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18日人民日报 第12版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执法者作假谁来打
  秀英
  看完这则消息,大呼稀奇。其稀奇不在于执法者违法,而在于违法者居然如此堂而皇之,理直气壮。稀奇之后不禁疑上心头。
  疑之一:烟草管理部门本应是维护国家烟草专卖秩序,维护国家利益的中坚力量,可这些人却借职务之便干起了执法犯法的勾当。是什么让他们这么大胆?
  疑之二:违法者就在烟草管理部门内部,违法行为就在管理者鼻子下面。这样“光天化日”的事情,就没人知道吗?
  疑之三:人都说作贼者心虚,可这位“执法者”却如此“气壮”,他懂法吗?如果不懂,他又是如何成为执法者的呢?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打假。假烟、假酒、假药等假货固然该打,但相比之下,那些假“管理者”、假“执法者”、贼喊捉贼的假“打假者”为祸更甚,更应下大力气打一打。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目击者

  升级考学 求仙拜佛
糊涂学子 可悲可叹
今年4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大乘寺见闻。 宋燕军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画里有话

北京市西城区警方一线民警率先在全市公安系统使用巴掌大小的“便携式移动数据查询终端”。民警通过此终端可进入相应数据库,随时查询人口、车辆、嫌疑人资料等各种信息,并可浏览到网上实时发送的通报、电传等。 刘龙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画里有话

2001年3月中旬,武警新疆总队某中队官兵在千里大漠之间进行特勤集训。从技术演练到沙漠捕歼战斗……环环相扣。睡觉时,把身子埋在沙里,白天防晒,夜里保暖;扒开沙丘,挖出草根,拧出几滴水,聊以解渴。 王长江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村干部无权批地卖地
案情:山东省费县探沂镇薛家村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以整理土地为由,同一砖厂私自签订协议,将12亩耕地卖给砖厂取土烧砖,取土深达2.5米,造成10.7亩耕地遭到严重毁坏。针对此案,费县土地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探沂镇镇党委根据费县土地局的建议已免去直接负责人薛某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分析:《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对集体土地有经营和管理权,但并不意味着村民委员会或村干部有权卖地、批地。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住宅用地,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第60条、第61条明确了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予以批准。
综上,乡(镇)、村干部没有权力批地、卖地。 军东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肖乾旭画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一声犬吠引发45人殴斗
●派出所内农民竟遭社会闲散人员殴打
●公安局保护不力,三农民获国家赔偿
  仅有说法是不够的
金爱娟
  2001年2月19日,家住浙江省永嘉县鹤盛乡的谢阿银、谢海云、谢品杰三位农民终于从人民法院拿到了判决给他们的国家赔偿。
  1999年4月4日,浙江省永嘉县陈日山村,一片春日的宁静。谢送康家的狗突然冲出来、狂吠不止,把路过的谢建满夫妇着实吓得不轻。一场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口角开始了。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谢建满的哥哥是永嘉县鹤盛派出所聘用的司机。于是谢建满咽不下这口气,找来几个人把谢送康的姐姐和母亲打伤。村委会主任赶紧来调解,可谢建满仍不肯罢休,又致电其兄,再次纠集40余人赶到陈日山村,双方发生争斗,谢送康的父亲见状,扔出一个炸药包,吓跑了前来群斗的40多人,也就此惹下了祸端。
  下午,鹤盛派出所民警藤晓南带人来到陈日山村,将当时在场的谢阿银、谢海云、谢品杰等6人带到派出所,留置盘问。6人被分别关押在6个房间并铐在窗棂上。可是当派出所民警离去后,谢建满的哥哥,也就是该派出所的司机谢建南私自将门打开,伙同社会闲散人员对6人进行轮番殴打,导致6人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精神上也遭受严重创伤。
  事发后,鹤盛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意见不一,谢阿银、谢海云、谢品杰中途退场。
  三人认为,自己在被派出所留置盘问期间,被不明身份者无故打伤,派出所没有履行其保护被留置人员人身安全的职责,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于是,三人分别以两纸诉状将永嘉县公安局告上法庭,并提出赔偿要求。
  永嘉县公安局辩称:公安局工作人员并没有参与殴打。
  法院审理认为,谢阿银等三人在被公安局留置期间,保障其人身安全是公安局的法定职责,因公安局工作人员疏于管理,致使三人在派出所内被其聘用人员伙同社会闲散人员殴伤,属保护不力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条文,判决永嘉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由此造成三位原告的人身损害、实际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永嘉县公安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被驳回。但永嘉县公安局却未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三被告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永嘉县法院依法强制从永嘉县公安局账号上扣划了执行款项。法律终于维护了正义。
  编后
一场极其平常的官司,一个合情合理的判决,却让人亦喜亦忧。忧之一:三位农民在派出所内还遭人打,人们还要到哪里才能安全?忧之二:一声犬吠而已,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不依不饶,打人者如此蛮横,究竟依仗什么?喜的是:现在已有了这样的农民,即使是公安局主持,调解不成也敢于退场;现在有了这样的农民,敢把公安局告上法庭,且有理有据,有章有法;现在有了这样的农民,不只要“讨个说法”,还要该得的赔偿,理直气壮。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答复人民日报《民主和法制》周刊:
我们对稿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核实。情况如下:
一、我市人大常委会对组织开好人代会很重视。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非常注重履行代表职责。有一部分代表因公因病不能出席,是向市人大常委会履行了法定请假手续的。
  二、今年春节较早,造成会议安排比较困难。仅以2月4日为例,2月4日是南通市海安县党代会的最后一天,部分市人大代表因参加党代会而集体请假半天。还有一些代表是因其他情况而请假的,如陈兵代表是刑侦大队长,因指挥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顾洪玲代表应邀到北京参加全国妇女论坛会议等等。此外,还有少数代表因紧急事务临时向代表团团长请假。
  三、该稿引用的《南通日报》报道的出席人代会的代表人数,均为会议正式开始前数分钟于会场门口收票统计的人数。在统计结束到正式宣布开会这一段时间中还有一些代表陆续进场,另外也有少数代表是正式宣布开会后到场的。2月9日这一天有选举任务,《南通日报》报道的出席人数是反复核实后的数据,相对比较准确。
  四、我市应有人大代表565名,但现实有代表559名,这其中还包括2名停止代表职务的和1名在国外讲学的。因此,我们认为该稿中的会议代表缺席率等计算不准确。
  我们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和人代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人大会议
代表为何缺席多编辑同志:
  2001年2月,江苏省南通市举行了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从《南通日报》等新闻媒体获知,代表缺席情况比较严重。
  这么重要的会议,有这么多人大代表缺席,实在令广大市民不满和遗憾。
  也许,缺席会议的代表有这样那样的活动、公务、会议、外出或者身体状况不佳。但无论怎样,还有什么事比人民代表大会还要重要吗?
  南通市现有人口780多万,平均近14000名市民中才有一名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应珍惜来之不易的代表资格和人民代表的职责,牢记市民的嘱托和希望,自始至终参加好人民代表大会,把市民的想法、看法、意见和建议,带到大会上去,为民说话,为民作主,同时把大会的精神带回来,及时向广大市民传达。人民代表大会和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只有认真参加会议,参政议政,才能真正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这就是一位市民向人民代表提出的希望和建议。
  江苏省南通市 季永健
(南通市应有市级人大代表565名)
会议时间 内容 到会人数 缺席 缺席率
2月4日 上午开幕、政府工作报告 489 76 13.45
2月4日 下午计划、财政报告 426 139 24.60
2月7日 一委两院工作报告 437 128 22.65
2月9日 选举、闭幕 505 60 10.62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制焦点

  举报村干部“经济犯罪”为何
成案率低
  朱荣成 郑志信
  当前,“村干部经济犯罪”是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一大“热点”问题,也是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重点之一。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在举报涉及村干部犯罪的案件线索中,成案率一直偏低,据江苏省某县检察院经济案件举报中心统计,自1998年以来,该院共接到举报村干部经济犯罪来信来访955件,初查410件,经初查成案转反贪部门立案的仅为2件2人。据分析,举报村干部经济犯罪成案率偏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道听途说 举报失实
  一些群众看到少数村干部“冒富”起来,以及大吃大喝,出手阔绰,便无端猜疑,将一些道听途说来的“线索”向检察机关举报。
  夸大其词 水分太大
  一些举报人为了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把贪污几千元的写成几万、几十万元。该县某乡村庄村158名村民联名举报该村支部书记杜某10万元经济问题,经检察机关初查,仅能认定不到2000元。
  账目混乱 证据难取
  一些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凭证不完备、不规范,“白条”入账较为常见,虽然被举报人疑点较多,但因缺乏足够证据而无法立案。
  矛盾纠纷 举报泄愤
  一些村干部因开展计划生育等工作触及少数村民的利益,或者因家庭矛盾引起隔阂,为泄私愤,极个别人不择手段地向检察机关举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企图“花上八毛钱,上级查半年”,把对方搞臭,搞下台。
  重视不够 打击不力
  一些村干部经济犯罪案件取证难、定性难,案值不大,查办费时费力。部分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打击和震慑不力。
  村干部“经济犯罪”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村干部犯罪,对于纯洁基层干部队伍,维护农村稳定,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村民素质;健全财务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侦查水平,进一步提高成案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制人生

  农民懂法是好事
温欣 曾连端
  近日下乡,听到几位基层干部说,现在情况越来越复杂,农村工作不好干了。因为有些农民既懂政策,又懂法律,动不动就上告、上访,实在不好管。此种说法实在不敢苟同。
  过去,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习惯于以命令式、家长式来开展工作,总以为自己比农民“高一等”,这是在以往农民文化水平低、政策知识少的情况下。改革开放20多年后的今天,随着普法进程加快,农民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较多的了解,当然会对侵犯自身权益的违法行为大胆说“不”。于是,一些地方的“土政策”行不通了,少数干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不灵了,各种与中央的精神相违背的做法也因农民激烈反对或上告难以实行。这就使得一些基层干部没有了昔日的“威风”,于是冒出了“干部难当”、“农民不好管”的想法。
  农村有句俗语:绳短莫怨井深。新形势下的农民见多识广,思想开放,信息灵通。在生活上有新追求、生产上有新打算、文化上有新提高,与改革开放前相比,自然“井”深了。“井”已深,“绳子”就要放“长”。这就要求新世纪的农村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方能担当起农村干部的这副“重担”。
  说到底,要想把农村工作、农民工作做好,农村干部首先自身必须懂法、守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其次要努力宣传法律,使农民知法、守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政府的工作,配合干部把工作做好。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法律长镜头

  执法者遭遇执法者
何奈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工商局安宜工商所在打假行动中,竟碰上了一起执法者对执法者执法的稀奇事。
  1月15日下午,安宜工商所执法人员身着便服在各个店面暗访,当来到宝应烟草公司城西批发部时,他们发现这里正在销售白皮烟。执法人员当即脱去便装,露出制服,出示证件,亮明身份,依法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批发部柜台里还有没有销售的19条白皮烟。从批发部账面上可以看出,从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这里共售出白皮烟670条。
  执法人员问:“哪里进的货?”营业员答:“县烟草公司。”
  正在这时,外面进来一个人,冲着执法人员说:“我们就是执法的,跟我们还谈什么执法呀?”据说,这位是县烟草公司业务股的副股长。
  工商执法人员严肃地指出:“《商标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你们销售的‘白皮烟’既无商标,又无厂名厂址,是违法的!”
  安宜工商所的负责同志闻讯而至,身为宝应烟草公司城西批发部主任的张某却悄悄躲开了。工商所的负责同志要找批发部负责人了解情况,做谈话笔录,却找不到一个负责人。
  直到晚上8时许,张某才姗姗出现。
  工商所所长请他到工商所谈话,他一口拒绝。工商所所长亮出执法检查证,没想到的是此时张某也掏出了一个小红本说:“我也有执法检查证。”仔细一看,这个执法检查证还真不是假的。原来,身为城西批发部主任的张某也是城西烟草管理所所长,他也拥有对假冒伪劣卷烟的执法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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