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5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实施素质工程 推动队伍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勾清明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施“素质工程”,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是检察机关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担负起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
  检察机关一直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在提高队伍素质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检察队伍,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的课题和挑战。
  积极推进素质工程,加强队伍建设,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教育,强化培训,深化改革,优化管理,严格监督。
  一是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体检察干警,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办案一线和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抓培训,提高专业素质。贯彻深化教育培训改革,科学统筹规划,提高教育质量的发展方针,全面贯彻《2001年—2005年全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加快发展以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为重点的继续教育,有计划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加强以提高干部实际工作能力为主要任务的岗位培训,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任职资格培训、检察官晋升培训和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三是抓机制,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人事制度。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全面推选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和岗位轮换,积极研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检察官正规化管理配套规定,实行招收检察人员统一考试、定向录用制度,加强进出口管理。四是抓重点,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五是抓管理,调整队伍结构,优化检察人才资源。(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强检之路 立检之本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卢绍文
  在两年前的全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已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载入了宪法,这在掀开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的历史篇章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作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专门机关———人民检察院更加重要的历史责任。检察人员的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能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能否承担起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而且影响到国家的法制形象和依法治国的进程。提高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已成为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检察事业未来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应该说,素质工程建设是强检之路、立检之本。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20多年来,特别是经过集中教育整顿和以“双争”活动为载体的全面加强基层院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应该说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检察事业也得到了健康发展。但是,随着以全面发展为主旋律的新世纪的到来,我们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同多元化发展的要求,同依法治国的要求,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素质工程建设就是一项旨在提高检察队伍全面素质的建设活动,既要通过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来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以保证公正执法,廉政勤政;又要通过加强检察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文化科技素质培训来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以保证捍卫法律,依法办案。政治素质是基础,业务素质是保证,二者不可偏废。
  素质工程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的同时,特别要提高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各级检察机关得到正确的贯彻实施,才能把握检察事业的发展方向;只有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保证法律得到统一正确的实施。
  素质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检察事业的发展呼应着法律的发展,社会的前进,呼应着形势的变化,对检察队伍素质的要求不是一成不变的,新的社会矛盾,必然滋生新的犯罪现象,科技的不断进步也会滋生新的犯罪手段,这都要求我们检察队伍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检察职能。(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是保证更是目标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吕萍
  中央社会治安工作会议把“司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的目标之一,这表明了队伍建设不仅仅是做好“严打”整治斗争的组织保证,更是检察机关应该努力实践的个重要任务和目标。
  实施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需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去实现。检验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是否明显提高的基本标准,也应是“严打”整治斗争实践的结果。这就是:检察队伍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忠实地行使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好检察环节上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现了中央提出的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目标。
  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既然是“严打”整治斗争的目标性要求,检察机关在安排布置“严打”斗争工作中,即应将队伍建设纳入其中。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干警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既让人民信赖放心,又能做到一身正气、执法威严,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使我们的检察队伍成为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之师,保证“严打”斗争顺利开展,全面实现“严打”斗争的奋斗目标。(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队伍建设要常抓不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苏秉公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指出:“政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力量,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全面建设好。”这对我们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检察机关的队伍在依法治国中是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要使我们国家长治久安,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地得以巩固,我们的队伍建设必须常抓不懈。
  要通过经常的和集中的教育使检察干警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使大家认识到通过我们的工作对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国家政治安定的重要意义,增强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当前,要引导广大干警积极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去,通过履行职能、严格执法来保证这场斗争的健康发展,取得全面胜利。
  队伍建设的常抓不懈,要在全面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工夫,这是我们抓队伍各项措施最根本的落脚点。要通过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造就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的职业形象。还要通过培养、确定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在全系统中树立榜样,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人员内在的素质,以确保执法的公正和文明。近几年来,我们根据高检院关于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阅读几本指定的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书籍,连续三年进行了全员考试。另外,还组织了境外培训,支持业务骨干著书立说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利于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
  另外,建立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检察人事管理制度,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队伍管理必须建立和完善的长效机制,这也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建立一套职位设置科学合理、考核标准明确清晰、人员任职能上能下的检察人事制度,才能使队伍管理规范化,有利于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层干部任期制和非领导职位选任制两项基本的用人制度。(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制纵横

好兵称雄紧要时
柳晓森
  古人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言简意赅地说明了培养士兵的长期性和重要性。
  如何养?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是一种养;励精图治、勤学苦练也是一种养。两种养法,用兵之时的效果当然大相径庭。
  我们各级人民检察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国家机器,就承担着重要的法律监督任务。长期以来,我们各级检察机关一直把教育整顿作为“千日养兵”的重要形式锤炼队伍。199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就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重点解决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清理整顿违法违纪和其它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始了经过三年努力使全国大多数基层院达到“五好”目标的基层院建设工作;2000年,在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教育力度不可谓不大,整顿强度不可谓不强,但效果如何?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定,这正是考验我们检察机关“养兵”效果的好时机。
  这场“严打”斗争,无疑是复杂而艰巨的。犯罪分子的奸诈、狡猾;关系网的紧密;战线长,时间长,也需我们的干警长时间、高强度地保持战斗力。
  这场斗争,首先考验我们干警的思想素质。不可否认,我们检察干警在查案、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关系网的阻碍。来自上级、亲朋间的“软话”,以期动摇干警的决心;来自黑道的恐吓,以期动摇干警的信念;来自带着目的的“礼物”,以期腐蚀干警的防线。“奉法者强,则国强”,只有思想素质过硬,不畏奸佞,不畏强权,守得清贫的硬汉子才能在战斗中取胜。
  这场斗争,也是考验干警业务素质的绝好战机。“严打”过程中,我们检察机关任务繁重,点多面广。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提出依法打击,从重从快原则,这更要求我们干警在平时练兵时,能够勤学苦练,熟悉法、了解法、熟练地适用法,才能在关键时间顶得上去。
  在刚刚结束的张君、李泽军案的一审中,重庆市和湖南常德市检察机关使用直观而生动的多媒体举证、示证系统,向法庭出示证据近2000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重庆检察院第一分院仅用25天便依法提起公诉,比法定时间大大提前。他们的成功经验表明,只有扎实、有效的平日练兵才能完成人民赋予的任务。
  “严打”刚刚开始,我们的检察干警要用实际行动,投身到“严打”斗争中去,抓住机会,展示自己的练兵效果!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保障公正执法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姜华
  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职责所系,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是公正执法的基础。因此,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执法是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在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下,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强化检察人员素质教育尤为重要。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首先,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行动纲领,把“三讲”教育的成果运用到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之中,始终坚持用“三讲”的精神抓班子建设,自觉克服“三不讲”的现象和问题。
  第二,抓好集中教育整顿。目前开展的集中教育整顿,要始终坚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高起点上深化队伍建设。要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关键,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公正执法、艰苦奋斗、职业道德四项教育和反特权、反霸道作风的专题教育;要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实践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五种精神”等。
  第三,深入开展素质工程建设。要结合机构改革,对不适应做检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进行清理,该清除的立即清除,该清退的抓紧清退;同时,吸收高素质、懂专业和复合型人才充实检察队伍。要落实高检院“十五”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专家型检察人才;加强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在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战技能上下功夫。(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在“严打”中锻炼队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雍战胜
  在全国综合治安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检察机关能否完成好“严打”所赋予的任务,关键在队伍。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最根本的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要紧密结合“严打”整治斗争的实际,努力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正值中央批准的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实施。借此之际,我们要进行机构改革,理顺内设机构,进行人员分流精简,在此基础上,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业务骨干充实到一线办案部门,要千方百计保障办案一线人员的需要,确保“严打”整治斗争的顺利开展;近两年,北京市推行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已在检察工作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在这次“严打”整治斗争中要进行干部管理机制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检察干部的择优选任,继续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遴选一批高素质的检察官,使这支队伍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得到锻炼,成为检察机关“严打”整治斗争的业务骨干;积极探索和研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办法,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干部管理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政工、行政、后勤、技术等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严打”整治斗争中做好思想、人员、物质等方面的保障;坚持凡进必考的制度,严把人员“进口关”,保证人员的质量;疏通“出口”,对不适合做检察工作的人员要调出检察机关,对不符合检察官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辞退,对不合格人员要坚决清除,对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养奸。
  对那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人员,要依照党纪国法严肃处理。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深挖队伍中执法不严、不公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思想根源。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和检务公开等制度,把检察机关的执法程序直接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严查害群之马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池寒冰
  当前实施素质工程,首先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深入抓好集中教育整顿,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宗旨教育和以公正执法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严肃各项检察纪律。
  其次,必须把教育摆到战略位置,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结合检察机关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精减人员,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坚持“凡进必考”组织全员素质考试,积极实施“十五”培训规划。同时加大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力度,建立检察人才库。
  第四,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一线练兵”和业务学习活动。比如评选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举行业务讲座,组织“一周一例、一月一课”式的学习小组等。
  素质工程是检察机关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程。要切实把素质工程作为关系到人民检察事业千秋大计的伟大工程来抓,精心实施。(附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推进依法治国举措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李国勤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实施“素质工程”,这是高检院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宏伟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实施“素质工程”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实施“素质工程”,就是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实现江泽民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要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如山的钢铁队伍”的要求。
  其次,实施“素质工程”,是完成时代赋予检察机关使命的重要保障。今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是实现“十五”计划和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紧紧围绕“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主动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根本任务。而要实现这一神圣使命,关键取决于检察队伍的素质。
  第三,实施“素质工程”,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要在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也取决于检察队伍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四,实施“素质工程”,是实现队伍公正执法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以法为本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队伍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目前检察队伍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犯法及特权思想等腐败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状况与时代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实施“素质工程”,正是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检察队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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