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0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把“三个代表”思想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任达雯
  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党同志在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时,在从事的各项事业中,都要牢记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看看我们所采取的措施,所做的工作,是不是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符合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完全符合需要调整补充的积极调整补充,不符合的就勇于实事求是地纠正,以利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不断向前迈进,充分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时代精神。江泽民同志的这段精辟论述是对全党同志和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各项工作提出的总要求,无疑也是对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要求。
  “三个代表”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面向新世纪迎接未来挑战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从事地方人大工作是党交付的一项非常光荣和艰巨的政治任务,不仅要代表辖区全体人民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而且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将同级党委的重大决策依法转化成国家意志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执行。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提高思想理论素养,高质量地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认真刻苦地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各种专业知识,特别要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人大的各项工作,使之在立法、监督和重大问题的决策中充分体现出来。人大工作虽然不是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但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主战场,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还有许多工作在等着我们去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是坚持用高标准自觉解决党性党风上存在的问题,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认真改造世界观,身体力行“三个代表”。
  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三个代表”的深刻思想内涵,正确把握当前人大工作的重点。坚持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中去,就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为目标,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面向新世纪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战略决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就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认真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做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奎文区人大机关党员缅怀先烈
  本报讯六月九日,山东潍坊市奎文区人大机关利用双休日的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诸城市的王尽美纪念馆参观学习,以此纪念党的八十华诞。王尽美是中共的一大代表,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主义的传播者,为了革命,他积劳成疾,鞠躬尽瘁,享年仅二十七岁。
(吕世辉)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七一”前夕,北京市法院系统组织了规模庞大的“歌声献给党”合唱比赛。来自全市23个法院的24支代表队共1800余名干警演唱了50余首歌曲。
  邢卫国姚学谦摄影报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决定、决议,变为国家意志,是党领导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我国宪法的历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党通过立法对国家事务进行领导——
党为法治绘蓝图
肖玮
  立法坚持民主集中制
  今年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委员长会议决定发出通知,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对婚姻法的修改意见。
  此后仅仅一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对婚姻法修改意见的来信、来函、来电等3352件。从90岁的老人到13岁的中学生,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来信,表示赞成对婚姻法进行修改,并提出了许多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全民征求意见并修改的婚姻法修正案于4月28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不仅标志着到目前为止,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已经超过40件,这还标志着,将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向全民公布并征求意见,使法律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提高立法质量,已经成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
  正如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所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立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力争做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立法过程中,对法律草案一般实行三审制,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同时把修改原有法律与制定新的法律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正是这些基本经验使得立法速度不断加快,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执政方式向依靠法律转变
  据统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五届人大期间有60件,六届人大期间有63件,七届人大期间有87件,八届人大期间有117件,九届人大以来已有40多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成奎说,这说明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390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同时,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也就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已经比较齐全,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也大多已制定出来。“因此可以说,在党的领导下,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的党,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人民群众公认的,也是载入了宪法的。“因此,我们的各项工作包括立法工作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周成奎指出。他进一步解释说,随着党的执政方式从主要依靠政策到主要依靠法律的逐步转变,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制定成法律、决定、决议,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并且在全体人民中实施,这是党领导国家事务的主要方式,也是党对立法工作的主要领导方式。
  宪法体现党的主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主张首先要体现在宪法中。周成奎以我国宪法的历次修改为例,说明党是怎样通过人大的立法工作来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的。他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工作的重点,要从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这些主张,是指导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总方针,是现代化建设能否取得胜利的路线保障。这几次党的中央全会和代表大会以后,中共中央都向全国人大提出了修改宪法的建议。根据党中央的建议,全国人大按照法律程序,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3年和1999年对宪法作了全面或是部分修改,把党的这些重要主张写进了国家根本大法。
  当然,我国立法工作的现状,同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相比,还有一段距离,一些重要的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今后的立法任务仍很艰巨。周成奎说。他认为继续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立法中得到贯彻实施。“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立法,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决策结合起来,同时要继续坚持以往立法工作中的好经验,不断推动立法工作向前迈进。”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热血青春铸警魂
  5月27日,天津市武清区交通民警李国中在病床上宣誓入党。2001年4月30日下午,李国中在岗台指挥交通时晕倒,经诊断为颅内患四星型母细胞恶性肿瘤。今年29岁的李国中从事交警工作6年,始终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要求自己,他连续四年获得“交通指挥能手”称号,六次获得市、区公安局的嘉奖。武清公安分局党委根椐李国中的入党申请及长期表现和交警支队党支部的一致意见,决定吸收李国中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新华社记者刘海峰摄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八十年,也是党领导全国人民铲除旧法统,建立新中国,探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八十年。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说明中国共产党经过八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道路。请看——
孜孜探寻法治路
宋安明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本方略写进宪法,这是总结共和国五十年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作出的历史结论。长期从事法制史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国华教授认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说明中国共产党经过80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并已经开始走上了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康庄大道。
  党始终重视民主建设
  为了使中华民族真正走上民主法治和长治久安的道路,80年间,中国共产党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奋斗,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获得了民族的独立与人民的解放并领导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为发展民主法制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可靠的基础。孙国华说,无论在解放前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都很重视民主法制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总结了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经验,开始大规模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民主选举制度等民主政治制度,制定了土地法、宪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孙国华坦言,由于社会主义事业毕竟是全新的事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高度复杂的课题,由于我国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而封建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再加上我党自身主观认识上的失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在探索前进的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甚至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挫折。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深刻总结了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经验和教训,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邓小平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刻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孙国华认为,邓小平特别强调民主与法制的密切关系以及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言书中,邓小平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以这些理论为指导,全党全国人民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大力进行了民主法制建设,初步建立健全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党的领导是关键
  孙国华认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这一我们党面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中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此,我们党在确立工作中心——经济建设、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强国之路——改革开放之后,又进一步确立了治国之策——依法治国,并且将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关键,人民民主是基础,依法治国是保证。从此开辟并开始走上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道路。
  正是随着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民主法制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在最近20年来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北京人大纪念建党八十周年
  本报讯六月六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大会,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及离退休的老党员二百余人欢聚一堂,共同庆祝党的生日。
  在会上,市人大党组副书记段柄仁作了题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党员修养》的党课讲座。
(孙力)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人大制度列入天河区党校课程
  本报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党校首次开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课程。六月十四日上午,该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为参加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上了第一课。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一些领导干部对人大制度了解不多或了解不深,很有必要加深认识。这次在区党校安排专门的人大课程意义重大。天河区委党校的领导表示,今后将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容列为常设课程。
(廖雪明罗十飞吴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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