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8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世代友好永不为敌
  ——外交部部长助理刘古昌谈《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李文云于宏建尹树广
  国家主席江泽民15日开始对俄罗斯进行为期4天的国事访问,揭开了新世纪中俄关系发展的新篇章。在江主席访俄即将结束之际,陪同江主席访问的外交部部长助理刘古昌就两国签署睦邻友好条约的重大意义等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话专访。
  刘古昌说,中俄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自1991年中俄两国建立外交关系以来,江泽民主席和俄罗斯首任总统叶利钦深刻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从各自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根据国际形势变化的新特点和趋势,决定建立完全不同于冷战时期的新型国家关系。这种关系的基本特点是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两国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原则基础上,长期睦邻友好、平等信任、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在上述原则和方针指导下,中俄关系连续上了三个新台阶。从1992年的“相互视为友好国家”,上升到1994年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然后又提升到1996年的“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近年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迅速发展,并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江主席此次访俄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同普京总统共同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其重要意义和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这个条约的主导精神是两国和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把中俄双方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坚定意志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对两国各个领域的合作都作出了规定。可以说,这个条约为两国长期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是新世纪发展中俄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划时代意义。
  第二,这个条约摒弃了冷战时代国家关系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旧思维和旧模式,为中俄关系确定了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为国际社会树立了以互信求安全、以互利求合作的良好范例。同时,条约通篇贯彻《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它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为捍卫诸如国家主权、国家平等、不干涉内政等被历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传统国际法原则作出了贡献。
  第三,当今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平与发展都面临诸多挑战。大国关系的走向对国际形势具有重要影响。中俄都是谋求和平与发展的大国。条约一方面用法律形式加固了中俄关系,另一方面明确中俄关系不结盟和不针对第三国的性质,这两个方面对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都会产生深层的意义和积极的影响。
  江主席此次访俄内容丰富,成果显著。除了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外,江主席还与普京总统就双边关系和重大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江主席还在莫斯科大学向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发表了题为《共创中俄关系的美好未来》的重要演讲。江主席此访内容丰富,成果显著。概括起来可以说,这次访问加深了传统友谊,增进了政治互信,推动了互利合作,加强了战略协作。
  中俄互为最大的邻国,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关切和共同的利益。进一步加强睦邻互信、互利合作和战略协作是两国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双方一致决定,在继续加强政治关系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经贸、科技及其它领域的务实合作,不断充实两国关系发展的物质基础。两国要加强人文领域的合作,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感情,加固两国睦邻友好的纽带。
  中俄进一步加强战略协作,共同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这是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国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两国元首强调指出,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关系到各国的重大安全利益。《反导条约》是全球战略稳定的基石,中俄两国在反导问题上一直进行着卓有成效的合作,今后要继续加强这一领域的合作。
  江主席的演讲在俄各界和国际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江主席在讲演中,提出了新世纪发展中俄关系的原则主张,即增进政治互信,巩固睦邻友好的基石;扩大互利合作,增强共同发展的动力;加强文明交流,增进中俄人民友谊;深化战略协作,共同致力于世界和平与发展。这对中俄关系今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江主席此次访问,中俄关系一定会越来越好,水平越来越高。作出这种判断主要是基于下列因素:中俄互为最大邻国,睦邻友好、互利合作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强烈愿望,也是两国领导人的坚定意志;两国关系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江主席此访又从各个方面大大充实和加固了这个基础;两国各个领域,特别是经贸领域互补性很强,合作的前景非常广阔,两国在合作中实际利益结合日益紧密;两国有许多共同的战略利益,对世界和平、安全、稳定、发展承担着共同的重大责任。我们深信,在21世纪,中俄关系必将拥有一个更加光明美好的未来。
(附图片)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
  ——访《俄罗斯报》资深政治评论员奥夫钦尼科夫
本报驻俄罗斯记者孙勇军
  今年75岁高龄的奥夫钦尼科夫老先生是俄罗斯官方报纸《俄罗斯报》的资深政治评论员。20世纪50年代他曾担任《真理报》驻中国记者,撰写了大量报道新中国建设成就的文章,多次受到毛主席、周总理的亲切接见。此后的40多年里,他多次来华工作,与中国几乎所有高层领导人见过面,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中国通”。6月中旬,他随普京总统出席在上海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首次峰会,是参加此次报道工作的400多名中外记者中最年长的,被誉为“年龄最大的中俄友好使者”。
  日前,记者就江泽民主席对俄罗斯的国事访问采访了奥夫钦尼科夫。“江泽民主席是我的老朋友了”,奥夫钦尼科夫开门见山,并从随身携带的文件包里取出一张江主席与他在上海亲切交谈的照片。“江主席年轻时曾在莫斯科的利哈乔夫—吉尔汽车制造厂实习和工作。”说到这里,老人显得有些激动。他转而用汉语说道:“那是1956年,江主席和我都还只有30岁,我们之间就已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近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深。今年夏天,人民日报代表团应《俄罗斯报》邀请访俄时,我还专门陪同中国同志前去汽车制造厂采访呢。前不久,我去上海参加‘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报道工作,再一次见到了江主席,并与他进行了长时间单独谈话。”奥夫钦尼科夫说,江主席的这次访问,是中国国家主席新世纪对俄罗斯进行的首次国事访问,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江主席与普京总统16日在克里姆林宫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重要文件为俄中两个伟大邻国在21世纪的战略协作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奥夫钦尼科夫加重了语气,“新条约充分体现了正在建立之中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特征,其基础在于各国间的平等、公正和相互尊重。新条约允许伙伴间保持各自的不同意见,但两国将在最高级别上就事关全球战略稳定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协调行动。”他说,“新条约不仅吸纳了两国已经签署的文件的重要成份,而且写进了促进和深化两国全方位合作的新内容。俄中双方明确表示,两国将永远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珍惜两国间的传统友好情谊,这种情谊将在俄中两国世代相传。”
  “新条约的一个重要特色还在于,条约不会产生诸如俄中为反对谁而友好的问题。”奥夫钦尼科夫接着说,“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主席与斯大林曾签署过《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与这一文件不同的是,新条约并不致力于重建类似20世纪50年代的同盟关系,不会建立针对任何第三方的军事政治同盟。”
  奥夫钦尼科夫特别指出,俄中两国最高领导人高度重视保持全球战略稳定,主张维护有关裁军和武器控制等方面的重要文件,继续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访问期间,江泽民主席和普京总统就中东、巴尔干和朝鲜半岛局势等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看法,两国在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等“三股恶势力”问题上有着极为相近的立场。
  这位德高望重的老记者认为,新条约将是江主席此访的主要成果,但江主席的国事访问远非签署一个条约,其内容极为丰富。他说,江主席还与普京总统就中俄双边关系中的迫切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两国领导人对俄中经贸关系给予了足够重视,其中包括两国军事技术合作的扩大。奥夫钦尼科夫说,俄中两国贸易额近年增长了40%,已达到80亿美元左右,但两国还应通过大项目的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双方经贸合作,如加强能源领域合作及俄罗斯向中国输送石油天然气等。这些计划也在两国元首的讨论范围之列。
  奥夫钦尼科夫说,他自青年时代起就与江主席相识,江主席曾说过,他们这一代人对在二战中具有转折意义的斯大林格勒(如今的伏尔加格勒)保卫战记忆犹新,前去那里凭吊是他长久以来的梦想。
  记者虽然多次与这位长者联系采访事宜,在称呼他时并未按目前的习惯称这位前辈为先生,而是叫他“奥夫钦尼科夫同志”。采访中,奥夫钦尼科夫向记者透露,他还有个中国名字叫“欧福钦”,是当年周恩来总理亲自为他起的。在中国工作的6年里,奥夫钦尼科夫一直沿用这个光荣的名字。“以后你也可以叫我欧福钦同志”,临别时,“欧福钦同志”这样说。望着这位已是满头银丝的老人的背影,记者深切地感受到了俄罗斯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情谊。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中俄关系史上的里程碑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内涵和意义
夏义善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中俄两国永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的意愿和决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彻底摒弃了那种不是结盟就是对抗的冷战思维,是以互信求安全、互利求合作新型国家关系的体现,是新世纪指导中俄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1年7月16日,正在莫斯科访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和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条约总结了近10年发展中俄关系最主要的方针和原则;将两国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和“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理念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完善其内涵;规定了两国今后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国际事务中合作的原则和方向。条约是中俄关系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它不仅将推动两国关系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而且将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条约的主线是中俄“世代友好、永不为敌”,永远做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中俄关系的中心内容是睦邻友好与互利合作。为了巩固与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条约规定了双方必须遵守的原则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把和平共处原则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并加以具体化
  条约规定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是长期、全面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合作和平等互信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基本准则。两国在政治上应该完全平等,在经济上应该互利合作,在安全上应该相互信任,在国际事务上应该加强磋商与协作。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应用,依据不同的情况作了具体的规定。首先,在和平共处原则应用方面,对彼此间的分歧只能以和平方式解决,要摒弃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制裁及其他施压手段。其次,对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运用方面,主张超越意识形态,不要干涉对方根据本国国情作出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的选择。再则,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的运用方面,相互支持对方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俄罗斯支持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
  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
  边界问题历来是国家间最敏感的问题。中苏全面对抗时期,国家分歧扩大到边界问题上,引发了边界争端和边境纠纷,而边界争端和边境纠纷又反过来激化了两国间的矛盾,曾一度引发了军事冲突。20世纪90年代,中俄双方下最大决心解决边界问题,两国4300公里长的边界,除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汇合处的两个岛屿外,已全部划定和解决。与此同时,两国在边境地区还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消除敌对和紧张,两国边界已成为和平友好的边界。但是,两国边界残留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以及边境地区和平与友好的继续保持仍然是两国关系向前发展的关键因素。条约对边界领土问题和边境信任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首先,针对国际、国内某些人散布的“中国威胁论”,双方声明,相互没有领土要求,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其次,双方决定根据1991年5月16日中苏国界东段协定继续就中俄尚未协商一致的地段的边界走向问题进行谈判。在问题解决之前,双方在两国边界尚未协商一致的地段维持现状。再则,双方将根据有关协定,采取措施,加强和扩大边境地区军事领域的信任和相互裁减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并根据武器和武装力量合理足够原则,确保各自的安全,巩固地区及国际稳定。
  双方不得损害另一方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如缔约一方受到侵略威胁,双方将立即接触和磋商,消除威胁
  条约在这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这对增加相互信任,维护两国利益,加强两国协作,保障两国安全是完全必要的。首先,规定双方不得参加任何损害缔约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不同第三国缔结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有关条约。任何一方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另一方的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其次,任何一方不得允许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组织和团伙,并禁止其活动。这些规定体现了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度。
  中俄两国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负有重大责任
  条约双方规定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一、反对以任何借口对主权国家搞武力施压,或采取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的行动。二、准备在预防国际冲突及其政治解决方面相互协作。三、主张严格遵守《反导条约》,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四、推动核裁军和裁减化学武器进程,强化禁止生物武器的制度,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和相关技术的扩散。五、加强联合国及其安理会作为主权国家组成的最具权威性和最具普遍性的国际组织在处理国际事务,尤其在和平发展领域的中心作用,确保联合国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领域的主要责任,双方将加强在联合国的合作。
  在推动地区安全合作机制健康发展和打击“三股势力”中加强合作
  今年6月15日,欧亚大陆最大的一个地区多边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宣布成立,中俄两国将加强合作,使这一组织在加强地区稳定和促进地区合作方面起主导作用。这一合作组织当前的中心任务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在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斯坦南部地区作乱,并且与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相勾结,破坏地区的稳定,威胁中俄两国及中亚国家的安全,中俄两国已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成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以便进一步推动6个成员国在地区安全上合作,使打击“三股势力”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三股势力”是危害本地区安全的毒瘤,同“三股势力”的斗争将是一件长时期的任务,中俄两国将坚持不懈,共同努力,狠抓到底。
  在政治、经贸、文化等领域全面合作,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础
  当前,中俄关系发展势头良好。两国政治关系密切,已经建立元首、总理和有关部门部长定期会晤机制,领导人之间的会晤频繁。双方经常就双边和重大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协调立场,相互协作。经贸合作近年来结束了徘徊不前的状况,去年两国贸易额比上年增长40%,达到80亿美元,今年有望超过100亿美元。今后两国经贸合作可望进一步增长。今后两国应在经贸、军技、科技、能源、运输、核能、金融、航天航空、信息及其他双方感兴趣的方面进行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的发展,加强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基础。人文方面的合作起步较晚,相对滞后,因此需要大力促进文化、教育、卫生、信息、旅游、体育、法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还需要在促进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进行合作。保护和改善环境状况,公平合理地利用边境地区水体、太平洋北部及界河流域的生物资源,保护边境地区的植物、动物种群和预防自然灾害,都是两国可以合作的新领域。
  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是发展中俄关系的重要原则
  所谓不结盟,就是中俄只结成伙伴,而不成为盟友;所谓不对抗,就是不同任何国家对抗;所谓不针对第三国,就是中俄友好合作不是为了反对某个第三国,相反,中俄不视任何第三国为对手和敌人,争取同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三不”思想是两国过去数十年关系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历史和现实都说明,搞集团政治、结成新的军事联盟或强化和扩大原有的军事联盟,都不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违背本国的利益,而且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应该抛弃。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签署显示了中俄合作的深度和中俄相互信任的高度。它将进一步增加双方的政治信任,加深传统友谊,扩大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给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注入新的活力,将中俄全面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附图片)
  压题照片:北京天安门城楼(左)与莫斯科克里姆林宫(右)
  (本报记者孟仁泉孙勇军摄)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国际资料库

中俄两国元首会晤
  自1991年12月27日中俄正式建交以来,两国元首接连举行会晤,双方富有成果的会谈以及签署的声明、宣言和协议,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1992年12月17日至19日,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首次访华。18日,江泽民总书记会见叶利钦,两国领导人举行中俄首次最高级会晤。双方发表了关于两国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宣布两国“相互视为友好国家”。
  1994年9月2日至6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对俄罗斯进行正式访问。江泽民主席和叶利钦总统在莫斯科举行了中俄最高级会晤并签署中俄联合声明及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与互不将战略导弹瞄准对方的共同声明。江主席对叶利钦年初提出的两国“建立面向21世纪的建设性伙伴关系”的倡议表示赞赏,提出两国新型关系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之上,成为不对抗、不结盟,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
  1995年5月7日,江泽民主席应邀前往莫斯科参加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庆典,与叶利钦总统举行中俄最高级会晤。双方一致同意为发展中俄两国之间的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新型关系而继续共同努力。
  1996年4月24日—26日,叶利钦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叶利钦总统在北京举行最高级会晤。双方认为两国间建立“平等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中俄两国作出的正确历史性选择。
  1997年11月9日—11日,叶利钦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叶利钦总统在北京举行最高级会晤。会晤后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重申,中俄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两国既不谋求霸权,也无意扩张。
  1998年11月22日至25日,江泽民主席访问俄罗斯,与叶利钦总统举行首次非正式会晤。通过两国领导人的定期接触,双方相互理解与信任达到崭新水平。
  1999年8月25日,出席中、吉、俄、哈、塔5国元首会晤的江泽民主席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会见了俄罗斯总统叶利钦。
  1999年12月9日,江泽民主席同叶利钦总统在北京举行第二次非正式会晤。两国元首高度评价双边友好合作关系的顺利发展,并表示在新世纪里将进一步深化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2000年7月5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杜尚别会见了前来出席“上海五国”元首会晤的俄罗斯总统普京。这是普京就任总统后与江泽民主席首次会晤。
  2000年7月17日—19日,普京总统应邀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江泽民主席与普京总统在北京举行正式会谈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北京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反导问题的联合声明》。《北京宣言》强调,中俄平等信任、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2000年9月6日,江泽民主席与普京总统在纽约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期间举行会晤。双方强调中俄两个友好近邻发展合作关系对世界局势有很大影响。
  2000年11月15日,江泽民主席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会见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俄罗斯总统普京。这是中俄元首当年的第四次会晤。双方对中俄高层交往以及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与发展给予了积极评价。
  2001年6月14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上海会见前来参加中、俄、哈、吉、塔、乌6国元首会晤的俄罗斯总统普京。双方就中俄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李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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