穆拉汗的全部诉讼费;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阿依仙古丽进行了最好的治疗,且将费用降到了最低;自治区妇联到医院看过这对母女后表示,要想办法为阿穆拉汗找份工作,让她有固定的收入来抚养孩子。律师协会表示,将把捐款转交民政部门设立专项基金,让小阿依仙古丽以及和她命运相同的孩子能正常地生活和学习。
  现在,小阿依仙古丽已经成功地进行了手术,伤口也在逐渐愈和。律师们的爱心让可爱的小姑娘生活得更加幸福。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日前,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劳动法博士在北京大学毕业。图为博士生导师贾俊玲教授(右二)与毕业生们合影。孟子摄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河南滑县警方摧毁一特大绑架团伙
  本报讯近日,河南省滑县公安机关一举摧毁了一特大系列绑架团伙。经查,以刘庆栓为首的28人组成的犯罪团伙,犯罪组织严密、分工具体,并有专用汽车、枪支和匕首等作案工具,形成策划、指挥、作案、联络和统一分赃等一条龙作案,是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自去年以来,他们先后制造了滑县2000年“9·4”特大绑架勒索20万元案、濮阳2000年“10·7”特大绑架勒索20万元案、永城2001年“3·26”特大绑架勒索60万元案和一宗抢劫案件。
  (张发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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