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1日人民日报 第10版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加强军事法制建设

国防教育法
 在忧患意识中诞生
军轩
  我国国防教育法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里诞生,它的诞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自《人民防空法》实施3年多来,全国各地查处的损毁人民防空设施等各种违法案件就达900多起,追缴补偿费、赔偿费达1.6亿多元。
  东北某地学校曾对350名中小学生进行“未来职业选择”无记名问卷调查,被调查者中希望长大参军的不到10%,在家长意见栏填写愿意让子女选择军人职业的比例也让人担忧。
  一位军队人大代表告诉笔者,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地方和单位在经济建设中,忽视对军事设施的保护;一些地区征兵报名率、上站率、合格率有下降趋势;有的适龄青年认为当民兵、服预备役吃亏,影响致富,参加军事训练讲条件,要报酬,钱少不干;还有的地区和部门以种种借口拒绝接收退役军人,该落实的军人优待政策不落实,军人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
  上述种种现象表明,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一个严峻的现实:部分国民的国防意识正在淡化!
  进入21世纪,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加强国防教育这一战略性课题,已经十分严肃地摆在我们面前。
  从1989年3月山西省出台第一部地方性国防教育法规以来,全国目前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了本行政区域的国防教育法规,有的已多次对国防教育法规作了修改、补充。
  在地方立法的有力推动下,我国国防教育法的制定也呼之欲出。
  1988年3月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文卿、宋英奇、钱抵千等123名人大代表分别提出建议制定《国防教育法》的3个议案。
  党中央的决策,国务院的重视,人大代表的呼吁,为国防教育法的启动开山铺路,各地国防教育活动的蓬勃兴起,也为国防教育法出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1993年11月19日,中央军委办公厅根据军队人大代表的呼吁,向中央军委报告,建议组织有关部门着手《国防教育法》的起草工作,军委领导同志很快同意了这个报告。
  1999年,伴随着巴尔干传来的隆隆炮声,国防教育法的起草工作全面启动,驶上了立法的快车道!
  1月,军委江泽民主席亲自批准《中央军委1999年立法计划》,将国防教育法列为年内拟调研、草拟的军事法律项目,并明确由军委法制局牵头起草该法。
  此后,国防教育法的立法工作步入框架设计、拟定起草阶段。
  2000年1月、6月,经过立法调研、专题论证、草案拟制及征求意见阶段之后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两次印发全国军内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11月24日至12月6日,中央军委常委会议、国务院第34次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联合签署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
  2001年4月24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认为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激发爱国主义精神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居安思危,为加强国防教育,制定国防教育法十分必要。根据立法法关于“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的规定,鉴于各方面对本法意见比较一致,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署第52号令,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人们期盼已久的国防教育法终于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里诞生了。
  国防教育法起草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告诉笔者,国防教育法的诞生,是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方面集思广益、集体智慧的结晶。
  当有人提出,《国防教育法》作为一部调整思想教育活动的法律,没有必要设置法律责任时,委员们一致认为,从这些年的情况看,各地国防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防教育被看作是软指标,搞与不搞一个样,不搞国防教育或者搞得不好的,都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尽管各地制定了不少地方性国防教育法规,但由于缺乏法律责任方面的处罚条款,致使现实生活中对一些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或者破坏国防教育活动的现象不能依法予以制裁。有鉴于此,《国防教育法》必须专门设置法律责任一章,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违反《国防教育法》规定,拒不履行国防教育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该处分的依法予以处分;对于破坏、干扰国防教育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则要坚决绳之以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在环渤海地区休渔期间,河北唐山市公安边防支队北港边防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始了普法教育活动。图为派出所干警利用法制宣传栏对渔民进行法制宣传。
  卢海鹏肖杰摄影报道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这里是祖国北方最大陆路口岸,这里是欧亚大陆桥桥头堡,这里有驻守国门的满洲里边防检查站的官兵们。这里的官兵被称之为“国门卫士”。
根植北疆铸忠诚
——记满洲里公安边防检查站
包金华何玉荣
  改革开放的大潮涌来,内蒙古满洲里口岸人声鼎沸。担负着对出入境人员、货物实施边境检查的满洲里边防检查站任务越来越重。在这里,从豪商巨贾、观光客人到走私贩毒者,出出进进,络绎不绝。这里,边防检查的验讫章就是千金难买的“路条”,为此国门下充满了正义与邪恶、腐蚀与拒腐蚀的较量。
  1999年夏,该站负责边防检查业务的副站长赵永强的老师和同学,特地乘飞机从千里之外前来拜访他。当年有恩于赵永强的老师十分自信地拿出11本护照放在桌子上。
  “你看这护照能出境吗?”恩师试探道。赵永强翻着护照,心中明白这是投石问路来啦。
  “护照有伪造嫌疑,不能出境!”赵永强的回绝令老师大为不满。
  “能不能出境关键在你,举手之劳的事,何必那么认真呢?”说着将一沓美金推到赵的面前。
  “这是1万美金,通关用吧!事成后有重谢。”
  “老师,我是有这权力,可权力是党给的,如果滥用权力就对不起这身军装!”好一个赵永强,一个守关24年的卫士,他已记不清这样的事情重复过多少次,拒贿多少回。妻子又是当地人,亲戚朋友多,老领导老战友多,从市里领导到单位的头头脑脑,找他办事的人不少,他总是热心帮助,但违背原则的事却决不越雷池一步。
  在满洲里边防检查站,坚守原则的又何止一个赵永强。
  党委会议室里,几名站领导议论开了:几辆违规的货车被拒之国门外,当地的个别领导打来电话以示放行,怎么办?驻地领导平时很支持站里工作,给了不少帮助,如果放行又侵害国家利益。这事最后党委做出决定,宁肯站里受损也要维护大局。官兵们都说:党委班子“铁板”一块,咱检查员就是铁汉一个,那些投机经营者就无“机”可投了。
  有些人相信钱是万能的,可就是敲不开边检站的门。仅以该站政检科为例,自1998年以来,全科在检查工作中先后拒绝各种红包、酬金36人次,合计7万余元,没有1人为金钱所俘虏。
  多少年来,这个具有光荣传统的边检站,在反走私、反偷渡外逃的斗争中,在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了合格的答卷。那充满浩然正气和崇高理想信念的故事,鼓舞着一代代官兵。从该站站史中查到,自1992年到2000年该站共查获偷渡538起1775人。在这里一个检查员就是一个哨兵,一个科就是一座忠于党和祖国的丰碑,官兵们用自己的行动在祖国北大门筑成了第一道安全屏障。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加强军事法制建设

宝剑锋从磨砺出
——二○○○年依法治军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柳晓森
  2000年,是全军依法建设,从严治军的一年;2000年,是全军法制建设大跨进的一年。
  重视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在部队开展生产经营期间,总部有关部门曾作出对军车违章违纪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的规定,这是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的一项管理办法。鉴于对违章违纪军车进行经济处罚的管理办法已经严重滞后于新时期部队正规化建设要求,甚至在一些部队、一定地区造成了负面影响,总参、总后于2000年6月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军车违章违纪行为不再实施经济处罚,以往有关经济处罚的规定同时废止。《通知》还要求取消经济处罚后,各级要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从源头抓起,加强车辆派遣管理,增强计划性,减少随意性等。为了整顿军车运行秩序,树立军车军人良好形象,总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军车运行管理规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假冒军车、查纠违章违纪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军车监理万里行”活动。仅从9月1日至30日,全军共派出执勤人员12380人次,检查运行军车39000台次,查扣假冒军车256辆,收缴各种假证件750余本,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武警部队也从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缴旧式车辆号牌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一定成效。
  在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走在全社会前列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海军2000年派出军港环境监督检查组到各主要军港进行执法巡查,并依据国家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颁布了《海军防治军港及舰艇污染管理规定》等规章,成立了“军港环境执法纠察队”,使军港环境保护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实施以来,全军和武警部队遵照中央军委和四总部的要求,坚决落实《献血法》,无偿献血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两年来,全军和武警部队共有30万官兵参加了各地的无偿献血,实现了军队献血要走在全社会前列的目标。
  人民解放军驻军香港3年来,严格遵守“一国两制”条件下驻军的特殊要求,坚持依法驻军,依法治军,高标准地做好各项工作,出色地履行了防务职责,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了一份优秀答卷。据统计,3年来(1997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1日),驻港部队共组织近400次实弹射击、飞机升空、舰艇出海,均按香港法律通报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刊登宪报;1.5万多台次车辆、4.9万多人次进出深港两地,都自觉接受海关检查,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驻军与香港有关部门签订的80份社会保险合同,涉及金额近10亿元,没有发生一起合同纠纷。据香港媒体民意调查显示,港人对驻军的满意率达到93%。
  抓紧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创造条件
  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全军环境保护办公室制定了《军队监测系统承担军队单位污染源监测任务实施办法》、《军队环境保护计量管理规定》等6个法规性文件。截至2000年6月,全军已经拥有1600余名环境监测人员和近百台(件)监测仪器设备,共取得监测项目合格证5000多个,监测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和持证上岗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80%的监测人员获得3个项目以上的合格证书。在1999年对驻京部队大气污染源普查的基础上,2000年内完成了全军各类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全军各单位把部队卫生管理与贯彻共同条令结合起来,认真执行《军队卫生监督规定》,狠抓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全军统一了卫生监督工作程序,推广了卫生监督管理软件,分级聘任了卫生监督员,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军务、军需、卫生等部门密切协同,对生活服务中心、食堂、招待所和社会化保障单位加强了卫生监督管理,严格了卫生许可证制度和饮食服务人员定期体检制度,全军各类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6.7%,定期体检率为98%,90%以上的建制连队落实了卫生课制度,70%以上的院校开设了健康教育课,有1440个团以上单位达到了军队无吸烟单位标准,官兵吸烟率较5年前下降了30%。全军部队卫生管理正在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有力地保障了部队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国防工程管护工作步入了法制轨道
  2000年是我国开展人民防空工作50周年。各地认真回顾了人民防空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制度化管理的历程。其中自199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施行以来,各地严格依法行政,共查处损毁人民防空设施等各种违法案件900余起,追缴补偿费、赔偿费1.6亿元。此外,还开展了人民防空部门“准军事化”建设,颁布了中国人民防空标志,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了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和军事机关强化共管意识,健全共管组织,加强共管领导,使国防工程管护形成整体合力。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护法规、政策,使国防工程管护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各级政府还根据我国国防工程种类多、分布地域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因地制宜,大胆改革,摸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军民共管措施办法,形成了灵活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浙江宁波市的公安、渔政、港监、水产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在某军港航道上游的民船和布设的渔网、养殖网箱进行专项清理,昔日渔船在军港内捕鱼捉蚌的现象不见了,横在航道上的各类渔具撤走了,占领军用锚地的网箱搬家了,困扰舰艇进出港多年的航道不畅问题在这一地区得到彻底解决。(附图片)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从“罚不迁列”说起
施木
  翻开厚厚的史书,多见阐述从严治军的名篇。隋之名将杨素治军就彪炳青史。他“御戎严整,有犯军令者,立斩之,无所容贷”,正如兵法之“罚不迁列”,可见杨素治军之严,动辄就地执法,决不姑息,这也难怪他的将士能够奋勇杀敌,每战必胜了。
  历史上的从严治军素有显绩,我们的人民军队更是依法治军、严格治军,并取得巨大的胜利。在战争时期,我们的军队就能严守革命纪律,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使得人民当家做主,建立了新中国。
  然而历史的车轮驶向崭新的世纪。在和平时期如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成为摆在我们人民军队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毋庸讳言,曾有一段时间,军车违章违纪情况严重,在地方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这在个别人眼中是小事,在军委心中则是大事。总参、总后于2000年6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要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从源头抓起,加强车辆管理,整顿军车运行秩序,树立军车军人良好形象。他们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军车运行管理规定,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打击假冒军车、查究违章违纪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军车监理万里行”活动。军车的严格管理是依法治军的具体表现,驻澳部队在澳门的良好表现更是从严治军的典范。驻澳部队官兵脑中时刻绷紧法律的弦,时时处处依法办事,连早操都在当地居民外出少时进行,获得了当地居民的好评。
  从军车的治理到驻澳部队的纪律严明,应是我军对新时期依法治军的答案: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原因,从严治军、依法治军决不能放松,这是我们的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保障。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共建法制文明镇
  1991年,武警天津总队六支队和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建立共建关系。10年来,军地双方坚持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普法育人为内容的警民共建法制文明镇活动。支队巡逻小分队和由支队法律骨干组成的20多个法律宣传小组,常年活跃在宜兴埠镇的大街小巷,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在农民的庄稼地里、在居民家中、在商贩的摊位旁,处处可见官兵的普法身影。官兵们像一股股春风吹进宜兴埠镇,把社会文明的好风气带进了千家万户,使宜兴埠镇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人人都拥有了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法律武器。
  10年的普法教育终于结出了累累硕果,过去被人们称为“黑三角”的宜兴埠镇如今一跃成为天津市第一个法制文明镇,被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左上图:官兵向群众散发法制宣传材料。
  左图:支队领导向官兵介绍宣传方法。 兰斌杨勇红志熊军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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