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6日人民日报 第9版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特别报道

  县政府失信拖欠民工工资
县人大追讨维护群众利益
张克强刘序国向秀亮田必耀
最近,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一起20多年前形成的百万工资拖欠问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是该县两届人大监督带来的成果。
1977年,上万名民工在当时县革委会的号召下参加了该县春阳滩电站建设。全县共调用劳力391.6万个工作日,按当时承诺的每个工日0.8元算,应付民工工资313.3万元。1982年电站机组投产,但民工工资却一拖再拖。
从1992年开始,民工工资问题成了县人大代表年年关注的焦点。这年的12月30日,岩桥、五郎溪乡代表团代表率先在县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要求支付民工工资的建议。
第二天,县政府作了书面答复,答应“贷款还清后,工资一定支付。”人大代表虽然不太满意,但也表示理解。
1993年,县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13名代表再次提出要求政府兑现民工工资的议案。但县政府仍老调重弹,“请代表向农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995年1月,在县人代会上,兑现民工工资成为所有代表关注的焦点。大会议案组收到相关议案、建议有5件之多,与会的200名人大代表几乎都签了名。大会主席团决定临时增加一项议程,责成县政府领导在全体会议上作答。县领导面对代表们作出承诺,工资问题一定要兑现。
5月15日,县政府向县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偿还民工工资的方案。决议在县电视台一播放,人民群众奔走相告。
可是,一直等到1997年年底,县政府没有任何动静。
1998年1月,芷江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50多名代表又提出了4件建议,要求县政府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不能因换届影响民工工资兑现。新一届芷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将监督进行到底,直到彻底兑付。
1998年底,芷江县人民政府首次给付了124万元。2000年3月,大洪山乡领走最后一笔4万元工资款。今年4月初,大洪山乡报木溪、白家滩两村耗资3万多元的小学校舍修缮工程相继竣工,这是县政府兑付拖欠近20年的300万元民工工资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一个缩影。拖了近20年的民工工资终于有了了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有感而发

  试行更要动真格
士心
社区自治和村民自治,同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两件大事,有许多的可比性。
村民自治,是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近10年后正式实施,才扎扎实实地推开的。令人遗憾的是,尽管试行多年,但由于不少地方并没有认真去试,结果正式实施后,许多问题和矛盾才暴露出来,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矛盾。如果一开始就认真按照组织法去实验,就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找到良策,从而减少变革带来的负面效应。
实际上,试行也好,设立实验区也好,目的都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不造成全局性的混乱。如果没有一点闯的精神、创的精神,趟出一条新路,也就失去了“试”的意义。社区自治是一件新生事物。在大多数城市,社区自治还处在实验、摸索阶段。因此,各地都应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统一模式,鼓励大胆的探索。
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有一条经验应该借鉴,那就是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因此,在社区自治的实验区内,要大胆地将权利交给群众,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活力。既然是试,就切不可畏首畏尾,以便早发现问题,早研讨良策。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正准备对出台10多年的居委会组织法提请全国人大进行修订。如果没有一些在实践中群众创造的好的经验或者是在探索中得到的教训,从而将这些经验乃至教训体现在法律的条文中,法律的修订就失去了基础和前提。
试行更要动真格。只有这样,社区自治才会既红红火火,又稳步推进,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自治的新路。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视点

  人大司法个案监督如何规范
对地方人大司法个案监督,目前有些争论。笔者认为,只要坚持如下几个原则,监督就会更日益规范。
一是中立性原则。监督者监督的个案线索来源可能源于诉争当事人,但一旦形成监督的个案,就应脱离诉争当事人纷争,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二是程序性原则。人大对个案的监督只使司法机关启动司法程序或审查其行为是否存在严重违法情形,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不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案件的实体处理以及终局裁决仍由司法机关作出。
三是事后监督原则。这包括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完毕后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后。
四是集体监督原则。人大对司
  法机关的个案监督是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个案的监督,不应当是某个或某些代表的监督。只有坚持集体监督的原则,才能堵塞这一通道。
五是对应监督原则。各级人大应当按照宪法和地方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对所属及本级司法机关办理的个案进行监督,上级人大对下级司法机关的个案应交由下级人大监督,人大对非所属的异地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应交由司法机关所属的人大监督。(吉林省人大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视点

  村务公开应设“提问栏”
时下,农村各地都推行了村务公开,普遍设置了村务公开栏,把村里的重大事项定期向群众公布。这对群众监督干部工作、密切干群关系,起到了不小的推动作用。
但是,在实行村务公开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据笔者了解,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一般都比较笼统,群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村级财务,仅公布花了多少钱,却未公布为什么要花这些钱。这就导致群众对公开有疑问、有意见。群众对这些不明白的村务公开戏称为“村雾公开”。
由此看来,村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倘若我们在公开栏里增设一个“提问栏”,为农民朋友提供一个解惑释疑的地方,他们如对公开栏的内容有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可在“提问栏”内直接提问,再由村两委会班子给予答复,使村民真正消除疑惑,清楚明白地了解村务。(重庆市人大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视点

  让网络给人大工作添活力
在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的今天,网络作为一种先进的传播手段,它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让地方人大工作上网,以最为先进、科学、快捷的方式,把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信息传达给广大读者,为地方人大宣传开辟新的天地,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地方人大工作上网,就好像打开了一道门窗,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内容、工作动态、工作效果公开地摆到更多的人民群众面前,更有利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甚至能借互联网的翅膀突破地域的界限,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本地人大工作,使本地人大工作信息传出,外地新鲜空气进来。
地方人大工作上网,就好像法律利剑出了鞘,地方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就更为有力,“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情况直接摆在了广大人民群众面前。由于互联网本身不署名、不见面的特点,对“一府两院”行动好坏快慢的评说在某种程度上会更直接、更准确、更尖锐、更切中要害。(广东省人大供稿)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严查隐患
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自“严打”斗争以来,全面落实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等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管理,采取拉网式搜查和清理,对黑恶势力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扫荡行动。在“治爆缉枪收刀”战役中共收缴猎枪106支,子弹383发,炸药275公斤,雷管329枚,导火索2730米,管制刀具607把,鞭炮453万响,杜绝了不安全隐患,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附图片)
左图:民警对收缴的子弹进行仔细清点。
下图:民警对枪支和管制刀具进行登记。陈刚虞炬摄影报道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警惕黑帮戴上红帽子
金海
最近,以辽宁沈阳“黑道霸主”刘涌、浙江温岭“黑老大”张畏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相继被打掉,大快人心。他们一南一北,为非作歹时间之长,行凶作案手段之凶残,造成社会危害之严重,触目惊心。可是,我们细心看一下这两个“黑帮”的帮主身份,他们头上都有一顶十分耀眼的“红帽子”:刘涌,辽宁沈阳市人大代表;张畏,湖北宜都市政协副主席。
  为什么“黑帮”特别喜戴人大、政协“红帽子”呢?其实原因非常清楚,那就是他们为自己戴上了一个“护身符”。刘涌举着神圣的“人大代表”的招牌,欺行霸市,无恶不作,曾造成40余起血案。张畏打着崇高的“政协副主席”的旗号,招摇撞骗,鱼肉百姓,胡作非为,也曾造成18起血案。他们头上有了顶“红帽子”,真可谓摇身一变,黑乌鸦变成了光彩的金凤凰,大老鼠变成了可爱的小花猫。这正如他们自己得意忘形时所言:“由流氓一步踏入了上流社会。”
  这些劣迹斑斑、民愤极大的“黑帮”是如何戴上“红帽子”的呢?其实原因也非常清楚,他们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靠山作“保护伞”。刘涌认沈阳和平区劳动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高明贤为“干妈”。这个“干妈”也是真够离谱的,竟推荐从监狱出来的“儿子”参选人大代表,并在推荐的材料中大胆写道:“刘涌同志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而浙江温岭的某些党政领导干部走得更远,当公安机关要逮捕张畏时,有人给他提前报信,有人帮他开车逃跑,有人对他进行窝藏。这些人是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黑帮”服务,完全堕落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严打”,一定要摘掉“黑帮”头上的“红帽子”,打掉“黑帮”背后的“保护伞”!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社区自治一年间
  本报记者崔士鑫
  去年记者到民政部采访,一位负责同志还在为推进社区自治煞费苦心。近日再去采访,他却给记者讲了一件趣事:他居住的小区原来有个“迷你理发店”,如今却改成了“社区理发店”。
  “尽管生意人可能并不完全明白社区的含义,”他笑着说,“但说明了人们对社区的认识,正在进一步提高。”
的确,就在这短短的一年间,社区自治有了浓墨重彩的几笔。先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文件,接着社区建设又被写进了“十五”计划。更引人注目的是,社区自治的实践,正在全国风起云涌地展开。
城市建设的“永恒主题”
“十五”计划中专门提到社区建设,是有现实依据的。随着城市“单位人”管理体制的消解,大量农村人口的涌入,社区的作用正日益凸现。在未来的5年内,社区自治必然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而刚刚过去的一年间,社区自治取得的骄人成绩,更增强了人们促进社区自治的信心。
——社区自治工作得到充分肯定。1999年底,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不过26个,仅仅涉及部分省、市、区。如今全国除西藏外,都抓了社区建设试点。湖北等省市更提出,抓好社区自治,将成为城市工作的“永恒主题”。
——社区自治探索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前社区自治只是局限于一个区或一个街道,现在青岛、武汉、南京等城市已在所有城区铺开;以前社区建设只集中在大城市,现在地级市甚至县级市如莱州、江阴也都开展得如火如荼;以前东部地区积极性高,现在中西部热情更高。郑州、西宁、银川都把社区建设作为推动西部发展的战略。因为只有城市里有许多民主、文明、服务齐全的社区,才能吸引人才。
——社区建设引起全社会关注,一个社区自治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中央领导一再谈到社区建设问题,公安、卫生、体育、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都结合各自职能,把工作落实到社区,适应社区自治带来的变化。
“各界对社区建设的热切与重视出人意料,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取得的成果和效应出人意料,发展的势头出人意料。”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张明亮如此感慨。
轰轰烈烈之后的认识偏差
社区自治,业已成为热点。然而不同于村民自治给农村带来的巨大冲击,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一时似乎感受不到这一变革带来的明显变化。
这也正是一些有识之士的忧虑所在。他们担心,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改革表象之后,社区仍在旧有轨道上继续运行。一年来社区自治暴露出的问题表明,如果对有些问题不从一开始就加以解决,社区自治的进程可能会因此受到阻碍。
记者曾到一个沿海发达省份采访,问起当地社区自治的情况,市里一位负责同志竟不知所问。经记者解释,他才似乎明白了一些,但只知道一些社区服务设施是“有的,有的”。
据民政部门的同志介绍,对社区
  自治的认识与重视程度,目前还很不平衡,中央和某些城市的城区重视,而省一级相对不大关心。尤其不少经济条件好的省市力度反而更弱。
这种现象的根源是认识上的偏差。社区建设的目的,是要促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最后达到城市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与村民自治一样,这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但仍有许多人没有看到这一点。
认识的偏差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一是社区自治中的许多关系没有理顺。基层政权机关如区政府、街道办,仍未转变观念,权力下放,还是把居委会当作一个“腿儿”,用行政方式进行管理。二是投入不够。社区要办事,一定的投入必不可少,比如老人的托老场所,居民的活动场地等等。更重要的是使社区选出的管理者能享受到一定的待遇,才有利于吸引人才从事社区工作。然而,目前不少地方,连居委会的办公场所还落实不了。
瞄准几个亟须抓紧抓实的关键点
中办、国办的文件,“十五”计划
  的肯定,给社区自治注入了新的推动力。然而社区自治在我国,毕竟仍属于刚刚起步阶段,一时间千头万绪,从何抓起呢?
民政部的负责同志认为,有几个点最为关键。
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是起点。目前城市社区划分不尽合理,因此要在社区体制改革中进行科学的规模调整。现在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中,主要有三种类型,地缘型即以主要街巷、道路为界,单元型即一个封闭的小区,单位型即某一单位形成的社区等。但仍有更多形式可供探索。
建立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是重点。特别是建立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包括社区成员代表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前者是决策机构,后者是办事机构。有必要的话还可设社区协商议事会,由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和社区单位的代表组成,行使日常协商议事监督职能。社区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心脏,其产生和运行机制,需要探索和完善。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重心下移,是难点。社区组织建立之后,要有职有权,就要求政府转变职能,重心下移。在职能转移过程中,要费随事转,否则有职无钱,也什么事都干不成。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不应都在社区建立组织,都给社区下任务,以免社区组织又成为一级“小政府”,失去居民自治的意义。
搞好社区的队伍建设,是支撑点。据悉,民政部门正考虑设立社区工作者这一职业类别,凡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必须先要接受专业培训,取得从事这一职业的资格证书。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一种做法。但首要的还是要有相应的待遇,作为吸引人才的保证。
此外,社区志愿者的多少,也是搞好社区工作的重要支撑。在美国,有50%多的成年人和70%多的大学生,都参加各种类型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而在德国,政府要求未入伍服役的所有中学毕业生必须参加一定的社区服务,当这种服务达到规定要求后,就可以享受被大学优先录取的待遇。相对而言,我国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还有很大差距,有关鼓励和扶持的法律规章亟待出台。
短短的一年间,社区自治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尽管还有许多问题亟须解决,但人们有理由相信,社区自治必将稳步走向深入,给城市基层工作带来巨大的变化。
题图:各职能部门以社区为中心开展工作成为一大热点。河北保定市南市区公安分局裕华路派出所聘请辖区政协委员和部分退休干部担任“协勤员”,协助民警进行社区治安防范并监督民警执法行为。图为所长黄长春向“协勤员”了解社区治安情况和对民警的意见。牛爱国莫玉芳摄影报道(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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