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9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履行国际公约 保护濒危物种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马福
  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与环境大会上,全面讨论了环境问题,特别是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提议由各国签署一项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3月3日,有21个国家的代表在华盛顿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政府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加入《公约》。到2001年,《公约》拥有152个成员国,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取得的成就及享有的权威和影响举世公认,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最有成效的环境保护公约之一。
  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有高等植物3万多种,占世界总种数的10%左右,居世界第三位。我国约有脊椎动物6260种,占世界总种数的10.6%。许多野生动植物及大量珍稀孑遗物种成份复杂,区系起源古老,特有程度高,是良种繁育极为宝贵的种质资源,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来,我国认真履行《公约》的义务,执行《公约》的各项决定和决议,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和履约工作得到了全面健康的发展。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中国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大、政府还制定了40多部配套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以《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有关部门还积极会同公安、海关等部门,严肃查处野生动物走私等重大案件。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全国共破获有关野生动植物的刑事案件7万多起,特别是近两年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森林资源的三个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乱捕滥猎、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盗卖走私等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了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管理体系,使履约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国家林业局设立了专门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入《公约》时,在国家林业局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并在全国17个中心城市设立国家濒管办办事处,在深圳、大连等重要口岸设立检查站。
与此同时,我国还建立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狩猎、运输、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猎枪、弹具等生产、销售制度;全面实行了野生动植物资源有偿使用和限额使用制度。针对进出口管理,制定了配套的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制度,实行了《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使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活动全部纳入海关监管内容。
濒危物种的拯救和繁育取得明显成效,公众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全国建立了14个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400多处珍稀植物种质种源基地。实施了“中国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使大熊猫种群数量稳定到1000只左右。世界著名濒危鸟朱鹮,由1981年发现时仅有7只发展到248只,正逐步摆脱灭绝的危险。麋鹿、野马、高鼻羚羊重返故里,种群稳定增长。扬子鳄人工繁育取得重要进展,人工种群已达1万余条,并经《公约》秘书处注册准予商业利用。另外,东北虎、金丝猴等100多种珍贵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人工繁育种群。珙桐、银杉、红豆杉等上千种珍稀植物种质种源得到了有效保存。
我们还通过举办“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向社会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1994年公开销毁非法盗卖走私虎骨、犀牛角,1999年公开销毁藏羚羊皮毛等热点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约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开展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
到去年底,全国共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276处,其中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909处,其中19处自然保护区加入了“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7处自然保护区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处被列入“东亚—澳大利亚涉禽迁徙网络”,4处被列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
加入《公约》以后,我国对华南虎、熊类、蛇类以及兰花、金花茶等十几种珍稀动植物资源开展了专项调查。从1996年起组织了全国性野生动植物资源综合调查,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约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我国国际影响。
继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后,我国政府又加入了《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防治荒漠化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与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6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自然保护方面的协定,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1995年在北京成功召开了亚洲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控制野生动植物贸易研讨会,通过了《北京声明》,促进了亚洲各国在控制边境野生动植物贸易方面的合作。1999年在青海西宁市召开了藏羚羊保护及贸易国际研讨会,通过了《西宁宣言》和《藏羚羊保护行动计划》。2000年4月,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公约》缔约国大会上,我国被大会一致推举为《公约》常委会副主席国,充分说明了我国履约工作的形象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仍有10%左右的高等植物处于濒危状态,约20%的野生动物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盗卖走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有组织的盗猎走私活动仍十分猖獗,侵蚀、破坏自然保护区的现象还屡见不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状况不容乐观。
今后,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履约工作要以保护为根本,以发展为目的,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为基础,以拯救和保护工程为重点,以完善管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列入国家六大生态工程项目。在未来10年内,我国将在西部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尽快建立一批保护区,到2010年使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由目前的1276个增加到1800个,总面积达1.55亿公顷。建设32个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提高湿地保护效益。重点实施15个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新建15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中心和32个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站),增建13个鸟类环保站。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使3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4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得到良好保护。(压题照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海南坡鹿)
(附图片)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同是地球的主人
罗春华
1981年4月8日,中国正式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标志着中国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被正式纳入了世界的范畴,也表明中国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从1973年3月3日《公约》在华盛顿签订之日起,至今已经有28年的历史,签约国也由最初的21个国家发展到今天的152个。可以说,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关注和保护的行动,几乎已经遍及地球的各个角落。
野生动植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类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历史。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不仅推动着人类的进化,也谱就了人类早期贸易的发展史,早在中世纪,动物的毛皮就成为大宗的交易货品。但是,自工业化革命以来的近200年里,由于人口的膨胀、经济的快速发展,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减少。据科学家估计,由于人类活动的强烈干扰,近代物种的丧失速度要比其自然灭绝速度快1000倍,比形成速度快100万倍。物种的丧失速度由以前大致每天一个,加快到现在的每小时一个。目前,世界上已有近600种鸟、400多种兽、200多种两栖爬行动物以及2万多种高等植物濒于灭绝。
各种各样的野生动植物和人类一样,同为这个星球的主人。自远古以来,它们就存在于广袤的大地上,无垠的海洋里,与人类一道分享着雨露、空气和阳光。如果说人类创造了历史,缔造了繁荣,它们的存在则使得大自然和生命丰富多彩。当人类在象牙上精雕细刻的时候,当小鸟被拔去了羽毛变成了肉馅的时候,当人们用藏羚羊绒制成围巾装点自身、用各种珍稀动物的毛皮制成时装装裹自己的时候……人类所欣赏的、所品味的以及所展示的,是一个个被屠戮了的生命,而这些生命无论对自然界还是对人类自己都是弥足珍贵的。
保护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并不意味着绝对禁止对一般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贸易,也不意味着野生动植物的存在高于人类的存在。但是,在商业利益驱动下的乱捕滥猎和乱采滥挖,为拓展生存空间而进行的乱砍滥伐,已经让人类饱尝苦果:土地因水土流失而贫瘠,河流因植被遭破坏泛滥成灾,人类失去了大片的绿色森林,也失去了众多生命的陪伴。
地球是一个大家园,人类、动物、植物都是这个家园的主人。强大的人类应该学会与其它生物和谐共生,而不应该剥夺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那些濒于灭绝的物种存在的权利。剥夺其它物种生存权的最终结果,必将是剥夺人类自己。人类留给子孙后代的应该是一个充满了蓬勃生机、洋溢着不同生命韵律的大自然,而绝不应该是一个单调的、缺乏生命多样化的世界。令人欣慰的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众多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以及人们保护意识的逐步强化,已经为地球上的数万种濒危物种,带来了更多的绝处逢生的希望。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小资料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也称《华盛顿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英文缩写为CITES)。它是根据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决议,于1973年在华盛顿开始签署,并于1975年7月1日正式生效,是当今唯一对全球野生动植物贸易实施控制的国际公约。《公约》的宗旨是对其附录所列的濒危物种的商业性国际贸易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防止因过度的国际贸易和开发利用而危及物种在自然界的生存,避免其灭绝。
《公约》由六个方面组成:管制的物种;核发许可证;通过缔约方之间建立书面确认和检查机制来保证公约的有效执行;对贸易状况进行审查、对公约的执行进行评估;对违约进行有效制裁;通过缔约方大会决议,调整和改进公约的规定。其中最基本的措施是,通过许可证和证明书制度来管理野生动植物种标本(活的和死的动植物及其部分和衍生物)的国际贸易(包括进口、出口、再出口以及海上引进等),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对全球贸易实施监督,要求每一个缔约国设立管理机构和科学机构来执行公约。
目前,世界上已有152个主权国家加入《公约》,先后召开了11次缔约国大会,通过了近500项决议,3万多种野生动植物种列入公约附录,其中动物5000多种,植物25000多种,世界范围内60%—65%的野生动植物贸易得到了有效控制。《公约》现已成为控制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的一个最有效的措施,享有国际社会公认的权威和广泛影响。
为使野生动植物种免受非法贸易的恶性影响,《公约》秘书处目前已与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世界海关组织总秘书处签署了有关合作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的备忘录。实施《公约》最大的障碍就是执法的有效性,国际刑警和世界海关组织的加盟,对野生动植物种来说,将是莫大的福音。(林辑)
(附图片)


第7版(国际专版)
专栏:

  认识濒危野生动植物
摘自美国《国家地理杂志》
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也造就了多姿多彩的大自然,维护着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传统的中药仰仗于野生动植物的存在;超声波、雷达、潜艇、导弹等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的发现,也多是从研究动植物的生态特点中获得启发的。这些俯拾即是的事例说明,野生动植物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生态、文化及美学等方面的价值,也大大丰富了人类的文化生活。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
由于自然环境的变迁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特别是近些年来人类对野生动植物的过度开发利用,造成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急剧减少。据统计,近400年以来,全球已灭绝的物种数以千计,其中灭绝的鸟类约150种,兽类95种,两栖类约80种。目前,野生动植物物种灭绝的速度呈现出越来越快的趋势。以兽类为例,1771—1870年的100年间,全世界共灭绝了12种;1871—1970年的这100年间,则灭绝了43种。据世界《红皮书》统计,上个世纪,110个种和亚种的哺乳动物、139个种和亚种的鸟类在地球上消失。目前濒于灭绝的野生动物达600多种。
过度贸易是导致野生动植物灭绝的最大危险。例如,对虎皮和虎骨的加工、应用,加之栖息地的丧失,使老虎这个种群已经由100年前的10万头以上,下降到现今的不足5000头;还有一种鹦鹉,目前野外仅存100多对,但每年都有几对在黑市上售卖。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的骆马,由于北美和欧洲国家大量收购其皮毛,从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短短的十几年间,大约50万只骆马被杀,致使该物种一度处于濒危状态。另外,象牙、犀牛角以及藏羚羊毛等动物产品的贸易,也使原产国的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林宣)(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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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野生动植物贸易数额惊人
造成野生动植物资源出现危机有多种原因。其中主要原因是栖息地遭到破坏(包括污染)和商业目的的利用。野生动植物和产品的贸易活动,影响了资源的保持和发展。在每年价值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国际间野生动植物贸易额中,超过1/3的部分是非法贸易额。疯狂的交易使大量的野生动植物被猎捕、遭破坏,野生动植物被利用的强度超出了物种自身的再生速度,导致许多野生动植物的野外数量大幅减少。
野生动植物贸易量惊人
野生动植物的贸易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按目的可分为商业性贸易、动植物园展览、教育、马戏团表演、科研、狩猎纪念物、个人收藏等。20世纪初以来,随着消费国的经济的发展、野生动植物猎捕和开发技术以及运输手段日益现代化,野生动植物的贸易量和贸易种类骤增,大量来自非洲、亚洲、中南美洲的野生鸟类进入世界市场,主要集散地是欧洲和美国,而在中世纪就广泛进行的兽类毛皮贸易,一直到今天仍历久不衰。在过去的20年里,世界已知的9600多种鸟中,约有2600多种有国际贸易记录。
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年贸易量为:2.5万—3万只灵长类动物;相当于9万头大象的象牙;900万—1000万株兰花(其中大约200万株来自于野外);200万—500万只活鸟(如果再加上各国内的交易量,则可能超出这个数字两倍);50万只野生鹦鹉或长尾小鹦鹉;1000万张爬行类动物皮张;1500万张毛皮;几百万只蛙腿;700万—800万株仙人掌;超过5亿尾热带鱼,还有如袋鼠皮等大量其它各类野生动植物及产品。
非洲——最大动植物输出地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出口国主要是热带和亚热带地区。非洲是最大的野生动植物及产品输出地。就鸟类出口来说,塞内加尔和坦桑尼亚是两个出口大国。在哺乳动物出口方面,南非、纳米比亚、津巴布韦等非洲国家的出口量也比较大。亚洲地区国家出口的野生动植物数量位居第二位,属于《公约》附录的野鸟的贸易量占全球同类贸易的10%。中南美洲位居第三,除鸟类外,这一地区还有骆马毛绒、鳄鱼皮张等大宗动植物产品出口。
不同的国家对各物种的消费程度不同。就野鸟而言,欧盟、美国和新加坡是公认的世界最大的消费国家或地区。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平均年进口1.2万只灵长类动物活体;600万张生毛皮及50万—100万鞣制过的皮张;400万—600万个雕刻品;80万只鸟;30万—50万爬行类动物活体,1500万—2000万经过加工的爬行类动物产品;1.25亿尾热带鱼;1988年大约有100万只活鸟出口到欧盟国家,其中65%是《公约》附录物种。
年贸易额约60亿美元
野生动植物交易的显著特点是价格相当高。一只训练好的猎隼售价达5000—2万美元;一只鹦鹉可卖到4000—4万美元;1000克麝香价值5万美元;一条用藏羚羊绒织的围巾价值3.5万美元;一株兰花值2000美元;一株仙人掌值7000美元。全球每年野生动植物贸易额约在60亿美元以上,含有野生动植物成份的药品等其它产品尚未计算在内。
在发展中国家,野生动植物的出口是换取外汇的重要途径。津巴布韦通过象牙等其它野生动植物产品的出口,每年可获利620万美元以上。印尼每年出口蛙腿创汇800万美元;斯里兰卡出口热带鱼每年获利超过2000万美元。而美、日、欧盟等每年进口野生动植物要耗资数十亿美元。据统计,美国每年进口鸟类的费用超过1500万美元,进口热带观赏鱼类支出2500万—3000万美元,进口鳄鱼、蛇及其它爬行类动物皮张产品的支出为2亿—2.5亿美元。
(林宾半)(附图片)
1999年,国家林业局发起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图为被查获的藏羚羊皮及犯罪分子。(本版照片除注明外,均由濒管办提供)
吉林向海丹顶鹤自然保护区
国宝大熊猫
中国鸽子树——珙桐
中美洲的珍稀物种——珍宝圣甲虫
摘自美国《国家地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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