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16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会见纳扎尔巴耶夫总统
  本报上海6月15日电记者温宪、孙力、戎霄报道: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下午在此间会见了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
  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衷心感谢江泽民主席对他的盛情邀请和热情款待。他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事件,各国领导人对此次峰会取得的成果都深感满意。他对这次会议的成功向江主席表示祝贺。
  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说,哈中合作关系发展良好,两国各部门之间已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在此基础上两国合作关系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江泽民说,“上海五国”机制诞生5年来,在促进五国的团结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国际影响也日益提高。这一次我们把它转变为“上海合作组织”,标志着我们六国关系和合作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总统阁下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对此高度赞赏。江泽民表示相信,只要六国团结一致,一切从大局出发,我们的组织一定会健康发展。
  江泽民说,在我们共同努力下,中哈关系已建立起牢固的基础,各领域合作全面展开,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两国贸易继1999年实现我们两人提出的10亿美元目标后,去年又创新高,达15亿美元。这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两国油气合作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希望两国经贸关系进一步加强,并得到稳步发展。
  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外交部长唐家璇会见时在座。哈萨克斯坦外交部长伊德里索夫、国防部长托克帕克巴耶夫也参加了会见。
(附图片)
  江泽民会见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新华社记者陈飞摄


第4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会见卡里莫夫总统
  本报上海6月15日电记者温宪、孙力、戎霄报道: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下午在此间会见了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
  卡里莫夫总统对江主席本人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内的各国代表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说,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是一个历史性的事件,本次峰会各方面的组织工作都体现了很高的水平,体现了江主席本人付出的心血。
  卡里莫夫总统感谢中国支持乌加入“上海五国”机制,并保证乌将恪守本次峰会所签署和通过的一切文件。乌对“上海合作组织”的未来充满信心。
  卡里莫夫总统高度评价中国欣欣向荣的发展和不断提高的国际地位,并表示乌将进一步加强同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
  江泽民欢迎卡里莫夫总统来华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他说,乌是本地区重要国家,加入该组织有利于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中乌是好朋友、好伙伴。我们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内积极开展合作,也会促进和推动双边关系向前发展。
  江泽民说,“上海合作组织”是我们共同创建的,在今后的合作中,大家一定会团结一致,紧密合作,把“上海合作组织”的事情办好。他相信,乌兹别克一定会为本组织的团结、合作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江泽民对中乌关系的顺利发展表示满意。他说,今后我们要在继续加强良好政治关系的同时,努力提高经贸合作的水平。
  双方还就加强中乌合作和维护地区安全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外交部长唐家璇会见时在座。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长卡米洛夫也参加了会见。
(附图片)
江泽民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第4版(要闻)
专栏:

  江泽民会见“上海合作组织”国防部长
本报上海六月十五日电记者温宪、孙力、戎霄报道: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上午会见了正在这里参加“上海合作组织”国防部长会晤的俄罗斯国防部长伊万诺夫、哈萨克斯坦国防部长托克帕克巴耶夫、吉尔吉斯国防部长托波耶夫、塔吉克斯坦国防部长海鲁拉耶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国防部长古拉莫夫。
江主席首先对各位部长来中国参加此次会晤表示欢迎。江主席指出,“上海五国”机制已经实现了向区域性多边合作组织的历史性转变,“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符合六国的共同愿望和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江主席强调,中国主张应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国家关系。各国应继续努力,为维护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为促进世界多极化进程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国国防部长感谢江主席会见,并高度评价“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认为六国元首签署的重要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强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对于维护中亚乃至亚洲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国防部长表示,要共同努力,落实六国元首达成的共识。他们对同中国在军事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表示满意。
陪同江主席会见的有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副总参谋长熊光楷、南京军区司令员梁光烈等。


第4版(要闻)
专栏:

  “上海合作组织”六国元首集体会见记者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记者陆斌、周解蓉、桑华)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元首今天在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并签署有关文件后集体会见了记者。
  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首先发表讲话。他说:我们今天在上海隆重聚会,庄严宣告成立欧亚大陆一个崭新的区域性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符合本地区的现实需要,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必将对促进成员国的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维护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产生深远的影响。
  江泽民强调,《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的签署,奠定了“上海合作组织”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法律基础,体现了六国维护地区安全的坚定决心。我们在这一领域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他说,六国元首一致支持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
  江泽民说,“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揭开了六国关系史上崭新的一页,并将为人类的和平、进步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讲话中说,俄罗斯代表团对本次峰会结果深表满意,相信新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将有助于各国更加合理而有效地发挥潜力,尤其有助于维护中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他说:“上海合作组织”愿意同所有感兴趣的国家和组织进行开放性的对话,我们希望这个组织成为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榜样。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说,中亚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和人力资源,哈萨克斯坦非常希望“上海合作组织”更加关注经贸合作,特别是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他期望今年秋天在阿拉木图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首次政府首脑会晤,对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进行深入研究。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说,“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为今后六国扩大合作建立了框架,有助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他说,今天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为六国法律机关打击“三股势力”提供了法律基础,也为在比什凯克建立反恐怖中心提供了可能。
  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说,“上海五国”元首会晤机制的建立及其活动是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它倡导的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是各成员国共同的宝贵财富。他表示相信,新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将进一步发扬光大“上海精神”,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协作,更好地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巩固六国以及整个世界的安全。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说,“上海五国”解决的基本上是边界和国家信任方面的问题,而“上海合作组织”将全面考虑和解决更广泛领域的问题。他说,这一组织的宗旨和原则符合乌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4版(要闻)
专栏:

  张德广向中外记者介绍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圆满成功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记者潘清、周晓华)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今天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会议的各项议程已顺利完成,预定的目标均已实现,取得了圆满成功。
  张德广在今天下午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作为一个区域性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将坚持不结盟、不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对抗的方针和对外开放的原则,高举和平与合作的旗帜。
  他说,“上海五国”框架内的合作主要是在安全领域。今后,新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领域将进一步扩大,特别在经贸领域。
  在谈到成员国经贸领域的具体合作内容时,张德广说,本次峰会各成员国达成的重要共识是尽快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并着手制订“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长期多边合作的纲要。有关的措施和步骤在今年秋天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首次政府首脑会晤上将作进一步讨论。
  张德广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将继续在打击“三股势力”方面加强合作。他还说,阿富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是影响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一个因素,成员国一致主张阿富汗问题应通过对话,通过政治手段求得解决。


第4版(要闻)
专栏:

  六国元首签署打击“三股势力”上海公约
  本报上海6月15日电记者温宪、孙力、戎霄报道: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卡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莫诺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在上海共同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这是六国在深化安全合作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为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联合打击“三股势力”奠定了法律基础。
  公约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概念均做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六国承诺将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循此前上海五国历次元首会晤签署的声明和《“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的精神,为打击威胁各国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势力而进行有效的合作。
  公约还规定了有关合作的具体方式和程序。公约的签署有利于维护各国政局稳定、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将为各方开展广泛的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地区环境,并对推动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第4版(要闻)
专栏:

  吉、塔、俄、乌总统离沪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记者桑华、周解蓉)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斯卡尔·阿卡耶夫、塔吉克斯坦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莫诺夫、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伊斯兰·卡里莫夫在参加了“上海合作组织”元首会议后,于今天下午分别乘专机离开上海。


第4版(要闻)
专栏:

  “上海合作组织”国防部长会晤
本报上海6月15日电记者温宪、孙力、戎霄报道:6月14日,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元首会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长迟浩田、俄罗斯联邦国防部长伊万诺夫、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长托克帕克巴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国防部长托波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长海鲁拉耶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防部长古拉莫夫举行了会晤,并签署了《国防部长会晤联合公报》。
  会晤中,国防部长们对六国元首本次上海会议的深远意义和影响给予高度评价,对刚刚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相信随着“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六国国家和军队友好合作关系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晤中,国防部长们回顾了“上海五国”走过的五年历程,一致指出,坚决贯彻“五国”元首共识、顺利落实“上海协定”和“莫斯科协定”以及各国国防部的合作已成为各国睦邻友好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长们认为,各成员国在军事领域开展的富有成果的合作,为冷战后建立适应时代潮流的新型地区军事合作树立了典范,不仅有利于促进彼此间友好合作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而且对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部长们主张,各成员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军事领域的合作,应对各种挑战和威胁,确保各国军队之间以及与其它有关部门之间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中的协作。
  部长们重申,1972年签署的反导条约是全球战略稳定的基石和裁军进程发展的重要条件,部长们支持中亚国家在本地区建立无核区的倡议,并对阿富汗问题久拖不决表示关切。
  部长们理解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维护国家主权、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属于中国内政,不允许外部势力对解决台湾问题加以干涉。部长们再次强调,支持中国关于反对任何国家企图以任何形式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计划的立场。
  其间,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还分别与俄、哈、吉、塔、乌国防部长举行了双边会晤,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发展双边军事友好合作关系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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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国元首今天在这里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
高度评价“上海五国”成立五年在促进并深化各成员国之间睦邻互信与友好关系、巩固地区安全与稳定、促进共同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一致认为“上海五国”的建立和发展顺应了冷战结束后人类要求和平与发展的历史潮流,展示了不同文明背景、传统文化各异的国家通过互尊互信实现和睦共处、团结合作的巨大潜力;
特别指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五国元首1996年和1997年分别在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两个协定以及在阿拉木图(1998年)、比什凯克(1999年)、杜尚别(2000年)会晤期间签署的总结性文件,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丰富了当代外交和地区合作的实践,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
确信在二十一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五国”机制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各成员国更有效地共同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
兹郑重宣布: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立“上海合作组织”。
  二、“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为扩大和加强各领域合作,除业已形成的相应部门领导人会晤机制外,可视情组建新的会晤机制,并建立常设和临时专家工作组研究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议。
  四、“上海五国”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
  五、“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六、“上海合作组织”是在1996年和1997年分别于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两个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合作现已扩大到政治、经贸、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上述协定所体现的原则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相互关系的基础。
  七、“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该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该组织新成员。
  八、“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各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而紧密协作,包括在比什凯克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中心”。此外,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将制定相应的多边合作文件。
  九、“上海合作组织”将利用各成员国之间在经贸领域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泛机遇,努力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为此,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
  十、“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相互支持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十一、为协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的合作并组织其相互协作,兹建立该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并由外长批准该理事会暂行条例来规范其活动。
  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在本宣言和“上海五国”元首已签署文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其中要明确阐明“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合作的宗旨、目标、任务,吸收新成员的原则和程序,作出决定的法律效力和与其他国际组织相互协作的方式等规定,供2002年元首会晤时签署。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各国元首坚信,“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各成员国合作进程开始迈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符合当今时代潮流,符合本地区的现实,符合各成员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纳扎尔巴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阿卡耶夫
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拉赫莫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伊·卡里莫夫
  2001年6月15日于上海


第4版(要闻)
专栏:

  哈中吉俄塔乌六国元首会议新闻公报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哈、中、吉、俄、塔、乌六国元首会议今天发表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会议新闻公报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元首于2001年6月14日至15日在上海举行会议。
  会议在充满相互理解、建设性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
  “上海五国”国家元首欢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完全平等成员身份加入“上海五国”的愿望,六国元首就此签署了有关联合声明。
  为将“上海五国”这个有效的机制提升到更高水平,六国元首决定在其基础上建立涵盖多领域的区域性多边合作组织,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从保障“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稳定与安全的需要出发,六国元首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六国元首一致表示,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继续开展密切的相互协作和拓展新的领域,这符合所有成员国的利益。六国元首重申恪守“上海五国”元首1996年在上海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和1997年在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以及历次“上海五国”峰会签署的其它文件的基本原则。
  六国元首就当前国际形势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有利于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表示愿积极努力加强全球和地区战略稳定,维护和进一步完善军控和裁军条约体系,指出亚洲当前形势要求亚洲大陆所有国家加强相互信任与合作,确保和平、安全和稳定。
  六国元首一致支持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根据哈萨克斯坦的倡议,“上海合作组织”将于2001年9月中旬在阿拉木图举行成员国政府首脑首次会晤。
  六国元首积极评价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外交部长于2001年4月28日在莫斯科会晤和六国国防部长2001年6月14日在上海会晤的成果,同意“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每年举行一次外交和国防部长会晤,以加强和扩大各国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相互协作,首先是在巩固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问题上的相互协作。
  六国元首认为,应采取措施加快商签有关文件,以便在比什凯克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并保障其运作,并制定其它有关打击犯罪问题的文件,积极准备在哈萨克斯坦召开执法和安全部门领导人比什凯克小组例行会议。
  六国元首支持中国关于2001年下半年在北京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文化部长会晤和俄罗斯关于2002年春在俄罗斯联邦举行六国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晤的建议。
  六国元首获悉,在峰会召开期间,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外交部长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活动暂行条例。
  六国元首商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下次会晤将于2002年夏在俄罗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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